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帝国的惆怅+帝国的终结+费城风云


作者:易中天     整理日期:2015-11-05 11:40:54

《帝国的惆怅》
  易中天反思秦汉之后的帝国制度:“从秦灭六国到辛亥革命,中华文明70%的历史都是惆怅,而惆怅,是因为在乎。”
  《帝国的终结》
  易中天剖析帝国的自杀之路:“历史其实是有大限的。大限一至,机会全无”
  《费城风云》
  易中天:“世界上首部成文的宪法--美国《联邦宪法》究竟是怎样产生的?”
  易中天“帝国与共和”三部曲,是易中天系统论述东西方政治史的著作。《帝国的惆怅》和《帝国的终结》以中华帝国为范本分析帝国制度的兴衰,《费城风云》以美国宪法的诞生来讲述共和制度的崛起。2014最新增订版。
  《帝国的惆怅》是易中天对帝国制度的反思。中西历史的进程,是一个“交相胜”的过程。有时候我们比人家好,有时候人家比我们强。麻烦仅仅在于,人家比我们强,是在近现代。我们的风光靓丽,却已成明日黄花。这才让人惆怅。惆怅,就是失落、怅惘、迷茫,即“怅然若失”,因为我们原本不该这样。
  这就必须反思秦汉以后的帝国制度,甚至反思帝国之前的邦国制度。但顺藤摸瓜,由近及远,还得从帝国说起。何况我们的成败得失,包括汉唐盛世之辉煌,鸦片战争之惨痛,也确实跟它息息相关。事实上,一种制度能够实行两千多年之久,又居然会在一夜之间轰然倒塌,必定是有利有弊。没有利,就不会存在;没有弊,就无须革命。所以,帝国必须终结,也一定会终结。终结之后,留下的就是惆怅,还有教训。
  《帝国的惆怅》以人性为视角,以故事说人物,以人物说历史,以历史说文化,以文化说人性,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政治、帝国制度与人性之间的关系,反思中国传统社会政治和帝国制度。
  《帝国的终结》深度解读以“制度”为核心的帝国两千年。
  “无须戏说,照样引人入胜”的政治历史。
  公元前221年,大秦帝国诞生,帝国制度从此建立。
  公元1911年,在治乱循环中折腾了两千多年的中国人,终于下决心,革了制度的命,从此迎来历史上最后一个帝国的终结。
  《帝国的终结》(2014增订版)是易中天最看重的作品。本书以辛辣幽默的笔调,生动详实的故事,栩栩如生地再现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帝国制度背后的政界博弈、权力角逐,抽丝剥茧、入木三分。读者可以从既严谨又恣意的文字中,感受易中天的学者魅力,习得来自古人的智慧和谋略。
  《费城风云》初版于2004年,如今却毫无陈旧之感,反而越来越适合在“此刻”阅读。
  所谓历史,由一系列选择所造就;所谓政治,其实是做出选择的智慧。
  在1787年的费城会议上,美国人做出了一系列艰难的选择,起草了《联邦宪法》。然而美国人做选择时的底线很简单,只不过“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几个字。即便展开来,也不过这样一些内容--
  ·不得立法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
  ·不得立法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不得立法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向政府请愿、表达不满和要求伸冤的权利。
  如果只有独立宣言,美国就永远只是一个理想或理念,而不是一个国家;直到现在,把美国各州统一起来的,是《联邦宪法》,规范着联邦政府、美国总统和全体国民的,也是联邦宪法。可以说,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这样一部宪法的诞生过程,怎能不让身处地球另一面的我们深深反思。
  作者简介:
