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女仆的女儿


作者:芭芭拉·马奇,王文捷     整理日期:2014-02-15 10:38:25

责任和爱在南非中部的干旱平原上碰撞。
  凯瑟琳·哈林顿于1919年离开了她在爱尔兰的家,前往南非和已经五年未见面的未婚夫结婚。在荒芜的隔离的社会,她发现安慰她的只有与女仆的女儿艾达的友谊。
  凯瑟琳明白她可以用一种与自己的丈夫和女儿不同的方式爱一个人。艾达在凯瑟琳的指导下,成长为一个多才多艺的钢琴家和一个爱阅读的人。而凯瑟琳的儿子菲利普似乎也不介意艾达的肤色,爱上了她。而这在黑白界限分明的南非,是无法被世人所接受的。
  战争爆发了,菲利普上战场。家中死气沉沉,唯一能给这个家带来欢乐的,是艾达尽力弹出的欢快舞曲,而……
  作者简介:
  【南非】芭芭拉·马奇BarbaraMutch
  出生在南非,是爱尔兰移民的后代。她现在的职业是商业咨询师,是一家商业咨询公司的合伙人。
  芭芭拉已婚,育有两个儿子。她喜欢音乐,像《女仆的女儿》的主角艾达一样,是个有天赋的钢琴家,热衷于探索非洲的政治和历史。同时,芭芭拉是一个高尔夫迷,喜欢和丈夫一起驾驶轻型飞机。这是一位天生的讲故事的人的作品——《悉尼先驱晨报》序幕
  爱尔兰,1919
  今天我将启程去非洲。
  穿过前门,我沿着青石板路一径走去。海鸥在班诺克的悬崖上尖叫哀鸣,我心爱的妹妹在哭泣。妈妈身着只在参加洗礼仪式和婚礼时才穿的那身棕色裙装,别开面孔不看我。登上马车时我告诉自己,要记住这一切。
  记住这一切:盘旋飞翔的海鸥,海湾岩石上激起的层层浪花,父亲发红龟裂的手,不耐烦的亚蒙,泥炭土的气息,袅袅炊烟和那飘香的紫丁……
  让我将这一切,都牢记于心。
  第一章
  我本不该出生在克莱德克公馆里,本就不是那条命。
  我妈弥莉安那会儿待在花园的仆人小屋后面,正午的骄阳下,一个人在稀疏的荆棘树荫下低低呻吟。夫人带着一双儿女从学校回到家便去找她。
  等夫人见到她时已经来不及送医院了。
  爱德华老爷在家,他正在书房看文件,夫人要他赶紧去把家庭医生请来。医生的诊所在教堂大街上,那会儿正是午饭时间,威尔默特医生饭没吃完就赶了过来。夫人把孩子们——罗斯玛丽小姐和菲尔少爷从仅有一个房间的仆人小屋哄走,一路扶着我妈到了正屋。她抬手为我妈抹去额头的汗水的那块手绢,正是我妈前天给她烫好的。
  医生来了之后,老爷回到了自己的书房。
  没多久,我就呱呱坠地。那年是1930年。
  妈妈以夫人妹妹的名字——艾达来为我命名,她远在大洋彼岸一个叫爱尔兰的地方。
  能诞生在克莱德克公馆是我要用一生去感念的。某种程度上说,我觉得自己是公馆的一部分,而我妈弥莉安却从未存此念想。公馆里那些窄小的楼梯遍布我的足迹;黄铜的门把熟知我的触摸;稀疏的荆棘树和那片杏树林呵护着我,年复一年,我与它们同生同长,也因此与它们有了小小的羁绊。因此,当失去克莱德克公馆时,我发现自己再也读不懂这个世界。
  克莱德克位于卡鲁地区,从青山矗立的海岸一直向内陆腹地纵深而行,你就会来到南非这片半沙漠的广袤高原。这里是通向约翰内斯堡的必经要道,是一片能让你挖出金子、一夜暴富的荒芜之地。那时的我对此当然一无所知,克莱德克公馆这栋方方正正、红顶白墙的两层楼房就是我全部的世界。它坐落在一个被多岩石丘陵环抱的小镇里,终年少雨,褐色的尘土到处飞扬。我知道的唯一水源储藏在格鲁特维斯——大鱼河。公馆外有条水沟,它把河水引到花园,灌溉那里的花花草草。镇子外是一望无际的卡鲁矮树丛,它们不过一个孩子的身量那么高,却能深深扎根在干涸的土地上。干枯的芦荟杆上开着橙色的花,鹤立其中,犹如一束束的火焰。这个地方也有树,比如蓝桉、合欢树之类的,不过它们只长在花园或大鱼河岸边,只有在这些地方,它们的根才能吸收到水分。
