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自得其乐 精装


作者:汪曾祺     整理日期:2022-12-29 13:38:56

  精心收录33篇美誉最多、极具代表性的散文,如人间草木、葡萄月令、自得其乐、北京的秋花等经典篇目。“自得其乐”为汪老的散文名篇,代表其对生活的态度。汪老写草花鱼鸟、生活琐事,总能从朴素生活中找到凡世之乐。正如汪老所言,“人不管走到哪一步,总得找点乐子,想一点办法,老是愁眉苦脸的,干嘛呢!”
  书画自怡悦,随笔写生活
  我的画,遣兴而已,只能自己玩玩,送人是不够格的。最近请人刻一闲章:“只可自怡悦”,用以押角,是实在话。
  自得其乐
  孙犁同志说写作是他的最好的休息。是这样。一个人在写作的时候是最充实的时候,也是最快乐的时候。凝眸既久(我在构思一篇作品时,我的孩子都说我在翻白眼),欣然命笔,人在一种甜美的兴奋和平时没有的敏锐之中,这样的时候,真是虽南面王不与易也。写成之后,觉得不错,提刀却立,四顾踌躇,对自己说:“你小子还真有两下子!”此乐非局外人所能想象。但是一个人不能从早写到晚,那样就成了一架写作机器,总得岔乎岔乎,找点事情消遣消遣,通常说,得有点业余爱好。
  我年轻时爱唱戏。起初唱青衣,梅派;后来改唱余派老生。大学三、四年级唱了一阵昆曲,吹了一阵笛子。后来到剧团工作,就不再唱戏吹笛子了,因为剧团有许多专业名角,在他们面前吹唱,真成了班门弄斧,还是以藏拙为好。笛子本来还可以吹吹,我的笛风甚好,是“满口笛”,但是后来没法再吹,因为我的牙齿陆续掉光了,撒风漏气。
  这些年来我的业余爱好,只有:写写字、画画画、做做菜。
  我的字照说是有些基本功的。当然从描红模子开始。我记得我描的红模子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十六个字其实是很难写的,也许是写红模子的先生故意用这些结体复杂的字来折磨小孩子,而且红模子底子是欧字,这就更难落笔了。不过这也有好处,可以让孩子略窥笔意,知道字是不可以乱写的。大概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那年暑假,我的祖父忽然高了兴,要亲自教我《论语》,并日课大字一张,小字二十行。大字写《圭峰碑》,小字写《闲邪公家传》,这两本帖都是祖父从他的藏帖中选出来的。祖父认为我的字有点才分,奖了我一块猪肝紫端砚,是圆的,并且拿了几本初拓的字帖给我,让我常看看。我记得有小字《麻姑仙坛》、虞世南的《夫子庙堂碑》、褚遂良的《圣教序》。小学毕业的暑假,我在三姑父家从一个姓韦的先生读桐城派古文,并跟他学写字。韦先生是写魏碑的,但他让我临的却是《多宝塔》。初一暑假,我父亲拿了一本影印的《张猛龙碑》,说:“你最好写写魏碑,这样字才有骨力。”我于是写了相当长时期《张猛龙碑》。用的是我父亲选购来的特殊的纸。这种纸是用稻草做的,纸质较粗,也厚,写魏碑很合适,用笔须沉着,不能浮滑。这种纸一张有二尺高,尺半宽,我每天写满一张。写《张猛龙》使我终身受益,到现在我的字的间架用笔还能看出痕迹。这以后,我没有认真临过帖,平常只是读帖而已。我于二王书未窥门径。写过一个很短时期的《乐毅论》,放下了,因为我很懒。《行穰》《丧乱》等帖我很欣赏,但我知道我写不来那样的字。我觉得王大令的字的确比王右军写得好。读颜真卿的《祭侄文》,觉得这才是真正的颜字,并且对颜书从二王来之说很信服。大学时,喜读宋四家。有人说中国书法一坏于颜真卿,二坏于宋四家,这话有道理。但我觉得宋人字是书法的一次解放,宋人字的特点是少拘束,有个性,我比较喜欢蔡京和米芾的字(苏东坡字太俗,黄山谷字做作)。有人说米字不可多看,多看则终身摆脱不开,想要升入晋唐,就不可能了。一点不错。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打一个不太好听的比方,一写米字,犹如寡妇失了身,无法挽回了。我现在写的字有点《张猛龙》的底子,米字的意思,还加上一点乱七八糟的影响,形成我自己的那么一种体,格韵不高。
  我也爱看汉碑。临过一遍《张迁碑》,《石门铭》《西狭颂》看看而已。我不喜欢《曹全碑》。盖汉碑好处全在筋骨开张,意态从容,《曹全碑》则过于整饬了。
  我平日写字,多是小条幅,四尺宣纸一裁为四。这样把书桌上书籍信函往边上推推,摊开纸就能写了。正儿八经地拉开案子,铺了画毡,着意写字,好像练了一趟气功,是很累人的。我都是写行书。写真书,太吃力了。偶尔也写对联。曾在大理写了一副对子:
  苍山负雪
  洱海流云
  字大径尺。字少,只能体兼隶篆。那天喝了一点酒,字写得飞扬霸悍,亦是快事。对联字稍多,则可写行书。为武夷山一招待所写过一副对子:
  四围山色临窗秀
  一夜溪声入梦清
  字颇清秀,似明朝人书。
  我画画,没有真正的师承。我父亲是个画家,画写意花卉,我小时爱看他画画,看他怎样布局(用指甲或笔杆的一头划几道印子),画花头,定枝梗,布叶,勾筋,收拾,题款,盖印。这样,我对用墨、用水、用色,略有领会。我从小学到初中,都“以画名”。初二的时候,画了一幅墨荷,裱出后挂在成绩展览室里。这大概是我的画第一次上裱。我读的高中重数理化,功课很紧,就不再画画。大学四年,也极少画画。工作之后,更是久废画笔了。当了右派,下放到一个农业科学研究所,结束劳动后,倒画了不少画,主要的“作品”是两套植物图谱,一套《中国马铃薯图谱》、一套《口蘑图谱》,一是淡水彩,一是钢笔画。摘了帽子回京,到剧团写剧本,没有人知道我能画两笔。重拈画笔,是运动促成的。运动中没完没了地写交代,实在是烦人,于是买了一刀元书纸,于写交代之空隙,瞎抹一气,少抒郁闷,这样就一发而不可收,重新拾起旧营生。有的朋友看见,要了去,挂在屋里,被人发现了,于是求画的人渐多。我的画其实没有什么看头,只是因为是作家的画,比较别致而已。
  我也是画花卉的。我很喜欢徐青藤、陈白阳,喜欢李复堂,但受他们的影响不大。我的画不中不西,不今不古,真正是“写意”,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曾画了一幅紫藤,满纸淋漓,水汽很足,几乎不辨花形。这幅画现在挂在我的家里。我的一个同乡来,问:“这画画的是什么?”我说是:“骤雨初晴。”他端详了一会儿,说:“哎,经你一说,是有点那个意思!”他还能看出彩墨之间的一些小块空白,是阳光。我常把后期印象派方法融入国画。我觉得中国画本来都是印象派,只是我这样做,更是有意识的而已。
  画中国画还有一种乐趣,是可以在画上题诗,可寄一时意兴,抒感慨,也可以发一点牢骚。曾用干笔焦墨在浙江皮纸上画冬日菊花,题诗代简,寄给一个老朋友,诗是:
  新沏清茶饭后烟,
  自搔短发负晴喧。
  枝头残菊开还好,
  留得秋光过小年。
  为宗璞画牡丹,只占纸的一角,题曰:
  人间存一角,
  聊放侧枝花。
  欣然亦自得,
  不共赤城霞。
  宗璞把这首诗念给冯友兰先生听了,冯先生说:“诗中有人。”
  今年洛阳春寒,牡丹至期不开。张抗抗在洛阳等了几天,败兴而归,写了一篇散文《牡丹的拒绝》。我给她画了一幅画,红叶绿花,并题一诗:
  看朱成碧且由他,
  大道从来直似斜。
  见说洛阳春索寞,
  牡丹拒绝著繁花。
  我的画,遣兴而已,只能自己玩玩,送人是不够格的。最近请人刻一闲章:“只可自怡悦”,用以押角,是实在话。
  体力充沛,材料凑手,做几个菜,是很有意思的。做菜,必须自己去买菜。提一菜筐,逛逛菜市,比空着手遛弯儿要“好白相”。到一个新地方,我不爱逛百货商场,却爱逛菜市,菜市更有生活气息一些。买菜的过程,也是构思的过程。想炒一盘雪里蕻冬笋,菜市场冬笋卖完了,却有新到的荷兰豌豆,只好临时“改戏”。做菜,也是一种轻量的运动。洗菜,切菜,炒菜,都得站着(没有人坐着炒菜的),这样对成天伏案的人,可以改换一下身体的姿势,是有好处的。
  做菜待客,须看对象。聂华苓和保罗·安格尔夫妇到北京来,中国作协不知是哪一位,忽发奇想,在宴请几次后,让我在家里做几个菜招待他们,说是这样别致一点。我给做了几道菜,其中有一道煮干丝。这是淮扬菜。华苓是湖北人,年轻时是吃过的,但在美国不易吃到。她吃得非常惬意,连最后剩的一点汤都端起碗来喝掉了。不是这道菜如何稀罕,我只是有意逗引她的故国乡情耳。台湾女作家陈怡真(我在美国认识她),到北京来,指名要我给她做一回饭。我给她做了几个菜。一个是干烧小萝卜。我知道台湾没有“杨花萝卜”(只有白萝卜)。那几天正是北京小萝卜长得最足最嫩的时候。这个菜连我自己吃了都很惊诧:味道鲜甜如此!我还给她炒了一盘云南的干巴菌。台湾咋会有干巴菌呢?她吃了,还剩下一点,用一个塑料袋包起,说带到宾馆去吃。如果我给云南人炒一盘干巴菌,给扬州人煮一碗干丝,那就成了鲁迅请曹靖华吃柿霜糖了。
  做菜要实践,要多吃、多问、多看(看菜谱)、多做。一个菜点得试烧几回,才能掌握咸淡火候。冰糖肘子、乳腐肉,何时?软入味,只有神而明之,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富于想象。想得到,才能做得出。我曾用家乡拌荠菜法凉拌菠菜。半大菠菜(太老太嫩都不行),入开水锅焯至断生,捞出,去根切碎,入少盐,挤去汁,与香干(北京无香干,以熏干代)细丁、虾米、蒜末、姜末一起,在盘中抟成宝塔状,上桌后淋以麻油酱醋,推倒拌匀。有余姚作家尝后,说是“很像马兰头”。这道菜成了我家待不速之客的应急的保留节目。有一道菜,敢称是我的发明:塞肉回锅油条。油条切段,寸半许长,肉馅剁至成泥,入细葱花、少量榨菜或酱瓜末拌匀,塞入油条段中,入半开油锅重炸。嚼之酥碎,真可声动十里人。
  我很欣赏杨恽《报孙会宗书》:“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说得何等潇洒。不知道为什么,汉宣帝竟因此把他腰斩了,我一直想不透。这样的话,也不许说吗?
  书画自娱
  《中国作家》将在封二发作家的画,拿去我的一幅,还要写几句有关“作家画”的话,写了几句诗:
  我有一好处,平生不整人。
  写作颇勤快,人间送小温。
  或时有佳兴,伸纸画芳春。
  草花随目见,鱼鸟略似真。
  唯求俗可耐,宁计故为新。
  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君若亦欢喜,携归尽一樽。
  诗很浅显,不须注释,但可申说两句。给人间送一点小小的温暖,这大概可以说是我的写作的态度。我的书画,更是遣兴而已。我很欣赏宋人诗:“四时佳兴与人同。”人活着,就得有点兴致。我不会下棋,不爱打扑克、打麻将,偶尔喝了两杯酒,一时兴起,便裁出一张宣纸,随意画两笔。所画多是“芳春”——对生活的喜悦。我是画花鸟的。所画的花都是平常的花。北京人把这样的花叫“草花”。我是不种花的,只能画我在街头、陌上、公园里看得很熟的花。我没有画过素描,也没有临摹过多少徐青藤、陈白阳,只是“以意为之”。我很欣赏齐白石的话:“太似则媚俗,不似则欺世。”我画鸟,我的女儿称之为“长嘴大眼鸟”。我画得不大像,不是有意求其“不似”,实因功夫不到,不能似耳。但我还是希望能“似”的。当代“文人画”多有烟云满纸,力求怪诞者,我不禁要想起齐白石的话,这是不是“欺世”?“说了归齐”(这是北京话),我的画画,自娱而已。“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是照搬了陶弘景的原句。我近曾到永嘉去了一次,游了陶公洞,觉得陶弘景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是道教的重要人物。其思想的基础是老庄,接受了神仙道教影响,又吸取佛教思想,他又是个药物学家,且擅长书法,他留下的诗不多,最著名的是《诏问山中何所有赋诗以答》:
  山中何所有?
  岭上多白云。
  只可自怡悦,
  不堪持赠君。
  一个人一辈子留下这四句诗,也就可以不朽了。我的画,也只是白云一片而已。
  写字
  写字总得从临帖开始。我比较认真地临过一个时期的帖,是在十多岁的时候,大概是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暑假。我们那里,那样大的孩子“过暑假”的一个主要内容便是读古文和写字。一个暑假,我从祖父读《论语》,每天上午写大、小字各一张,大字写《圭峰碑》,小字写《闲邪公家传》,都是祖父给我选定的。祖父认为我写字用功,奖给了我一块猪肝紫的端砚和十几本旧拓的字帖: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褚河南的《圣教序》。这些字帖是一个败落的世家夏家卖出来的。夏家藏帖很多,我的祖父几乎全部买了下来。一个暑假,从一个姓韦的先生学桐城派古文、写字。韦先生是写魏碑的,他让我临的却是《多宝塔》。一个暑假读《古文观止》、唐诗,写《张猛龙》。这是我父亲的主意。他认为得写写魏碑,才能掌握好字的骨力和间架。我写《张猛龙》,用的是一种稻草做的纸——不是解大便用的草纸,很大,有半张报纸那样大,质地较草纸紧密,但是表面相当粗。这种纸市面上看不到卖,不知道父亲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用这种粗纸写魏碑是很合适的,运笔需格外用力。其实不管写什么体的字,都不宜用过于平滑的纸。古人写字多用麻纸,是不平滑的。像澄心堂纸那样细腻的,是不多见的。这三部帖,给我的字打了底子,尤其是《张猛龙》。到现在,从我的字里还可以看出它的影响,结体和用笔。
  临帖是很舒服的,可以使人得到平静。初中以后,我就很少有整桩的时间临帖了。读高中时,偶尔临一两张,一曝十寒。二十岁以后,读了大学,极少临帖。曾在昆明一家茶叶店看到一副对联:“静对古碑临黑女,闲吟绝句比红儿”。这副对联的作者真是一个会享福的人。《张黑女》的字我很喜欢,但是没有临过,倒是借得过一本,反反复复,“读”了好多遍。《张黑女》北书而有南意,我以为是从魏碑到二王之间的过渡。这种字体很难把握,五十年来,我还没有见过一个书家写《张黑女》而能得其仿佛的。
