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意林小小姐:路过心上的哈士奇


作者:大漠荒草     整理日期:2014-08-17 10:45:44

《路过心上的哈士奇》是意林传媒旗下畅销书品牌《小小姐》旗下推出的“天使在身边”系列中的其中一册。
  《路过心上的哈士奇》讲述了初二这年的夏天,城市女孩苏灿珠来到奶奶所在的海边小镇过暑假。自五岁开始患有口吃的她与脾气古怪严肃的奶奶多有隔阂。在灿珠刚到小镇的那天,遇到一只流浪的哈士奇,狗狗对灿珠有莫名的信任和依赖,竟一路跟着灿珠来到奶奶的小院,后来灿珠才发现,这是一只不会叫的哑巴狗狗。灿珠和邻居男生齐天在帮助狗狗寻找主人的过程中遇到诸多波折,同时奶奶和父母替灿珠安排的治疗也悄然进行,而灿珠也终于慢慢揭开了奶奶对他们一家疏远多年的原因。这个夏天,名叫闪电侠的狗狗陪她走完治愈心灵之旅。本书通过哈士奇“闪电侠”与女主角苏灿珠的深厚情谊,以及苏灿珠与朋友们、亲人们的逐渐了解与相互改变,使得作品在感动之间,更让人得到了对善良、坚韧、珍惜等美好品行的感悟。
  作者简介:
  大漠荒草:生于东北,长于滨海,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数年来在祖国大江南北几度迁徙,如今落脚杭州。自2009年开始写作以来,已发表百万余字,文字风格多变,题材涉猎广泛,却从未间断过创作少女类题材的小说,曾出版《天蝎座:假面黑桃Q》。
  目录:
  第一章没有肯德基的星球001第二章惺惺相惜的女孩和狗033第三章每场生命都必须遭逢的黑洞065第四章听,是谁在唱歌097第五章擦肩而过的生命轨迹129第六章夜空中最亮的星155番外你留下的秘密187第一章没有肯德基的星球
  1
  灿珠,路上注意安全,到了打电话。在老妈复读机一般把这句话重复到第五遍的时候,长途大巴车的门终于哐当一声关上了,引擎启动,同时头顶的空调开始喷出冷气,吹得头皮发冷,好像我此刻的小心脏,在笑靥如花的表面下,有一丝凉飕飕的落寞。
  我叫苏灿珠,这个初二的暑假要暂别北京独自到下水镇度过。
  听说那是个四季分明、风景如画且盛产美食的海边小镇,当然这些溢美之词也都出自老爸之口,那里是他的故乡。不排除恋旧怀乡之类的情感因素使得他将记忆中的小镇美化,导致评价很不客观。而更有可能的是,他和老妈希望我能对那个小镇产生向往,从而去得心甘情愿。
  在我的印象里,下水镇离北京只有六七个小时的车程,可老爸老妈却并不经常回去,十五年里我也只去过一次。遗憾的是,对于当时才五岁的小丫头,那次返乡之行在记忆中留下的痕迹很快便被花花世界冲刷掉,残留无几。
  所以说,我将去往的,是一个陌生的故乡;要接待我的,也将是一位陌生的亲人。
  这是一次独立的出行,对鲜少独自外出的我来说,处处未知,忐忑得像是一场冒险。
  而十五岁的苏灿珠,是期待一场冒险的。
  何况独立这个字眼充满诱惑,好像被这个形容词眷顾了,便可以在一夜之间真正长大。更重要的是,独自出行的时候,我终于不用再和身边的人交谈,可以心安理得地闭着嘴,像个文艺少女般,耳朵里塞着耳机安静地看着窗外,一路不说话。
  天知道我有多讨厌说话,有时候我恨不得自己变成一条鱼,或者是更沉默的植物。
  回头望望,那两个送行的身影已经越来越模糊,可依旧看得出,高大的人在小心翼翼搀扶着另一个。我的老爸老妈很恩爱,据说这场自由的爱情是他们当年用一场私奔换来的。
  书上说,人的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
  而那次因为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而引发的说走就走的旅行,成全了他们的家庭和事业,让老爸和老妈从下水镇来到北京,从此白手起家,艰苦奋斗,慢慢成为小有成就的中年人。
  老爸是个忙碌的生意人,老妈是外企高管,平日里一个比一个忙。老妈性格素来强悍,也只有面对我的时候才会切换成居家模式,变得婆婆妈妈,稍显唆。而如此强悍的老妈此刻却被老爸的臂弯小心翼翼地护住,其中原委,其实和我这次被发配出门的初衷是一致的--我亲爱的母亲大人再次怀孕了。
