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百味沙龙


作者:百味沙龙     整理日期:2013-06-04 11:36:40


  
  百味沙龙
  陈继平等
  
  轻舞飞扬
  
  □陈继平
  
  在我着手一个长篇小说的构思写作期间,我总像大文豪巴尔扎克一样傍晚六点正就寝,直到夜深人静时爬出被窝码字。
  
  案头的呼机DD、DD地把我的清梦搅乱了,又是那个赖琪。
  
  赖琪在电话那端喷着酒气说,小巴,你过来嘛。她每次都是先喝一通酒,然后就吵嚷着要我去陪她继续喝酒。
  
  在AA轩酒吧,赖琪正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刁着根烟,她见了我就骂,才什么时刻,你就守着床板与世隔绝。赖琪一边赏我一根烟一边说。
  
  赖琪是我实在无聊的时候在一家地下网吧捡到的。说是捡而不说偶遇或其它什么的,是因为我以为在这个常常发生污秽事件的城市再也不可能人为地交到陌生朋友。赖琪年轻,漂亮,徘徊在这个城市的边缘。
  
  赖琪盯着看我喝了两杯啤酒,很优雅地吐着烟雾,我说赖琪你被那个混蛋甩了?我知道她前段时间正和一个管编发诗歌的小子谈着。
  
  赖琪喝伏特加酒,她说,甩他妈的球,是我踢他的。当然幸亏我明察秋毫,要不,迟些时候说不定被他先甩。我白了她一眼说,可你还是在乎他。
  
  她懒洋洋地说,鞋子穿久了还没烂就扔掉,心还会生一些留恋。停了一会,她又说,小巴,今晚我要为你做件大好事,待会儿我把我的姊妹媚凡介绍给你做女朋友,你是该要有个女人来收拾你了。
  
  我其实一直暗喜欢着赖琪,但我也清楚凭我是无法把握住她的,然而我喜欢这样的暗恋着她。我说什么狗屁恋爱,谈一个吹一个,我早给女人折腾怕了。
  
  赖琪吐了口烟说,屁!爱是用来谈的么?爱是用来做的。
  
  正说着,一对男女走到我们的桌子这边,赖琪忙介绍男的给我认识,一个戴墨镜的家伙,他无所谓地冲我点了点头。赖琪说他是《时尚》杂志社的编辑杨里。染淡黄色头发的女孩不用说就是媚凡了。媚凡对我说她正在学写诗。
  
  赖琪总是这样,人多的时候她才最活跃,仿佛她平时的静态只为这一刻积蓄能量一般。她从一个领班的手里购得两粒药丸,她说,小巴你不能玩这个,她问杨里要不,杨里要了一粒,他们用酒送下,赖琪嘱我照顾好媚凡,她和杨里下了舞池。
  
  媚凡小声对我说,赖琪她吃了摇头丸,她现在准备放弃诗歌了。听说杨里正鼓动她写时尚八卦文章,说是时尚文章被新青年看好,而且稿费不赖,杨里还准备给赖琪开辟一个专栏,赖琪就是这样,她想得到的东西就从不会松手。
  
  
  
  赖琪正在舞池里,我看见她飞舞着身姿,仿如一朵粉红的桃花,正朝离我越来越远的方向飘飞……
  
  老实说我对媚凡并没有什么特好的感觉,在赖琪舞作一朵桃花的那个晚上之后,我已动手写我的《这个夏天》。赖琪也在忙她的时尚文章,媚凡带着她的诗作单独来找过我几次,我对媚凡说,我不懂诗歌,真的。可媚凡还是固执地留下来陪我“研究”她的新诗,更多的时候她让我研究她的身体。
  
  媚凡写了许多诗,然而一首也卖不出去。那时期杨里已调到一个纯文艺杂志社去了,他向我约稿,我问他赖琪还在写时尚文章么?杨里说,快结婚的人了,找了个有钱的男人,都将衣食无忧了,还写什么的。
  
