作品介绍

不争论的智慧:王蒙经典散文


作者:王蒙     整理日期:2022-12-29 13:35:26

  本书为名作家、文学泰斗王蒙先生的经典散文新作,收录了其在不同时期创作的六十余篇代表作品,包含怀人、忆旧、旅行、读书、社会、历史、文学等诸多方面,较全面地反映了作者散文创作的艺术成就——流畅的语言、澎湃的诗情、乐观的态度,对世界敏锐的观察和对时事深刻的思考。
  第一辑 我们把一切都忘却
  音乐与我
  我喜欢音乐,离不开音乐。音乐是我的生活的一部分,我的生命的一部分,我的作品的一部分。有时候是我的作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头等重要的部分。
  在《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里,我曾经动情地描写林震和赵慧文一起听《意大利随想曲》的情形。那时候我也爱听《意大利随想曲》,它的曲调对我来说是透明纯洁的,遥远但不朦胧,清亮而又有反复吟咏的诗情。它常常使我想象碧蓝如洗的辽阔的天空,四周没有一点声音,突然,从天空传来了嘹亮的赞美诗般的乐声。
  在我的小说《布礼》里,主人公在新婚之夜是用唱歌来回忆他们的生活和道路与过往的年代的。
  当年的战斗的、革命的歌曲,如今唱起来还具有某种怀旧意味,一唱某个歌,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就出现了,这真叫人感动。
  我不会演奏任何乐器——真惭愧,但是我爱唱歌和听音乐。在解放前的学生运动里,不仅《团结就是力量》《跌倒算什么》《茶馆小调》《古怪歌》是鼓舞学生们反蒋反美的斗志的,就连《可爱的一朵玫瑰花》《太阳落山明朝依旧爬上来》《喀什噶尔的姑娘》这些歌也只属于左翼学生。拥护国民党和三青团的少数学生是一批没有歌唱也不会唱歌的精神文明上的劣等人,也许他们会歪着脖子唱“我的心里两大块,左推右推推不开……”是的,好歌,进步的歌,健康的、淳朴的歌,永远只属于人民,属于新兴的阶级而不属于行将就木的反动派。
  《歌神》和《如歌的行板》干脆一个以维吾尔歌曲、一个以柴可夫斯基第一弦乐四重奏第二乐章——“如歌的行板”来贯穿全篇。特别是后一篇,“如歌的行板”是全篇的主线,又是这个中篇小说的基调,小说的结构也受这段弦乐四重奏的影响,从容地发展进行,呈示和变奏,爬坡式的结尾。
  问题还不仅仅在于这些直接写到歌曲或者乐曲的篇章或者片断的作品(还有《春之声》呢,“春之声”双关的语义之一,便是约翰·施特劳斯的那个著名的圆舞曲)。从整体来说,我在写作中追求音乐,追求音乐的节奏性与旋律性,音乐的诚挚的美,音乐的结构手法。
  我常常自以为60年代我写的短篇小说《夜雨》是一个钢琴小品。全篇是“窸窸窣窣”“滴滴答答”“哗哗啦啦”这样五次互相颠倒与重复的象声词来做每一段的起始,这是风声、树声和雨声,这也是钢琴声。
  那时候(现在也一样)我喜欢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曲《四季》中的《十一月》(即《雪橇》),当然,我写的《夜雨》要稍微沉郁一些。
  另一个短篇《夜的眼》我自以为是大提琴曲,而《风筝飘带》里,佳原和素素在饭馆里对话的时候我总觉得在他们的身后是有伴奏的,他们说的是“老豆腐”“四两粮票两毛钱”“端盘子”,然而他们的真情流露在伴奏里。后来佳原的奶奶死了,几天没有到素素的清真馆来吃炒疙瘩,素素恍然若失,想起了在内蒙古插队放马时失落了小马驹的悲哀。我又写素素和佳原的再见面,又写幻想中小马驹的奔跑,如果说素素和佳原的再见面是用弦乐来表现的,小马驹的奔跑则像是敲响木琴。把木琴插进去,也许能更好地衬托出弦乐。
  《春之声》里也写了歌和乐,写的是德文歌和约翰·施特劳斯的《春之声》,但这篇小说本身,我自以为是中国的民乐小合奏,二胡、扬琴、笙、唢呐、木鱼、锣、鼓一齐上。《春之声》里用了大量的象声词,“咣”“叮咚叮咚”“哞哞哞”“丁零丁零”“咚咚咚、噔噔噔、嘭嘭嘭”“轰轰轰、嗡嗡嗡、隆隆隆”“咣嘁咣嘁”“咔嚓咔嚓”“咣哧”“叭”……本来就是写“声”的嘛。
  那么《海的梦》的呢?也许我希望它是一支电子琴曲吧?
  《蝴蝶》大概是协奏曲,钢琴的?提琴的?琵琶的?《布礼》呢?像不像钢琴独奏?《相见时难》呢?
  1953年我开始写我的处女作《青春万岁》的时候,最感困难的是结构。那时,在我心目里,是有一批人物、有一系列生活画面、有一些激情的,怎么把这些东西组织起来呢?这可苦恼死我了,原因是,从一动笔,我就没有采用那种用一条完整的情节贯穿线来组织全篇的办法。
  就在为《青春万岁》的结构而苦恼、左冲右撞、不得要领的时候,我去当时的中苏友协文化馆听了一次唱片音乐会。我已经记不清那是谁的作品了,反正是那时一个苏联作曲家的交响乐新作。交响乐的结构大大启发了我、鼓舞了我、帮助了我,我所向往的长篇小说的结构正应是这样的呀,引子、主题、和声,第二主题、冲突、呈示和再现。一把小提琴如诉如慕,好像是某个人物的心理抒情。小提琴齐奏开始了,好像是一个欢乐的群众场面。鼓点和打击乐,低沉的巴松,这是另一条干扰和破坏书中的年轻人物的生活的线索,一条反抒情线索的出现。竖琴过门,这是风景描写。突然的休止符,这是情节的急转直下。大提琴,这是一个老人的出场……
  我悟到了,小说的结构也应该是这样的,既分散又统一,既多样又和谐。有时候有主有次,有时候互相冲击、互相纠缠、难解难分。有时候突然变了调、换了乐器、好像是天外飞来的另一个声音,小说里也是这样,写上四万字以后,你可以突然摆脱这四万字的情节和人物,似乎另起炉灶一样,写起一个一眼看去似乎与前四万字毫不相干的人和事来。但慢慢地,又和主题、主旋、主线扭起来了,这样就产生了开阔感和洒脱感。狄更斯的小说如《双城记》就很善于运用这种天马行空百川入海的结构方法,而我,是从音乐得到了启示。所以说,对文学作品的结构,不但要设想它、认识它、掌握它,而且要感觉它。
  音乐是我的老师,当然,音乐也为我服务,它可以引起我的回忆,触发我的感受。当我写《相见时难》的时候,我不停地与蓝佩玉和翁式含一起重温40年代、50年代的那些歌。我是哼哼着那些歌写作的,包括儿歌“我们要求一个人……”“水牛儿,水牛儿,先出犄角后出头”,也包括用徐志摩的诗谱写的《偶然》。这首歌我本来几乎早已忘了,不知道是因为写《相见时难》而想起了《偶然》,还是因为1980年秋在美国衣阿华大学[1]参加“中国周末”时偶然听到了《偶然》(只是片断地听了一两句),才触发了我要写《相见时难》,并从而忆起了这首也许并不太好的歌的曲和词。
  当然,更多的时候,音乐给我以美的享受和休息。我说过,听音乐是给灵魂洗澡,使人净化的方法。当我因为工作杂务而焦头烂额的时候,当我因为过分紧张而失眠、焦躁的时候,听上一个小时的钢琴曲或者管弦乐就能把自己的心理机能调整过来,从而获得心理的以至生理的好处。如果能够有机会和条件自己唱上一阵子所喜爱的歌,我的心情就会更加舒畅。可悲的是,对我的歌声表示愉快的人大概远远少于听到我唱歌就捂耳朵或关紧门的人。
  除了西洋音乐,我也喜欢民族、民间音乐与群众歌曲,刘天华的二胡曲——特别是《光明行》里的“副曲”特别使我感动,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电台很少放刘天华的作品了。我差不多可以哼哼出《二泉映月》的全曲来,比较起提琴协奏曲,我宁愿听《二泉映月》的二胡独奏。在《相见时难》里我写过《雨打芭蕉》,我也许更喜欢《彩云追月》,当然还有《紫竹调》和《三六》。戏曲音乐里我首先喜欢河北梆子,那种高亢而又苍凉的唱腔常常使我想起“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的诗句,这大概是我作为河北人的唯一标志了,其实我已经是出生在北京而不是在河北农村。京韵大鼓和单弦牌子曲,蒙古拖腔和维吾尔民歌,云南《猜调》和东北《丢戒指》,黄虹和郭颂,李谷一和才旦卓玛,我都喜欢。当然,我也同样喜欢真正意大利男高音唱《我的太阳》,我有这个原声带。
  音乐给予我的实在是太多了,而我对音乐的认知是很有限的,如果没有手指头帮着数,我大概认不下五线谱来。我之所以写了这么一大篇,不是想谬托“知音(乐)”,不是想冒充音乐的行家,而且我很担心我的上述杂感有专业性、知识性的错误。我只是想对读者和同行说,更多地去爱音乐、接触音乐、欣赏音乐吧!没有音乐的生活是不完全的生活,不爱音乐的人也算不上完全地爱着生活的人。
  1983年2月
  [1]The University of lowa,现译作艾奥瓦大学、爱荷华大学。——编者注
  我的喝酒
  我不是什么豪饮者。“一年三百六十日,一日畅饮三百杯”的纪录不但没有创造过,连想也不敢想。只是“文化大革命”那十年,在新疆,我不但穷极无聊地学会了吸烟,吸过各种牌子的烟,置办过“烟具”——烟斗、烟嘴、烟荷包(装新疆的马合烟用),也颇有兴味地喝了几年酒,喝醉过若干次。
  穷极无聊。是的,那岁月的最大痛苦是穷极无聊,然而还是活着,活着也总还有活着的快乐。比如学、说、读维吾尔语,比如自己养的母鸡下了蛋——有一次竟孵出了十只欢蹦乱跳的鸡雏。比如自制酸牛奶——质量不稳定,但总是可以喝到肚里;实在喝不下去了,就拿去发面,仍然物尽其用。比如,饮酒。
  饮酒,当知道某次聚会要饮酒的时候便已有了三分兴奋了。未饮三分醉,将饮已动情。我说的聚会是维吾尔农民的聚会。谁家做东,便把大家请到他家去,大家靠墙围坐在花毡子上,中间铺上一块布单,称为dastirhan。维吾尔人大多不喜用家具,一切饮食、待客、休息、睡眠,全部在铺矮炕的毡子(讲究的则是地毯)上进行。毡子上铺上了干净的dastirhan,就成了大饭桌了。然后大家吃馕(一种烤饼),喝奶茶。吃饱了再喝酒,这种喝法有利于保养肠胃。
  维吾尔人的围坐喝酒总是与说笑话、唱歌与弹奏二弦琴(都塔尔)结合起来。他们特别喜欢你一言我一语地词带双关地笑谑。他们常常有各自的诨名,拿对方的诨名取笑便是最最自然的话题。每句笑谑都会引起一种爆发式的大笑,笑到一定时候,任何一句话都会引起起哄作乱式的大笑大闹。为大笑大闹开路,是饮酒的一大功能。这些谈话有时候带有相互挑战和比赛的性质,特别是遇到两三个善于辞令的人坐在一起,立刻唇枪舌剑,你来我往,话带机锋地较量起来,常常是大战八十回合不分胜负。旁边的人随着说几句帮腔捧哏的话,就像在斗殴中“拉便宜手”一样,不冒风险,却也分享了战斗的豪情与胜利的荣耀。
  玩笑之中也常常有“荤”话上场,最上乘的是似素实荤的话。如果讲得太露太黄,便会遭遇大家的皱眉、摇头、叹气与干脆制止,讲这种话的人是犯规和丢分的。另一种犯规和丢分的表现是因为招架不住旁人的笑谑而真的动起火来,表现出粗鲁不逊,这会被指责为qidamas——受不了,即心胸狭窄、女人气。对了,忘了说了,这种聚会都是清一色的男性。
  参加这样的交谈能引起我极大的兴趣。因为自己无聊。因为交谈的内容很好笑,气氛很热烈,思路及方式颇具民俗学、文化学的价值。更因为这是我学习维吾尔语的好机会,我坚信参加一次这样的交谈比在大学维语系里上教授的三节课收获要大得多。
  此后,当有人问我学习维吾尔语的经验的时候,我便开玩笑说:“要学习维吾尔语,就要和维吾尔人坐到一起,喝上它一顿两顿白酒才成!”