  作为一个年近四十的事业女性,她的第二个宝宝即将出生。我深深明白,她之所以在事业上升期毅然决然休了产假,打算生下这个宝宝,是因为他们对我很失望。如果这个宝宝可以弥补我带给他们的遗憾,我也会感到万分欣慰,并且让自己的愧疚恬不知耻地少上几分。所以,在老妈一天天大起来的肚子面前,我的微笑是真诚的。
  可惜,如此真诚的我还是在这个预产期将近的暑假里,被打发离开。
  宝宝会像刚出壳的小鸭一样,想要模仿学习新奇世界的一切,而我是个坏榜样,像一棵不小心长歪的树,错得可笑又明显。在胎教期间,我已经自觉地在老妈面前保持沉默,那么,在刚出生的宝宝面前,我更应该消失。
  爸妈虽然没有明说,但我们毕竟血脉相连、心有灵犀,我知道他们一定也是这样考虑,才故意把我支开到下水镇,还美其名曰消暑度假。至于这次发配的期限是否真的只到暑假结束,那就不得而知了。或许,我将长长久久地被遗忘在那里,不受管束地继续长歪下去,最终成为一棵无用的废材。
  所以,你该理解我那凉飕飕的小心脏是为哪般了吧。
  其实,我非常渴望能在最关键的时刻陪在老妈身边。据说她生我时很是波折,我们母女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爸爸一度面临留孩子还是留大人的艰难抉择,最后两个人都得以保全也是幸运之至。而这一次,我多希望能像上次一样,陪她一起平安度过。
  只是当你的存在成为一种障碍,整个世界都让人心灰意冷。
  本该充满期待的一次出行,因为老爸老妈的目的不纯而略显悲壮。我总觉得他们为我送行的表情里藏着欲说还休的秘密,但如果这秘密注定要让我很受伤,那我还是选择假装迟钝大条。
  大巴拐了弯,他们的身影被墙角遮住,彻底消失,我收回视线以及努力挂在脸上的笑容,微微叹了口气,拿出iPod(苹果公司设计的一款便携式多功能数字多媒体播放器)开始听《疯狂英语》,在叽里呱啦、流利得有如肺活量爆棚的音频里,我默默幻想着那声音来自自己。
  2
  当长途大巴车停靠在下水镇车站时,我尚有些迷糊。方才大约睡着了,此时头脑不甚清楚,懵懵懂懂下车拿行李,忽然感觉到有一团灰色的影子从车站出口的方向蹿了过来,不远不近就停在我身后。
  猛地回头,看到一只怪物。
  那是一只体型像狼一样大的动物,因为瘦得过分而显得四条腿额外细长,一身毛脏兮兮的辨不出颜色,灰头土脸间露出一双冰蓝色的眼睛。它正十分兴奋地盯住我,吐着长舌头冲我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一副要冲上来将我扑倒的架势。
  难道真是狼?心中陡然一惊,我是在梦里还没醒来吧,而且无疑是场噩梦。
  拎着我的四大包行李,本能驱使我开始逃生。我撒腿开跑,那家伙竟不依不饶地跟在身后,它呼出的热气一浪接一浪地扑在我的小腿上,又痒又烫,似乎近在咫尺却始终没有干脆地将我解决掉。我是它唾手可得的猎物,它现在只不过在进行就餐前的游戏,将我在股掌间玩弄几回而已。
  车站里卖饮料的大妈看戏一样坐在小板凳上嗑着瓜子,三三两两的旅客也停下来看我,竟全然没有出手相助的意思。
  真是世态炎凉,人心不古,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失败的驯兽师,在斗兽场里被自己训练的野兽追得落荒而逃。
  羞愤之际回头看了它一眼,居然果真离我只有半步之遥。发觉我在看着它,它也抬头看向我,不知怎的,我忽然觉得那眼神有些殷切,热情亲昵之中还带了些委屈,像个可怜巴巴的小孩。
  一个慌神,身体似乎撞到一根软绵绵的柱子,我啊地叫了一声,发现那是位穿保安制服的大爷,他腆着地球仪一般的肚子,端着白瓷大茶缸笑眯眯地看着我,说:小姑娘,这是你的狗吧?
  我茫然回头,狗?原来那家伙是只狗?
  见我停下来,它也停了下来,讨好地拼命摇着尾巴--它用摇尾巴这项看家本领证明了它的确是只货真价实的狗。可即使是只狗也并不能让我安心,对这类大型带毛犬科动物,我一直敬而远之,更别提喜欢或亲近。
  记得小时候的某个黄昏,我一边独自在胡同里玩耍,一边等着爸妈回家。夕阳将整条胡同染成淡金色,倾斜的光线将影子在地上拉得又长又大,清晰得能看见古老的青铜门环投落下的细圈,再往前,居然还有一对石狮子……等等,这条胡同里什么时候有石狮子了?