  赖琪果真要结婚了,她呼我和媚凡过去喝喜酒,我在电话里头祝福了她几句早结早离的话,便收了线,我暗恋的“桃花”终于飘飞了。
  
  媚凡说我对她越来越冷淡,简直到了变态的地步,我告诉她我无法放下赖琪。媚凡便在我既不能给她一个丈夫,又不能帮她卖出一首诗的一个天气很好的日子里择木而栖——飞奔投入了杨里的怀抱。
  
  赖琪找到我的时候,她惊讶地叫起来,原来是我胡子拉碴,头发又乱又长把她给吓着了。
  
  我们去了AA轩酒吧,我说赖琪,那天晚上的你像一朵绚烂的桃花留藏在我心底里。赖琪的眼睛有了雾水。
  
  我们一直喝到所有的声音都停止了,那晚赖琪第一次在我的窝里留了下来。她像一朵桃花,在我的床上缓缓的盛开,然后凋零,赖琪说小巴,我也爱你!可媚凡是个好女孩,赖琪就这样离开了我。
  
  媚凡终于成了一名诗人。她给我寄来了她的新诗集,尽管我一首也读不懂。我这才顿觉赖琪已离开我半年了。半年,造就了一个新诗人!我打电话给杨里向他要赖琪的音讯,他说只有媚凡才知道,我又打电话找到了媚凡问赖琪现在哪里。
  
  赖琪?媚凡哈哈大笑起来说,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赖琪她不正在怀着你的儿子吗?他先生不久前从泰国求医回来,你可真是给了人家一个大惊喜哟。
  
  我已顾不得媚凡对我的奚落,我向她讨了赖琪的手机号码,我打电话给赖琪,我说赖琪我想现在见到你,赖琪咯咯地笑了,她说小巴你怎么啦,这怎么可能呢,你就安心地等媚凡吧。我说我只爱你。赖琪不吱声。我说,我只想将来能见见我们的孩子。赖琪尖叫道,小巴你胡说什么啊?又是那个媚凡胡说八道了,这根本是与你无关的事,你们全都是胡说八道!电话那端随即响起了忙音。
  
  我再打电话找到杨里,告诉他我想要齐赖琪以前发表过的所有文章,杨里吃吃地笑道,那些文章?我早不知扔到什么角落里去了,就那些狗屁文章!又是忙音。
  
  我一个人去了AA酒吧,坐在我与赖琪常坐的角落,舞池里又有因吃了摇头丸而飞舞的女孩,可再也看不到我心中的桃花了,我听着克隆的伍佰的情歌:“我怎么哭了,我独自伤悲……”头一回喝得泪流满面。
  
  主持人语:这个时代的爱情,从来不关别人的事。
  
  在黑暗中游弋
  
  □列夫
  
  自以为不是个特别怀旧的人,但却总是会在某种特别的氛围中,想起某些特别的人,以及与其有关的一些深刻或是已经忘却了的事情。
  
  想起阿杜,是在我应邀去电台主持一档摇滚音乐节目的那天。当DJ小姐缓缓地将音量键推高,张楚那不羁的声音便又飘漾开来: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办法,我们必须恋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歌声一如从前环绕了我每一次的心跳。蓦地想到:此刻阿杜是否会在电波的那一端聆听张楚?
  
  阿杜是我的高中同学,大我一岁,那时几乎每天早上或下午去上学时,我都能看见他提着书包沿着东海路游游荡荡。我们唯一的共同点便是高考时我们都落榜了。第二年,他重考进了省城的一所美院。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朋友家不期而遇,很快地,我便惊诧原本慵懒散淡的他竟变得如此地开朗健谈。我们又自然而然地谈起摇滚,谈起张楚,不知不觉中竟至深夜。烟雾缭绕,酒瓶成行。最后他对我们说,他正在筹划成立一支摇滚乐队,而与之同等重要的是,在大学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朋友。
  