  偶尔真下起雨来,敲打在铁皮屋顶上的雨声大得让罗斯玛丽小姐和菲尔小少爷不停地尖叫。我妈和我住的地方——是距离花园最远处的仆人小屋,不过我们的铁皮屋顶是灰色的,屋旁就是荆棘树。延伸在屋顶上的枝丫将雨声化成了轻轻的滴答声。我倒不会冲着大雨尖叫,我会站在小屋门口细听雨声,眺望栅栏外那无际的草原。如果我妈没有盯着,我就偷偷伸出一只脚丫踩到硬邦邦的地面上,雨水在那上面划出一道道小水流,流过脚趾,汇成小水窝,最后不情不愿地渗入到土地中。
  克莱德克公馆就建在敦德斯大街上,位于大鱼河与集市广场之间。敦德斯大街的另外半截叫波利街。我搞不清为什么一条路得有两个名字,我妈说那是为了让先人们公平地得到应有的纪念。不管是什么,反正就这么着了。这条有两个名字的路与摄政街交汇,之后就湮没于城镇之中,了无踪迹。
  克莱德克公馆有条木结构门廊,它几乎绕整个宅子一圈,里面摆放着贝壳椅。门廊只在厨房这块断开,到洗衣房那边又重新接上。我妈说还好是这样,否则我们这些人就只会整日里逍遥自在了,哪里还顾得上洗衣做饭熨烫。
  虽然我超想坐到那些椅子上享受一下,可我妈严令禁止。她说那是家里人专享的。“可我也是这家里的一员呀!”抚摸着椅子上的木头纹理,我满怀憧憬地回应。“嘘,你这孩子!”妈妈低斥道,让我好好擦拭椅子。妈妈大部分时间和我说英语,除非她真的恼了我,或者在夜里给我唱小曲时:Thulathu’thulabhabha……
  安静,安静,小宝宝……
  我对那些椅子倒不是很在意。楼上有一处我偷偷看风景的好地方,远比门廊要美得多。早晨,小主人们去了学校,我便开始打扫楼上的房间。趁这时,我便溜进菲尔少爷的房间,爬上他的玩具箱,朝窗外远眺。
  就在这,整个克莱德克——我觉得,也许应该是整个卡鲁,都在金色的晨光下慢慢呈现于眼前,那景象就像老爷曾在书房台灯下给菲尔小少爷展开的那幅地图。如果稍眯下眼,就能忽略掉窗框,想象自己飞掠过城里那些宽阔的街道,越过比圣彼得教堂还要高的卡尔文教堂的尖顶,翱翔在扎根于大鱼河边的那片棕色丛林之上;穿越盘绕在矮树林上的尘幕,掠过反射着晨光的崇山峻岭;最后,飞翔到沙漠的尽头,到达森林葱郁的高山之颠。我无法在脑海里描绘出那样的高山,特别是在大地都被冻得硬邦邦的寒冷时节里。可大家都说得神乎其神,仿佛确有其事。
  我每天站在那儿,伸长脖子往外看。在这个神奇的时刻,我仿佛拥有整个城市,整个卡鲁。站在这个地方从窗口往外看,这片土地只属于我一个人。
  就像克莱德克公馆属于我一样。
  也许夫人对她的家乡,那个叫爱尔兰的地方也怀有同样的想念吧。她也时常眺望窗外,思绪越过蓝桉树林、大鱼河,还有干旱季节里烟尘滚滚、车水马龙的集市广场,似乎在追寻着什么。
  父母并不反对我来非洲。事实上,他们巴不得如此。他们当然不会明着说,我也不提——他们把我的房间租出去得来的钱比我从薪水里拿出来给他们的要多得多。亚蒙需要靴子,我传给艾达的那件绿色大衣也太旧了。我再待下去,家里就揭不开锅了。
  我何尝不巴望着离开,但心里又充满恐惧。因为我清楚,一旦走出这一步,就再也无法回头。那是个需要用一生去实践的承诺。虽然通过书信还能与家人亲友传递信息,可我再也不能看到他们亲切的脸,再也听不到他们爱尔兰式的笑声。这就是移民!