  我猛一抬头,发现那是两只正在对峙的大狗,它们投在地上的影子像两只狮子。
  黑色的那只俨然是从谁家跑出来的,脖子上仍挂着半截大拇指粗的链条,龇开的嘴里翻出粉色的肉露着发黄的獠牙,凶狠地瞪着对面。当时我只觉得这动物面相太吓人,尚不知道这凶猛的家伙叫藏獒。而对面那只黄色短毛犬虽然单薄许多,气势却一点儿不输对方,在藏獒因为发现我而分神的刹那,它主动发起了攻击,一口咬在对方脖子上。
  我不知道它们因何而战,也没空去思考逃跑路线,完全是一副吓傻了的状态。
  呆呆立在原地,瞪眼目睹着这一场恶性殴斗,浑身上下只剩心脏仍在胡乱跳动。
  直到老爸回来,慌乱地一把捞起我将我抱回了家。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哇的一声大哭出来,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那时我才五岁,幼小的心灵颤抖了好些日子,都快抖成了心脏病。而自那以后,所有犬类在我看来都是野兽。
  它们经过人类上千年的驯化,看似忠诚温驯,可哪一只说不准什么时候便会突然间野性觉醒,咬你个猝不及防。
  而我对狗的感情,其实比敬而远之更加深刻,甚至是怀恨在心。
  因为那天哭完了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干净利索地说过完整的一句话。
  这狗在车站等你等了一个多月了,我和老李喂它什么都不肯吃,就蹲在门口眼巴巴地望着每一辆到站的车,实在饿了就自己跑出去扒拉垃圾桶,有骨气得很。赶紧领回去吧,再等几天我看就得饿死了。制服大爷喝了口茶,视线从茶缸沿儿上方瞟着我。
  我本不愿同陌生人说话,此情此景却不得不艰难开口为自己申辩:爷爷,这……这不是……我……我的狗……
  话说完的那一瞬间我已经红透了脸,在这个异地他乡我的声音很快出卖了我。
  我,苏灿珠,十五岁的初二女生,波波头包子脸,近视二百度戴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表面文文静静像个大家闺秀。可事实是,少言寡语的我只是在努力掩盖一件可恶的事实--我,是个结巴。
  很多时候我都不能通顺地说完一句话,越是情急越是糟糕,有时候一个词卡在嘴边就像卡了枚巨大的手榴弹,怎么努力也吐不出去,留在嘴里又随时都会爆炸,让人有种百爪挠心、欲哭无泪的慌乱和焦躁感。
  在学校,语文老师从来不会点我起来朗读课文,回答问题的机会同样少之又少,到后来甚至从偶尔进阶为永不。当然我也乐得如此,并且对他们的善举感恩戴德。
  而嘲笑总是难免的,诸如苏灿珠,我很好奇你的作文里是不是也这么多顿号、省略号啊,喂,苏灿珠,以后跟我说话直接用唱的吧,我等你说完等得头发都白了,又或者是一群人夸张地模仿我,好像一时间全世界都像发潮的录像带,一帧一帧地集体卡了壳。
  据说结巴是不能学的,学着学着就变成自己的了,甩也甩不掉。那我只能在内心虔诚地祝福模仿者们,永远地拥有这项技能,光荣地成为我的同类。
  综上,我就是这样一棵长歪了并且心地并不善良的树。但除了有那么些自卑自弃,倒也长得茁壮。经过这些年,我也悟出了自我保护的方式,那就是竭尽所能地沉默。在每个角落里都用沉默将自己伪装好,不被注意便不被伤害。
  奈何这世界依旧是有声的,在我的语言功能因为长久沉默而退化掉之前,说话仍旧是与人交流最便捷的方式。
  面前的制服大爷皱了皱眉头,一脸质疑地打断我:不是你的狗?这狗谁都不跟,你一下车就冲你跑过去,摇头摆尾的,不是你的狗是谁的狗?
  我、我、我……我高频率地摆着手,跟那只狗摇动的尾巴达到了和谐的一致。我不知道它是谁的狗,也许它这样跟着我,只是觉得我长得像只可口的包子而已呢?
  我心里着急嘴上越发解释不清,只差掐住那狗的脖子让它承认自己认错主人。大爷的脸色愈加难看,茶缸重重搁在了一边:现在的年轻人一点儿都不负责任,养了狗又不好好对它,要是实在有困难再替它找个主人也可以啊,怎么就丢出去不管了!你看街边那些流浪狗,都是你们这样的人造的孽!