  易中天,1947年生于长沙,曾在新疆工作。任教于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现居江南某镇,潜心写作“中华史”。已出版作品:《易中天文集》(1~16卷)、《易中天中华史总序:文明的意志与中华的位置》、《易中天中华史:祖先》、《易中天中华史:国家》、《易中天中华史:奠基者》、《易中天中华史:青春志》、《易中天中华史:从春秋到战国》、《易中天中华史:百家争鸣》、《易中天中华史:秦并天下》、《易中天中华史:汉武的帝国》、《易中天中华史:两汉两罗马》、《易中天中华史:三国纪》。
  目录:
  《帝国的惆怅》
  《帝国的终结》
  《费城风云》
  第一章明月何曾照渠沟
  ──读《史记》、《汉书》之《晁错传》
  一晁错之死
  晁错是穿着上朝的衣服(朝衣)被杀死在刑场的。
  晁错的这种死法,常常使读书不细的人误以为他死得很体面。这事要怪司马迁。司马迁在为晁错作传时用了“春秋笔法”,说“上令晁错衣朝衣斩东市”,似乎是皇帝给晁错留面子,让他穿着朝服去死,享受了“特殊待遇”。斑固就没有司马迁那么厚道,不客气地揭老底说“绐载行市”(其实司马迁也说了这话,只不过是在《吴王刘濞列传》)。绐,就是诳骗。晁错是被骗到刑场的。奉旨前去执行命令的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中尉)陈嘉大约并没有告诉晁错朝廷要杀他,晁错也以为是叫他去开会,兴冲冲地穿了朝服就上车,结果稀里糊涂被拉到东市,腰斩了,连遗嘱也没来得及留。我们不知道,刑前有没有人向他宣读判决书。但可以肯定,晁错之死,没有经过审判,也没有给他辩护的机会。
  这实在可以说是“草菅人命”,而这个被“草菅”了的晁错也不是什么小人物。他是西汉初年景帝朝的大臣,官居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是个什么官呢?用现在的话说,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所以晁错的地位是很高的。一个高官不经审判甚至还身着朝服时就被处死,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事情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程度,二是对手痛恨此人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现在看来,晁错的死,两种情况都存在。
  先说事情的紧迫。
  晁错被杀的直接原因是“削藩”。晁错是一有机会就要向汉景帝鼓吹削藩的。而且,正是因为他的极力主张和一再鼓吹,景帝才最终下了削藩的决心。什么是“削藩”呢?简单的说,就是削减藩国的辖地。所谓“藩国”,就是西汉初年分封的一些王国。这些王国的国王,不是皇帝的兄弟,就是皇帝的子侄,是大汉王朝的既得利益者。削藩,无疑是要剥夺他们的权力,侵犯他们的利益,这些凤子龙孙岂能心甘情愿束手就擒?所以,削藩令一下,最强大的两个王国──吴国和楚国就跳了起来。吴王刘濞和楚王刘戊联合赵王刘遂、胶西王刘卬、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起兵造翻,组成七国联军,浩浩荡荡杀向京师,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七国之乱”,也叫“吴楚之乱”。
  七国兴乱,朝野震惊,舆论哗然。景帝君臣一面调兵遣将,一面商量对策。这时,一个名叫袁盎的人就给景帝出了个主意。袁盎说,吴楚两国,其实是没有能力造翻的。他们财大气粗不假,人多势众也不假,但他们高价收买的,不过是一些见利忘义的亡命之徒,哪里成得了气候?之所以贸然造翻,只因为晁错怂恿陛下削藩。因此,只要杀了晁错,退还削去的领地,兵不血刃就能平定叛乱。袁盎是做过吴国丞相的,说话的分量就比较重一点。何况这时景帝大约也方寸已乱,听了袁盎的建议,就起了丢卒保车的心思。
  不能说袁盎的主意没有道理,因为吴楚叛乱确实是以“请诛晁错,以清君侧”为借口的。打出的旗号,则是“存亡继绝,振弱伐暴,以安刘氏”。什么叫“清君侧”呢?就是说皇帝身边有小人,要清理掉。这个“小人”,具体的说就是晁错。那好,你们不就是要“清君侧”吗?如果晁错已诛,君侧已清,你们还反什么反?
