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中国报学史


作者:戈公振     整理日期:2014-06-29 08:24:06

《中国报学史》是一部研究我国新闻学和新闻事业发展史的开山名著,也是国内外新闻界誉之为中国首部新闻史学权威著作。《中国报学史》首次全面、系统的叙述了中国新闻事业发展的历史。戈公振先生汇集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对中国的新闻发展历史进行了系统认真地梳理,使之成为一本划时代的作品。《中国报学史》的出版发行标志着中国新闻史系统研究的开端,这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新闻史研究的奠基之作,也对后世新闻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作者简介:
  戈公振(1890—1935),原名绍发,字春霆,号公振。江苏东台人。我国三十年代著名的新闻记者、中国新闻史研究的开拓者和我国早期的新闻教育家。其在从事新闻工作之余,致力于新闻教育事业和新闻学研究工作,在新闻学研究上留下了许多著述。
  目录:
  目录: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报学史之定名
  第二节报纸之定义
  第三节本书编辑之方法
  第二章官报独占时期
  第一节《邸报》名称之由来
  第二节汉有《邸报》乎
  第三节《邸报》见于集部之始
  第四节唐代《邸报》之一斑
  第五节宋代《邸报》之一斑
  第六节《邸报》见于史册之始
  第七节小报与新闻
  第八节元初之《邸报》
  第九节禁止传报之无益
  目录: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报学史之定名
   第二节报纸之定义
   第三节本书编辑之方法
  第二章官报独占时期
   第一节《邸报》名称之由来
   第二节汉有《邸报》乎
   第三节《邸报》见于集部之始
   第四节唐代《邸报》之一斑
   第五节宋代《邸报》之一斑
   第六节《邸报》见于史册之始
   第七节小报与新闻
   第八节元初之《邸报》
   第九节禁止传报之无益
   第十节《邸报》用活字之始
   第十一节《京报》
   第十二节传抄伪稿案
   第十三节所谓《塘报》与《良乡报》
   第十四节请刊《邸报》之受斥
   第十五节太平天国之办报条陈
   第十六节西士关于官报之建议
   第十七节《官书局报》与《官书局汇报》
   第十八节《时务官报》
   第十九节官报全盛时期
   第二十节《政府公报》
   第二十一节结论
  第三章外报创始时期
   第一节外报之种类
   第二节当时报界之情形
   第三节当时国人对外报之态度
   第四节外报对于中国文化之影响
   第五节结论
  第四章民报勃兴时期
   第一节日报之先导
   第二节《中外纪闻》与《强学报》
   第三节杂志之勃兴
   第四节《国闻报》、《时务日报》与《时报》
   第五节鼓吹革命之健者
   第六节留学界之出版物
   第七节提倡阅报与禁止阅报
   第八节君宪民主之论战
   第九节清末报纸之厄运
   第十节结论
  第五章民国成立以后
   第一节两度帝制之倏现
   第二节杂志
   第三节国内外会议与我国报界
   第四节结论
  第六章报界之现状
   第一节报馆之组织
   第二节新闻
   第三节广告
   第四节发行
   第五节销数
   第六节印刷
   第七节纸张
   第八节用人
   第九节附刊与小报
   第十节图画与铜版部
   第十一节华侨报纸
   第十二节通讯社
   第十三节报业教育
   第十四节图书馆与剪报室
   第十五节团体
   第十六节邮电
   第十七节关于报纸之法律
   第十八节总论
  索引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报学史之定名