  大爷教训得越发愤慨,我心里万分憋屈,怎奈没有三寸不烂之舌,解释不通也便犯不着解释,转身用力瞪了那狗一眼,想要不管不顾就这样走掉。反正这下水镇又没人认得我。
  回头间看见一个清瘦的身影拎着几大包行李站在我的对面,正一脸严肃地望着我。这才发觉,刚才一路乱跑本来拎在手里的行李被我东一件西一件丢得到处都是。不知何时她已经都替我收好,大约,也见证了我方才的出糗。
  见她走过来,我低低叫了声:奶奶。
  我已经十年没见过她了,这些年也只是偶尔在老爸翻相册的时候,在以前的全家福里见过她的样子。奇怪的是,还是能在一抬头的瞬间立即认出她。她比十年前老了许多,头发由隐隐白丝变成一片雪白,剪得很短倒也利落精神,金丝边的眼镜腿上拴着银白的链子,腰板依旧挺得笔直,脸上的皱纹却多得数不清。其实她变化很大,但让我一眼认出她的,是那副千年不变的雪山般冷然的表情。
  奶奶这个称呼,叫得亲昵,可其实我们只是血缘很近的陌生人。据说从我出生到现在,我们也只是见过两次面。一次是我出生后不久,一次是五岁那年我们全家来下水镇看她。我对她的了解仅限于知道她退休前是镇里很有名的优秀教师;而她对我的了解……之前如何不得而知,起码刚才,她亲眼目睹了一个结巴孙女出糗的全过程。
  我猜,她不会喜欢我。
  果然,她只是从我身边走过淡淡地对我点了点头--好像一个并不热情的主人对待客人那般,然后推了推眼镜对制服大爷说:这是我孙女,刚从外地过来,我们都不养狗,这只狗不可能是她的。其实这自证也没比我方才的辩解更有实际内容,但从奶奶口中说出来偏偏就多了一股威力,配上她那张教导主任般的严肃面孔……恕我不孝,那一刻我竟想到了灭绝师太。
  大爷愣了愣,没再说什么,又端起他的大茶缸喝茶。奶奶转身看了那狗一眼,然后抬头对我说:走吧,我们先在外面吃完午饭再回家。
  我愣了一下,立即跟上她的脚步,同时瞪了那狗一眼。大约奶奶瞪眼睛时情绪太过饱满,它的耳朵耷拉下来,嗓子眼发出细弱的哼唧声,好像再次被丢下的孩子难过得哭出声来。但终于没有再追上来。
  3
  上……上校鸡块,和奥……尔良烤鸡腿堡。
  我费力地点着餐,对这家点餐台上没有摆放套餐宣传彩页的肯德基,我很无奈。往常我只需指着菜单说:这个,外带。简明扼要,从未露馅。我内心有一份所求甚微的虚荣,那就是在不熟悉我的陌生人面前,能伪装成一个正常的女生,不被另眼相看。但时常事与愿违。
  服务员懵懂地看着我,我心力交瘁却不得不忍辱负重地重复一遍,每每遭遇此种情况,我总觉得整个餐厅的目光都向我投射过来,全宇宙都在用念力在我耳边奏响一个声音:瞧,那个小姑娘看着挺正常的,居然是个小结巴……
  待我千辛万苦说完,服务员笑眯眯地看着我,道:不好意思,你要的我们餐厅没有。她职业性的微笑下努力掩饰着一份果真如此的惊讶,微微上挑的唇角却明明是一抹嘲笑。我甚至怀疑她这样让我重复一遍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这世界真是充满恶意,是想要本来已经洋相出尽的我自刎在这家肯德基快餐店里吗?
  灿珠,你先去座位上坐着吧。我正憋得脸色发红,放好了行李的奶奶出现在身后,她没看我,也没去看那服务员的表情,只低头掏着钱包。
  我闷头走开,黯然坐到了那几个行李包中间,假装自己也是一袋行李。然后才赫然发现,这家快餐店有个高端洋气的名字,叫作啃得鸡。红黄相应的装修风格与肯德基貌合神离,俨然是对双胞胎兄弟,一个生在美国,一个生在中国,成了被称作山寨的那一个。
  而一路走来,街边的星八客必胜刻之类比比皆是,强大的山寨气场让这家啃得鸡跻身其中毫无违和感,只是,就连这样一座落后的小镇都有嘲笑我的理由。我只能说,地球果然不欢迎我,我要回火星。
  而老爸口中的风景如画盛产美食,俨然虚假广告般不靠谱。
  我正将飞到宇宙洪荒的思维集中到谴责老爸这件事上,一份照烧鸡排饭放到了我面前,奶奶没说什么,坐在我对面开始吃她那份蔬菜肉糜粥。
  这真是一个比我还沉默寡言的好老太太,我本该对她这样的性格感激涕零欢喜无比,可她的沉默与我不同,似乎周围的压强都莫名变大,让人有种忍不住要小心翼翼的紧张感。而我们祖孙之间便被这沉默无形地隔开距离,生疏又别扭。
