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童年:一九七一


作者:东晓     整理日期:2014-05-31 16:19:43

   《童年——一九七一》由东晓著,小说描写了“文革”中的一九七一年,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董三明的故事。因为家庭出身不好,董三明全家下放到了农村,但后来由于一种罕见的地方病的威胁,董三明只身又回到县城,在一个小学继续读书求学。《童年——一九七一》从一个孩子的角度,观察一个荒唐年代的人和事。 
  目录:
  第一章回城第二章开学第三章天天读第四章大米饭事件第五章活学活用第六章忆苦思甜第七章老董第八章写检查第九章毒草第十章回家第十一章学农第十二章宣传队第十三章北大河第十四章小吴老师第十五章翻案第十六章再次下放后记   一九七一年,董三明十三岁。那年,他就独立门户,自己过日子了。
     一年前,董三明一家,坐着供销社的马车,从县城被下放到了五十里以外的王家窝棚,插队落户。那时,他父亲已经从“牛棚”里解放了出来,不再是“牛鬼蛇神”,不再是“黑帮”,而是光荣的“五七”战士,随即便被发送到了“五七”干校,继续接受锻炼。
    虽然身份不一样了,但待遇其实差不多,只不过在“五七”干校吃饭管够。他父亲不是走资派,在县委机关里,只是个小职员,但机关里按比例要揪出几个坏分子,以显示“文革”运动有了成果,便给他定了罪名:地主翻案分子,只因为他以前曾给老家写过信,要求重新审理当年错划的家庭成分。
     王家窝棚是个出了名的穷地方,讨不上媳妇的光棍儿特别多。
    这里的人很多是闯关东的外来户,投靠更早年闯关东的乡亲好友。
    而每次政治运动,都会伴随着一茬又一茬的关里来客。王家窝棚穷,但好歹还能喝上稀的,关里更穷,闯关东到关外是为活命。村子里几年前从山东来了个讨饭的年轻女子,二十岁出头,投奔她的一个远房亲戚,但没想到那位亲戚几年前就离开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姑娘绝望了,走到村头的一棵老榆树下,满脸是泪,不想活了。在村里人的劝说下,她答应谁能收留她,就给谁做媳妇。生产队里喂马的老光棍儿,四十多岁,叫王有银,收留了姑娘,一年后,生了个大胖小子,日子过得挺美满。可又一年后的夏天,王有银锄完地下工回来,听见孩子在炕上哭闹而媳妇不见了。在孩子的枕头上,媳妇留了个纸条,说对不起他,给他生个儿子作为补偿。
    原来这女子在山东还有家,有丈夫和孩子,因为成分不好,被一次又一次批斗,来东北是为了逃命,也是为家里人省一张吃饭的嘴。
     三明一家到王家窝棚不久,当医生的母亲田敏就发现,三明总是犯困,浑身无力。王家窝棚有种奇怪的地方病,叫大骨节病。患病的人骨节粗大,关节僵硬,他们每天早晨起来先要扶着炕沿,横着走几趟,把关节活动开了,才能走路,且走路时一摆一摆地左右晃。一开始,三明还觉得那样走路挺有派头挺豪迈——红卫兵就是那样走路的,腰里扎着皮带,而且常常是走在路的中间。但妈妈告诉三明,在王家窝棚,这是一种很痛苦且无法摆脱终生不愈的病态。这些人的手指永远不能伸直,弯曲的手掌永远无法张开,尤其是粗大的指关节,严重时像是糖葫芦串。想到正在发育中的三明,母亲忍痛决定,将儿子送回县城,在城里上学。
     二月的北方,天气依然寒冷。积雪厚厚地压在农田上,一些枯草从雪中探出头来,在寒风中艰难地摇曳着。路旁立着歪歪斜斜的标语牌子,上面的宋体大字依然清晰:“农业学大寨”,“大干苦干加巧干,敢教日月换新天”。几只墨黑的乌鸦停在标语牌子上,一动不动,甚至都懒得叫一声。在农村已生活了一年的三明知道,这是农村正在搞的新运动,说是把冬闲变冬忙,越到过年的时候越要忙,这样才有轰轰烈烈的效果,才能体现政治运动带来的变化。还特别要在大年初一的时候在地里干上小半天,在冰天雪地里挖沟挖渠大搞水利建设,为夏天用。