  是的,在一个百无聊赖的时期,在一个战战兢兢的时期,酒几乎成了唯一的能使人获得一点兴奋和轻松的源泉。食满足的是肠胃的需要;酒满足的是精神的需要,是放松一下兴奋一下闹腾一下的需要,是哪怕一刻间忘记那些人皆有之、于我尤烈的麻烦、压力的需要。在饮下两三杯酒以后,似乎人和人的关系变得轻松乃至靠拢了。人变得想说话,话变得多了。这是多么好啊!
  一些作家朋友最喜欢谈论的是饮酒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饮者像猴子,变得活泼、殷勤、好动。第二阶段像孔雀,饮者得意扬扬,开始炫耀吹嘘。第三阶段像老虎,饮者怒吼长啸、气势磅礴。第四阶段是猪。据说这个说法来自非洲,真是惟妙惟肖!
  我也有过几次喝酒至醉的经验,虽然许多人在我喝酒与不喝酒的时候都频频夸奖我的自制能力与分寸感,不仅仅是对于喝酒。
  真正喝醉了的境界是超阶段的,是不接受分期的。醉就是醉,不是猴子,不是孔雀,不是老虎,也不是猪。或者既是猴子,也是孔雀,还是老虎与猪,更是喝醉了的自己,是一个瞬间麻痹了的生命。
  有一次喝醉了以后,我仍然骑上自行车穿过闹市区回到家里。我当时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醉了(据说这就和一个精神病人能反省和审视自己的精神异常一样,说明没有大醉或大病),意识到酒后冬夜在闹市骑单车的危险。今天可一定不要出车祸呀!出了车祸一切就都完了!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平衡!一定要躲避来往的车辆!看,对面的一辆汽车来了……一面骑车一面不断地提醒着自己,忘记了其他的一切。等回到家,我把车一扔,又是哭又是叫……
  有一次小醉之后我骑着单车见到一株大树,便弃车扶树而俯身笑个不住。这个醉态该是美的吧?
  还有一次我小醉之后异想天开去打乒乓球。每球必输。终于意识到,喝醉了去打球,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喝醉了便全不在乎输赢,这倒是醉的妙处了。
  最妙的一次醉酒是70年代初期在乌鲁木齐郊区上“五七干校”的时候。那时候我的家还丢在伊犁,我常常和几个伊犁出生的少数民族朋友一起谈论伊犁,表达一种思乡的情绪。一次和这几个朋友在除夕之夜一起痛饮。喝到已醉,朋友们安慰我说:“老王,咱们一起回伊犁吧!”据说我当时立即断然否定,并且用右手敲着桌子大喊:“不,我想的并不是回伊犁!”我的醉话使朋友们愕然,他们面面相觑,并且事后告诉我说,他们从我的话中体味到了一些别的含义。而我大睡一觉醒来,完全、彻底、干净地忘掉了这件事。当朋友们告诉我醉后说了什么的时候,我自己不但不能记忆,也不能理解,甚至不能相信。但是我看到了受伤的右手,又看到了被我敲坏了桌面的桌子。显然,头一个晚上是醉了,真的醉了。
  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花钱买醉,一醉方休,追求一种不清醒不正常不自觉浑浑噩噩莫知所以的精神状态呢?这在本质上是不是与吸毒有共通之处呢?当然,吸毒犯法,理应受到严厉的打击。酗酒非礼,至多遭受一些物议。我不是从法学或者伦理学的观点来思考这个问题,而是从人类的自我与人类的处境的观点上提出这个问题的。
  面对一个喝得醉、醉得癫狂的人,我常常感觉到自我的痛苦、生命的痛苦。对于自我的意识为人类带来多少痛苦!这是生命的灵性,也是生命的负担。这是人优于一块石头的地方,也是人苦于一块石头之处。人生与社会为人类带来多少痛苦!追求宗教也罢,追求(某些情况下)艺术也罢,追求学问也罢,追求美酒的一醉也罢,不都含有缓解一下自我的紧张与压迫的动机吗?不都表现了人们在一瞬间宁愿认同一只猴子、一只孔雀、一只虎或者一头猪的动机吗?当然,宗教艺术学问,还包含着更高更阔更繁复的动机,而且不是每一个人都做得到的。而饮酒则比较简单易行、大众化、立竿见影,虽有它的害处却不至于像吸毒一样可怖、像赌博一样令人倾家荡产,甚至于也不像吸烟一样有害无益。酒是与人的某种情绪的失调或待调有关的。酒是人类自慰的产物。动物是不喜欢喝酒的。酒是存在的痛苦的象征。酒又是生活的滋味、活着的滋味的体现。撒完酒疯以后,人会变得衰弱和踏实——“几日寂寥伤酒后,一番萧索禁烟中”。酒醉到极点就无知无觉,进入比猪更上一层楼的大荒山青埂峰无稽崖的石头境界了。是的,在猴、孔雀、虎、猪之后,我们应该加上饮酒的最高阶段——石头。
  好了,不再做这种无病呻吟了(其实,无病的呻吟更加彻骨,更加来自生命自身),让我们回到维吾尔人的欢乐的饮酒聚会中来。
  在维吾尔人的饮酒聚会中,弹唱乃至起舞十分精彩。伊犁地区有一位盲歌手名叫司马义,他的声音浑厚中略有嘶哑。他唱的歌既压抑又舒缓,既忧愁又开阔,既有调又自然流露。他最初的两句歌总是使我怆然泪下。“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我猜想诗人是只有在微醺的状态下才能听一声《何满子》就落泪的。我最爱听的伊犁民歌是《羊羔一样的黑眼睛》,我是“一声黑眼睛,双泪落君前”。我现在在香港客居,写到这里,眼睛也湿润了。
  和汉族同志一起饮酒没有这么热闹。那时酒的作用似乎在于诱发语言。把酒谈心,饮酒交心,以酒暖心,以心暖心,这就是最珍贵的了。
  还有划拳,借机伸拳捋袖,乱喊乱叫一番。划拳的游戏中含有灌别人酒、看别人醉态洋相的取笑动机,不足为训。但在那个时候也情有可原,否则您看什么呢?除了政治野心家的“秀”,什么“秀”也没有了。可惜我划拳的姿势和我跳交际舞的姿势处于同一水准,丑煞人也。讲究的划拳要收拢食指,我却常常把食指伸到对手的鼻子尖上。说也怪,我其实是很注重勿以食指指人的交际礼貌的,只是划拳时控制不住食指。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光阴须得酒消磨”,“明朝酒醒知何处”(后二句出自苏轼)……我们的酒神很少淋漓酣畅地亢奋与浪漫,倒多是“举杯消愁愁更愁”的烦闷,不得意即徒然地浪费生命的痛苦。我们的酒是常常与某种颓废的情绪联系在一起的。然而颓废也罢,有酒可浇,有诗可写,有情可抒,这仍然是一种文人的趣味、文人的方式。多获得一种趣味和方式,总是使日子好过一些,也使我们的诗词里多一点既压抑又豁达自解的风流。酒的贡献仍然不能说是消极的。至于电影《红高粱》里的所谓对于“酒神”的赞歌,虽然不失为很好看的故事与画面,却是不可以当真的。制作一种有效果——特别是视觉效果——的风俗画,是该片导演常用的一种艺术表现手法,而与中国人的酒文化未必相干。
  近年来在国外旅行有过多次喝洋酒的机会,也不妨对中外的酒类做一些比较。许多洋酒在色泽与芳香上优于国酒,而国酒的醇厚别有一种深度。在我第一次喝干雪梨(Cherry·dry)酒的时候我颇兴奋于它与我们的绍兴花雕的接近。后来与内行们讨论过绍兴黄的出口前景(虽然我不做出口贸易),我不能不叹息于绍兴黄的略显混浊的外观,既然黄河都可以治理得清爽一些,绍兴黄又有什么难清的呢?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中国的葡萄酒要搞得那么甜。通化葡萄酒的质量是很上乘的,就是含糖量太高了。能不能也生产一种干红(黑)葡萄酒呢?