  套餐送的,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奶奶停下勺子,将一只毛茸茸的小鸡挂件搁在我手边。我瞥一眼那只小黄鸡,心里低低叹了口气。
  遥远而模糊的记忆从时光里透出一点点痕迹。五岁那年,我第一次来到下水镇,因为坐车时间太长而哭闹不休,接站的奶奶从车站门口的纪念品小店里买了只拳头大小的挂件给我,小鸡的造型,做工很是粗糙,可我抱着它就满足地不哭了。
  那时候我很爱哭也很容易哄,那时候我还没退化成小结巴,也没有那么讨厌狗。
  我不知道自己从何时开始记事,但五岁那年的许多事,努力回想都可以清晰到恍如昨日,因为那一年实在是我命中注定的分水岭。
  而奶奶,仍把我当成十年前见过的那个小孩子吧,一只小玩偶就能抚慰被嘲讽后的伤心。无奈我已经长大,我们之间隔着太多时光,我们互不了解,更重要的是,我们心上都有壳,并不打算让对方了解自己。
  就这样沉默地吃完饭,我拖着两包行李,往奶奶住的小院走去。小镇路边粗大的洋槐落下影影绰绰的阴影,我们并排着走过那些斑驳光影,中间被行李包恰到好处地隔开半米距离。她间或问我句什么,我以最简短的嗯或者好来应答。
  我们像一对齿轮,形势所迫,不得不开始缓慢生硬地互相磨合。
  因为许久不曾转动,而发出嘎嘎的声响。不悦耳,但好歹那声音说明我们仍在努力带动着彼此。
  奶奶家在下水镇的东边,那一带靠海很近,是镇里的老居民区,已经有些年头。
  房子是红瓦屋顶,前面围着一片小院落,沿围墙栽了几棵李子树,院中央搭着葡萄架,只要见得到泥土的地方都种满了花,迎春、芍药、月季、秋菊和腊梅,是做了四季都有花可赏的精细打算。这田园风光扑面而来,让我情不自禁地深呼吸了几下。
  奶奶带着我到屋里刚把行李归置好,院子里便响起了一阵哗啦啦的水声。
  我疑惑地从窗户望出去,看见一个男生蹲在水井边。
  隔壁邻居家的孩子,跟你同岁,叫齐天,你们小时候还见过,不过应该都不记得了吧?他父母在北京打工,留他自己在家,走时拜托我照顾,其实这孩子很懂事,根本不用大人操心,不过平时没事挺爱往这儿蹿。这是见面以来奶奶说过的最长的一段话。
  我点点头,不能想象一个喜欢往这么严肃的老太太院子里蹿的是个怎样的怪咖。
  眼神一晃觉察不对,立即跑了出去。看到一个背影细瘦的男生正拿着水管替一只小狼一样的动物冲澡,那动物看到我立即摇着尾巴要扑过来,被我瞪了一眼才止住脚步,只在水柱里欢快地挪动着两只前蹄。
  它很懂得察言观色,智商不容小觑。
  男生看到它的反应,转头发现我,大大咧咧地打了声招呼:你是苏灿珠吧,我听吴奶奶说过你今天要来。我叫齐天,齐天大圣的齐天。不知为何,我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居高临下的不屑。
  我点了点头,目光停留在那只狗身上。
  酷吧?我刚回来就看到它卧在小院门口,怎么撵都不走。看来这是上天派给我的神兽,我决定收留它了。他揉搓着狗的脊背,替它洗去满身结成疙瘩的泥垢。可这只狗,不会是从车站一路偷偷跟着我和奶奶走回小院的吧?
  哇,齐天鬼叫了一声,搂住狗脖子嚷,还是只哈士奇!
  我略略凑近了看,那只被清洗干净露出本来面目的家伙,果真是只灰色背毛、白色肚皮的哈士奇,冰蓝色的眼睛像一对剔透的宝石,额头上生着三撮白毛,是这个品种的特有标记--著名的三把火。只是中间那朵火苗形状不正,更像一道歪歪扭扭的闪电。
  原来是哈士奇,这就难怪会被我误认成大灰狼了。
  哈士奇的学名是西伯利亚雪橇犬,所有家犬的祖先都是狼,而哈士奇的基因与它们的老祖宗最相近,这一点不仅从外貌上可见一斑,就连它的叫声都与狼嚎极其相似。
  所以说,不论表面如何温驯,它骨子里仍是只野兽。
  你就叫闪电侠吧。齐天拍拍它的脑袋,显然也发现了它额头上那朵长歪了的火苗。
  我不想扫他的兴,更不想在他面前暴露我的致命弱点,可是,我也不想有一只巨大的狗在院子里走来走去,那会让我时刻神经紧绷,也难免让我记起倒霉的五岁那年。所以有些话不得不说。
  于是我用手指头戳了戳齐天肩头,说道:这……这狗,有主人……你……不能据为己有。
  好吧,在来到下水镇的第一天,我便成功地让所有人在第一时间认清了我最不可示人的秘密。从此破罐子破摔,也没什么可掩藏的了。
  齐天愣了下,迅速瞟了我一眼,然后便恢复了那副吊儿郎当的傲慢样:它是你的狗?