  写字,除了临帖,还需“读帖”。包世臣以为读帖当读真迹,石刻总是形似,失去原书精神,看不出笔意,固也。试读《三希堂法帖·快雪时晴》,再到故宫看看原件,两者比较,相去真不可以道里计。看真迹,可以看出纸、墨、笔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运墨”,“纸墨相得”,是从拓本上感觉不出来的。但是真迹难得看到,像《快雪时晴》《奉橘帖》那样的稀世国宝,故宫平常也不拿出来展览。隔着一层玻璃,也不便揣摩谛视。求其次,则可看看珂罗版影印的原迹。多细的珂罗版也是有网纹的,印出来的字多浅淡发灰,不如原书的沉着入纸。但是,毕竟慰情聊胜无,比石刻拓本要强得多。读影印的《祭侄文》,才知道颜真卿的字是从二王来的,流畅潇洒,并不都像《麻姑仙坛》那样见棱见角的“方笔”;看《兴福寺碑》,觉赵子昂的用笔也是很硬的,不像坊刻应酬尺牍那样柔媚。再其次,便只好看看石刻拓本了。不过最好要旧拓。从前旧拓字帖并不很贵,逛琉璃厂,挟两本旧帖回来,不是难事。现在可不得了了!前十年,我到一家专卖碑帖的铺子里,见有一部《淳化阁帖》,我请售货员拿下来看看,售货员站着不动,只说了个价钱。他的意思我明白:你买得起吗?我只好向他道歉:“那就不麻烦你了!”现在比较容易得到的丛帖是北京日报出版社影印的《三希堂法帖》。乾隆本的《三希堂法帖》是浓墨乌金拓。我是不喜欢乌金拓的,太黑,且发亮。北京日报出版社用重磅铜版纸印,更显得油墨堆浮纸面,很“暴”。而且分装四大厚册,很重,展玩极其不便。不过能有一套《三希堂法帖》已属幸事,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三希堂法帖》收宋以后的字很多。对于中国书法的发展,一向有两种对立的意见。一种以为中国的书法,一坏于颜真卿,二坏于宋四家。一种以为宋人书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宋人宗法二王,而不为二王所囿,用笔洒脱,显出各自的个性和风格。有人一辈子写晋人书体,及读宋人帖,方悟用笔。我觉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是,二王书如清炖鸡汤,宋人书如棒棒鸡。清炖鸡汤是真味,但是吃惯了麻辣的川味,便觉得什么菜都不过瘾。一个人多“读”宋人字,便会终身摆脱不开,明知趣味不高,也没有办法。话又说回来,现在书家中标榜写二王的,有几个能不越雷池一步的?即便是沈尹默,他的字也明显地看出有米字的影响。
  “宋四家”指苏(东坡)、黄(山谷)、米(芾)、蔡。“蔡”本指蔡京,但因蔡京人品不好,遂以蔡襄当之。早就有人提出这个排列次序不公平。就书法成就说,应是蔡、米、苏、黄。我同意。我认为宋人书法,当以蔡京为第一。北京日报出版社《三希堂法帖与书法家小传》(卷二),称蔡京“字势豪健,痛快沉着,严而不拘,逸而不外规矩。比其从兄蔡襄书法,飘逸过之,一时各书家,无出其左右者”“……但因人品差,书名不为世人所重。”我以为这评价是公允的。
  这里就提出一个多年来缠夹不清的问题:人品和书品的关系。一种很有势力的意见以为,字品即人品,字的风格是人格的体现。为人刚毅正直,其书乃能挺拔有力。典型的代表人物是颜真卿。这不能说是没有道理,但是未免简单化。有些书法家,人品不能算好,但你不能说他的字写得不好,如蔡京,如赵子昂,如董其昌,这该怎么解释?历来就有人贬低他们的书法成就。看来,用道德标准、政治标准代替艺术标准,是古已有之的。看来,中国的书法美学、书法艺术心理学,得用一个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来重新开始研究。简单从事,是有害的。
  蔡京字的好处是放得开,《节夫帖》《宫使帖》可以为证。写字放得开并不容易。书家往往于酒后写字,就是因为酒后精神松弛,没有负担,较易放得开。相传王羲之的《兰亭序》是醉后所写。苏东坡说要“酒气拂拂从指间出”,才能写好字,东坡《答钱穆父诗》书后自题是“醉书”。万金跋此帖后云:
  右军兰亭,醉时书也。东坡答钱穆父诗,其后亦题曰醉书。较之常所见帖大相远矣。岂醉者神全,故挥洒纵横,不用意于布置,而得天成之妙欤?不然则兰亭之传何其独盛也如此。
  说得是有道理的。接连写几张字,第一张大都不好,矜持拘谨。大概第三四张较好,因为笔放开了。写得太多了,也不好,容易“野”。写一上午字,有一张满意的,就很不错了。有时一张都不好,也很别扭。那就收起笔砚,出去遛个弯儿去。写字本是遣兴,何必自寻烦恼。
  学谈常话
  惊人与平淡
  杜甫诗云:“语不惊人死不休”,宋人论诗,常说“造语平淡”。究竟是惊人好,还是平淡好?
  平淡好。
  但是平淡不易。
  平淡不是从头平淡,平淡到底。这样的语言不是平淡,而是“寡”。山西人说一件事、一个人、一句话没有意思,就说:“看那寡的!”
  宋人所说的平淡可以说是“第二次的平淡”。
  苏东坡尝有书与其侄云:
  大凡为文,当使气象峥嵘,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葛立方《韵语阳秋》云:
  大抵欲造平淡,当自组丽中来,落其华芬,然后可造平淡之境。
  平淡是苦思冥想的结果。欧阳修《六一诗话》说:
  (梅)圣俞平生苦于吟咏,以闲远古淡为意,故其构思极艰。
  《韵语阳秋》引梅圣俞《和晏相诗》云:
  因今适性情,稍欲到平淡。苦词未圆熟,刺口剧菱芡。
  言到平淡处甚难也。
  运用语言,要有取舍,不能拿起笔来就写。姜白石云:
  人所易言,我寡言之。人所难言,我易言之,自不俗。
  作诗文要知躲避。有些话不说。有些话不像别人那样说。至于把难说的话容易地说出,举重若轻,不觉吃力,这更是功夫。苏东坡作《病鹤》诗,有句“三尺长胫□瘦躯”,抄本缺第五字,几位诗人都来补这字,后来找来旧本,这个字是“搁”,大家都佩服。杜甫有一句诗“身轻一鸟□”,刻本末一字模糊不清,几位诗人猜这是个什么字。有说是“飞”,有说是“落”……后来见到善本,乃是“身轻一鸟过”,大家也都佩服。苏东坡的“搁”字写病鹤,确是很能状其神态,但总有点“做”,终觉吃力,不似杜诗“过”字之轻松自然,若不经意,而下字极准。
  平淡而有味,材料、功夫都要到家。四川菜里的“开水白菜”,汤清可以注砚,但是并不真是开水煮的白菜,用的是鸡汤。
  方言
  作家要对语言有特殊的兴趣,对各地方言都有兴趣,能感觉、欣赏方言之美,方言的妙处。
  上海话不是最有表现力的方言,但是有些上海话是不能代替的。比如“辣辣两记耳光!”这只有用上海方音读出来才有劲。曾在报纸上读一纸短文,谈泡饭,说有两个远洋轮上的水手,想念上海,想念上海的泡饭,说回上海首先要“杀杀搏搏吃两碗泡饭!”“杀杀搏搏”说得真是过瘾。
  有一个关于苏州人的笑话,说两位苏州人吵了架,几至动武,一位说:“阿要把倷两记耳光搭搭?”用小菜佐酒,叫作“搭搭”。打人还要征求对方的同意,这句话真正是“吴侬软语”,很能表现苏州人的特点。当然,这是个夸张的笑话,苏州人虽“软”,不会软到这个样子。
  有苏州人、杭州人、绍兴人和一位扬州人到一个庙里,看到“四大金刚”,各说了一句有本乡特点的话,扬州人念了四句诗:
  四大金刚不出奇,
  里头是草外头是泥。
  你不要夸你个子大,
  你敢跟我洗澡去!