  事实证明,袁盎的这个主意并不灵。晁错被杀以后,七国并未退兵,作为汉使的袁盎反倒被吴王扣了起来。袁盎给汉景帝出了诛杀晁错的主意后,被任命为“太常”(主管宗庙礼仪和教育的部长),出使吴国。袁盎满心以为吴王的目的既已达到,应该见好就收的。谁知道这家伙的胃口已经吊起来了,根本不把袁盎和朝廷放在眼里,不但连面都不见,还丢下一句话:要么投降,要么去死。这下子袁盎可就哑巴吃黄连了。虽然后来他总算从吴营中逃了出来,却也从此背上了一个恶名:挑拨离间,公报私仇,谗言误国,冤杀功臣。
  实际上当时就有人为晁错鸣冤叫屈,对袁盎不以为然。晁错被杀以后,有一个名叫“邓公”的人从前方回京,向汉景帝汇报军情。邓公的官职是“谒者仆射”(宫廷卫队长郎中令的属官),级别“比千石”,此刻被任命为校尉(比将军低一级的武官),将兵平叛。汉景帝问邓公:晁错已经杀了,吴国和楚国应该退兵了吧?邓公却回答说,怎么会退?吴王图谋造翻,准备了几十年,所谓“诛晁错,清君侧”,不过是个借口罢了,“其意非在错也”(他们的意图并非在诛杀晁错)。所以,吴国和楚国是不会退兵的,天下人的嘴巴却恐怕会闭起来,不敢再说话了(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复言)。景帝问他为什么。邓公说,晁错为什么要主张削藩?是因为担心诸侯过于强盛,尾大不掉,威胁中央政权,这才提出要削减藩国辖地,以提高京师地位。这是我们汉家社稷的千秋大业和万世之利呀!可是,他的计划才刚刚开始实行,自己却被冤杀于东市,这不是“内杜忠臣之口,外为诸侯报仇”,做了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吗?“臣窃为陛下不取也!”景帝听了以后,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默然良久”,才叹了一口气说,你说得对,朕也是追悔莫及啊!
  其实,把错杀晁错的责任都算到袁盎身上,也是冤枉的。因为袁盎当时的身份,只不过一个被罢了官的庶人;他向景帝提出的,也只不过一项“个人建议”。然而处决晁错却是正式打了报告的。打报告的是一批朝中大臣,包括丞相陶青、中尉陈嘉、廷尉张欧(颜师古注欧音区)。当时的制度,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是“三公九卿”。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总理或行政院长;太尉是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三军总司令;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兼最高监察长官,相当于副总理兼监察部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起来就是“宰相”。所以宰相是三个,不是一个。部长则有九个,叫“九卿”。陈嘉担任的中尉,张欧担任的廷尉,都是卿。尉,是武官。那时军警不分,尉可能是军官,也可能是警官,还可能是军官兼警官,职责取决于“尉”前面的那个字。比方说,太,是“最高”的意思,太尉就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中,是“宫廷”的意思,也代表“京师”,和外地的“外”相对应。中尉的职责,是负责京城的治安,所以中尉就是首都卫戍司令兼公安部长。廷,则是“朝廷”的意思。廷尉的职责,是掌管刑律,所以廷尉就是司法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一个政府总理,一个公安部长,一个司法部长,三个人联名弹劾晁错,分量是很重的。
  拟定的罪名也很严重,是“亡臣子礼,大逆无道”。申请的处分,则是“错(晁错)当要斩(腰斩),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也就是没分家的亲人无论老幼统统砍头(弃市是景帝时确定的一种死刑,意谓“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对这个弹劾,汉景帝的批示是“同意”(制曰可),而且派中尉陈嘉把晁错找到,立即执行,连招呼都没打一个。
  所以,晁错不但死得很冤,死得很惨,还死得很窝囊。