  报字本作。《说文》:“当罪人也;从从,,服罪也。”其义犹今言判决。今世用为报告之义,乃赴字之假借。《礼记?丧服小记》:“报葬者报虞。”注:“报读为赴,急疾之义。”此用为急报之意之始。今报纸、报馆、报界等名词,为世所习用,其源盖出于此也。
  我国之所谓报,即日本之新闻(我国之所谓新闻,在日本为报道、报知、杂道、新知、新报),英国之Newspaper,德国之Zeitung,Nachricht,Bericht,法国之Journal,Nouvelle,Couriur,Messager,意国之Jiornale,俄国之гaэeтa。此外,尚有形容词的名称极多,不备举。唯报字称谓简而含义广,且习用已久,故本书之所谓报,尝包括杂志及其他定期刊物而言。
  报字之定义既如上述,报纸之定义将于下节详言之。今请进而言报学史之定义。所谓报学史者,乃用历史的眼光,研究关于报纸自身发达之经过,及其对于社会文化之影响之学问也。本书所讨论之范围,专述中国报纸之发达历史及其对于中国社会文化之关系,故定名曰《中国报学史》。
  第二节报纸之定义
  报纸果为何物?此本书一先决问题也。诸家之说纷纭,大概可分为三类:
  (一)以报纸作用为基础而下定义者;
  (二)从法律上所规定报纸之性质而下定义者;
  (三)从报纸之形式上与作用上之观察而下定义者。
  就第一方法而论,如吉文(Given)之见解,谓“报纸为舆论之制造者与新闻之记录者”(Given:MakingaNewspaper
  ,p4)。但将此一语细加玩味,即觉微有偏颇。大凡一事物之作用,极易变化,若仅从作用上而即定一事物之意义,无乃太浅。且从报纸之发达上观之,已有许多变化之迹可寻,故此定义不能谓为确当。不过此定义系明举易见之作用,而暗示其原质之特色,亦大可留意也。又如毕修(Bücher)以经济家之见解,谓“报纸为新闻公布之方法”(Bücher:DieEntstehungderVolkswirtschaft),于作用上之意义,可谓揭发无遗。但吾人所欲知者,乃报纸全部之定义,此不能不与他种见解相比较也。
  就第二方法而论,如民国三年公布之《报纸条例》规定:“用机械或印版及其他化学材料印刷之文字图画,以一定名称继续发行者,均为报纸。”日本明治四十二年公布之《新闻纸法》规定:“本法所称之新闻纸,系指用一定之名称,定期发行,或在六个月之期间内不定时期而发行之著作物,及同一名称之临时发行著作物而言。”英国一八八一年公布之《报纸法》规定:“报纸系指揭载公报新闻事件注释及观察之纸片。因贩卖而印刷,在英格兰或爱尔兰发行,或系专门或大部分登载广告,在二十六日以内每周一次或一周以上,印刷贩卖为公众刊行之纸片。”凡此,虽均可借以窥知报纸定期性与继续发行性之特色,但事实上包含报纸与杂志之二义。盖法律为取缔上之便宜,认报纸为一种定期为公众之刊行物而不与其他同类物相区别。倘欲以此为定义,则尚须加以修正也。
  就第三方法而言,此种定义均在吾人目前,但因研究之初步不同,故定义亦异。如班禄客(Belloc)之见解,谓“报纸为不定期或定期(普通每日)而印刷发行之纸片,报告新闻,暗示观念”(Belloc:TheFreePress
  ,p4)。又如建部之见解,谓“报纸以每日一次以上刊行为原则,以报告政治、经济、教育等一切社会生活上之事态为主,且常有若干评论”(建部:《教政学》第一一九九页)。此二种定义中,建部之见解,对于现代报纸之意义,颇能挈其纲要,且将报纸与同一定期刊行物之杂志有加以区别之意。不过此定义侧重报纸外观之特色,乃一种常识上之见解耳。其以科学的眼光,从报纸内部之特色而下定义者,如萨罗门(Salomon)之见解,谓“报纸为定期刊行物,以机械复制,将一般有兴味之现在事件状态之混合的复杂的内容,化为通俗揭载物”(Salomon:AllgemeineGeschichtedesZeitungSwesen
  ,si)。此定义注意在一般兴味,现代之事件状态及内容之诸点,极有见地。但机械复制,乃外观之特色,可不必羼人。较此而更精密者,如布润和波(Brunhuber)之见解,谓“报纸为不定时期而发行,不限于某人而为公众刊行之出版物,内容乃复杂,时宜(或是实在)而有一般的兴味”(Brunhuber:DasModerneZeitungSwesen
  ,s15)。此定义之可注意者,为承认报纸发行为不定期,即承认继续发行性而不承认定期性,及表明报纸为公众而刊行。报纸为继续发行而不定期之一点,虽有讨论之余地,但复杂的、时宜的(或实在的)、一般兴味的内容公布之一点,不能不加以承认。故布润和波之定义,从全体而言,曾经过科学之整理,在研究上极有助于吾人也。