  我对南中国一带就着菜喝“人头马”“XO”的习惯觉得别扭。看来我其实是一个很保守的人。我总认为洋酒有洋的喝法。饭前、饭间、饭后应该有区分。怎么拿杯子,怎么旋转杯子,也都是“茶道”一般的“酒道”。喝酒而无道,未知其可也。
  而我的喝酒,正在向着有道而少酒无酒的方向发展。医生已经明确建议我减少饮酒,我又一贯是最听医生的话、最听少年儿童报纸上刊载的卫生规则一类的话的人。就在我著文谈酒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感到“饮之”的愿望。我不那么爱喝酒了。穷极无聊的日子毕竟是一去不复返了。
  这又是一种什么境界呢?饮亦可,不沾唇亦可。饮亦一醉,不饮亦一醉。醉亦醒,不醉亦醒。醒亦可猴,可孔雀,可虎,可猪,可石头。醉亦可。可饮而不嗜。可嗜而不饮。可空谈饮酒,滔滔三日绕梁不绝而不见一滴。也可以从此戒酒,就像我自1978年4月起再也没有吸过一支烟一样。
  1993年4月时居香港岭南学院
  吸 烟
  在某些社交场合,当朋友拿出一支“万宝路”或者“红塔山”向我让烟,我说我不会吸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表示惊愕:搞写作还不吸烟?
  其实我也吸过烟,不搞写作的时候,不能搞写作的时候,“文化大革命”的时候。
  我吸过的最差的烟是“航行”牌的,吸时不断灭火,不断爆响,吸完一支整个房间——连整个楼道又辣又臭又呛,没吸烟的人闻到这个味比吸入这样的烟还要觉得可怕。丙级烟里“绿叶”就很不错了。乙级烟吸过的就多了:“青鸟”、“海河”、“烟斗”(“文革”中改为“战斗”)、“解放”、“古车”、“飞马”……介于甲乙级之间的有“前门”和“光荣”,特别是“光荣”,物美价廉,是抢手货。好烟嘛,“牡丹”“凤凰”“红山茶”“彩蝶”,直到“中华”“熊猫”,咱们也都享用过。我的一位朋友主张换着各种牌子吸,这样才能突出那些质地最好的香烟,才能在吸好烟时产生有所不同的感觉。如果天天吸你最喜爱的一种好烟,好与不好的界线也就没了。我的实践完全证实了他的经验哲学。
  我在一部苏联小说里读到过这样的描写: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斯大林点烟时从不用打火机,他认为打火机的汽油味会破坏最香的第一口烟的享受。我本人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位伟人的经验是正确的——如果小说的描写属实的话。所以,即使在我吸烟的全盛时期,我预备过烟斗、烟嘴、烟缸、莫合(俄语译为“马合”)烟荷包、莫合烟的金属与塑料烟盒……却从未预备过打火机。
  我还常考验自己的控制力,例如吸着吸着突然停吸一天,或一天只准吸一支,或两天吸一支。我给自己提的口号是:不做烟瘾的奴隶,也不做戒烟教条的奴隶!
  确实一直没怎么让烟成瘾。为什么还要吸呢?给自己找点事干,给自己创造一个既不打搅别人也不需要别人的机会,给自己创造一个漫思遐想的气氛,给自己的感官与精神寻找一个对象——注意烟的色、香、味,分散一下种种的压抑、烦恼的虚空。
  至于“促进文思”,从来没有的事。我吸烟的效益是促进消除文思而不是促进文思。一吸烟就恍惚,一吸烟就犯困,一吸烟就用夹烟替换了执笔,用吞云吐雾替换了推敲词句,用一口一口吸烟的动作代替了一笔一画地写字,用自生自灭的思忖代替了文学构思。于是不再冲动,不再技痒,不再对文学恋恋依依,乃至不再对社会生活、对友情恋恋依依,也不再有什么疑难,有什么不平了。吸烟可真好啊!
  所以,到1978年6月又收到中国青年出版社约我去北戴河改稿子的信函以后,我说戒就把烟戒了。刚戒时也略有失落感,吃完饭手指头老想揉搓点什么,嘴唇也想叼住点什么。那时就找出一篇论述吸烟害处的科普文章看看,一看那些危言耸听的告诫,也就不想吸烟了。
  我戒得很彻底,十余年了,再没吸过一支。有一次别人硬是递给我一支“555”,吸了一口,觉得不是味,扔了。不但自己不吸,而且很讨厌别人吸,呛人。(请吸烟的师友原谅!)
  那次我说,我可能要恢复吸烟了,但毕竟没有恢复,也再不想恢复了。吸烟的历史,结束了。
  1992年
  本命年
  我生于1934甲戌年,今年又是甲戌年了,就是说,六十岁了,古人叫作年已花甲。下一个花甲,则是等我一百二十岁的时候。如果那个时候我与《新民晚报》都还平安的话,届时我将给晚报再写一篇文字。
  王蒙老矣,尚能饭也,能酒也,能吟咏也,能哭能笑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或已至),乃是我的写照。至于发愤忘食,没有我的事。第一,不愤,改革开放,歌舞升平,能写能走,不惧跳梁,何愤之有哉?“忘食”更是没有的事,民以食为天,吃都没有兴趣了,这人的世界观还有救吗?
  至于本命年云云,从来都是麻木不仁处之。第一个本命年1946年,十二岁,升至初中二年级,无异常,开始与地下党同志联系,矢志革命,很好也。第二个本命年1958年,错定成“右派”,但是我也从来没有想到这是本命年的干系,那一年属狗的人当中也有好多人没有错划成“右派”而是官运亨通。第三个本命年1970年,在伊犁蔫着,好在脑袋屁股完整,没触及皮肉,没抄家,乃不幸中之大幸。古人云“小乱避城,大乱避乡”,避北京而趋伊犁农村,非吉人天相乎?1982年,则是第四个本命年,是年召开了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本人忝列候补中委,非凶也,惭愧而已。
  那么今年呢?今年还是照旧。好好写作,好好做事,好好保养。老了就是老了,用不着不服和勉强做自己做不到的事。老了,一切量力而已。只是要警惕自己,不要僵化,不要老看着年轻人不顺眼,更不要嫉妒年轻人的成就。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
  本与命都是好词儿。本是根本,也是本分。不浮不躁,不亡不贪,不痴不迷,不嗔不怨,知道自己知道什么,更要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知道自己能够做到什么,更要知道自己不能够做到什么——方以固本,方以知命。
  命是生命,也是命运——规律。生气勃勃,知白守黑,风物放眼,世事可赏,清水微波,梦中你我,身心地天,是曰知命。乃能养生,乃能快乐,年年固本,年年知命,何红裤带之需欤?
  1994年2月
  搬 家
  我有许多次搬家的经历。
  记得幼年时期曾经住在北京后海附近的大翔凤胡同,那是一个两进的院落,我们是租住的。我至今记得夏日去什刹海的搭在水面上的店铺里吃肉末烧饼,喝荷叶粥,傍晚看着店工费劲地点燃煤气灯的情景。
  后来家境每况愈下。住不起两进的院落了,搬到北京西四北南魏儿胡同14号去,住里院,外院是另一家。里院有一架藤萝,初夏开起红紫白相间的花朵。花朵很好看、很香,如脂如玉,藤萝架也很美。藤萝花还可以吃,把花洗净了,用白糖腌起来,然后做蒸饼的甜馅儿,好吃。
  藤萝角长得很大。小时候我爱想的一个问题是:藤萝角有什么用?没有人能告诉我藤萝角的用途。我幼年时曾经有志于研究藤萝角的用途,我认定,像柄柄匕首一样垂在藤萝架下的藤萝角,一定是有用的,关键是还没有人把它们的用场研究出来,而我,应该完成这个使命。
  后来把这个使命感就丢了,忘了。如果写检讨,说不定这是我在人生道路上的一次选择失误。好好地研究一下藤萝角的用途,正像电影《决裂》上的那位农学教授研究“马尾巴的功能”一样,应该还是有用的。我也会因而多做出点实事来。
  后来在西城报子胡同住过一个地方,当年似乎是甲3号。那是人家房东的大院子后院的几间厢房。房无奇处,但后院似有几分“后花园”的意思:有假山、有几簇竹子,假山与竹子都破败了,年久失修,无人照管。但我似乎看到过小猫在山石上爬上爬下。我和几位小学同学也利用这地形玩过亘古长青的打仗的游戏。晚上,我欣赏过窗户纸上映出的竹叶的阴影。我那个时候又有志于画国画了,还买过芥子园画谱。后来又忘了学画了,这又是一件该叹息的错处了。
  还住过受壁胡同18号、小绒线胡同27号等等的。
  1963年年底来了一次大搬家,搬到新疆去。一到乌鲁木齐就被接到了文联家属院的家。天寒地冻,冰封雪掩,房子从外面看一片土黄,黄土墙黄泥顶子,更像乡下的房子。进屋以后还不错,刷得白净,烧(火墙)得暖和,只有窗玻璃上结满了比玻璃本身不知厚几倍的冰凌,使窗户呈现出一种不规则的水晶体的半透明。隔着这样的窗户望出去,一切都看得见,一切又是变形与错位的,好一个富有现代感的窗子!为什么房里生着温暖的火灶火墙,窗冰凌都不融化呢?主要是因为窗外太冷了,零下二十多摄氏度。我这才明白因纽特人用冰造房子,而房内温暖如春的道理。这是我第一遭住机关单位的“家属院”。