  不过,正如“请诛晁错,以清君侧”只是吴楚起兵的借口,“亡臣子礼,大逆无道”也不是晁错被杀原因。真正原因是削藩。所以,要知道晁错该不该死,就得先弄清楚“削藩”是怎么回事。
  二削藩其事
  我们知道,秦汉,是中国国家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转折时期。秦始皇的兼并六国,则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因为它彻底颠覆了旧制度,建立了一种新制度。这个旧制度,就是“邦国制”,历史上叫“封建制”,也就是把天下分封给诸侯,建立各自为政的“邦国”。这个新制度,就是“帝国制”,历史上叫“郡县制”,也就是把原来的“许多国家”变成“一个国家”,把原来各自为政的“邦国”变成中央统一管理的“郡县”。这也是秦汉以后、辛亥革命以前一直实行着的制度,我在《好制度,坏制度》一文中有介绍。不过,刚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郡县制”,很多人主张继续实行“封建制”,还把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原因归结为没有“封建”(分封诸侯)。迫于无奈,刘邦在建国初期,只好实行“一个王朝,两种制度”的方针:京畿地区,实行“郡县制”,由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外围地区,实行“封建制”,封了许多王国,由王国的国王自行治理。当时的意思,是要让他们充当中央政权的屏障,也就是“藩”。藩,就是篱笆的意思(藩篱)。所以这些国家就叫“藩国”,这些国家的君主就叫“藩王”,他们到自己的封地去则叫“之国”或“归藩”。这样一种郡县与封建并存的制度,就叫“郡国制”。
  不过,刘邦在实行“一朝两制”时,也留了一手,即只准同姓封王,不准异姓封王。为此,还杀了一匹白马来做盟誓,叫“白马之盟”。后来,吕后破坏这个规矩,封姓吕的做王,就被视为“乱政”,最后被武力平定。平定诸吕的功臣,就是后来平定七国之乱的将领──太尉周亚夫的父亲周勃。
  其实同姓封王也未必靠得住。比如这回带头造翻的吴王刘濞,就靠不住。刘濞是刘邦他哥刘仲的儿子。古人兄弟排行,叫“伯仲叔季”。刘邦出身平民,家里没什么文化,就用这“伯仲叔季”来做名字。刘邦叫刘季,其实就是“刘小”。他哥刘仲则其实就是“刘二”。刘二是个没有用的,他儿子刘濞却能干,为刘邦立下汗马功劳。那时刘邦正发愁吴越一带没有一个得力的王侯去镇守,就封刘濞做吴王。不过刘邦马上就后悔了,因为他觉得刘濞的样子似乎有“反相”。但是君无戏言,覆水难收,封都封了(已拜受印),改不过来,只好摸着刘濞的背说:五十年以后东南有人作乱,不会是你吧?天下同姓是一家,你可千万别造翻。刘濞立马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说侄臣哪敢呀!
  这当然只能作为故事来听。刘濞造翻并不因为他身上有“反骨”,晁错削藩也并不因为刘濞要造翻。晁错大讲特讲削藩时,刘濞还没造翻呐!事实上,削藩不是针对哪一个诸侯的,而是针对“郡国制”的。按照这种制度,藩王们是有实权的。他们有自己的领土、政府、军队和财政收入,俨然“独立王国”。如果地盘大,人口多,资源丰富,其实力便很可能超过中央政府,比如刘濞的吴国就是。吴国地处长江中下游,富饶之国,鱼米之乡。吴王煎矿得钱,煮水得盐,富甲一方,势可敌国。长此以往,势必尾大不掉,成为中央政权的心腹之患。这就要钳制,要打击,要削弱其势力。这就是“削藩”──先裁减其领地再说。
  但是这有风险。因为没有哪个藩王是愿意被“削”的。人家到嘴的肥肉,你生生地夺了去,就连阿猫阿狗都不会愿意,何况凤子龙孙财大气粗的藩王?那不逼得他们狗急跳墙才怪!所以景帝和群臣都很担心,我们削藩,他们会不会造翻?晁错却不以为然。晁错说:“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反亟,祸小;不削反迟,祸大。”也就是说,削藩,他们造翻;不削藩,他们也会造翻。现在削藩,他们马上就反,但是为害尚小。暂不削藩,他们反得迟一些,但是后患无穷。因为那时他们已羽翼丰满,存心造翻,你可怎么收拾?所以得“先下手为强”。
  可见,削藩,是建立在藩国必反的前提下的。那么,吴王他们果真要反吗?
