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传统十论


作者:秦晖     整理日期:2014-08-19 12:15:46

《传统十论(秦晖金雁文集)》所收的系列文章主要是对传统社会与文化本身的结构性研究。作者不满于过去流行的“租佃神话”和“宗族神话”,主张在社会-经济分析与思想-文化分析的综合与融会中把握传统时代真正具有规定性的那些规则,跳出“反儒”与“尊儒”对峙的传统观之争,在社会结构上摆脱大共同体本位的传统桎梏而走向公民社会,在文化-象征符号体系中主张“西儒会融,解构法道互补”,以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的人格资源与民主宪政-人权保障的现代制度安排来消除那种专制制度下强权-犬儒互补的人格弊病。
  目录:
  再版序序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  一、问题的提出  二、走马楼吴简所见的极端“非宗族化”社会  三、“吏民”社会中的乡吏  四、编户齐民再版序序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一、问题的提出二、走马楼吴简所见的极端“非宗族化”社会三、“吏民”社会中的乡吏四、编户齐民,还是血缘社群?五、从地名学看村落与宗族的关系中国经济史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道儒”与“法儒”法儒与“抑兼并”道儒与“不抑兼并”“抑”与“不抑”之间过程公正与跳出怪圈“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兼论中国走向公民社会之路小共同体本位论质疑“道德农民”与“理性农民”之外法家传统与大共同体本位“拜占庭现象”与“反宗法的非公民社会”“里”一“社”一“单”合一:传统帝国乡村控制的一个制度性案例近古宗族之谜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小共同体与公民社会的前途——兼论“新”儒家如何可能参考文献从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到现代“第三部门”——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的若干问题A.公益事业发展史的西方模式B.公益事业发展史的中国模式参考文献西儒会融,解构“法道互补”——典籍与行为中的文化史悖论及中国现代化之路绪论:“儒”与“吏”一、“儒表”与“法里”二、“儒表”之下的“法道互补”三、连续的历史,循环的怪圈四、“法道互补”的后果:行政不正义五、“法道互补”与儒的“吏化”和“痞化”六、“法道互补”的危机:行政不安全七、法儒、道儒与纯儒:非主流儒家对“法道互补”的拒斥八、西、儒皆灭,而“秦政”与痞风前后相因——20世纪“文化”启蒙运动的失误九、西儒会融,解构法道互补:新儒学在新文化中的三种价值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一二三四谁,面向哪个东方?——评弗兰克:《重新面向东方》,兼论所谓“西方中心论”问题一、外贸顺差与“经济中心”二、“比较”的尺度三、评“非‘进步’的全球整体史观”四、“康德拉季耶夫周期”:不是解释的解释五、“西方中心”何以为“论”?公社之谜——农业集体化的再认识一、公社建立之谜l二、集体化与传统共同体三、法家传统与大共同体本位土地改革=民主革命?集体化=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农民理论的演变与发展一、“两种保守性”与小生产衰亡论二、走出“共同体”:民主革命中的农民理论三、“被剥削者个人”反抗“剥削者公社”: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对民粹派的早期批判四、“美国式道路”反对“普鲁士道路”:民主革命的新解释五、“土地国有化”:一个“否定”的纲领六、从村社化到集体农庄:“从米尔到康姆尼”?七、合作制与“传统集体主义”的二律背反从sama到equality:汉语“平等”一词的所指演变“平”、“均平”与“太平”作为佛教价值的“平等”佛教传人后汉语中“平等”一词的世俗涵义“儒之中庸即释之平等”:作为价值观的“平等”论争汉语“平等”一词近代涵义之产牛本书十多年前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初版,曾经多次加印,据说是该社“十论”系列中累计印数最多的之一,即便如此,近来仍然不断有读者和朋友反映脱销已久,要求我帮他们找书。今蒙东方出版社再版,自是好事。为此应该感谢该社及再版责编李烨女士的热心促成。