  我摇摇头:不是。
  那你知道它主人是谁?
  我继续摇头,然后皱着眉跟他讲了一遍哈士奇在车站等主人的情况。那一顿照烧鸡排饭的能量在这一席话中被消耗殆尽,我很感激他的耐心。他的表情里既没有同情,也没有刻意掩饰的嘲笑,只从头到尾挂着那副没来由的高傲,好像我是个乡下来的野孩子,而他是坐在宫殿尽头的贵族。
  好吧,只要不是嘲笑,他把脑袋昂成与天平齐,我也无所谓。
  可听我艰难地说完,他只是简单地哦了一声,然后低头对那只狗说:闪电侠,我们先去填饱肚子,看你瘦的,没吃饱吧?然后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引着闪电侠往院外走。
  穷山恶水出刁民,我觉得胸腔郁结,给我一个痰盂,我能吐出一升的血。
  4
  吃晚饭的时候,齐天很自觉地出现在小院里,身后跟着欢实的闪电侠。
  饭桌摆在院中央的葡萄架下,可以一边纳凉一边吃,保不齐还会有葡萄叶上落下来的不明昆虫佐餐,真是一举三得,有机营养又惊喜连连。
  齐天熟门熟路地去厨房端菜,留下闪电侠跟在我身后虎视眈眈。
  我一边摆碗筷一边躲开它,它大约以为我在跟它玩游戏,追得越加卖力,我心下叹气,其实这狗狗也不算很讨厌,可我心里有道陈年阴影,让我认定所有犬类都是我的宿敌。
  厨房里间歇传出说话声,齐天似乎在跟奶奶讲他要收养闪电侠的事,奶奶偶尔应几句,还是惜字如金的样子,但语气明显和蔼许多。
  爷爷已经去世十五年了,这些年里奶奶一直寡居,虽然被学校返聘过,但三年前还是因为身体不济,从岗位上真正退下来。闲下来的这几年,一定很寂寞吧。
  还好有个齐天,像个孙猴子一样在她面前蹿来蹿去。奶奶对他比对我更熟悉,在他面前似乎也更慈祥,作为亲孙女,我有些妒忌和难受,但一切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自己的不争气。所以,一切情绪也只能化作没有脾气。
  正走着神,冷不防跑出了圆桌的轨道,一下子撞在来人身上,然后便看到端着红烧排骨的齐天一脸郁闷,碟子翻扣在他胸口,酱汁顺着白色T恤淌下来,画成一幅浓艳大气的抽象画,大多数排骨滚落在地,沾上一层碎沙像滚了白芝麻。
  闪电侠看看定格的我们,又看看地上油亮的排骨,矛盾而隐忍地端坐着,一副家教良好的姿态。
  对……对不起。我对紧急状况下,齐天第一反应是将整盘菜都往自己身上扣,从而保全了我的做法有几分感激。
  他退开一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大大咧咧地摆了摆手:其实吃亏的是你,吴奶奶的红烧排骨做得特好吃,你今天吃不到了,我都替你感到遗憾。顿了顿,他从地上捡起一块排骨,象征性地吹了吹,然后向我送了送,要不,你好歹尝一块?
  我愣住,审视着他的眼睛,看他是否也充满恶意,还是只是单纯地想表达这排骨的不可错过。
  他忽然从齿缝里哧出一声笑来:逗你呢,笨蛋。
  排骨又落在地上。
  真是莫名其妙的少年!