  这首诗很有扬州的生活特点。扬州人早上皮包水(上茶馆吃茶),晚上“水包皮”(下澡堂洗澡)。四大金刚当然不敢洗澡去,那就会泡烂了。这里的“去”须用扬州方音,读如kì。
  写有地方特点的小说、散文,应适当地用一点本地方言。《黄油烙饼》里有这样几句:“这车的样子真可笑,车轱辘是两个木头饼子,还不怎么圆,骨碌碌,骨碌碌,往前滚。”这里的“骨碌碌”要用张家口坝上的音读,“骨”字读入声。如用北京音读,即少韵味。
  幽默
  《梦溪笔谈》载:
  关中无螃蟹。元丰中,予在陕西,闻秦州人家收得一干蟹,土人怖其形状,以为怪物,每人家有病疟者,则借去挂门户上,往往遂差。不但人不识,鬼亦不识也。
  过去以为生疟疾是疟鬼作祟,故云:“不但人不识,鬼亦不识也。”说得非常幽默。这句话如译为口语,味道就差一些了,只能用笔记体的比较通俗的文言写。有人说中国无幽默,噫,是何言欤!宋人笔记,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有不少是写得很幽默的。
  幽默要轻轻淡淡,使人忍俊不禁,不能存心使人发笑,如北京人所说“胳肢人”。
  “揉面”
  ——谈语言
  语言是艺术
  语言本身是艺术,不只是工具。
  写小说用的语言,文学的语言,不是口头语言,而是书面语言。是视觉的语言,不是听觉的语言。有的作家的语言离开口语较远,比如鲁迅;有的作家的语言比较接近口语,比如老舍。即使是老舍,我们可以说他的语言接近口语,甚至是口语化,但不能说他用口语写作,他用的是经过加工的口语。老舍是北京人,他的小说里用了很多北京话。陈建功、林斤澜、中杰英的小说里也用了不少北京话。但是他们并不是用北京话写作。他们只是吸取了北京话的词汇,尤其是北京人说话的神气、劲头、“味儿”。他们在北京人说话的基础上创造了各自的艺术语言。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不是写给人听的。
  外国人有给自己的亲友读自己的作品的习惯。普希金给老保姆读过诗。屠格涅夫给托尔斯泰读过自己的小说。效果不知如何。中国字不是拼音文字。中国的有文化的人,与其说是用汉语思维,不如说是用汉字思维。汉字的同音字又非常多。因此,很多中国作品不太宜于朗诵。
  比如鲁迅的《高老夫子》:
  他大吃一惊,至于连《中国历史教科书》也失手落在地上了,因为脑壳上突然遭到了什么东西的一击。他倒退两步,定睛看时,一枝夭斜的树枝横在他的面前,已被他的头撞得树叶都微微发抖。他赶紧弯腰去拾书本,书旁边竖着一块木牌,上面写道——
  桑
  桑 科
  看小说看到这里,谁都忍不住失声一笑。如果单是听,是觉不出那么可笑的。
  有的诗是专门写来朗诵的,但是有的朗诵诗阅读的效果比耳听还更好一些。比如柯仲平的诗:
  人在冰上走,
  水在冰下流……
  这写得很美。但是听朗诵的都是识字的,并且大都是有一定的诗的素养的,他们还是把听觉转化成视觉的(人的感觉是相通的),实际还是在想象中看到了那几个字。如果叫一个不识字的,没有文学素养的普通农民来听,大概不会感受到那样的意境,那样浓厚的诗意。“老妪都解”不难,叫老妪都能欣赏就不那么容易。“离离原上草”,老妪未必都能击节。
  我是不太赞成电台朗诵诗和小说的,尤其是配了乐。我觉得这常常限制了甚至损伤了原作的意境。听这种朗诵总觉得是隔着袜子挠痒痒,很不过瘾,不若直接看书痛快。
  文学作品的语言和口语最大的不同是精练。高尔基说契诃夫可以用一个字说了很多意思。这在说话时很难办到,而且也不必要。过于简练,甚至使人听不明白。张寿臣的单口相声,看印出来的本子,会觉得很啰唆,但是说相声就得那么说,才明白。反之,老舍的小说也不能当相声来说。
  其次还有字的颜色、形象、声音。
  中国字原来是象形文字,它包含形、音、义三个部分。形、音,是会对义产生影响的。中国人习惯于望“文”生义。“浩瀚”必非小水,“涓涓”定是细流。木玄虚的《海赋》里用了许多三点水的字,许多模拟水的声音的词,这有点近于魔道。但是中国字有这些特点,是不能不注意的。
  说小说的语言是视觉语言,不是说它没有声音。前已说过,人的感觉是相通的。声音美是语言美的很重要的因素。一个有文学修养的人,对文字训练有素的人,是会直接从字上“看”出它的声音的。中国语言因为有“调”,即“四声”,所以特别富于音乐性。一个搞文字的人,不能不讲一点声音之道。“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沈约把语言声音的规律概括得很扼要。简单地说,就是平仄声要交错使用。一句话都是平声或都是仄声,一顺边,是很难听的。京剧《智取威虎山》里有一句唱词,原来是“迎来春天换人间”,毛主席给改了一个字,把“天”字改成“色”字。有一点旧诗词训练的人都会知道,除了“色”字更具体之外,全句声音上要好听得多。原来全句六个平声字,声音太飘,改一个声音沉重的“色”字,一下子就扳过来了。写小说不比写诗词,不能有那样严的格律,但不能不追求语言的声音美,要训练自己的耳朵。一个写小说的人,如果学写一点旧诗、曲艺、戏曲的唱词,是有好处的。
  外国话没有四声,但有类似中国的双声叠韵。高尔基曾批评一个作家的作品,说他用“咝”音的字太多,很难听。
  中国语言里还有对仗这个东西。
  中国旧诗用五七言,而文章中多用四六字句。骈体文固然是这样,骈四俪六;就是散文也是这样。尤其是四字句。四字句多,几乎成了汉语的一个特色。没有一篇文章找不出大量的四字句。如果有意避免四字句,便会形成一种非常奇特的拗体,适当地运用一些四字句,可以造成文章的稳定感。
  我们现在写作时所用的语言,绝大部分是前人已经用过,在文章里写过的。有的语言,如果知道它的来历,便会产生联想,使这一句话有更丰富的意义。比如毛主席的诗:“落花时节读华章”,如果不知出处,“落花时节”,就只是落花的时节。如果读过杜甫的诗:“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就会知道“落花时节”就包含着久别重逢的意思,就可产生联想。《沙家浜》里有两句唱词:“垒起七星灶,铜壶煮三江”,是从苏东坡的诗“大瓢贮月归春瓮,小杓分江入夜瓶”脱胎出来的。我们许多的语言,自觉或不自觉地,都是从前人的语言中脱胎而出的。如果平日留心,积学有素,就会如有源之水,触处成文。否则就会下笔枯窘,想要用一个词句,一时却找它不出。
  语言是要磨炼,要学的。
  怎样学习语言?——随时随地。
  首先是向群众学习。
  我在张家口听见一个饲养员批评一个有点个人英雄主义的组长:“一个人再能,当不了四堵墙。旗杆再高,还得有两块石头夹着。”
  我觉得这是很好的语言。
  我刚到北京京剧团不久,听见一个同志说:“有枣没枣打三杆,你知道哪块云彩里有雨啊?”
  我觉得这也是很好的语言。
  一次,我回乡,听家乡人谈过去运河的水位很高,说是站在河堤上可以“踢水洗脚”,我觉得这非常生动。
  我在电车上听见一个幼儿园的孩子念一首大概是孩子们自己编的儿歌:
  山上有个洞,
  洞里有个碗,
  碗里有块肉,
  你吃了,我尝了,
  我的故事讲完了!
  他翻来覆去地念,分明从这种语言的游戏里得到很大的快乐。我反复地听着,也能感受到他的快乐。我觉得这首几乎是没有意义的儿歌的音节很美。我也琢磨出中国语言除了押韵之外还可以押调。“尝”“完”并不押韵,但是同是阳平,放在一起,产生一种很好玩的音乐感。
  《礼记》的《月令》写得很美。
  各地的“九九歌”是非常好的诗。
  只要你留心,在大街上,在电车上,从人们的谈话中,从广告招贴上,你每天都能学到几句很好的语言。
  其次是读书。
  我要劝告青年作者,趁现在还年轻,多背几篇古文,背几首诗词,熟读一些现代作家的作品。
  即使是看外国的翻译作品,也注意它的语言。我是从契诃夫、海明威、萨洛扬的语言中学到一些东西的。
  读一点戏曲、曲艺、民歌。
  我在《说说唱唱》当编辑的时候,看到一篇来稿,一个小戏,人物是一个小炉匠,上场念了两句对子:
  风吹一炉火,
  锤打万点金。
  我觉得很美。
  一九四七年,我在上海翻看一本老戏考,有一段滩簧,一个旦角上场唱了一句:
  春风弹动半天霞。
  我大为惊异:这是李贺的诗!