  隔壁的蒲麦尔太太很嫉妒我妈和我。她说我家夫人对我们好,不像她家女主人,时刻都盯着厨房里砂糖罐的刻度。如果被她的女主人怀疑口袋里塞满了偷来的东西,还得翻开口袋给她检查。
  “唉!”蒲麦尔太太深深地叹了口气,摇摇摆摆地回自己的小屋去了。白布头巾歪着,翻露出来的围裙口袋一路呼啦作响,原本口袋里的饼干呀、借来的物什呀,此刻都落在了她女主人的垃圾桶里。蒲麦尔太太做的饼干她主人家一点儿也不喜欢。我一直不知道她家女主人姓甚名谁,光称呼她为“夫人”。像大多数的女主人那样,她们就只是“夫人”。
  除了被称为夫人,我们家女主人名字叫凯瑟琳,她曾在自己手掌里写给我看——凯瑟琳哈林顿尼莫太太。不过,她没说她的名字为什么这么长。凯瑟琳夫人个子高挑,为人温和,棕发碧眼。白日里,她总把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圆发髻。我曾有一次见她散下头发,那散开的秀发如轻烟一般。她穿着灰蓝色的睡袍坐在梳妆台前,在她专门的本子上写着什么。妈妈派我过来叫她,因为那会儿菲利普小少爷在他的浴室里吐了。
  “艾达!”夫人忽地站起身来,睡袍边上的绣花边扫到地板上。她问:“怎么了?”
  “菲尔少爷吐了,”我站在走廊里回答,“妈妈说让您过去。”
  夫人是位好母亲,她不单只对罗斯玛丽小姐和菲尔少爷好。虽然那会儿小姐总是和她顶嘴,不过那时的小姐又看谁顺眼呢?“那么犟!”夫人对着老爷叹气,用了一个我听不懂,但却可以猜得到意思的字眼,“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夫人对我也很好,她会让我坐在她身旁门廊的椅子上;或者在弹琴时,让我坐在她身边。虽然我妈对此皱眉,但夫人让我觉得那就是我的椅子,她甚至让我感到自己也是她的孩子。
  爱德华老爷倒不会让我有这样的感觉。因为我从来没有过父亲,所以心里还是有小小的遗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只有白人孩子才有父亲,而黑人没有父亲也能生出孩子来。
  我的母亲弥莉安十八岁就离开了伊丽莎白港附近的卡瓦扎科勒乡,到克莱德克公馆来为爱德华老爷工作。他那会儿刚买下这所房子,正等着大洋彼岸的夫人到来。听说,为了给自己未来的新娘买下克莱德克公馆,老爷拿出了自己积攒多年的储蓄。可老爷从未踏足夫人的化妆间,就连她的卧室也要过很长时间才去一下。我敢说,自己每天早上整理的那张床上就只有夫人睡过的痕迹。我对此满怀讶异,结了婚的人不都是总想在一起的吗?特别是攒了那么久的钱,买下这样一栋房子。我没问妈妈这是怎么回事,她自己没丈夫,问她这样的问题显得很不公平。不过,没丈夫也没什么不寻常的,像我妈这样的情况很多。比如我们隔壁的蒲麦尔夫人,虽然和她有关系的男人不少,不过毕竟不是丈夫,总是不能长久依靠的。
  每回问起妈妈早年的生活——就是早到可能有丈夫之前,她总说自己是和这宅子一起被主人家买来的。我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毕竟,人怎么可能像这房子一样买卖呢,即便是在那个年代。但这也说不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即便隔壁的蒲麦尔太太偷吃再多的糖,生活再不检点,她的女主人也只能留着她。
  不过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妈妈会在克莱德克公馆干一辈子的活儿,直到有一天她擦拭银器时倒在厨房的桌子边,就此终了。
  我也想一辈子待在克莱德克公馆。我不愿生活在波利街那头,湮没在黑人区那样的地方。我想在这个自己出生的地方生活、终老。克莱德克公馆应该是我的归宿吧?