  我是过了几天才反应过来,这是他给我的下马威。
  齐天把碟子递给我,自己走到墙边,抓着墙沿就翻了过去,像个身手敏捷的小贼。
  那是奶奶家和齐天家共用的一道墙,比我脑袋略高一些,墙上爬满了爬山虎,中间杂生着开有几株黄花的葫芦藤。
  隔了一会儿,墙那边传来喊声:苏灿珠,递点儿洗衣粉过来,我这边没有了。
  我找到洗衣粉向他抛了过去,那头响起搓洗衣服的声音。
  这家伙倒是蛮勤快自立的,可干吗不直接在奶奶院子里洗,弄得这么麻烦。
  喂,苏灿珠,你有没有发现闪电侠哪里不大对?洗衣声里,齐天忽然问我。
  哪里不对?我都不曾仔细打量过它,哪里知道它有什么异样。不过我觉着,它这样死皮赖脸地跟着我,应该是错把我当成了主人,所以硬要说有哪里不对,那就是闪电侠的视力和嗅觉一定不大好。
  没。我简短地答他。
  从我把它领回来到现在它都没有叫过,刚才我怎么逗它,它也不出声。你有听到过它叫吗?齐天继续道。
  没。我说。回想起来确实如此,它除了委屈不甘地哼唧过,的确从来没有像只狗那样叫过。不过据我所知,哈士奇这种狗本也不常吠叫。
  顿了下,齐天忽然将上半身探过墙头,沉重地说道:我怀疑,闪电侠是一只不会叫的哑巴狗,大约也因为这个才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
  一只因为不会叫而被抛弃的狗?和一个因为不能流利说话而被发配的人类……这只狗,俨然是动物界的苏灿珠。
  我把惊讶掩藏在肚子里,对齐天的沉重只回复了一个轻飘飘的哦。
  他意识到我这小小的报复,没什么表情地滑下墙头,继续洗衣服。
  回头看看闪电侠,它已经转过身朝着我的方向端坐,但位置仍是守护排骨的最近距离,眼睛瞅着我,嘴巴里却垂着道叫人难以忽视的口水,神情在坚定与谄媚之间极度分裂。
  我想起车站里的大爷说过,他们轮流喂它,它却宁可去翻垃圾桶也不领情,都以为它是戒备太重,可在这一瞬间我忽然有一点点懂它。
  都说狗是重情重义的动物,它接受主人的食物和关爱,便回报一生的守护和忠诚,如果意识到不能为对方尽职,也便不能领受那些好处。所以这真是一只有原则的好狗狗。
  我勇敢地走过去,蹲在闪电侠面前,怀着几许敬重,捡起掉在地上的红烧排骨,仔细擦掉上面的沙子,试探地就着手掌伸到它面前。
  它看了我一眼,然后不客气地一口吞下,大舌头一卷一卷地在我手心舔着残余的酱汁,弄得我又痒又麻。
  我总觉得它蓝汪汪的大眼睛里有欢喜的笑,此刻,看到它接受我喂给的食物,我内心竟有种无法言明的感动。这代表它对我的认可,而我从来不知道,在被认可时会收获一份别样的自信和快乐。
  我一块块捡起排骨喂它,闪电侠就像个嗷嗷待哺的小孩,边吃边满足地摇头摆尾。
  有那么几下,为了表示感激,它甚至直接朝我脸上舔了过来,热情过剩叫我防不胜防,可我被它的举动吓到了,退了一下跌坐在地上。
  我紧张地站起来,走开几大步,防备地俯视着它。它方才忽然凑近的脸和巨大的舌头都让我清醒而惧怕。
  我是被一股同病相怜的情绪所蛊惑,又被它的原则所感动,才一时忘乎所以吧。
  我怎么能亲近它,这个披着狼皮的小野兽。
  回身发现齐天不知何时已经叠着手臂站在我身后,他还穿着那件白T恤,油渍被清洗干净了,就那么湿答答贴在身上。我这才明白他为何要回自己家洗衣服,可这家伙,是没别的衣服可换了吗?
  见我看他,他有些不耐烦地解释道:天热,这么穿着凉快。然后走过去抱了抱闪电侠,耳语,放心,即使你不会叫,我也不会嫌弃你。然后对我说,它是我的狗,苏灿珠,你别打它的主意啊。
  我耸耸肩,这个齐天,不仅是怪咖,还是个小气鬼。
  不想跟他多说,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奶奶却还没出来。于是转身去了厨房,发现她还在炒菜,满厨房都是诱人的香气,而锅里做的俨然是一份红烧排骨。
  显然,我们在院子里的一通闹腾奶奶是听到了,而这道菜是她很希望我尝到的。没有嗔怪责备,甚至没有现身,只是默默地又将打翻的菜重做了一份。
  原来,我的沉默与执着是遗传自她。原来,奶奶也不是那样地不喜欢我。
  5
  在下水镇的第一晚,我睡得并不好。
  下水镇靠海,空气潮湿,尤其是多雨的夏季,被褥潮得像块吸饱水的巨大海绵。院子里的葡萄架被月光投映在窗户上,影子晃动间似有鬼魅丛生,微风拂动,鬼魅们便冲我张牙舞爪。我狠狠地翻了个身,压制住心里的胡思乱想,并无比怀念起繁华的北京城以及我可以吹着空调、眺望万家灯火的小卧室。
  不知道老爸老妈怎么样了,到奶奶家之后给家里打了电话报平安,两个人也没表示出多么想念我,只要我乖乖听奶奶的话。
  忽然间,嘎吱一声轻响,有什么东西顶开门走进了屋子。
  我屏住呼吸,汗毛竖了一身,整个人仿佛巨型刺猬。这间屋子仍是老式格局,中间一间客厅兼餐厅,两边是卧房。也就是说,我和奶奶的卧室之间还隔着一间屋子,我要是遭遇什么不测,奶奶可能要等睡醒后才会察觉。
  我虽然是个结巴,处处受人怪眼色,可我还没有自卑到想死。
  所以此刻,我除了呼之欲出的喊叫,只能祈求是一阵恶作剧的风吹开了没插牢的门。然而,我却看见闪电侠蹑手蹑脚地踱进来,嗅了嗅床上的我的脚,然后在床尾处的地面上安静地蜷卧下来。
  我将被单从脸上慢慢拿开,默默看了它一会儿,见它并无异动,总算放下心来。
  可它这是来守护我的吗?