     母子二人还是搭着供销社的马车,但这一次是前往县城。他们要赶在开学前,安置好住处。赶车的老板是五十来岁的秦来富,个子不高,典型的庄稼人,戴着大狗皮帽子,穿着厚厚的棉袄棉裤。
    这棉袄棉裤都是老式的那种,是他能干的媳妇缝的。
    棉裤的裤腰很高,很肥大,差不多到了腋下。穿的时候,打个褶,用布条一扎。
    因为棉花絮得很厚,裤子可以倒立在炕上。他脚上穿的,是高筒毡靴,里面塞满了乌拉草。尽管如此,他还是冻得直打战。他的胡须、眉毛、帽子上都结满了白霜。
     看着马跑得有些累了,秦老板喊了一个长声:“吁——”。几匹马慢下了脚步。在村子里,供销社的马车最漂亮,几匹马都膘肥体壮,令人羡慕。秦老板的辕马通体白色,发着亮光,一根杂毛都没有。脖子上的马鬃也剪得整整齐齐的,如同刀切一般。在农村,农民除了种地,不准私自卖葱卖蒜卖鸡蛋,不许做任何买卖,怕的是资本主义复辟。虽然穷,但这是社会主义,公社干部说“宁可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国家规定供销社是农村唯一的经济实体。供销社负责收购蛋禽蘑菇等农副产品,送到城里。回来时,带回油盐酱醋、布匹鞋帽、日用百货再卖给乡民。这一买一卖,赚头就大了,但这都是为的集体,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很多人宁可不当小学老师,也要来供销社当售货员,就是因为看中了供销社那稳定的好收人。
     看着渐渐远去的标语牌子,秦老板重重地吐了口浓痰,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他想让坐在车上的母子二人听,“尽他妈的瞎折腾,干一天的活还不如开春解冻时干二十分钟,当年糊弄东洋鬼子也没这么干过,尽整景,弄得工分不值钱”。工分是人民公社特有的记工方式。工分的价值取决于年底卖粮后能挣多少钱。卖的粮越多,工分就越值钱;但工分记得越多,工分就越不值钱。
     秦老板回过头来,望了望车上的母子俩,关切地说:“冷了吧,要不要下车走几步?”田医生跳下车来,转身又伸出手,想给儿子搭把手,但三明推开妈妈的手,自己跳了下来。他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其实他更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显出自己还是个孩子。三明长着一张白净净的脸,脖子长,腿长,身子又瘦又单薄。他不爱说话,一双天真的大眼睛看什么都那么专注。这次返城,一方面他要证明自己能独立了,另一方面,他确实讨厌王家窝棚那个小学,尤其是那个总戴着一顶破草帽的校长王秋山。王秋山当过兵,在部队里入了党提了干。不过听知道底细的人说,王秋山没什么本事,是靠每天早晨给别人打洗脸水、挤牙膏穿上的四个兜(指当干部了,一般士兵只能穿两个兜的军装)。在一次全班的同学会上,王秋山大谈毛泽东思想能够如何教育人,改造人。一些出身不好的同学,也可以变成听毛主席话的好学生,考试能拿第一名。“比如咱们班上的董三明,就是这样一个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例子。请董三明站起来让大家认识认识。”表面上,王秋山在表扬三明,实际上是在告诉大家,三明家成分不好,是地主。正如同在大街上,揪出个姑娘,告诉众人,这个姑娘现在好了,是良家妇女了。三明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况且,三明从小就规规矩矩,看见蚂蚁都绕着走,打那以后,他更是抬不起头来。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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