  我想象的结局应该是在花园里的那棵刺桐树下,擦拭着银器,听着翠鸟在绚烂的红花中歌唱,透过摇曳的树叶,看晴空湛蓝。
  
  第二章
  我的家乡爱尔兰与班诺克村的距离比一个半球还要远。虽然我对这镇子里的人、对他们的过往一无所知,他们对我也完全陌生,可我却对他们抱有一种奇特的同情心。我不断告诫自己,无论身处何方,家和爱都是转瞬即逝的烟云。当这些东西还在我们手上的时候,一定要珍惜呵护;一旦他们离去,我们还可以珍藏那份记忆。
  所以我全心地拥抱这里的新生活、新朋友。
  我希望,不用太久,我们就不会对彼此感到陌生。
  我妈弥莉安没上过学,我跟她一样。蒲麦尔太太也没上过学。在大鱼河对岸的洛克坎普有一所规模不大的学校,那是专门为当地的铁路工子女办的学校。我妈说那里的孩子又脏又野。我们这边的城区里有个大点的学校,在波利街那头,叫圣詹姆斯小学,是卡拉塔开办的。学校里有运动场和唱诗班。学校和镇子不在一个方向,它朝着草原这边。我妈说这所学校要严格的多,是所好学校,可要我自个儿去这个学校上学就远了些。
  我们一般不太去大鱼河对岸。只是每逢周四下午,妈妈放假时,我们会过去拜访妈妈的姐姐,我的姨妈。“人真多呀!”随人潮一起在桥上挤时,妈妈会低喘着说,“跟紧我,孩子!”大概这番景象会让她想起她在老家的那些日子。
  姨妈住在一间没门的泥糊棚屋里,靠洗衣为生。衣服得到河边去洗。每次她转回家去拿另一桶衣服来洗时,那些坏蛋就会把她晾晒在河边矮树丛上的衣服偷走。谈到学校的事,姨妈也同意我妈的看法,认为洛克坎普的那所学校去不得。她说那里的环境就跟这河岸上的生活环境一样糟。
  夫人和老爷也讨论了我上学的事情。
  “爱德华,”有一天,我正在厨房帮我妈拿熨斗,走出来时无意中听到夫人的声音,“我们不能忽略了这事,我们有责任。镇子里学校的情况不是很好,要不就上拉弗德尔教会学校?”
  “这事到头来只会是麻烦,事关前程呀,或者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爱德华老爷边翻着报纸边说,“不过,如果你非要管就去看看吧。今晚你愿意给我弹一段贝多芬的曲子吗?”