  二十多年前,看到一首傣族的民歌,只有两句,至今忘记不了:
  斧头砍过的再生树,
  战争留下的孤儿。
  巴甫连柯有一句名言:“作家是用手思索的。”得不断地写,才能扪触到语言。老舍先生告诉过我,说他有的写,没的写,每天至少要写五百字。有一次我和他一同开会,有一位同志做了一个冗长而空洞的发言,老舍先生似听不听,他在一张纸上把几个人的姓名连缀在一起,编了一副对联:
  伏园焦菊隐
  老舍黄药眠
  一个作家应该从语言中得到快乐,正像电车上那个念儿歌的孩子一样。
  董其昌见一个书家写一个便条也很用心,问他为什么这样,这位书家说:“即此便是练字。”作家应该随时锻炼自己的语言,写一封信,一个便条,甚至是一个检查,也要力求语言准确合度。
  鲁迅的书信、日记,都是好文章。
  语言学中有一个术语,叫作“语感”。作家要锻炼自己对于语言的感觉。
  王安石曾见一个青年诗人写的诗,绝句,写的是在宫廷中值班,很欣赏。其中的第三句是:“日长奏罢长杨赋”,王安石给改了一下,变成“日长奏赋长杨罢”,且说:“诗家语必此等乃健。”为什么这样一改就“健”了呢?写小说的,不必写“日长奏赋长杨罢”这样的句子,但要能体会如何便“健”。要能体会峭拔、委婉、流利、安详、沉痛……
  建议青年作家研究研究老作家的手稿,琢磨他为什么改两个字,为什么要把那两个字颠倒一下。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语言艺术有时是可以意会,难于言传的。
  揉面
  使用语言,譬如揉面。面要揉到了,才软熟,筋道,有劲儿。水和面粉本来是两不相干的,多揉揉,水和面的分子就发生了变化。写作也是这样。下笔之前,要把语言在手里反复团弄。我的习惯是,打好腹稿。我写京剧剧本,一段唱词,二十来句,我是想得每一句都能背下来,才落笔的。写小说,要把全篇大体想好。怎样开头,怎样结尾,都想好。在写每一段之间,我是想得几乎能背下来,才写的(写的时候自然会又有些变化)。写出后,如果不满意,我就把原稿扔在一边,重新写过。我不习惯在原稿上涂改。在原稿上涂改,我觉得很别扭,思路纷杂,文气不贯。
  曾见一些青年同志写作,写一句,想一句。我觉得这样写出来的语言往往是松的,散的,不成“个儿”,没有咬劲。
  有一位评论家说我的语言有点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我想谁的语言不是这样?拆开来,不都是平平常常的话?
  中国人写字,除了书法,还讲究“行气”。包世臣说王羲之的字,看起来大大小小,单看一个字,也不见怎么好,放在一起,字的笔画之间,字与字之间,就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安排语言,也是这样。一个词,一个词;一句,一句;痛痒相关,互相映带,才能姿势横生,气韵生动。
  中国人写文章讲究“文气”,这是很有道理的。
  自铸新词
  托尔斯泰称赞过这样的语言:“菌子已经没有了,但是菌子的气味留在空气里”,以为这样写得很美。好像是屠格涅夫曾经这样描写一棵大树被伐倒:“大树叹息着,庄重地倒下了。”这写得非常真实。“庄重”真好!我们来写,也许会写出“慢慢地倒下”“沉重地倒下”,写不出“庄重”。鲁迅的《药》这样描写枯草:“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大概还没有一个人用“铜丝”来形容过稀疏瘦硬的秋草。《高老夫子》里有这样几句话:“我没有再教下去的意思。女学堂真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我辈正经人,确乎犯不上酱在一起……”“酱在一起”,真是妙绝(高老夫子是绍兴人。如果写的是北京人,就只能说“犯不上一块掺和”,那味道可就差远了)。
  我的老师沈从文在《边城》里两次写翠翠拉船,所用字眼不一样。一次是:
  有时过渡的是从川东过茶峒的小牛,是羊群,是新娘子的花轿,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地攀引缆索,让船缓缓地过去。
  又一次:
  翠翠斜睨了客人一眼,见客人正盯着她,便把脸背过去,抿着嘴儿,不声不响,很自负地拉着那条横缆。
  “懒懒地”“很自负地”,都是很平常的字眼,但是没有人这样用过。要知道盯着翠翠的客人是翠翠喜欢的傩送二老,于是“很自负地”四个字在这里就有了很多很深的意思了。
  我曾在一篇小说里描写过火车的灯光:“车窗蜜黄色的灯光连续地映在果园东边的树墙子上,一方块,一方块,川流不息地追赶着”;在另一篇小说里描写过夜里的马:“正在安静地、严肃地咀嚼着草料”,自以为写得很贴切。“追赶”“严肃”都不是新鲜字眼,但是它表达了我自己在生活中捕捉到的印象。
  一个作家要养成一种习惯,时时观察生活,并把自己的印象用清晰的、明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写下来也可以。不写下来,就记住(真正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到的印象是不易忘记的)。记忆里保存了这种常用语言固定住的印象多了,写作时就会从笔端流出,不觉吃力。
  语言的独创,不是去杜撰一些“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好的语言都是平平常常的,人人能懂,并且也可能说得出来的语言——只是他没有说出来。人人心中所有,笔下所无。“红杏枝头春意闹”“满宫明月梨花白”都是这样。“闹”字、“白”字,有什么稀奇呢?然而,未经人道。
  写小说不比写散文诗,语言不必那样精致。但是好的小说里总要有一点散文诗。
  语言要和人物贴近
  我初学写小说时喜欢把人物的对话写得很漂亮,有诗意,有哲理,有时甚至很“玄”。沈从文先生对我说:“你这是两个聪明脑壳打架!”他的意思是说这不像真人说的话。托尔斯泰说过:“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
  尼采的“苏鲁支语录”是一个哲人的独白。纪伯伦的《先知》讲的是一些箴言。这都不是人物的对话。《朱子语类》是讲道德,谈学问,倒是谈得很自然,很亲切,没有那么多道学气,像一个活人说的话。我劝青年同志不妨看看这本书,从里面可以学习语言。
  《史记》里用口语记述了很多人的对话,很生动。“伙颐,涉之为王沉沉者!”写出了陈涉的乡人乍见皇帝时的惊叹(“伙颐”历来的注家解释不一,我以为这就是一个状声的感叹词,用现在的字写出来就是:“嗬咦!”)。《世说新语》里记录了很多人的对话,寥寥数语,风度宛然。张岱记两个老者去逛一处林园,婆娑其间,一老者说:“真是蓬莱仙境了也!”另一个老者说:“个边哪有这样!”生动之至,而且一听就是绍兴话。《聊斋志异·翩翩》写两个少妇对话:“一日,有少妇笑入!曰:‘翩翩小鬼头快活死!薛姑子好梦几时做得?’女迎笑曰:‘花城娘子,贵趾久弗涉,今日西南风紧,吹送来也——小哥子抱得未?’曰:‘又一小婢子。’女笑曰:‘花娘子瓦窖哉!——那弗将来?’曰:‘方呜之,睡却矣。’”这对话是用文言文写的,但是神态跃然纸上。
  写对话就应该这样,普普通通,家长里短,有一点人物性格、神态,不能有多少深文大义。——写戏稍稍不同,戏剧的对话有时可以“提高”一点,可以讲一点“字儿话”,大篇大论,讲一点哲理,甚至可以说格言。
  可是现在不少青年同志写小说时,也像我初学写作时一样,喜欢让人物讲一些他不可能讲的话,而且用了很多辞藻。有的小说写农民,讲的却是城里的大学生讲的话——大学生也未必那样讲话。
  不单是对话,就是叙述、描写的语言,也要和所写的人物“靠”。
  我最近看了一个青年作家写的小说,小说用的是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才入小学的孩子,写的是“我”的一个同桌的女同学,这未尝不可。但是这个“我”对他的小同学的印象却是:“她长得很纤秀。”这是不可能的。小学生的语言里不可能有这个词。
  有的小说,是写农村的。对话是农民的语言,叙述却是知识分子的语言,叙述和对话脱节。
  小说里所描写的景物,不但要是作者眼中所见,而且要是所写的人物的眼中所见。对景物的感受,得是人物的感受。不能离开人物,单写作者自己的感受。作者得设身处地,和人物感同身受。小说的颜色、声音、形象、气氛,得和所写的人物水乳交融,浑然一体。就是说,小说的每一个字,都渗透了人物。写景,就是写人。
  契诃夫曾听一个农民描写海,说:“海是大的。”这很美。一个农民眼中的海也就是这样。如果在写农民的小说中,有海,说海是如何苍茫、浩瀚、蔚蓝……统统都不对。我曾经坐火车经过张家口坝上草原,有几里地,开满了手掌大的蓝色的马兰花,我觉得真是到了一个童话的世界。我后来写一个孩子坐牛车通过这片地,本是顺理成章,可以写成:他觉得到了一个童话的世界。但是我不能这样写,因为这个孩子是个农村的孩子,他没有念过书,在他的语言里没有“童话”这样的概念。我只能写:他好像在一个梦里。我写一个从山里来的放羊的孩子看一个农业科学研究所的温室,温室里冬天也结黄瓜,结西红柿:西红柿那样红,黄瓜那样绿,好像上了颜色一样。我只能这样写。“好像上了颜色一样”,这就是这个放羊娃的感受。如果稍微写得华丽一点,就不真实。
  有的作者有鲜明的个人风格,可以不用署名,一看就知是某人的作品。但是他的各篇作品的风格又不一样。作者的语言风格每因所写的人物、题材而异。契诃夫写《万卡》和写《草原》《黑修士》所用的语言是很不相同的。作者所写的题材愈广泛,他的风格也是愈易多样。
  我写《徙》里用了一些文言的句子,如“呜呼,先生之泽远矣”,“墓草萋萋,落照昏黄,歌声犹在,斯人邈矣”。因为写的是一个旧社会的国文教员。写《受戒》《大淖记事》,就不能用这样的语言。
  作者对所写的人物的感情、态度,决定一篇小说的调子,也就是风格。鲁迅写《故乡》《伤逝》和《高老夫子》《肥皂》的感情很不一样。对闰土、涓生有深浅不同的同情,而对高尔础、四铭则是不同的厌恶。因此,调子也不同。高晓声写《拣珍珠》和《陈奂生上城》的调子不同,王蒙的《说客盈门》和《风筝飘带》几乎不像是一个人写的。我写的《受戒》《大淖记事》,抒情的成分多一些,因为我很喜爱所写的人,《异秉》里的人物很可笑,也很可悲悯,所以文体上也就亦庄亦谐。
  我觉得一篇小说的开头很难,难的是定全篇的调子。如果对人物的感情、态度把握住了,调子定准了,下面就会写得很顺畅。如果对人物的感情、态度把握不稳,心里没底,或是有什么顾虑,往往就会觉得手生荆棘,有时会半途而废。
  作者对所写的人、事,总是有个态度,有感情的。在外国叫作“倾向性”,在中国叫作“褒贬”。但是作者的态度、感情不能跳出故事去单独表现,只能融化在叙述和描写之中,流露于字里行间,这叫作“春秋笔法”。
  正如恩格斯所说:倾向性不要特别地说出。
  我和民间文学
  前年在兰州听一位青年诗人告诉我,他有一次去参加花儿会,和婆媳二人同坐在一条船上。这婆媳二人一路交谈,她们说的话没有一句不是押韵的!这媳妇走进一个奶奶庙去求子。她跪下来祷告。那祷告词是:
  今年来了,我是跟您要着哩,
  明年来了,我是手里抱着哩,
  咯咯嘎嘎地笑着哩!