  不久我搬到妻子所在的乌鲁木齐一所中学里去,为了她上班更方便,也因为那边是三间房。一家占三间房,这简直阔绰得难以思议,搬进去才发觉了缺点,原来那房是土地,没有地板,没有洋灰地,也没有砖。土地起土,卧室里的地还发出一股强烈的尿臊味,此前住这房子的人家一定有小孩子就地小便。我始终觉得值得一忆一笑一叹的是我们决定搬家的时候竟还不懂得需要看一看新居的地面是什么样的,竟不懂得地面状况是挑选房子的标准之一。我们曾经多么天真过呀!人总是能够自慰的,想到幼稚天真就想到了纯洁可爱,为自己曾经傻瓜过而眷眷依依。那时候我们已是而立之年了呢。
  1965年去了伊犁。先住在一间办公室里,顶棚和地都镶着木板,只是木板已经破旧,漆面已经剥离脱落,走这种破地板地比土地还容易崴脚。三个月后搬入新落成的教工宿舍。由于房子入冬才建好,潮气大,一点火,屋里氤氲弥漫,谷草味很浓。又由于麦子打得不干净,麦草里混着麦粒,和成泥抹在墙上,一升温,便纷纷发芽,墙上居然长出了一根根的绿麦苗。当然,它们长不成小麦,虽然我玩笑地向农民朋友称之为“我的试验田”。这点经验写在一篇小说里了,也算是文学效应吧。
  在伊犁—伊宁市搬过多次家。每次搬家都是用俄式的四轮马车,大体上两车搬完,一车拉家具行李,一车拉煤柴、破烂儿。那时的家当确实很少,符合“轻装前进”的原则。
  再以后从伊犁再搬到乌鲁木齐。为修房子又临时搬到充满药品气味的化学实验室。“化学屋”的好处是夏天不进蚊蝇。
  1979年搬回北京,先住一个小招待所,再住“前三门”、虎坊桥,直到现今又住起了平房。平房的特点与优点是更接近自然,听得清雨声风声,室温随着气温变得快,下过雪后可以堆雪人,便于养花养草养猫养狗。我养花多失败,不会侍候花过冬。植树倒小有成绩,除原有的枣和香椿以外,我们自己移栽了石榴、柿子和杏。石榴移栽当年就结了八个,杏树开花一朵(仅仅孤单的一朵,一花独放,绝了),柿子只长树叶。平房更利于夏季乘凉,完全可以在院内开“派对”。这个小院接待过日本作家井上靖、作曲家团伊玖磨,我国的旅美诗人郑愁予、台湾作家琼瑶等。夏夜放置躺椅数个,饮茶与可口可乐及绿豆汤,闲话天南海北,怨而不怒,乐而不淫,亦福事也。
  缺点当然也有,蚊子多,虫子多,有潮气,有会飞的与不会飞的土鳖,有攻枣的臭大姐(学名犁椿象),有好杏的蚜虫。虽几经征战,虫子还是落而复起。这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吧,有虫子,是天意。
  回忆半个世纪,重要的搬家已十余次,不知是反映了变动、不稳定,还是反映了改革和发展。我的生活还是丰富多彩的。搬家是个体力活,即使有了全套服务的搬家公司,也还得花力气。尤其是书,常用的书没几本,不常用的书也死沉死沉的,打点起来活活要人的命。还有就是旧物,扔又舍不得,不扔又白白地占地方,白白地自我霉烂、自我死亡。其实理论上我完全懂得,家庭面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充斥着多余的什物。家里东西摆设的道理与写文章是一样的,精少为佳。应该在增购新物品的同时搞精简,这件事上也需要点魄(破)力的。
  常搬家太累,太不稳定。见到一些数十年如一日住在一处的老友又替他们憋闷得慌。我们有一家亲戚,最近搬了一次家,条件似还不如原来。但他们说,他们已老了,这次不搬,恐怕底下就“没戏”了。我完全理解和同情这种心情。为搬家而搬家,就像为吃苦而吃苦,为上大学而上大学,为艺术而艺术,为锻炼而锻炼一样,未必堪为训,实亦不足奇。
  刚搬到一处总有几天的新鲜劲,临搬前告别旧居又有点依依不舍。行李打成包,乱纸扔一地,东西一堆堆的搬家前的情景甚至使人想起电影上敌军司令部溃散前的场面。呜呼,哀哉!上车!而且往往在搬家的时候,人会想起:“又是好几年,就这样无影无踪地过去了。过去的年代、过去的家,都一去不复返了。”如《兰亭集序》所言,“俯仰之间,已为陈迹”。
  其实不搬家,时光也在不停地迁移着。
  1991年7月
  猫 话
  作家养猫、写猫,“古”已有之,于今犹盛。
  60年代,丰子恺先生写过一篇谈猫的文字,说是养猫有一个好处,遇有客至而又一时不知道与客人说什么好,便说猫。
  说猫,也是投石问路,试试彼此的心扉能够敞开到什么程度。
  那么,我也给读者们说说猫吧。
  猫的命运与它们的主人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呢?
  夏衍与冰心都是以爱猫著称的。据说夏公之前养过一只猫,后来夏公落难,被囚多年,此猫渐老,昏睡度日,乃至奄奄一息。终于,夏公恢复了自由,回到家,见到了老猫。老猫仍然识主,兴奋亲热,起死回生,非猫语“喵喵”所能尽表。此后数日,老猫不饮不食,溘然归去。
  或谓,猫是一直等着夏公的。只是在等到了以后,它才撒爪长逝。
  闻之怆然,又生人不如猫之思。
  冰心家里养着两只猫,都是白猫。一为土种,一为波斯种,长毛碧眼。按当今神州时尚,自是后者为尊为宠。偏偏冰心老人每次都要强调,她不喜欢碧眼波斯猫——像个外国人似的。她强调碧眼波斯猫是她的女儿吴青的,土猫才属于她自己。她称她的褐眼土猫为“我们家的一等公民”。她把她与猫的合影送给我与妻,照片上一只大猫占了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的位置,老人叨陪末座。
  刘心武也养猫,是一只硕大无朋的波斯猫,毛洗得雪白纯净,俨然贵族,望之令人惊喜,继而心旷神怡。唯该猫对待客人十分淡漠,它能引起你的兴趣,你却引不起它的兴趣。面对这样的优良品种贵族气质的大白猫,你似乎也略感失落。
  刘家还另有一只土猫。刘心武曾经撰文维护万有的生存权利与猫猫生而平等的观念,说是他钟爱波斯猫而绝不轻慢土猫。不薄土猫宠波斯。这种轻重亲疏的摆法,又与冰心老人不同了。
  我也喜欢养猫。“文革”期间我在新疆伊犁,养了一只黑斑白狸猫,取名“花儿”,是我所在的巴彦岱红旗公社二大队的看瓜老汉送给我的。这只猫十分善解人意,我们常常与它一起玩乒乓球。我与妻各在一端,猫在中间。我们把球抛给猫,猫便用爪子打给另一方,十分伶俐。花儿特别洁身自好,绝不偷嘴。我们买了羊肉、鱼等它爱吃的东西,它竟能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行,远远知道我们买了东西,它避嫌,走路都绕道。这样谦谦君子式的猫我至今只遇到过这么一回。
  这只猫时时跟随着我。我在农村劳动时,它跟着我下乡。遇到我去伊犁河畔的小庄子整日未归时,它就从农家的房顶一直跑到通往庄子的路口,远远地迎接我。有时我骑自行车,它远远听到了我的破旧的自行车的响声,便会跑出去相迎。遇到我回伊宁市家中,我也把它带到城市。最初,这种环境的变异使它惊恐迷惑,后来,它似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习惯于双栖生活,不以为“异”了。
  花儿的结局是很悲惨的。可能它过于“内外有别”了:它在家里表现得克己复礼,但据说常在外面偷食。毕竟是猫。花儿偷食了人家的小鸡,被人下了毒饵——真可怕,人是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鸡的主人在一块牛肉里放了许多针,我们亲爱的花儿在生育一个月、哺乳期刚满之后中毒针死去。它的死是多么痛苦呀!
  我现在也养着猫。与夏公、冰心、心武的猫相比,我的猫不修边幅,不仅邋遢,简直是肮脏。一些养猫的行家对我是嗤之以鼻,认为我根本不配加入宠猫者的行列。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他们这些宠猫者养的猫都是阉割过的无“性”猫,是一些大太监二太监小太监之流(请二位前辈及心武老弟原谅我)。对于人来说,它们是太可爱太漂亮太尊贵了,但对于它们自身来说,它们能算是得宠了吗?能算是幸运的吗?以阉割作为取宠的代价,是不是失去得太多了呢?
  我养的猫完全是率“性”而为。我们家有一个小院,四株树,猫爬树上房,房顶上是它的自由天地。叫春的时候,它引来一群“男友”,有大黄狼猫、黄白花猫、黑白花猫、纯白猫,在房上你唱我和,你应我答,你哭我叫,煞是热闹。人不堪其吵闹,蒙也不改其乐。人需要love,猫没有love行吗?蒙甚至纵容猫儿的“自由化”到这种程度:大黄狼猫竟敢大白天从树上蹿到我们的院子,捉我们养的小白猫当众做爱。世风日下,猫心不古,呜呼善哉!
  王蒙是以猫本位的观点而不是以人本位的观点来养猫的。我养的猫又野又脏,参加选美是没有戏的。但我仍然为王蒙养的猫而庆幸。
  当然,这又与计划生育的原则相违背。我的狸猫两年五窝,每次生崽儿三至五个,至今一批小崽儿推销不出去,早晚有猫满为患的那一天。这样养猫,贤明乎?大谬乎?您说呢?