  大二那年暑假,阿杜捶开我家的门,古侠一样的长发,一件画满鱼刺长及膝的汗衫和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裤,着实让我的父母惊讶不已。他指着身边的女孩一脸光荣地对我说:这是我的小文,读大一,我们的初恋将会是抵达一生的爱情。他又说原先的两个愿望都已经实现,我们把所有的生活费都拿去买了乐器,每天只能吃榨菜,靠疯打篮球才不致让身体垮下去,而你现在已经是赚工资的打工仔,所以应该请我们一顿。说话时,他不停地晃头把垂下的长发甩向一边,吐着不成形的烟圈,看得出他很快乐。我注意到女孩小文一脸的暖味和痴迷的表情,正在阿杜热辣的对视下极为生动的氧化,我听到阿杜和张楚同唱: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我想说其实崇高的爱情并不牢固,可我终于还是没有说。
  
  我最终有幸在几个月后去省城出差时,目睹了阿杜的“流汗”乐队的演出,而在此之前我对没能见到女孩小文并不感到奇怪,阿杜笑笑说,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爱情,符合初恋的规律,它的结果倒激发了一位天才歌手的诞生。偌大的校园礼堂里,阿杜抱着一把电吉他一脸真诚地对台下说,“这里没有老狼,如果摇滚不能打动你们的话,就请回到你们风花雪月的校园民谣里去吧!”除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有的歌都是由他们自己创作的。时至今日,我仍记得其中的几句歌词:城市边缘,是我的向往;我要在路上,那是我生存的乌托邦。音符激溅,长发飞舞,他们在台上卖力地演唱,台下的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非凡的哲理光辉。演出的结果获得同样多的掌声和嘘声。
  
  后来,我们到凤凰山下的一个小酒吧里喝了一个通宵,我看到进进出出的都是和阿杜一般装束的年轻人,他们背着乐器或是包裹,谈笑风生,嬉笑怒骂。我知道在这里,我成了异类,我的衬衫领带小分头常招致他们并不友善的目光。我问他,苦吗?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随即又爽朗地笑了。是的,纵是幸运或是不幸,他们终究是在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而我,每一次转过身却没有飘然而去的沉着,这彻头彻尾的小男人样被阿杜一语道破:我们是朋友,但我们不是一类人。
  
  小醉而归时竟觉得黎明有些温暖,坐在回程的火车上,想起我那湮灭已久的梦想,竟有些心潮激涌,但只要一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这些想法很快就会烟消云散。那一刻,我仍以为在这个连真诚和诗性都可以被克隆的年代,坚持完美的理想的确是件不容易的事。
  
  尔后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毕业后,阿杜才再次来到我的小屋。看上去他很疲劳,一头躺倒在我的床上。他说这个城市不可能容纳他,他就像是一个游离于社会主流之外的边缘人,工作没有一点动向,谁会要一个靠补考才勉强毕业的差生呢?说话的时候,他仍是微笑着,一副嘲谑生活的样子。他又说,走了一圈又回来了,才发现只有音乐,才是他现在惟一的精神寄托和所能做的事,因此他需要在路上,去寻找他生存的乌托邦,正如他自己所唱的那样。临走时,他给我留下了一本自创的诗体歌集,顺便又向我借走了200 块钱,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被爱情和现实所否定,一个朋友在路上,实在如鸟儿在暗夜的都市里游弋,冷暖自知。“众弦俱鸣,我是惟一的走音”,那原是青春的本质和勇气啊!
  
  主持人语:越来越多的人,行走在城市与城市的骑缝间,等待天亮。
  
  我们还有明天
  
  □彭一钦
  
  六点半,闹钟响了。我在两秒钟之内坐起来,梳洗完毕后,穿上自认为最漂亮的裙子。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世界末日!
  
  这一天,我等了很久了。
  
  早在几年前我就知道了诺查。丹玛斯的大预言:今天,8 月18日,中午十二点整,恐怖之神从天而降,地球将会毁灭,人类将灭亡!
  