  对“传统”的态度,近百年以来中国的主流思想界曾经有过多次极端的反复,一会儿它是需要“彻底决裂”的“劣根性”,一会儿它又成了“唯一延续五千年”的世界最优秀遗产。近年来,把由秦至清的传统社会称为“封建社会”的说法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很多人指出“封建专制”这一概念自相矛盾,因为“封建”本意是一种多元化的贵族制度,它和中央集权的“专制”是不相容的。“封建”就不会是“专制”,“专制”就不可能“封建”。传统中国当然也不可能既“封建”又“专制”。
  的确是这样。不过从“封建、专制不兼容”出发,对传统中国的制度如何看仍然大有分歧。一些学者否认中国为“封建”,恰恰是因为秦以后的帝制属于“专制”。而另一些学者同样从“封建、专制不兼容”出发,却认为中国既非“封建”,也不“专制”,那么这种既非“封建”也不“专制”的制度究竟是什么?难道是“民主”不成?好像也很少有人这样说。他们只是说那应该叫“仁政”,或者是“父爱式的管理”等。但是“仁”、“爱”云云只是表示褒义,而并不是一种制度或规则的用语。贤君暴君虽有好坏之别,但贤君暴君显然都是君,都是君主制。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一人统治有好坏,他称好的为“君主”,坏的为“僭主”;少数统治有好坏,他称好的为“贵族”,坏的为“寡头”;多数统治也有好坏,他称好的为“共和”,坏的为“民主”。这里好坏当然是一个维度,但一人统治、少数统治、多数统治也是一个维度,而且如果不是讲主观的褒贬而是论客观的规则,后一个维度更值得辨析。传统制度无论“仁”“爱”与否,它究竟是个什么制度?是一人统治、少数统治、多数统治,还是这三者之外的别的什么东西?
  其实,如果就“约定俗成”的角度看,在“社会形态”叙事中与原始词义相去最远,甚至截然相反的大概要算“帝国主义”这个概念了。本来就“封建”与“帝国”这两个词的本意而言,如果说秦以前应该算“封建主义”,那么秦以后就应该称为“帝国主义”最顺理成章。因为无论是汉语的“帝国主义”还是英语的imperialism,其词根都是“帝国”(empire),而后者又指由“皇帝”或专制君主(emperor)统治的集权国家。只不过英文中的empire和emperor已经有点英国化的变音,而imperialism仍然按拉丁文imperialis(帝制)原样加后缀而已。14世纪以后imperial一词在英语中出现时,也是与当时的王权开始强大、不同于此前中世纪诸侯林立的feudalism相联系的,与我国的秦后“帝制”不同于先秦“封建”,其实十分类同。17世纪英国革命时出现imperialist(“帝国主义者”)一词,其意仍是指反对共和的帝制政体拥护者。
  但是,随着“光荣革命”后英国政体争论逐渐淡出人们的议论,更由于海外扩张产生了“大英帝国”这样一个并非指政体而言的概念,到了19世纪70年代后,这个词逐渐变成指英国对其广大殖民地的统治,并形成了意指殖民制度的imperialism一词。再后来它又被考茨基、希法亭与列宁这些马克思主义者用来指“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这时它已与原意相去甚远。“帝国主义国家”很多都是民主体制,而作为其对立面的“遭受帝国主义侵略”与“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国家,往往却是实行帝制的。例如19世纪80年代的中法战争,民主制的列强法国侵略了帝制中国,但人们从来只有“法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之说,而从无“法国侵略了帝国主义的中国”之说。就是今天人们对称清帝国为“封建主义”再不满的人,如冯天瑜先生等,也不会主张改称清朝为“帝国主义”,尽管从“封建”与“帝国”的本意讲这样的改称完全合乎逻辑。
  所以我们讨论“传统”,“循名”固然应该,“责实”则更为重要。中国过去的那一套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是需要首先弄清楚的。十多年前的这一个文集,对此发表了一些管见,现在似乎仍然有不少朋友在注意,我也希望借再版之机,进一步聆听大家的批评。
  ……
  





上一本:被遗忘的殖民地 下一本:清朝原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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