  1993年
  磨豆浆
  在家里,有几件事是我“垄断”的——喂猫、调理煤气灶的风眼和磨豆浆。
  现在,先谈一谈磨豆浆。
  我喜欢喝豆浆,首先是基于营养学的有关理论,什么蛋白质啦矿物质啦胆固醇比牛奶低得多啦之类。其次是由于传统,我这个年龄的人,长期生活在北京,能想得出什么更好的早餐来吗?后来又加上新潮流。我在澳大利亚就知道,那里的豆浆比等量的牛奶贵多了。在新加坡,我也发现,那里到处都有袋装的豆浆卖。您瞧,东方的神秘主义与西方的实证主义,炎黄传统与现代科技,以及带有东方禁欲主义色彩的素食路线与讲求营养的乐生态度,不就在豆浆上汇合了吗?大哉豆浆!粥我所欲也,豆浆亦我所欲也,谁说二者不可得兼?一样一样地喝可也。
  但是常常苦于找不到好豆浆,豆浆的本源黄豆可比稀粥坚硬多啦!把坚硬的黄豆变成温柔驯顺纯洁无私的豆浆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早点铺里卖的豆浆清可鉴人,透明度未免令人伤感;有时还有沉渣起伏,有时还有酸味辣味“哈喇”之味。自从我国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以来,鸟枪换炮,就连最不像样子的早点铺也变成二等餐馆了,大家都向五、四、三星级酒店看齐,鸡鸭鱼肉都不在话下,一心追求乌龟王八蝎子上席,这样,最最不像样子的豆浆就很难找到了。无豆浆便想豆浆,这也是人之常情吧。五年前我便开始用买自意大利罗马的粉碎机自制豆浆。粉碎效果很好,就是过滤麻烦。为了过滤豆浆,我特意买了箩。后来一位朋友又送了我一面更精致的金属丝编织的箩,上题:“碾压成正果,漏渗有精华”,令人忍俊不禁,心想亏他想得出。题字是经过刀刻烟熏涂绿的,不像是这位朋友“别有用心”自撰的。后来我把这面箩送给张洁了。但据说她也没怎么坚持从事豆浆制造事业,她也嫌麻烦。
  有了箩仍然磨不干净,滤不干净,每次出浆不多,出渣不少,物未尽其用,精华与糟粕不分,一起扔掉或者沤肥,有点对不起种豆打豆的贫下中农。我也试着把豆渣吃过几次,呛得孩子直咳嗽。
  恰在此时,有一位朋友得知了我偏爱豆浆的事。她慷慨地把一台上海出产的矽钢万能食品粉碎机送给了我,其中特别包含了磨豆浆和筛豆渣的设施:粉碎的刀具外面包着一层纱罩,把粉碎与过滤变为一道工序,抓一把浸泡软化过了的黄豆可以加水三次碾磨出浆三次。这样,眼看着泡得饱满鼓涨的黄豆一次又一次地变成充溢着营养的白色乳汁,心中的几乎是类似创世的快乐便油然升起。劳动创造世界,马克思主义的那么多道理似乎是从这里来的——不像是从“造翻有理”那里来的。
  当然,洗豆泡豆加水开动停机……这样做很费时间。磨豆浆的噪音也很大。有时为供应全家喝豆浆,我要早起一个小时,磨完了煮开也要费不少时间。豆浆很容易出现沸腾的假象,诈诈唬唬一大堆泡沫其实仍然是凉的;而生豆浆喝了是会中毒的,所以需要十分小心地慢慢加热,自始至终密切注视着豆浆的动态,不敢掉以轻心,绝对不能使之失控。整整六十分钟一心沉浸在豆浆制作的兴奋与不无的紧张里,把一切不如磨豆浆有趣有意义、不如磨豆浆清楚明白的狗事——那些一心不想让人喝好豆浆的破事——全部丢到九霄云外,我觉得很愉快。边喝豆浆边长精神,边喝豆浆边得休息,边喝豆浆边认定如果一旦自己江郎才尽写不成小说了,能磨豆浆也还算有点用,磨不了豆浆光喝也行,就是千万别干专门害写作的同行整写作的同行的事。
  那样的人毕竟是极少数。我边喝豆浆边感到了同行之间的友谊的温暖。中国当代文人的特点毕竟是常常相濡以沫,不是一口咬住就不撒嘴。而那些狼视眈眈,时刻打算着把同行吞到肚里去的朋友,如果多磨几次豆浆喝几次豆浆,说不定也会增加一点人情味,表情变得松弛一些。
  1993年
  我爱喝稀粥
  在我的祖籍河北省南皮县,和河北的其他许多地区一样,人们差不多顿顿饭都要喝稀粥。甚至在米饭炒菜之后,按道理是应该喝点汤的,我们河北人也常常是喝粥。
  家乡人最常喝的是“黏粥”,即玉米面或玉米 子熬的糊糊。乡亲们称这种粥为“馇”,他们说“馇锅黏粥”,而不说什么“熬一锅粥”。新下来的玉米,有时候加上红薯,饭后喝上两碗,一可以补足尚未完全充实饱满的胃,二可以提供进餐时需要摄入的水分(那时候我们进餐的时候可没有什么饮料啊——没有啤酒可乐,也没有冰水矿泉水),三可以替代水果甜食冰激凌,为一顿饭收收尾,做做总结,把嘴里的咸、腥、油腻、酸、辣味(如果有的话)去一去,为一顿饭打上个句号。
  喝稀粥的时候一般总要就一点老腌萝卜之类的咸菜。咸菜与稀粥是互相提味、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这一点无须多说。吃惯了这种搭配,即使吃白米粥、糯米粥、牛奶麦片粥、燕窝粥、海鲜粥,如我后来有幸吃过的那样,也常常不能忘情于老腌萝卜、云南大头菜或者四川榨菜;还有天源酱园、六必居、保定“春不老”的名牌特制酱菜,咸菜也是不断发展丰富提高的,常吃稀粥咸菜也罢,食者是完全用不着气馁的。
  也有属于甜点性质的粥:赤豆汤、八宝莲子粥,板栗、杏仁、花生做的羹食等。就不就咸菜,则无一定之规了。
  粥喝得多、喝得久了,自然也就有了感情。粥好消化,一有病就想喝粥,特别是大米粥。新鲜的大米的香味似乎意味着一种疗养,一种悠闲,一种软弱中的平静,一种心平气和的对于恢复健康的期待和信心。新鲜的米粥的香味似乎意味着对于病弱的肠胃的抚慰和温存。干脆说,大米粥本身就传递着一种伤感的温馨,一种童年的回忆,一种对于人类幼小和软弱的理解和同情,一种和平及与世无争的善良退让。大米粥还是一种药,能去瘟毒、补元气、舒肝养脾、安神止惊、防风败火、寡欲清心。大鱼大肉大虾大蛋糕大曲老窖都有令人起腻、令人吃不消的时候,然而大米粥经得住考验而永存。
  另一种最常喝的粥就是“黏粥”了。捧起大粗碗,“吸溜吸溜”吸吮着玉米面馇的稠稠糊糊、热热烫烫的黏粥,真有一种与大地同在、与庄稼汉同呼吸、与颗颗粮食相交融的踏实清明。玉米粥使人变得纯朴,变得实在,玉米粥甚至给人一种艰苦奋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乡土意识、忧患意识、安贫乐道随遇而安人不堪其忧我也不改其乐的意识。玉米粥会叫人想到贫穷困难,此话不假,笔者在三年困难时期就有过一天只喝两顿粥的经验,玉米粥拼命喝,喝得肚子里咣里咣当,喝得两眼发直。正因为如此,笔者才由衷欢呼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繁荣经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有目共睹的伟大成绩。同时,玉米食品又是和营养学、现代化、生活选择的多样化联系在一起的。例如在那个一些小子认为月亮都要比中国的圆的美国,炸玉米片、崩玉米花都是深受欢迎的大众食品,少量的玉米糊糊也可以作为配菜与主菜一道上台盘,为西式大菜增色添香。近年来,国内的玉米方便改良食品也方兴未艾起来。呜呼,吾乡之玉米粥也,且莫以其廉价简陋而弃之,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它的生命力还远大着呢!
  至于每年农历腊月初八北方农村普遍熬制的腊八粥,窃以为那是粥中之王,是粥之集大成者。谚曰:“谁家的烟囱先冒烟,谁家的粮食堆成尖。”是故,到了腊八这一天,家家起五更熬腊八粥。腊八粥兼收并蓄,来者不拒,凡大米小米糯米黑米紫米黍米(又称黄米,似小米而粒略大、性黏者也)鸡头米薏仁米高粱米赤豆芸豆绿豆豇豆花生豆板栗核桃仁小枣大枣葡萄干瓜果脯杏仁莲子以及其他等,均融汇于一锅之中,熬制时已是满室的温暖芬芳,入口时则生天下粮食干果尽入吾粥,万物皆备于我之乐,喝下去舒舒服服、顺顺当当、饱饱满满,真能启发一点重农爱农思农之心。说下大天来,我们十多亿人口中的八九亿是在农村呀,忘了这一点可就是忘了本、忘了自己是老几喽。
  闽粤膳食中有一批很高级的粥,内置肉糜、海鲜、变蛋乃至燕窝鱼翅,食之生富贵感营养感多味感南国感,食之如接触一位戴满首饰的贵妇,心向往之赞之叹之而终不觉亲近。这大概反映了我土包子的那一面吧。
  当然,不是说稀粥至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眼界的开阔,我们的餐桌上理应增添许多新鲜的、富有营养的饮食,饮食习惯上的保守是不足取的。其实讲到吃东西我是很能接受新鲜事物包括各种东洋西洋土著乃至特异食品的。诸如日本之生鱼片、美国之生牛肉、法国之各色(包括发绿发黑发臭者)起司(乳酪)、俄罗斯之生鱼子、伊斯兰国家之各种羊肉羊脂、我国白族喜吃之生猪肝生猪皮以及生蚝生贝、桂皮味之冰激凌苹果排、各种冷饮热饮天然人工含酒精含咖啡因或不含这些玩意儿之液体食品,均在在下小小胃口的受用之列。这一点使我深觉自豪,这一点使我时而自吹自擂:鄙人口味,就是富有开放性兼容性嘛。我喜欢尝试新经验,包括吃喝,这样,活得不是更有滋味吗?对于身体健康不是更有利吗?