  我不清楚老爷担心的这些“到头来的麻烦”是什么。不过,如果要去教会学校就意味着要离开公馆,离开我妈。可她渐渐上年纪了,像一只上了年岁的鸟,需要我这只慢慢长大的雏鸟帮忙。说到大小的问题,我觉得生活还蛮奇妙的,这或许就是生活原本的样子。你从一个小婴儿长成高大健壮的成年人;随着年岁渐长你又慢慢地萎缩,直到上帝觉得他可以将你送离这个世界,让你回到你的祖宗那里。
  “我很感激,夫人,”当上学这个事情又被提出来时,弥莉安对夫人说,“可拉弗德尔教会学校太远,艾达会觉得孤单的。”
  我估摸着,离开家去上学的滋味肯定和离开家乡到非洲来是一样地难受。这两者都意味着你要离开家人,再也不能见到他们了。我可不想像夫人那样失去自己的家人。有天晚上,夫人和老爷在厅里说话时我躲在门后偷听。我透过门逢看进屋里,老爷正在看文件,而夫人在一旁摇着头。她脖子上挂着的绿宝石在台灯的照射下闪着亮光。她已经换下了白天里穿的宽松低腰裙,那些奶白色的衣裙能应对白天的炎热。此刻,她换上的是一件与胸针相配的灰绿色合身裙装。
  “我想让她去镇子里的小学念书,可校长根本不愿听我说。”她对老爷说。她脖子上宝石反射的光又闪了闪我的眼睛。我搞不清不愿听人说是怎么一个情形,可我知道这与耳朵聋半点儿不沾边。
  “为什么一碰到这样事,每人就都这么不开通,爱德华?”
  “这道理很简单,我亲爱的!”老爷手里拿着报纸,皱着眉说,“如果你为一个人行了方便,其他人也会有同样的要求。”
  “这难道有什么错吗?”
  他没吱声,翻过一张报纸,他那黑发中分的脑袋隐没在报纸里看不见了。我听不懂他的意思,也听不懂夫人的话。不过,我倒不觉得夫人同意他的说法。或许,她不明白老爷说的那些麻烦是什么,那是些我也弄不清楚的麻烦。我可不想给夫人和老爷招惹什么麻烦,如果去上学意味着麻烦,那我就不该去了。
  我看见她站起身子,往窗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走到钢琴旁。每当夫人和老爷之间无话可说时,她总是走到钢琴边上。有时,她会直接弹琴,有时会僵坐在琴凳上,看着琴键一直发呆。
  “艾达!”妈妈低叱,将我一把拖走,“在门外偷听的坏女孩会被托克洛希精灵带走!”我赶紧跑回自己的房间躺下,蒙着眼睛,希望不会看到精灵爬上我的床,将我投入地狱,可精灵一直没有出现。夫人弹起了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我从她指尖里流出的音符里听得出,她心不在焉。
  “那孩子在这就能学会一切她需要的东西,夫人!”第二天,我妈在夫人的针线盒里给菲尔少爷找松紧带的时候,她非常肯定地对夫人这样说。那天晚上,妈妈上床后和我谈了一次话。她说,如果我偷听就对不起夫人的一片好意。她还说,她不打算拿我上学这件事情让老爷、夫人烦心。
  夫人正在给菲尔少爷缝补袜子。小少爷菲尔总是有很多东西需要缝缝补补。他一出门不是把短裤扯烂,就是搞丢一枚纽扣。可妈妈跟我讲,男孩子都这样,他们都会弄烂自己的衣服,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都宠爱他。跟一天到晚怒气冲冲的萝斯小姐比,他可算是很开朗阳光的了。
  “我们再看看吧,我还没有就此放弃希望。你没有机会上学,亲爱的弥莉安,但艾达该有这样的机会。”
  但我再也没踏足过学校。
  瞅着老爷去工作,小姐和少爷都在各忙各的空当,夫人开始在家里的餐桌旁教我学习字母。虽然我不清楚为什么老爷在家的时候她从不教我,但我就这样开始了学习。每每听到老爷的脚步声在过道上响起,我们总是快手快脚地把学习的东西收拾起来。而我妈弥莉安和隔壁的蒲麦尔夫人都拍手说我真是幸运极了,能接受她们说的那个什么“教育”。
  渐渐地,我就能读夫人放在她化妆间里的那个本子了。本子放就在梳妆台上,摆在她的银质发刷和粉盒旁,我每天都要到那里擦拭。没有其他什么人——无论是老爷,还是小姐和少爷,翻过这个本子。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可以从它在桌面上留下的压印看出来,如果我或者夫人以外的其他人动过它,我可以从桌面上留下的粉痕或灰痕上看出一二。每天清早,明亮的阳光都会透过窗户落到夫人的梳妆台上,我总会在这时看个清楚。我很小心地把本子翻回到夫人刚写过的那个地方,这样她就不会知道我翻看过。