  这使得青年诗人大为惊奇了。我听了,也大为惊奇。这样的祷词是我听到过的最美的祷词。群众的创造才能真是不可想象!生活中的语言精美如此,这就难怪西北几省的“花儿”押韵押得那样巧妙了。
  去年在湖南桑植听(看)了一些民歌。有一首土家族情歌:
  姐的帕子白又白,
  你给小郎分一截。
  小郎拿到走夜路,
  如同天上蛾眉月。
  我认为这是我看到的一本民歌集的压卷之作。不知道为什么,我立刻想起王昌龄的《长信宫词》:“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二者所写的感情完全不同,但是设想的奇特有其相通处。帕子和月光,妙在似与不似之间。民歌里有一些是很空灵的,并不都是质实的。一个作家读一点民间文学有什么好处?我以为首先是涵泳其中,从群众那里吸取甘美的诗的乳汁,取得美感经验,接受民族的审美教育。
  我曾经编过大约四年《民间文学》,后来写了短篇小说。要问我从民间文学里得到什么具体的益处,这不好回答。这不能像《阿诗玛》里所说的那样:吃饭,饭进到肉里;喝水,水进了血里。要指出我的哪篇小说受了哪几篇民间文学的影响,是不可能的。不过有两点可以说一说。一是语言的朴素、简洁和明快。民歌和民间故事的语言没有含糊费解的。我的语言当然是书面语言,但包含一定的口头性。如果说我的语言还有一点口语的神情,跟我读过上万篇民间文学作品是有关系的。其次是结构上的平易自然,在叙述方法上致力于内在的节奏感。民间故事和叙事诗较少描写。偶尔也有,便极精彩。如孙剑冰同志所记内蒙古故事中的“鱼哭了,流出长长的眼泪”。一般的故事和民间叙事诗多侧重于叙述。但是叙述的节奏感很强。“三度重叠”便是民间文学的一种常见的美学法则。重叙述,轻描写,已经成为现代小说的一个显著特点。在这一点上,小说需要向民间文学学习的地方很多。
  我认为,一个作家要想使自己的作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民族特点,离开学习民间文学是绝对不行的。
  我的话说得很直率,但确是由衷之言,肺腑之言。
  西窗雨
  很多中国作家是吃狼的奶长大的。没有外国文学的影响,中国文学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很多作家也许不会成为作家。即使有人从来不看任何外国文学作品,即使他一辈子住在连一条公路也没有的山沟里,他也是会受外国文学的影响的,尽管是间接又间接的。没有一个作家是真正的“土著”,尽管他以此自豪,以此标榜。
  高中三年级的时候,我为避战乱,住在乡下的一个小庵里,身边所带的书,除为了考大学用的物理化学教科书外,只有一本《沈从文小说选》,一本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可以说,是这两本书引我走上文学道路的。屠格涅夫对人的同情,对自然的细致的观察给我很深的影响。
  我在大学里读的是中文系,但是课外所看的,主要是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
  我喜欢在气质上比较接近我的作家。不喜欢托尔斯泰。一直到一九五八年我被划成右派下放劳动,为了找一部耐看的作品,我才带了两大本《战争与和平》,费了好大的劲才看完。不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沉重阴郁的小说。非常喜欢契诃夫。托尔斯泰说契诃夫是一个很怪的作家,他好像把文字随便丢来丢去,就成了一篇作品。我喜欢他的松散自由、随便、起止自在的文体;喜欢他对生活的痛苦的思索和一片温情。我认为契诃夫是一个真正的现代作家。从契诃夫后,俄罗斯文学才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苏联文学里,我喜欢安东诺夫。他是继承契诃夫传统的。他比契诃夫更现代一些,更西方一些。我看了他的《在电车上》,有一次在文联大楼开完会出来,在大门台阶上遇到萧乾同志,我问他:“这是不是意识流?”萧乾说:“是。但是我不敢说!”
  我喜欢舒克申,他也是继承契诃夫的。舒克申对人生的感悟比安东诺夫要深。
  法国文学里,最使当时的大学生着迷的是A.纪德。在茶馆里,随时可以看到一个大学生捧着一本纪德的书在读,从优雅的、抒情诗一样的情节里思索其中哲学的底蕴。影响最大的是《纳蕤思解说》《田园交响曲》。《窄门》《伪币制造者》比较枯燥。在《地粮》的文体影响下,不少人写起散文诗日记。
  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巴黎的忧郁》是一些人的袋中书——这两本书的开本都比较小。
  我不喜欢莫泊桑,因为他做作,是个“职业小说家”。我喜欢都德,因为他自然。
  我始终没有受过《约翰·克利斯朵夫》的诱惑,我宁可听法朗士的怀疑主义的长篇大论。
  英国文学里,我喜欢伍尔夫。她的《到灯塔去》《海浪》写得很美。我读过她的一本很薄的小说《狒拉西》,是通过一只小狗的眼睛叙述伯朗宁和伯朗宁夫人的恋爱过程,角度非常别致。《狒拉西》似乎不是用意识流方法写的。
  我很喜欢西班牙的阿索林,阿索林的意识流是覆盖着阴影的,清凉的,安静透亮的溪流。
  意识流有什么可非议的呢?人类的认识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发现人的意识是流动的,不是那样理性,那样规整,那样可以分切的。意识流改变了作者和人物的关系。作者对人物不再是旁观,俯视,为所欲为。作者的意识和人物的意识同时流动。这样,作者就更接近人物,也更接近生活,更真实了。意识流不是理论问题,是自然产生的。林徽因显然就是受了伍尔夫的影响,废名原来并没有看过伍尔夫的作品,但是他的作品却与伍尔夫十分相似。这怎么解释?
  意识流造成传统叙述方法的解体。
  我年轻时是受过现代主义、意识流方法的影响的。
  太阳晒着港口,把盐味敷到坞边的杨树的叶片上。海是绿的,腥的。
  一只不知名的大果子,有头颅那样大,正在腐烂。
  贝壳在沙粒里逐渐变成石灰。
  浪花的白沫上飞着一只鸟,仅仅一只。太阳落下去了。
  黄昏的光映在多少人的额头上,在他们的额头上涂了一半金。
  多少人逼向三角洲的尖端。又转身分散。
  人看远处如烟。
  自在烟里,看帆篷远去。
  来了一船瓜,一船颜色和欲望。
  一船是石头,比赛着棱角。也许——
  一船鸟,一船百合花。
  深巷卖杏花。骆驼。
  骆驼的铃声在柳烟中摇荡。鸭子叫,一只通红的蜻蜓。
  惨绿的雨前的磷火。
  一城灯!