  但是,我对稀粥咸菜似乎仍然有特殊的感情。当连续的宴请使肠胃不胜负担的时候,当过多的海鲜使我这个北方人嘴上长泡、身上起荨麻疹的时候,当一种特异的饮食失去了最初的刺激和吸引力、终于使我觉得吃不消的时候,当国外的访问生活使我的肠胃不得安宁的时候,我会向往稀粥咸菜,我会提出“喝碗粥吧”的申请,我会因看到榨菜丝、雪里蕻、酱苤蓝,闻到米粥香味而欢呼雀跃,因吃到了稀粥咸菜而熨帖平安。不论是什么山珍海味,不论是什么美酒佳肴,不论走到哪个地方,在不断尝试新经验、补充新营养的同时,我都不会忘记稀粥咸菜,我都不会忘记我的先人、我的过去、我的生活方式,以及那哺育我的山川大地和纯朴的人民。我相信我们都会吃得更美好、更丰富、更营养、更文明、更快乐。
  1991年10月
  忘却的魅力
  散文就是渴望自由。自由的表达,自由的形式,自由的来来去去。
  记忆是美丽的。我相信我有出色的记忆力。我记得三岁的时候夜宿乡村客店听到的马匹嚼草的声音。我记得我的小学老师的面容,她后来到台湾去了,四十六年以后,我们又在北京重逢。我特别喜欢记诗,寂寞时便默诵少年时候便已背下来的李白、李商隐、白居易、元稹、孟浩然、苏东坡、辛弃疾、温庭筠……还有刘大白的新诗:
  归巢的鸟儿,
  尽管是倦了,
  还驮着斜阳回去。
  双翅一翻,
  把斜阳掉在江上;
  头白的芦苇,
  也妆成一瞬的红颜了。
  记忆就是人。记忆就是自己。爱情就是一连串共同的、只有两个人能共享分享的刻骨铭心的记忆。只有死亡,才是一系列记忆的消失。记忆是活着的同义语。活着而忘却等于没活。忘却了的朋友等于没有这个朋友。忘却了的敌意等于没有这个敌意。忘却了的财产等于失去了这个财产。忘却了自己也就等于没有自己。
  我已不再年轻,我仍然得意于自己的记忆力。我仍然敢与你打赌,拿一首旧体诗来,读上两遍我就可以背诵。我仍然不拒绝学习与背诵新的外文单词。
  然而我同样也惊异于自己的忘却。我的“忘性”正在与“记性”平分秋色。
  1978年春,在新疆工作的我出差去伊宁市,中间还去了一趟以天然牧场而闻名中外的巩乃斯河畔的新源县。1982年,当我再去新疆伊犁的时候,我断然回答朋友的询问说:“不,我没有去过新源。”
  “你去过。”朋友说。
  “我没去过。”我摇头。
  “你是1978年去的。”朋友坚持。
  “不,我的记忆力很好……”我斩钉截铁。
  “请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记忆,那一年你刚到伊犁,住在农四师的招待所即第三招待所,从新源回来,你住在第二招待所——就是早先的苏联领事馆。”朋友提醒说。
  我一下子懵了。果真有这么一回事?当然。先住在第三招待所,后住在第二招待所,绝对没错!连带想起的还有凌晨赶乘长途公共汽车,微明的天色与众多的旅客众多的行李。那种熙熙攘攘的情状是不可能忘记的。但那是到哪里去呢?到哪里去了又回来了呢?似乎看到了几间简陋的铺面式的房子。那又是什么房子呢?那是新源?我去了新源?我去做什么了呢?为什么竟一点也不记得?
  一片空白,全忘却了。
  不可思议。然而,这是真的。新源就是这样一个我去过又忘了等于没有去过的地方。这比没有去过,或者去了牢牢记住然而没有机会再去的地方还要神秘。
  我忘却的东西越来越多了。一篇稿子写完,寄到编辑部,还没有发表出来,已经连题目都忘了(年轻时候我甚至能背诵得下自己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当别人叙述一年前或者半年前在某个场合与我打交道的经过的时候,我会眨一眨眼睛,拉长声音说:“噢……”而当我看到一张有我的形象的照片的时候,我感到的常常只是茫然。
  感谢忘却:人们来了,又走了。记住了,又忘却了,有的压根儿就没有记。谁,什么事能够永远被记住呢?世界和内心已经都够拥挤的了,而我们,已经记得够多的啦。幸亏有忘却,还带来一点好奇,一点天真,一点莫名的释然和宽慰。待到那一天,我们把一切都忘却,一切也都把我们忘却的时候,那就是天国啦。
  1989年5月
  我的另一个舌头
  1987年晚秋,那一天午餐招待来北京演出的西藏歌舞团。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同志讲话的时候,我鼓励他用维吾尔语讲,由我担任翻译。他推辞了一下,我俩就这样操作起来了,大家笑成一团。
  我爱听维吾尔语,我爱讲维吾尔语。我常常陶醉于各民族的同胞分别用自己的语言,淋漓酣畅地抒情达意,而同时又能很好地交流的吉祥情景。还有,没办法隐瞒的是,我不愿意放过任何可以使用维吾尔语言、可以练习提高维吾尔语言乃至可以“显摆”自己的维吾尔语言的机会。一讲维吾尔语,我就神采飞扬,春风得意,生动活泼,诙谐机敏。一种语言并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是一种文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群,是一种生活的韵味,是一种奇妙的自然风光,也是人文景观;还是世界真奇妙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我的一段永远难忘的经历,是我的一大批朋友的悲欢离合,他们的友谊、他们的心。
  60年代后期,当命运赐给我与维吾尔农民共同生活的机会,政治风暴把我抛到我国西部边陲伊犁河谷的边缘以后,我靠学习维语在当地立住了足,赢得了友谊与相互了解,学习到了那么多终身受用不尽的新的知识,克服了人生地不熟的寂寞与艰难,充实了自己的精神生活。
  维语是很难学的,无穷的词汇。小舌音、卷舌音与气声音,这是汉语里所没有的,更困难的是那些大致与汉语的音素相近的音,你要听出说出它与汉语不同的特色来。语法就更麻烦了,什么名词的六个格,动词的时、态,人称的附加成分,有时候一个动词要加十几种附加成分……真是怎么复杂怎么来呀!而它们又是那样使我倾心,使我迷恋。它们和所有的能歌善舞的维吾尔人联系在一起。它们和吐鲁番的瓜与葡萄、伊犁与焉耆的骏马、英吉沙的腰刀、喀什的清真大寺与香妃墓、和田的玉石与地毯联系在一起……我欣赏维吾尔语铿锵有力的发音,欣赏它令人眉飞色舞的语调,欣赏它独特的表达程序……一有空闲,我就打开收音机,收听维吾尔语广播。开始,我差不多一个字也听不懂,那也听,像欣赏音乐一样如醉如痴地欣赏它,一听就喜笑颜开,心花怒放。两个农民小孩子说话,我也在旁边“灌耳音”,边听边钦佩地想:“瞧,人家多棒啊!人家这么小就学会了维吾尔语!且慢!原来他们本来就是维吾尔人,维吾尔语是他们的母语,他们会说维吾尔语正如我们的孩子一学话就说汉语,实在也不足为奇……”我学维吾尔语已经快要走火入魔了。
  我学习着用维吾尔语来反应和思维,夜间起床解手,扶着炕就说“karawat”,开门的时候就说“ixik”,沿墙走路就说“tam”,小便了就说“suduk”,起风了就说“xamal”,再回到炕上便告诫自己:“uhlay!uhlay!”(睡觉的第一人称祈使式)后来,看到打上了数的算盘或者阿拉伯数字,我会立即用维吾尔语读出来,而如果当时一位汉族同志突然用汉语问我这是多少,我会瞠目结舌,一瞬间茫然不知所措。
  我终于可以说我多了一个舌头了。和维吾尔人在一起我同样可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也可以语言游戏,话外含音……不仅多了一个舌头也多了一双耳朵,你可以舒服地听进另一种语言,领略它的全部含义、色彩、情绪,你可以听懂那么多的话语和歌曲;还多了一双眼睛,你能读通曲里拐弯由右向左横写的维吾尔文字,能看得懂用这种文字出版的书籍;更多了一个头脑、一颗心,你获得了知识、经验、理解、信任和友谊,你能更多地关心和记住他们了。总而言之,你打开了另一个世界。
  不是说“理解万岁”吗?为了理解,让我们学会学好更多的兄弟民族的语言文字吧,也学好更多的外国语吧。改革开放的时代应该有更多的语言知识与语言本领。而且,这个学习过程充满了奇妙的经验和乐趣。
  1994年5月
  浪漫情怀
  十八九岁的时候是我阅读苏联小说的一个高潮。我读了《少年日记》,描写一个少年人的哥哥——一个红军战士的爱情故事。到现在,连作者的姓名也忘记了,但我仍然记得那小说中表现的人性的美,表现的苏联人的崇高、纯洁、诗意。读之如饮醇酒,一嘴一肚子的芬芳、甘美和陶醉。
  后来读巴甫连科的《幸福》,歌颂斯大林,歌颂一位身患重病的红军指挥员与一位身材高大的女军医之间的爱情,歌颂苏联红军在卫国战争大反攻阶段解放东欧诸国的胜利情景,描写战后苏联人与美国人精神上的一次较量。书里还直接描写了斯大林的圣哲与伟岸。其语言之美丽、深邃、自信、雍容,场面之辉煌,感情之饱满,思想境界之高屋建瓴令我倾倒再倾倒。我努力在自己的生活中寻找与《幸福》相通的因子,我找到的很少,但也有一点。那是在1953年的新年除夕,我以区里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干部的身份去一些学校参加学生们的迎新活动,我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在鼓楼大街上飞奔,听到了午夜的钟声……在飞速行进中度过了一年,我自我感动得要命,当然,那是幸福。文学的最高使命也许就是让人们感受自己的幸福吧?
  可惜后来不太久,斯大林的神话漏了气,巴甫连科的神话也不灵了。在个人迷信时期,在斯大林搞肃反扩大化的时候,巴甫连科似乎干过一些不齿于人类的事情。一个有弱点的人也可以写得你神魂颠倒,不知道这说明了文学的力量还是文学的没有力量。
  我曾经激赏《远离莫斯科的地方》。丹尼亚对书中的主人公(我已忘记了他的名字)说:“你就不注意一下我吗?”这个苏联姑娘的大胆与热烈当时也叫我纳闷儿:咱们的生活里怎么没有这样的女孩子呢?
  那时候我不懂小说与生活的区别,有些事是不能把小说的情节描写照搬到现实中来的。搬过来以后也许反而显得做作、过分、烦人。文学的魅力之一就在于它酷似生活又不似生活,酷似真实又难以较真儿,酷似可以指导你,却又难以认真操作。
  在“反右”斗争中我反复地读《双城记》,我需要体会的是历史的严峻、政治的威严、个人的渺小、命运的无常。确实,狄更斯帮助我度过了那考验的日子。
  读小说是一种享受。后来年纪渐渐大了,读的小说也杂了,自己又写了那么多。酸甜苦咸辣,涩鲜淡厚麻……舌头的品味要求已经不限于浪漫的甜酒了。也难得那样地感动那样地泪流满面了。甚至看那些名著的时候,我也常常发现那名气大得吓人的、让年轻同行五体投地的外国作家是怎样地作伪和取巧,怎样地回避和诡辩;更不要说装腔作势和无病呻吟啦。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书。无书就更要寻觅好书,珍爱好书了。幸乎?悲乎?识者教之。
  1997年1月
  想念玩具
  生日那天我一早起来量血压,孙儿对我说:“爷爷,您要少生气,您量血压的时候就想一想从前玩过的玩具。”
  他说得暖到了我心里。这是一个永远美丽的话题:你玩过什么玩具?