  本子上经常会有些我看不懂的句子,而我会整天琢磨它们的意思,边干活边琢磨。有时过了很久,我会突然悟出以前读过的那些字字句句里所蕴藏的深意。音符,我后来发现,也像文字一样:一个个单独弹奏它们时传递出来的是一种情感,而串在一起时又是另一番天地。
  我觉得夫人并不知道我私下里看她的本子,不过说不定她也知道。这难道就是她多年后离家去约翰内斯堡时不带走那本子的原因,把它留给我?可不管怎么说,没有了夫人和孩子们的克莱德克公馆是那么地空寂,狭窄的楼梯上回响着的只有我和老爷的脚步声。
  学会字母后,每次去镇上的邮局帮夫人投寄她写回爱尔兰的信时,我开始学着拼商店门口的那些字。每次,我都找些新的字来认,有时在橱窗前待太久,店家就会出来把我轰走。
  后来学乖了,我会慢慢沿着邮局所在的阿德莱街一路走过去,避开各式驴车和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绅士们,躲过狂吠的恶狗,穿过灰尘滚滚的大马路,我会再沿着马路的另一边慢慢走回来,这样所有的字就都会被我一网打尽。夫人好像没注意到我去寄信的时间长了那么一点,所以我就绕集市广场那边的卡鲁花园回去。花园那边有些木长凳,我可以在那上面坐坐:仰望头顶的棕榈树,看看方形花坛里殷红的芦荟花;或者一边让太阳温暖我的一双赤脚,一边复习自己刚才看过的字词。然后,我会沿着教堂大街往回走,那是一条和阿德莱街一样喧闹的大马路,等走到大鱼河边,那里便没有了商店,也没有了各式招牌。
  我用这法子最先学会的词汇包括:“奥斯丁药品店”、“怀特与保顿文具专营”、“卡波特鞋店,让您更舒适”,还有“安斯特时装店,女士的首选”。在“巴格和寇”商店外总是放着一张长桌,上面摆满了各式布匹,它的招牌上写的是“……一卷”,我一直弄不懂前面那些字是什么——我在好些地方见过,不过那上面的字母我都不认得,所以我想它们一定是一种我还没学过的语言。夫人的本子里从来没出现过这些我搞不懂的字。我很想问她这些字是什么意思,可我又不想那么不识趣,毕竟夫人在餐桌上,还有在她梳妆台上的那个本子已经教会了我这么多。
  于是,我便去问萝斯小姐和菲尔小少爷。
  “我没时间跟你解释。”萝斯小姐在镜子前用发刷梳着自己的金发,侧过脸来对我说,“你又没钱,说不定都不需要学数数。”
  “哦,这些是数字,艾达!”菲尔少爷边说,边拿过一支笔头被他啃得秃秃的铅笔来,然后在纸上画了些古怪的形状。“它们会告诉你数量,某样东西你有多少。等会儿我打完了板球再跟你细说,这个你先拿着,自己试试。”他在我身边站了一会儿,纠正我拿笔的姿势,“就这样,对了!”说完人就跑开了。下楼时,他的板球袋把楼梯扶手撞得砰砰做响。
  “小声点,菲利普!”楼下传来老爷的声音。
  不过学会这些数字前,我还有夫人梳妆台上的那个本子。本子的面是深红色的天鹅绒,上面有一条红色的缎带,在中间系成一个蝴蝶结。我轻抚那软软的天鹅绒和缎带,把脸贴在上面。夫人经常不系那根缎带,就让它散开在一旁。我从来没有成心要看夫人在里面写了什么,只是有一天,夫人没有合上本子,我擦拭时又不得不把它拿开,这才看了一眼。这跟蒲麦尔太太偷她主人的东西不一样,我从没有从夫人这里偷走任何东西,毕竟,这不是糖、饼干或者珠宝之类的东西。
  开始,我是认本子上写着的字母。那些用黑墨水写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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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仆的女儿的作者是芭芭拉·马奇,王文捷,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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