  ——《复仇》
  这是什么?大概是意识流。
  我的文艺思想后来有所发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宣布过“回到现实主义,回到民族传统”。但是立即补充了一句:“我所说的现实主义是能容纳各种流派的现实主义,我所说的民族传统是能吸收任何外来影响的民族传统。”
  抗日战争时期。昆明小西门外。
  米市,莱市,肉市。柴驮子,炭驮子。马粪。粗细瓷碗,砂锅铁锅。焖鸡米线,烧饵块。金钱片腿,牛干巴。炒菜的油烟,炸辣子呛人的气味。红黄蓝白黑,酸甜苦辣咸。
  每个人带着一生的历史,半个月的哀乐,在街上走……
  ——《钓人的孩子》
  这大概不能算是纯粹的民族传统。中国虽然也有“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有“古道西风瘦马,枯藤老树昏鸦”,但是堆砌了一连串的名词,无主语,无动词,是少见的。这也可以说是意识流。有人说这是意象主义,也可以吧。总之,这样的写法是外来的。
  有一种说法: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话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如果说越写出民族的特点,就越有世界意义,可以同意。如果用来作为拒绝外来影响的借口,以为越土越好,越土越洋,我觉得这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我想对《外国文学评论》提几点看法。
  希望能研究一下外国文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我以为应该是推动、影响、刺激中国的当代创作。要考虑刊物的读者是什么人,我以为应是中国作家、中国的文学爱好者,当然,也包括中国的外国文学研究者。不要为了研究而研究,不要脱离中国文学的实际,要有的放矢,顾及社会的和文学界的效应。
  评论要和鉴赏结合起来,要更多介绍一点外国作家和作品,不要空谈理论。现在发表的文章多是从理论到理论。评介外国的作家和作品,得是一个中国的研究者的带独创性的意见,不宜照搬外国人的意见。可以考虑开一个栏目:外国作家对中国作家的影响,比如魏尔伦之于艾青,T.S.艾略特、奥登之于九叶派诗人……这似乎有点跨进了比较文学的范围。但是我觉得一个外国文学研究者多多少少得是一个比较文学研究者,否则易于架空。
  最后,希望文章不要全是理论语言,得有点文学语言。要有点幽默感。完全没有幽默感的文章是很烦人的。
  认识到的和没有认识的自己
  作家需要评论家。作家需要认识自己。“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是一个作家对自己为什么写,写了什么,怎么写的,往往不是那么自觉的。经过评论家的点破,才会更清楚。作家认识自己,有几宗好处。一是可以增加自信,我还是写了一点东西的。二是可以比较清醒,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可以心平气和,安分守己,不去和人抢行情,争座位。更重要的,认识自己是为了超越自己,开拓自己,突破自己。我应该还能搞出一点新东西,不能就是这样,磨道里的驴,老围着一个圈子转。认识自己,是为了寻找还没有认识的自己。
  我大概算是一个现实主义的作家。现实主义,本来是简单明了的,就是真实地写自己所看到的生活。后来不知道怎么搞得复杂起来了。大概是苏联提出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而将以前的现实主义的前面加了一个“批判的”。“批判的现实主义”总是不那样好就是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呢?越说越糊涂。本来“社会主义”是一个政治的概念,“现实主义”是文学的概念,怎么能搅在一起呢?什么样的作品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呢?标准的作品大概是《金星英雄》。中国也曾经提过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后来又修改成革命的现实主义和革命的浪漫主义相结合,叫作“两结合”。怎么结合?我在当了右派分子下放劳动期间,忽然悟通了。有一位老作家说了一句话:有没有浪漫主义是个立场问题。我琢磨了一下,是这么一个理儿。你不能写你看到的那样的生活,不能照那样写,你得“浪漫主义”起来,就是写得比实际生活更美一些,更理想一些。我是真诚地相信这条真理的,而且很高兴地认为这是我下乡劳动、思想改造的收获。我在结束劳动后所写的几篇小说:《羊舍一夕》《看水》《王全》,以及后来写的《寂寞和温暖》,都有这种“浪漫主义”的痕迹。什么是“革命的现实主义和革命的浪漫主义相结合”?咋“结合”?典型的作品,就是“样板戏”。理论则是“主题先行”“三突出”。从“两结合”到“主题先行”“三突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主题先行”“三突出”不是有样板戏之后才有的。“十七年”的不少作品就有这个东西,而其滥觞实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我是在样板团工作过的,比较知道一点什么叫两结合,什么是某些人所说的“浪漫主义”,那就是不说真话,专说假话,甚至无中生有,胡编乱造。我们曾按江青的要求写一个内蒙古草原的戏,四下内蒙古,做了调查访问,结果是“老虎闻鼻烟,没有那八宗事”。我们回来向于会泳做了汇报,说没有那样的生活,于会泳答复说:“没有那样的生活更好,你们可以海阔天空。”物极必反。我干了十年样板戏,实在干不下去了。不是有了什么觉悟,而是无米之炊,巧妇难为。没有生活,写不出来,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样板戏实在是把中国文学带上了一条绝境。从某一方面说,这也是好事。十年浩劫,使很多人对一系列问题不得不进行比较彻底的反思,包括四十多年来文学的得失。“四人帮”倒台后,我真是松了一口气。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方法写作了。我可以不说假话,我怎么想的,就怎么写。《异秉》《受戒》《大淖记事》等几篇东西就是在摆脱长期的捆绑的情况下写出来的。从这几篇小说里可以感觉出我的鸢飞鱼跃似的快乐。
  我写的小说的人和事大都是有一点影子的。有的小说,熟人看了,知道这写的是谁。当然不会一点不走样,总得有些想象和虚构。没有想象和虚构,不成其为文学。纪晓岚是反对小说中加入想象和虚构的。他以为小说里所写的必须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
  他很不赞成蒲松龄,他说:
  今燕昵之词,媟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
  蒲松龄的确喜欢写媟狎之态,而且写得很细微曲折,写多了,令人生厌。但是把这些燕昵之词、媟狎之态都去了。《聊斋》就剩不下多少东西了。这位纪老先生真是一个迂夫子,那样的忠于见闻,还有什么小说呢?因此他的《阅微草堂笔记》实在没有多大看头。不知道鲁迅为什么对此书评价甚高,以为“叙述复雍容淡雅,天趣盎然”。
  想象和虚构的来源,还是生活。一是生活的积累,二是长时期的对生活的思考。接触生活,具有偶然性。我写作的题材几乎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一个作家发现生活里的某种现象,有所触动,感到其中的某种意义,便会储存在记忆里,可以作为想象的种子。我很同意一位法国心理学家的话:所谓想象,其实不过是记忆的重现与复合。完全没有见过的东西,是无从凭空想象的。其次,更重要的是对生活的思索,长期的,断断续续的思索。井淘三遍吃好水。生活的意义不是一次淘得清的。我有些作品在记忆里存放三四十年。好几篇作品都是一再重写过的。《求雨》的孩子是我在昆明街头亲见的,当时就很感动。他们敲着小锣小鼓所唱的求雨歌:
  小小儿童哭哀哀,
  撇下秧苗不得栽。
  巴望老天下大雨,
  乌风暴雨一起来。
  这不是任何一个作家所能编造得出来的。我曾经写过一篇很短的东西,一篇散文诗,记录了我的感受。前几年我把它改写成一篇小说,加了一个人物,望儿。这样就更具体地表现了中国农村的孩子从小就知道稼穑的艰难,他们用小小的心参与了农田作务,休戚相关。中国的农民从小就是农民,小农民。《职业》原来只写了一个卖椒盐饼子西洋糕的,这个孩子我是非常熟悉的。我改写了几次,始终不满意。到第四次,我才想起先写了文林街上六七种叫卖声音,把“椒盐饼子西洋糕”放在这样背景前面,这样就更苍凉地使人感到人世多苦辛,而对这个孩子过早的失去自由,被职业所固定,感到更大的不平。思索,不是抽象的思索,而是带着对生活的全部感悟,对生活的一角隅、一片段反复审视,从而发现更深邃、更广阔的意义。思索,始终离不开生活。