  我玩过皮球、毽子、玻璃球、桃核、小刀、木枪、木刀、面具、镜子、放大镜……
  由于有一个只比我大一岁的姐姐,所以我小时候与女孩子在一起学会了跳房子、踢毽子、抓子儿。我至今会说拍皮球时候的童谣:
  一个毽儿,踢两半儿,(拍几下球)
  打花鼓,(用脚踩拍皮球)
  绕花线儿,(用力拍一下球,转身三百六十度继续拍)
  里踢,(用脚里侧踢一下球)
  外拐,(用脚外侧踢球)
  八仙,(双腿劈开骑球跨过)
  过海,(双腿紧并片球而过)
  九十九,一百。(再正常拍球,完成一个程序)
  我也玩过相对奢侈的玩具,一种是分三部分排列组合的人像画册“活动变人形”,还有一种是商务印书馆造的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木偶,用一个木槌打木球,以最准最快地打倒全部木偶为胜。我觉得兼有保龄球与高尔夫球的契机在里边。可惜,此后再没有见过这种玩具。
  父母也曾给我买过一个轮船模型,说是将模型放在水上,在某处点上火,船儿就会前进。这实在是唤醒了我的航海梦。我按说明书上的要求,先拿一个洗脸盆装满清水,然后放船,点火,噗噗噗噗噗,船行进了五厘米,一声闷响,船不再行进了。找了大人来看,说是已经坏了。我的麦哲伦、哥伦布、郑和之梦,从此告吹。
  最大的遗憾是我没有玩过风筝。所以,读鲁迅的《风筝》的时候,我只觉得自己比他更可怜。
  当然也有玩得极满足的时候,和同学们一起玩打仗,玩剁刀子,玩斗蛐蛐儿……带点火药味儿。
  今年夏季,我“教育”孙儿:“你们怎么这么贪玩?我在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最喜爱学习功课了,我以做功课为最大的乐趣。”(按:这是真的,我树的不是假典型。)
  一个十岁一个九岁的孙子大笑:“您那时候有什么玩具?您有什么可玩?不就是和和泥吗?”
  他们并没有见过我怎样度过童年,但是他们坚信我的童年很枯燥匮乏。我相信这是小学里进行新旧社会对比教育的成绩,他们是对的。我羡慕他们的儿童玩具和他们肯定比上一代上两代过得强的信心。我因为他们的童年比我们的更丰富多彩而感到很大的欣慰,更因为他们对我儿时玩具的提醒而十分感激他们。我得经常想念自己的玩具。
  1996年10月
  我和图书馆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与图书馆的感情是通过书建立起来的。
  在我十岁前后,我家住在北京西城的小绒线胡同,旁边的太安侯胡同里有个民众教育馆,教育馆里的图书室很小,但对我是个吸引力很大的地方。一有空,我就去那儿看书,一去就坐到闭馆时分。大概常去看书的人中我年龄最小、个头儿最矮,而且又常是最后一个离馆吧,管理员对我非常熟悉。到了冬天,天黑得很早,炉火快灭时,呵口气便凝成了雾,手都冻僵了。管理员见我还在看,就总是和气地催促我说:“小孩儿,该回家啦!”
  因为那个图书馆的图书不外借,所以有许多书我是坐在馆里读完的。最初吸引我的是一批武侠小说,《小五义》《大宋八义》《七剑十三侠》等。我还借阅过《少林十二式》《八段锦》《太极拳式图解》等讲练功的书,也照书练了一阵子,但收效甚微。渐渐地,冰心、沈从文、丁玲的书引起了我的阅读兴趣,我越来越热爱文学了。
  上初中了,我开始去北海旁的北京图书馆看书。最初,因为我个子矮,不像中学生,进门常受到阻拦。初二时戴上了眼镜,显得“老成”了,就不再受阻了。那段时间印象最深的,是等书时的焦急,查卡片倒是很快,交上去后,就坐在规定的位子上等。有时要等四十分钟甚至更久,才有人将书从库中调出送来。如果等了半天,听见的回答却是:“这两本书已经外借了!”心情的沮丧是可想而知的。就靠在这宫殿式的图书馆里借书读,我读了鲁迅的一批杂文,读了巴金、许地山、朱自清、刘大白以及胡适的一些作品,读完了《士敏土》《铁流》和一批世界文学名著。在北图借阅的这段读书生活,对我一生的道路有着怎样的影响,在当时连自己也未曾想到。
  惭愧的是,工作以后我不再是图书馆的常客了。当然,我还常常从作协、文化部的资料室直到北京图书馆外借书籍。1987年我在文化部任职的时候,主持了北京图书馆新址的施工验收与开馆事务,这使我十分高兴。
  能不能在图书馆把屁股坐稳,是一个人治学作文的心态是否良好的重要标志。忙于蝇营狗苟、陷于是是非非、乐于咋咋呼呼、迷于拉拉打打的人是坐不住的,他们的屁股眼里老是像插着草。这是很值得同情和怜惜的。但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问题是他们看到别人在图书馆用功居然会生气,他们总是要无事生非,横生枝节,不把旁人也搅得读不成书他们就不肯罢休。对这些图书馆的克星,该怎么办才好呢?
  1992年
  灿烂的笑容
  提起冯骥才,首先会想到他的大个子,为中国作家争脸的身材。记得80年代一位英籍国际笔会的副主席埃尔斯托普来华访问,我们见面时谈到了冯骥才刚刚结束的英伦之行。这位英国作家笑着说:“他的身材太引人注意了,英国的女性都非常喜欢他。”名声到了英国,走向了世界。不过还好,据我所知,他对妻子小顾是靠得住的,不论什么时候,他都以极好的态度对待妻子,一提到小顾就笑容灿烂,与小顾在一起时不停地笑着,平常说话他也是小顾小顾的不断地引用着顾同昭语录,像是一个“五好”丈夫。
  由于个儿高,我记得在备受争议的第四次全国作家代表大会期间他对我说:“我建议作协主席按身高轮流担任。”真是太妙了,这对那些把作协视为衙门,把作协的跑腿管事人员身份视为争来夺去的乌纱帽的文丑们,无异于一服清凉剂。不是吗?一个作家写不出好书来,再大的乌纱帽也徒然凸显了帽下的空白——叫作名不副实。那么大冯这样说是不是也从潜意识里表达了他的过把主席瘾闹闹的儿童心理呢,我就不知道了。
  由这个大个子写一篇《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就特别哏儿,哏儿完了又挺伤感。特别是描写高女人死后,她的矮丈夫遇到雨天仍然高高举着一把伞,令人感到那伞下有一个空白一节,读之难忘,读之唏嘘不已。
  大冯就是这样的人,个儿大,心细,心柔。对谁都是一脸的微笑,亲切,谦虚,体贴,幽默,总是令人愉快。他不是那种总让别人觉得欠了他两百吊钱的作家,也不是那种见谁臭谁,绕世界抹黑散味的霉变物。在与他的交往中你会感到自己是受关心受友爱的,而不是被勒索爱心的。大冯常常和我谈到我的新发表的作品,他作为同行的这种细心和友谊,使我感到十分熨帖。他也会关心旁人,每次见面嘘寒问暖。在去年冬天我因割除胆囊住院期间他来了一个传真,说是:“闻君小小有恙,我亦大大不安。”有些了不起的作家是十足的利己者,他们只要求被知道被围绕被注意被关心。现在有“送温暖”一说,大冯确是一个会送温暖的人。如果作家队伍里多几个大冯,少几个咝咝冒烟的手榴弹,少几个由于难产而憎恨一切鸡蛋的鸡,文坛的气氛会祥和得多。
  我常常忆起1979年(1978年?)第一次在人民文学出版社总编辑韦君宜同志那里见到他的情景。君宜个儿矮,与大冯成为很可笑的对比,但由于大冯的谦虚天真善良如儿童的笑容,你很快接受了他们的愉快相处。你个子再小,在大冯面前也不必不安,因为大冯从精神上更像是个孩子,他懂得尊重别人,这正是他的魅力。
  他又那么聪明,多才多艺。他写义和团写神鞭写英国写“文革”写船歌也写乒乓球运动员。他的画很有味道,也有功底,听说还颇有效益。他的文化评论写得有见识有趣味。他为保存天津旧文物做了大量工作。
  他这个人也极有趣,每年政协开会期间听他与张贤亮斗嘴,你觉得好玩得不得了。一物降一物,有了冯骥才,牛皮张贤亮才受到了一点约束,不至于“上房揭瓦”,张贤亮常常在与冯的舌战中处于下风。
  70年代末期或80年代初期,我头一次去他天津的家。一间房子里摆着钢琴摆着床与桌椅摆着许多有真有假的文物古玩。房子和他的聪明一样,满溢得快要爆炸了。后来,几次搬家,他现在的住房可是鸟枪换了高射连发火箭炮了。他给我以功成名就生活猛往上蹿的感觉,应该祝贺他和类似他的作家赶上了好时候,祝贺他们事业有成。同时劝他保重再保重,踏遍青山人不老,我们还等着读他的新作,好事还在后头呢。
  2000年5月
  鳞与爪
  一
  1979年夏天,我刚刚举家从新疆迁移回北京,临时住的地点离故宫护城河很近,晚饭后我常常沿着护城河散步。垂柳、角楼、劳动人民文化宫与公园后门,种种亲切和美丽使我陶醉感叹。
  我几次看到四个(也许是三个?已经到了再不敢吹“记忆力”的年龄了)青年弹着吉他靠在河堤上唱歌。我觉得惊讶、羡慕、疑惑,甚至有点紧张。怎么能这样大模大样地在街头弹那个资产阶级——至少不是无产阶级——的乐器呢?自己玩就玩吧,何必跑到大街上呢?三四个人一起弹吉他,不是有点闲荡、有点不务正业吗?三四个人算不算聚众呢?惹得许多行人、骑自行车者停下来看,多出风头,多不好意思!许多人还吃不饱饭呢,他们却吃饱了撑的弹上吉他了。北京,北京,毕竟是北京啊!他们是不是有点可疑呢?需要不需要给他们一点劝告乃至监视呢?
  我是带着一种陌生感、一种不安、一种窃窃的喜悦来看这四个人的。觉得看多了不太方便也不太礼貌,每次看上几眼便迈步走过去。却也想,“四人帮”毕竟是倒台了啊。
  一晃,时已八年。弹吉他的年轻人,你们过得可好?
  二
  1948年的北平,已经是风雨飘摇、土崩瓦解,一片将死未死的萧条景象。这时,在我居住的一条小胡同里,出现了一个挎着篮子卖杂货的老头儿(依我当时的年龄和眼光认为的老头儿,也许他不过才四十岁)。老头儿用洪亮而又甜美,应该说是软软的、嗲嗲的声音吆喝:“油炸花生米!老腌鸡子!”