  观于以上各种见解,可略知报纸之意义,唯有一端不可不注意者,即报纸与杂志之区别如何是。从普通情形而言,杂志之形式内容,及其对于社会之作用,与报纸相似,可以包括于定期刊行物中。但从实际上言,二者之间,对于社会作用之范围及程度,则大不相同,且其形式内容,显有不能混为一谈者在。
  报纸与杂志,普通包括于定期刊行物名义之下,正以其形式内容及对于社会之作用,有许多相似之点也。且特殊之报纸,如政治学术团体之机关报等,以及普通日刊报纸之副张,均往往含有杂志的浓厚色彩,可见二者渐相接近。在社会未进化时代,对于社会之作用上,殆有同一效果。但时至今日,报纸为寻求社会的心理之基础,始有独立色彩;故二者对于社会之作用上,其区别乃渐显明矣。今于研究报纸与杂志区别之前,为便于探求二者间关系起见,先一根求印刷(Press)一字之变迁。Press一字,由印刷机械之名称而来。最初之书籍杂志报纸等,几纯作为机械所制之印刷物;次则以为定期发行之报纸与杂志之名称;今则仅日刊报纸可用之(Jone:FleetStreetandDowningStreet
  ,p10)。普通区别报纸与杂志之方法,多从外观着手,如报纸为折叠的,杂志为装订的。此为一种皮相的见解,夫人而知之,于寻求报纸内容之特色上,无丝毫之裨益也。又有从外观之特色上而侧重数量之多寡者,如建部谓以杂志与报纸相比,其刊行数量即一定时间内编辑发行之总次数常觉较少。由此数量之一点,以求报纸与杂志之区别,较纯从外观之特色而着手者,其见解固已稍有进步,但欲认此点为根本,以为其他性质,均由此附带而生,则又未必。故欲求二者区别最适当之点,则不能不从内容方面乃至原质方面着手,即报纸以报告新闻为主,而杂志以揭载评论为主,且材料之选择,报纸是比较一般的,而杂志是比较特殊的。此乃建部、布润和波与笪艾(Diez)所一致承认者也。笪艾并谓报纸之论说(Article),对于时事表示临时的反应;杂志之论文(Essay)则以研究对于时事之科学的解决,且杂志之能力,乃在问题自身之解决,是尤有卓识也。报纸与杂志之区别,如上所言,自以从内容乃至原质之特色而决定为最适当。但一方面有偏重某点之机关报,一方面则报纸之杂志的色彩又渐浓厚,此种现象,殊使吾人对于二者之区别,从客观上引起怀疑。不过杂志终属报纸之一部分,则可直率地加以判断者也。
  一般对于报纸之定义,及报纸与杂志之区别,既如上述。兹更进一步而为有系统的综合的研究。
  以上所述诸家之定义,因各人之见解而不同。但综合言之,并非不相容。兹将前所研究者,试再列举于下:
  (一)报纸为公众而刊行;
  (二)报纸发行有定期;
  (三)报纸为机械的复制(即印刷);
  (四)报纸报告新闻;
  (五)报纸揭载评论;
  (六)报纸之内容乃一般的;
  (七)报纸之内容以时事为限;
  (八)报纸之内容乃及于多方面的。
  上述各点,或注意外观,或注意内容,而成为一方面之见解,然于报纸之构成要素,均甚重要。兹为便利研究计,试化复杂而为单一,如(一)、(二)、(四)、(五)以报纸为公众而刊行,发行有定期,揭载新闻及评论等四项,此种观察虽有根本与枝叶之殊,然在报纸之认识上,可承认其为明确之事实。如(三)以报纸为机械的复制(印刷),此点太拘泥于外观,乃法律上之见解。观于近今科学之进步,则将来未必如此,故殊无意识。如(六)、(七)、(八)以报纸之内容为一般的、时事的、多方面的,则又不啻从严密之眼光观察以新闻之性质定其价值。故现将新闻一字作为广义的,不将上三项作为独立的表现,为免见解之分歧而综合下一定义曰:
  报纸者,报告新闻,揭载评论,定期为公众而刊行者也。
  上述定义,非反对其他定义,不过将纷纭不定之见解,加以整理,为便宜计,而作一比较明显之定义耳。从社会学上而研究报纸,其要点在研究其对于某特别时代之特定社会之文化所发生而反应之各种特色,因此各特色之发生与发达之过程,而表明其性质,探讨其本源,以求所谓报纸原质之一物。如此,则方有社会学者所需要之定义。今为求达此目的,故对于报纸之四特点:(一)报纸之所以为公众刊行物之基础,即所谓报纸之公告性;(二)报纸之所以为定期发行物之基础,即所谓报纸之定期性;(三)报纸内容之时宜性;(四)报纸内容之一般性,将顺次而加以研究。又此种研究乃用历史的眼光,注意实际需要,非用哲学家之态度以讨论概念之自身也。