  我很悲观、很灰色,同事们却公认我最快活、最逍遥,是个新新人类。只有白豆星例外,看懂了我,总是宽慰我,因此成了我的男朋友。
  
  “今天太阳醒得早啊,罗卜。”办公大楼的门卫笑着喊我。
  
  罗卜就是我,我叫罗卜。名字像个绰号,我曾无数次抗议。爸爸说:“名字只是代号嘛。没人会把你当萝卜拿去炒了吃。”
  
  电梯里人挤人。正巧他也在。“嗨!”朝我笑着。
  
  “嗨,白豆星。”我朝他挤眉弄眼,提醒他,别忘了我们的约定。
  
  他显然心领神会。
  
  到了七楼,我走出电梯。他的公司在十二楼,跟我如隔山岳,在工作时间里,忙得没个照面。真是奇怪,人们仍然麻木不仁地夹着文件袋步履匆匆。难道他们都不相信,末日即将来临?
  
  十二点差两分,白豆星和我顺利地站在了办公大楼的顶上。这里人迹罕至,更何况在这种时候,只有疯子才会来。正是夏天,中午,你想想吧,火炉武汉的阳光有多毒!
  
  很热,汗水像蚂蚁在身上爬。拥抱的可能性被排除了。白豆星举着两张报纸给我们遮荫。他想得真周到。
  
  “你看,会不会呀?”
  
  “下雨还要先刮风呢。现在时间到了,老天连一点动静都没有。”他笑着说,幸灾乐祸地。
  
  果然,手表上的指针已经在正上方重叠了。
  
  乾坤朗朗,艳阳当空。
  
  一阵风吹过,几大片乌云在天空聚集,天色刹那间黯淡下来。变天了!
  
  我忽然意识到什么,紧张起来,往他身边靠。
  
  他握住我的手,说:“可能要下雨。咱们下楼吧。”
  
  我站着不动。
  
  他只好陪我站,像一棵树。他比我高9 厘米,我虽然穿了高跟鞋,自视甚高,他还是一棵树,可以依靠的树。
  
  我们早就约好了:如果这一天是世界末日,就要死在一起;如果不是,以后的路就一起走。我倾向于前者,他倾向于后者。
  
  乌云四合,起初还镶着金色的阳光,几分钟内就成了纯粹的中国泼墨画。凉风仿佛从天外飘来。我们靠得很近。此时此刻,世界上只有我们俩,相依为命。这感觉真好,地老天荒就是这样吧?
  
  “罗卜,考你一下:天会从哪个地方塌起?”
  
  “天空是大气层,才不会掉下来呢。”我这点科学常识还是有的,“我是怕天上的星星撞到咱们的地球:它撞到海洋,海水漫上来把陆地淹了;撞到地上,也完了。”
  
  “轰”地一声,在头顶上空炸响。我惊叫着扑到他怀里,紧紧地搂住他。
  
  “打雷了,这儿很危险。”白豆星沉着地说,拖着我向楼梯口走。
  
  刚躲进去,白亮亮的雨点就砸下来,在楼顶平台上拍起充满阳光气息的灰尘。几声闷雷响过,地上还没打湿,而阳光已重现。
  
  太阳雨轻飘飘地飞着。我又拉着他跑了出来。阳光依旧灿烂,地球照常运转,世界风平浪静。
  
  下班后,为了庆贺,白豆星请我去“比萨斜塔”吃意大利披萨(大饼)。他总觉得中餐馆适合谈俗事,西餐馆适合谈情说爱。虽然我们一致认定披萨不过是一块中国炕饼上浇了点半生不熟的蔬菜和肉丁,结账时还是乖乖地为两块披萨付出了可买一麻袋炕饼的钱。
  
  “白豆星,我总是杞人忧天,以为世界末日就要来了,所以得过且过,没有理想,没有目标,完全是在混日子。现在好了,我至少还有50年生命,有很多事情要做,很多愿望可以实现。我要认认真真地生活,开始新的生活!”我有如宣誓一般。
  
  “那就嫁给我吧!”白豆星说。
  
  我怔了一下,慢慢地说:“明天再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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