  除了炸花生米与煮好的咸鸡蛋,几乎没有别的商品。他见了谁都笑容可掬,见了小孩子马上用讲故事的声调说:“跟妈妈要点钱,买花生米吃!甭提多香了!”
  果然有小孩子回家去又出来了,买了花生米。他给花生米应该说是相当“抠门儿”的,但态度实在和气。如果小孩子抱怨花生米给得少,他就会慈祥地说:“小少爷!您看我这花生米多干净!多油分!多个儿大!”确实,不论花生米还是鸡蛋,都干净极了。
  一个月以后,老头儿从挎篮子变成了挑挑子,花生米从油炸发展到既有油炸又有水煮,鸡蛋从老腌发展到既有咸蛋又有茶蛋,还增加了瓜子、绿豆糕和炸油饼。
  两个多月以后,他改成了推车,一辆崭新的售货车,以熟食为主,兼营白干酒。他仍然那样款款地、无腔无调却又多情地吆喝着:“花生米!老腌鸡子!白干酒!”
  不像那些具有悠久的从业历史的小贩,那些人吆喝得出花儿来,称得上是婉转入云。他的吆喝只是大声说话罢了。他有很好的音量与音色,只是没有旋律,“无调性”。
  然而他的“白干酒”三个字足以使每个酒徒泪下,传达出了生活的艰难、酒的苦辣温馨、小贩的效劳之情。
  他越是笑得甜你就越觉得他走得辛苦、卖得辛苦。如果你在这样美丽的笑容与动情的吆喝声中扬长而过,无动于衷,那简直是铁石心肠,罪过!
  待到解放前夕,他已经开起了一座两间门脸的小铺,俨然食品杂货店的掌柜了。
  以后我就顾不上再想他再看他。50年代后期,我去这个小铺子买过一次东西。已经公私合营了,他穿着干部服,胖得出奇,没有吆喝,只有习惯性的微笑。
  不久便听说他已病逝。
  我始终觉得他的小小的发家史是一个难以思议的奇迹。
  三
  50年代,我有几次机会去山西太原。在规整美丽的海子边公园附近,我吃过几次刀削面。很大的一个饭馆,从来都坐得满满的。山西的刀削面是驰名的,但现在已经很难找到一个专卖面的馆子了,不知道是由于人们的口味与“消费档次”已经提高还是由于利润指标的提高,反正那个时候,海子边公园近旁的海子边饭馆里,坐着的都是吃三棱形劲道利落的刀削面的。
  给人的印象比面条还深的是一位服务员。矮矮的个子,留着平头,椭圆形的头脸,一脸孩子气的笑容,只是眼角皱纹透露出他已经并不年轻。他一只手端三碗、两只手端着六大碗面,你没准儿觉得面的体积和重量已经超过了他本人。他是奔跑着来为顾客上面的,又奔跑着去算账。那时候都是先吃饭后交钱,不像现在的饭馆,不但要先开票付款,而且要为每一个瘪三样的塑料杯子交押金。人心何其不古了啊!
  同店还有几个女服务员,但大家都喜欢招呼这位小个子。可能是因为他的笑容,因为他跑得快、账也算得快,一口清,声音洪亮。你一眼望去就可以认定他十分喜爱自己的工作。他是一个快乐的,甚至有几分得意的服务员,于是大家都叫他。他从这桌跑到那桌,从店堂跑到后厨,再从后厨跑到店堂。他满场飞,他满场飞跑着端面、拾掇餐具、擦桌子、摆碗筷、算钱、收钱、找钱,像一阵风,像是在跳舞,像在舞台上表演。所有的顾客都把目光投向他,欣赏着他的精力、热情与效率,满意地发出会心的微笑。
  工作,本来是可以这样的啊!
  几十年过去了,再没有碰到过第二个这样工作的服务员。海子边饭馆和全国各地的各个饭馆一样,面貌一新。而我,对碰到这样的服务员却似乎愈来愈没有信心了。
  四
  目光,世界上没有比目光更有力量而又更费解的了。
  在欢呼雀跃的场面里我看到呆木茫然的目光。在庄重深沉的嗓音后面我看到过傲慢而又闪烁的目光。当然也有谦卑后面的坚毅的目光,玩笑后面的大有深意的目光。
  目光比人还难作假。
  今年4月份访问日本的时候,参加了一次在京都举行的招待会。招待会由著名作家、日中文化交流协会的常务理事司马辽太郎主持。会上有一位身材苗条的老太太来见我,她长着一头黑发——也许是染过的。她和我握手,笑着,注视着我说:“战争时候,我在华北。”她的汉语说得很慢。“华北”两个字说得非常沉重。我马上想起了我的在日本侵略军占领下的童年经历,想起“华北”在日本侵华史上的特有的含义。老太太继续笑着,说不清是苦笑还是喜笑。而她的眼睛那样深深地、深深地注视着我。惭愧,痛苦,留恋,感慨,友好,认错……我说不清,而她的“华北”两个字一下子复活了我的多少尘封已久的记忆!谁知道那一刻我的目光又有多少变化和流露呢?
  我永远忘不了这位纤瘦的老人的目光。我甚至觉得,大老远地来一趟日本,我就是为了看看这百感交集、感从中来的目光。
  1987年
  诸神下界
  十几岁那年,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一个小院落。搬进去不久,就要过年了。
  尽管在战争之中,由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块小天地,这个年还是过得分外有滋味。厨房里传出了炖猪肉的醉人的香气——那时候炖一次肉也算是重大事件了。院子里撒满了芝麻秸,人走在上面会发出啪啪的响声——叫作踩碎(岁)。为了包饺子而剁馅儿的声音惊心动魄,据说这叫“剁小人”——把寡廉鲜耻的宵小之徒剁在刀下,也算过瘾,更是不无幽默。而最隆重的是,外祖母把祖先的神主牌位擦拭摆好,除夕晚上,诸神(包括祖先们)会下界,会听到我们的诉说,会感知我们的心事,会体恤我们的痛苦。
  我本来是一个体弱、嗜睡的孩子,但是这一个除夕为了迎接诸神的下界,我还是硬挺到了午夜。
  午夜12点的钟声响了,我的心情激动起来,跑到院子里。我抬起头,冷风吹得脸生疼,但是我很兴奋。我看到了小小的高高的天空,看到了瑟瑟发抖的星星,连同老槐树的落尽树叶的枝条,也似乎做着神秘的暗示。
  看啊,诸神下界了!恰恰就在这个时辰,天上有影影绰绰的众神飞翔。我听到了神癨的庄严的声音,那声音恰似对于一切亡灵的超度,不过更加低沉了,我猜想是世人的罪孽引起了众神的气愤。我更感到了一种悲怜,一种无可奈何、一种抚慰、一种永远的希望。面对下界的满目疮痍,神又能如何呢?
  我知道了。我严肃了。我似乎已经与下界的诸神对过话了。
  许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少年时候这种迎接诸神下界的经验了。忙忙就是茫茫,众神又在何处?在转眼就是花甲的年纪,在客居台北数日的间隙,面对着薄薄的日历,我想起这一段心事来。吃饺子,放爆竹,亲友相访,恭喜发财。但最重要的,超过这一切的,还是大年三十午夜面对诸神下界的那种敬畏,那种坦然,那种对自己和对这个世界的无奈而又有望的热爱。
  1994年的除夕之夜呀,诸神还会来到我的心里吗?
  1994年2月
  中餐的命运
  海外的中餐也都有可吃之处。1980年6月,我首次出访国外,在汉堡吃过一家扬州馆子,颇觉精彩,当然这也与那时国内实在膳食水平欠佳有关。饥饿者容易满足。
  同年去美国衣阿华[1],那里唯一,不,唯二的中餐馆,一个叫作燕京餐厅,一个叫作筷子楼。燕京的菜不像西餐,但是我又老是觉得不像中餐,例如它的许多菜都做成一种酸不酸甜不甜的味道,比如它的牛肉里加那么多番茄酱,搞得那么红而其他调料又是那样少,许多肉菜的块都切得那么大,实在看不出刀功来……
  我与他们的来自韩国的华人裴老板交谈,他解释说,美国人喜欢的就是这种口味呀,不能照搬国内的菜系呀,你做得太标准了,人家就不来了呀云云。至于筷子楼的餐饮,那就离中餐更远。后来走的地方多了,便懂得了国外的所谓中餐,一种是基本正宗的中餐,例如在洛杉矶有一个号称“小台北”的区域,那儿的饭馆可真地道。
  一种是基本上已经欧化了的,从饭馆设备到服务方式到菜肴口味,在中餐的基础上全盘西化,全盘西化以后已经数典忘祖,而变成一种西式中餐。当然也还有处于中间状态的,与中餐又像又不像。例如中餐炒菜佐料之复杂与千变万化是其一个显著的特点。但是在这一类中餐馆中,只具有屈指可数的几种“潲子”(sauce?),点菜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撞了车——几样菜虽然名目不同,但色泽与口味非常一致,就因为它们的潲子完全相同。
  我本来是很喜欢吃西餐的,它的热菜的干净、烂熟、甜香、齐整、营养,都很可爱。在国外住久了仍然想吃中餐解馋——因为对于我们来说,中餐更刺激一些,有味道一些,也因为相对来说中餐要经济些。不知道这种中餐基因是遗传下来的还是从小童子功培育出来的。反正在胃口上全盘西化是一个假想的命题。乃至吃到这种西式中餐或半西式中餐就觉得很不过瘾,以致啧有烦言。但是外国人——更正确地说是人家本国的人——吃得很有兴味。
  有什么办法呢,西式中餐或半西式中餐也是餐食的一种,也确实是脱胎于地道的中餐,是对中餐的修正歪曲也是对餐食的丰富。非驴非马的结果是世上增加了一种叫作骡子的牲畜,你承认不承认它,它还会存在、发展下去。
  有一次与一个洋朋友谈起这个话题来。他说,我也正要问你,怎么北京、上海的西餐是那种味道?那实在不是地道的西餐呀!包括那些请了法国厨子的饭店——我们在那儿吃饭的时候法国大厨还戴着雪白的高顶帽子前来与我们见面,但是他们做出来的餐食可绝对与他们在巴黎做出来的不一样呀!
  我听了,觉得释然,也觉得有趣。这也算是世界真奇妙吧。
  [1]即艾奥瓦市(lowa city)。——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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