  这当然也不是一点依据都没有。比如前面提到的邓公,就说过“吴王为反数十年矣”的话。吴王自己,也说他“节衣食之用,积金钱,修兵革,聚谷食,夜以继日,三十余年矣”。但这也只是一说,而且都是事后说的。事实上,吴王造翻,事前并无证据。“七国之乱”平定后,政府军在他们那里也没找到什么“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反,《史记》、《汉书》都说“吴王濞恐削地无已,因以此发谋,欲举事”,或者“吴王恐削地无已,因欲发谋举事”,即都认为吴王的造翻是削藩逼出来的,也可以说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至于晁错弹劾楚王和胶西王的那些事,比如楚王在太后丧期乱搞女人,胶西王卖了官爵,也都不能说是“罪大恶极”。当然,晁错是御史大夫(副总理兼监察部长),弹劾这些诸侯是他份内的工作。但如果以此作为削藩的理由,那就是找岔子了。
  不过,吴王不反,不等于别人不反;此刻不反,不等于将来不反;刘濞本人不反,不等于他的儿子孙子不反。曹操没有篡位,曹丕不是篡了?朱元璋一死,燕王朱棣不就反了?而且口号也是“清君侧”。当然,曹丕也好朱棣也好,都是后来的事,我们不能据此反推刘濞或他的儿子孙子也是要造翻的。但诸侯坐大,对于皇权确实是威胁,曹丕和朱棣就是证明。所以,站在帝国的立场,削藩确实是对的。如果任由诸侯拥兵自重,造翻的事就迟早会要发生。我们不能不佩服晁错的深谋远虑。
  何况正如黄仁宇先生所言:“根据当日的观念,造翻不一定要有存心叛变的证据,只要有叛变的能力也可以算数。”(《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何况刘濞不但有能力,也有形迹,比如靠着财大气粗,广散钱财,招兵买马,拢络人心,而且专门招募那些亡命之徒。这不是想造翻又是什么呢?汉景帝也说,吴王大力发展铸铜和煮盐产业(吴王即山铸钱,煮海为盐),用这些收入来吸引人才(诱天下豪杰),一大把年纪了还公然造翻(白头举事),如果没有万无一失的准备,会跳出来吗(此计不百全,岂发乎)?所以,灭吴,也不算冤。
  其实,就算吴王刘濞是冤枉的,这个冤大头也只好由他来当。因为削减藩国领地,削弱诸侯势力,最终取消封建制的藩国,将“半封建半郡县”的“郡国制”变成彻底的“郡县制”,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而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则是新旧两种制度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结果,是汉代统治集团在建国之初的权宜之计。而且,这种不伦不类的制度给西汉统治集团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不是异姓王造翻,就是同姓王叛乱。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论》里就说了这个问题。柳宗元说,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这是“病流矢”。此后,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陵迟(衰微)不救者三代”。相反,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却充分地体现出它的优越性。秦末天下大乱,然而“有叛人而无叛吏”(有起来叛逆的民众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官员)。汉初天下大乱,然而“有叛国而无叛郡”(有起来叛逆的封国却没有起来叛逆的郡县)。中唐天下大乱,然而“有叛将而无叛州”(有起来叛逆的将领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州府)。历史证明,郡县制是有利于帝国之长治久安的。
  既然迟早要削藩,那么“长痛不如短痛”。既然决心要削藩,那就不能“吃柿子专拣软的捏”。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吴王都首当其冲。只有把吴楚这两个最强最大最牛逼的王国压下去,其他诸侯才会就范。所以,晁错的话──“削之亦反,不削亦反”,真不如改成“反之亦削,不反亦削”,总之是要拿他开刀,没什么冤不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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