  公告性报纸之公告性,即消息传达之方法。故报纸之成立,即在公开性质可以证明之时。像毕修所言,报纸与私函及公函无异,由传达消息之需要而生。不过公函系写与多数确定之人,私函专写与一人,但报纸乃写与多数不定之人,此唯一不同之点也。换言之,私函及公函为个人传达消息之方法,报纸乃消息公开之方法也(Bücher:DieEntstehungderVolkswirtschaft
  )。又如布润和波所言,古代及中世纪作客远方者,托友人为之通信,其信中常言及时事问题,但此仍为私人通信,不能作为报纸(Brunhuber:DasModerneZeitungSwesen
  ,s23)。因此种私函,对于第三者绝对守秘密也。至于公函,从其接受之人数论,似乎有公布之性质,但对受信以外之人,则依然守秘密,即此种私函与公函,其内容万一有公布的价值,亦必经过受信人之口述,而后始能成为街谈巷议之资料。故王公贵人、政治家、议员、大学教授、从事于教会公共事务之人、大商人、重要人物之驻京代表、邮务局长等,有接受与传递私函及公函之最大便利,常将信中完全关于私人之消息略去,而将有公开性质之一部分加以整理,公之于其友人或主顾;此种报告,即所谓Zeitung或是NeueZeitung。据毕修所言,十六世纪之初叶,此种Zeitung方发生,意大利及德意志诸城市头脑较新之商人,对于此新消息传达之方法,方使之独立存在。即向来可以接受之少数特别人间,以私人传达消息之方法,取一定之代价,推广于不定人之间。如此而中世纪之手写报纸(GeschriebeneZeitung)遂独立存在。对于定阅者供给新闻之职业,亦由此发生。时至今日,报纸更成为资本家营利事业之上品,超过中世纪经济组织的所谓主顾的定阅者,于是报纸之公告性,乃扩大至于无限。
  由斯言之,报纸之公开性质,即报纸有公告性之一语,其义甚明。但由此进而论报纸之社会作用,尚觉不足。盖报纸不过为适合于公告性之一种媒介物,所以承认此特色者,为其介绍包含有公告性之新闻耳。
  定期性报纸之定期性,能作为其特色之一否,此诚一问题也。布润和波将报纸之定期性(Periodicity)仅作为广义的续刊性(FortgesetzteErscheinung),为报纸之构成要素。萨罗门谓十六世纪定期发行之手写报纸,为报纸正式成立之起源。至于每遇大事发生之时,不定期而报告而贩卖之NeueZeitung或Realationen,乃报纸之类似物(Salomon:AllgemeineGeschichtedesZeitungSwesens
  )。又据李氏(Lee)言,一六〇九年前后发行之一面印刷品(Broadside),因其非定期,故不承认为正式报纸(Lee:HistoryofAmericanJournalism
  )。又据朝仓言,日本之读卖瓦版亦因为非定期,不与报纸同论(朝仓:《日本新闻史》)。然则从何时期始有正式报纸,此非俟诸家意见统一不可。今为便利研究计,姑以定期性之有无,为报纸正式构成之特色。毕修谓报纸之定期发行,不过为求适合于交通之状况。如报纸发达史上所公认最初定期印刷之半年报RelationesSemestrales在一五八〇年发行。至一六〇九年前后,即有周报StrassburgerBlatt发生。在半年报与周报之间,应有月报之一阶级。但不经此阶级,突然发生定期性之变化,即因每半年所开之年市,将商业及交通之中心之印刷通信,向一切方面分布。但邮政在重要之路线上,系每星期往返一次。故英国最初之周报,在一六二二年发生;荷兰在一六二六年发生;法国在一六三一年发生。且所谓手写报纸,实起源于书信,即多数驻于都会之通信人所传递,其与邮政制度相关,尤为明显(Bücher:DieEntstehungderVolkswirtschaft
  )。但由报纸自身之性质而言,从社会学上观察之,人人立于国家政治之下,善成共同之利害关系。而此种社会生活,又因共同动作而渐趋复杂,故对于社会现象乃有统一之要求。是则报纸之定期刊行,即所谓新闻之公布,自为可能之事。此见解如非谬误,则报纸之刊行,不期而与交通之情形相一致,而定期性遂发生。舍此理由外,使定期性成为报纸之重大要素者,即社会之阅读书报习惯(Readinghabit)实由定期性存在之故也。