  我是一个极其平常的人。我没有什么深奥独特的思想。年轻时读书很杂。大学时读过尼采、叔本华。我比较喜欢叔本华。后来读过一点萨特,赶时髦而已。我读过一点子部书,有一阵对庄子很迷。但是我感兴趣的是其文章,不是他的思想。我读书总是这样,随意浏览,对于文章,较易吸收;对于内容,不大理会。我大概受儒家思想影响比较大。一个中国人或多或少,总会接受一点儒家的影响。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的人,从《论语》里可以看到一个很有性格的活生生的人。孔子编选了一部《诗经》(删诗),究竟是为了什么?我不认为“国风”和治国平天下有什么关系。编选了这样一部民歌总集,为后代留下这样多的优美的抒情诗,是非常值得感谢的。“国风”到现在依然存在很大的影响,包括它的真纯的感情和回环往复,一唱三叹的形式。《诗经》对许多中国人的性格,产生很广泛的、潜在的作用。“温柔敦厚,诗之教也。”我就是在这样的诗教里长大的。我很奇怪,为什么论孔子的学者从来不把孔子和《诗经》联系起来。
  我的小说写的都是普通人,平常事。因为我对这些人事熟悉。
  顿觉眼前生意满,
  须知世上苦人多。
  我对笔下的人物是充满同情的。我的小说有一些是写市民层的,我从小生活在一条街道上,接触的便是这些小人物。但是我并不鄙薄他们,我从他们身上发现一些美好的、善良的品行。于是我写了淡泊一生的钓鱼的医生,“涸辙之鲋,相濡以沫”的岁寒三友。我写的人物,有一些是可笑的,但是连这些可笑处也是值得同情的,我对他们的嘲笑不能过于尖刻。我的小说大都带有一点抒情色彩,因此,我曾自称是一个通俗抒情诗人,称我的现实主义为抒情现实主义。我的小说有一些优美的东西,可以使人得到安慰,得到温暖。但是我的小说没有什么深刻的东西。
  现实主义在历史上是和浪漫主义相对峙而言的。现代的现实主义的对立面是现代主义。在中国,所谓现代主义,没有自己的东西,只是模仿西方的现代主义。这没有什么不好。
  我年轻时受过西方现代主义的影响,也可以说是模仿。后来不再模仿了,因为模仿不了。文化可以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但是一种文化就是一种文化,没有办法使一种文化和另一种文化完全一样。我在美国几个博物馆看了非洲雕塑,惊奇得不得了。都很怪,可是没有一座不精美。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有人说法国现代艺术受了非洲艺术很大的影响。我又发现非洲人搞的那些奇怪的雕塑,在他们看来一点也不奇怪。他们以为雕塑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只能是这样,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就是这样。他们并没有先有一个对事物的理智的、现实的认识,然后再去“变形”、扭曲、夸大、压扁、拉长……他们从对事物的认识到对事物的表现是一次完成的。他们表现的,就是他们所认识的。因此,我觉得法国的一些模仿非洲的现代派艺术也是“假”的。法国人不是非洲人。我在几个博物馆看了一些西洋名画的原作,也看了芝加哥、波士顿艺术馆一些中国名画,比如相传宋徽宗摹张萱的捣练图。我深深感到东方的——主要是中国的文化和西方文化绝对不是一回事。中国画和西洋画的审美意识完全不同。中国人插花有许多讲究,瓶与花要配称,横斜欹侧,得花之态。有时只有一截干枝,开一朵铁骨红梅。这种趣味,西方人完全不懂。他们只是用一个玻璃瓶,乱哄哄地插了一大把颜色鲜丽的花。中国画里的折枝花卉,西方是没有的。更不用说墨绘的兰竹。毕加索认为中国的书法是伟大的艺术,但是要叫他分别一下王羲之和王献之,他一定说不出所以然。中国文学要全盘西化,搞出“真”现代派,是不可能的。因为你是中国人,你生活在中国文化的传统里,而这种传统是那样的悠久,那样的无往而不在。你要摆脱它,是办不到的。而且,为什么要摆脱呢?
  最最无法摆脱的是语言。一个民族文化的最基本的东西是语言。汉字和汉语不是一回事。中国的识字的人,与其说是用汉语思维,不如说用汉字思维。汉字是象形字。形声字的形还是起很大作用。从木的和从水的字会产生不同的图像。汉字又有平上去入,这是西方文字所没有的。中国作家便是用这种古怪的文字写作的,中国作家对于文字的感觉和西方作家很不相同。中国文字有一些十分独特的东西,比如对仗、声调。对仗,是随时会遇到的。有人说某人用这个字,不用另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是“为声俊耳”。声“俊”不“俊”,外国人很难体会,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作家是不能不注意的。
  有一个法国记者到家里来采访我。他准备了很多问题。一上来就说:“首先我要问你一个你自己很难回答的问题:你认为你在中国文学里的位置是什么?”我想了一想,说:“我大概是一个文体家。”“文体家”原本不是一个褒词。伟大的作家都不是文体家。这个概念近些年有些变化。现代小说多半很注重文体。过去把文体和内容是分开的,现在很多人认为是一回事。我是较早地意识到二者的一致性的。文体的基础是语言。一个作家应该对语言充满兴趣,对语言很敏感,喜欢听人说话。苏州有个老道士,在人家做道场,斜眼看见桌子下面有一双钉靴,他不动声色,在诵念的经文中加了几句,念给小道士听:
  台子底下,
  有双钉靴。
  拿俚转去,
  落雨着着,
  也是好格。
  这种有板有眼,整整齐齐的语言,听起来非常好笑。如果用平常的散文说出来,就毫无意思。我们应该留意:一句话这样说就很有意思,那样说就没有意思。其次要读一点古文。“熟读唐诗三百首”,还是学诗的好办法。我们作文(写小说式散文)的时候,在写法上常常会受古人的某一篇或某几篇的影响,自觉或不自觉。老舍的《火车》写火车着火后的火势,写得那样铺张,没有若干篇古文烂熟胸中,是办不到的。我写了一篇散文《天山行色》,开头第一句:所谓南山者,是一片塔松林。我自己知道,这样的突兀的句法是从龚定庵的《说居庸关》那里来的。《说居庸关》的第一句是:居庸关者,古之谈守者之言也。这样的开头,就决定这篇长达一万七千字的散文,处处有点龚定庵的影子,这篇散文可以说是龚定庵体。文体的形成和一个作家的文化修养是有关系的。文学和其他文化现象是相通的。
  作家应该读一点画,懂得书法。中国的书法是纯粹抽象的艺术,但绝对是艺术。书法有各种书体,有很多家,这些又是非常具体的,可以感觉的。中国古代文人的字大都是写得很好的。李白的字不一定可靠。杜牧的字写得很好。苏轼、秦观、陆游、范成大的字都写得很好。宋人文人里字写得差一点的只有司马光,不过他写的方方正正的楷书也另有一种味道,不俗气。现代作家不一定要能写好毛笔字,但是要能欣赏书法。我虽不善书,“知书莫若我”,经常看看书法,尤其是行草,对于行文的内在气韵,是很有好处的。我是主张“回到民族传统”的,但是并不拒绝外来的影响。我多少读了一点翻译作品,不能不受影响,包括思维语言、文体。我的这篇发言的题目,是用汉字写的,但实在不大像一句中国话。我找不到更恰当的语言表达我要说的意思。
  我是沈从文先生的学生,有人问我究竟从沈先生那里继承了什么。很难说是继承,只能说我愿意向沈先生学习什么。沈先生逝世后,在他的告别读者和亲友的仪式上,有一位新华社记者问我对沈先生的看法。在那种场合下,不遑深思,我只说了两点。一,沈先生是一个真诚的爱国主义者;二,他是我见到的真正淡泊的作家,这种淡泊不仅是一种“人”的品德,而且是一种“人”的境界。沈先生是爱中国的,爱得很深。我也是爱我们这个国的。“儿不嫌母丑,狗不厌家贫。”中国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它是我的国家。正如沈先生所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丧失信心。我没有荒谬感、失落感、孤独感。我并不反对荒谬感、失落感、孤独感,但是我觉得我们这样的社会,不具备产生这样多的感的条件。如果为了赢得读者,故意去表现本来没有,或者有也不多的荒谬感、失落感和孤独感,我以为不仅是不负责任,而且是不道德的。文学,应该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一个甘于淡泊的作家,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到的那点生活,不耍花招,不欺骗读者。至于文学上我从沈先生继承了什么,还是让评论家去论说吧。我自己不好说,也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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