  时宜性报纸之时宜性为报纸构成之特色,此为人所尽知。如新闻之“新”,由时间之距离而起。Zeitung一字,由Zeit一字变化而来,原有当时所发现之事(WasinderZeitgeschieht)之意也(Bücher:DieEntstehungderVolkswirtschaft
  )。由是言之,报纸以现在发生事件为内容,则时宜性之特色,固甚显明也。布润和波于其书内,在用时宜性(Zeitgemassigkeit)之处,均用现实性(Aktualitat)。但新闻之价值,不止一时间条件可以决定,且须满足读者之感觉,而引起其兴味。故现在发生之事件,在新闻价值上言,当然首屈一指。但从读者兴味上言,材料不必限于现在发生之事件。故与其谓为现实性,不如谓为时宜性,则一切广义有新闻价值之材料,均可包含于内也。
  若将现实性及时宜性除去,则报纸尚有何物存在乎?故现实性之于报纸,犹维持生命之血,舍此更无他物也。今日报纸上之新闻与事件之发生,其中究有若干距离,诚一有兴味之问题,但绝不似中世纪事件与新闻,为交通所限制,完全分而为二。且事件即新闻,新闻即事件,其时期当已不远。盖因无线电与无线电话之进步无已,将使报纸之现实性,有极可惊异之发展。英国报纸协会会长唐乃尔(RobertDonald)尝在年会席上演说报纸之将来,谓“吾人现时家中已有电灯自来水等种种供给,不久将装置新发明类似留音机器之物,可以随时听新闻”。
  故现实性与时宜性之发展,当然与各时代之交通机关并行。如驿传、轮船、铁路、电报、电话、无线电话、无线电报、飞行机等之种种进步,均极影响于报纸之新闻,此固尽人而知之矣。不过报纸之新闻,所以有现在程度之现实性,不仅赖交通机关之能力,报纸自身之努力亦未可轻视,如报馆自设电报房以求新闻之迅速是也。当一九〇三年英国修改关税会议于伯明罕(Burmingham)举行时,其地距伦敦百七十基罗米达(Kilometer,编者注,英音译,即千米,公里),而殖民大臣张伯伦(GChamberlain)演说后,相隔只十五分钟,其词已传布于伦敦全市;此为极有名之一事。各报馆之通信网,其范围日以扩大,昔只临时装置,今且每日为新闻之搜集矣。不特此也,印刷等方面技艺上之改良,亦于现实性之发展大有贡献。此非本处所注意之事,姑存而弗论。总之,现在报纸之最大特色为现实性,则固可承认而无疑也。现实性既为报纸之最大特色,则报纸之搜集材料,对于一分一秒之迅速,努力竞争,亦系自然之趋势。因此而报纸之现实性对于社会上,其结果不能有功而无过。何以言之?所应承认为功者,为世界之缩小,将人类之种种意识及活动,在同一时间内,可以互相交换而响应。如劳韦尔(Lowell)所言,人类生活之过程,在极小极速之进化内发展,至不许有时间之停留,此均报纸之功。吾人不必乞怜于“时间之门”,可于报纸上得新观念之供给。至所应承认为过者,当分自然的与人为的二种。自然之过,为新闻之机械化。据班禄客所言,报告一事件时,吾人若直接从某人访得,必须将对方人格及自己对于该事件之见解有充分之预备,但此颇费时间与金钱,故只有将新闻照所得者报告,并不加以思索。倘吾人能取多数人之材料,加以长时间之研究,所得印象,方为有机的,若今日报纸之印象,则为无机的(Belloc:TheFreePress
  ,p96)。人为之过,则捏造事实,今日非常流行。此为报学家所审知。尤以美国黄色报纸为甚,几视为当然之事。报馆中常备名人之小影与署名,随时可以取用。如关于冯国璋与冯玉祥之事迹,美报常误为一人而登载之。奚罗弗(Sherover)为攻击美国资本家之报纸,计搜集之捏造新闻,竟成一厚册(Sherover:FakesinAmericanJournalism)。故两者之过,有积极与消极之殊。积极之过,当然读者不能不负一部分之责任,此乃所谓社会问题。因人类之复杂心理,而引起报纸感觉主义之发展,由现实性而趋向时宜性,即现在人类对于“最新之事”、“未闻之事”有异常之要求,故仅以机械方法依样供给,断不能使现在人类满足。于以知此种满足,非仅现在发生之事件所可博得,而在寻求读者之感觉,及一般心理所构成现实之状态。但现实性终为报纸之要素,不能加以轻视。且在此观念之适用范围内比较广义之时宜性,可作为吾人所要求报纸之特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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