  晚饭之后,齐天明明带着它回自家小院里了,可它又偷偷溜回来……我看着那灰乎乎的一团,心中矛盾挣扎,不知是挣扎得太累,还是心底有了份莫名的踏实,后半夜终于安稳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便被齐天的吆喝声吵醒,听声音就知道,他以为闪电侠丢了,正四处呐喊,很是焦灼。才一天而已,他对这只狗的感情已经这么深。
  我推开窗冲他招手:这里!
  齐天瞅了瞅我,大约我的仪容太过凌乱,他的表情有些惊讶,在瞟了一眼也把脑袋挤进窗口的闪电侠后,目光看向了别处,口中嘟囔着:这个叛徒!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又说:我今天要带闪电侠去宠物医院检查一下。
  我哦了声,表示没有意见。他顿了下,像是十分勉强地说:苏灿珠,你要不要一起去?从侧面看去,他的眉毛拧在一起,是很不情愿的别扭表情。
  我想他应该是很不待见我,从昨天刚认识到现在,先是让他看出我是个结巴,然后将一碟排骨撞翻在他身上,接着是他引以为傲的神兽背着他逃到我屋里--这份不待见理由充分得天经地义。所以一起去宠物医院这件事,还是算了吧。
  我摆摆手刚要拒绝,听到他说:赶紧洗漱收拾下,我在门口等你们。
  他已经转身走了,嘴里还嘟囔着起这么晚,大城市来的果然好吃懒做,吴奶奶都出门一个多小时了之类的碎碎念。
  齐天给闪电侠套了一根牵引绳,绳子握在他手里,像在宣告着闪电侠的所有权。
  从小院到镇里最近的一家宠物医院步行大概二十分钟,我和齐天一路无话。齐天带着闪电侠来回奔跑,很快超越我,然后又掉头迎着我的方向折回来,如此往复不知疲倦,一人一狗也不知是谁在遛谁。闪电侠乐成个二兮兮的傻瓜,齐天却克制着脸上的笑容。
  这家伙,不仅傲慢小气还喜欢没事儿装酷。
  可一边傻乎乎地奔跑一边装酷也是件颇有难度的事,所以我不禁有些佩服他。
  萌宠医院的医生是个秀气的姑娘,样貌并不惊艳,可看着就让人无端地舒服。皮肤白净,梳一个低低的马尾,白大褂干净利落,胸前别一只小巧名牌,写着徐茵儿。医院不大,除了她还有个男助手。
  徐茵儿摸了摸闪电侠的脑袋,问我们:狗狗生病了?
  齐天很自觉地揽下回答问题这项任务,深得我心,他回答道:是它自己跑到我们家门口的,估计在外流浪了几天,所以很瘦,还有,它好像不会叫。我们带它来看看身体有没有什么问题。
  徐茵儿心领神会,让我们在等候区坐一会儿,自己牵着闪电侠往后面的检查室走去。闪电侠哀怨地望望我,一副妈妈我怕打针的可怜相,我想给它一个鼓励的眼神,齐天却捷足先登,用力在它屁股上推了一把:这么大个头儿,胆子怎么这么小!
  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徐茵儿说闪电侠身体没有大问题,也不曾感染寄生虫和细菌,就是有些营养不良,多吃点儿好的很快能补回来,并且宣布闪电侠是只犬龄一岁左右的公狗。
  我愕然了一下,公……公的吗?那昨天陪我睡了一晚上,我岂不是吃了大亏?
  齐天一脸不屑,好像在说:你才知道啊。
  我小声问他:你……你怎么……知道的?
  齐天同学的脸快速红了一下,不再理我。
  关于闪电侠不会叫的情况,我也检查了下,它的声带没有受到损伤,我推测,应该是幼犬时期主人给它佩戴了止吠项圈导致的。徐茵儿拿着张小小的检查报告递给我,上面一项项结果写得很清楚。
  齐天不解:什么是止吠项圈?
  徐茵儿耐心解释道:就是一种带有弱电流的宠物项圈。城市里养这种大型犬很容易因为狗吠而扰民,一些狗主人就在狗狗很小的时候替它们佩戴这种项圈,狗狗一叫,项圈就产生微弱电流刺激狗狗的喉部,狗狗被电到几次之后就慢慢产生了条件反射,知道一叫就会被电,就学会乖乖不出声。这样的狗,长大之后即使拿掉了项圈也不会叫了。
  我和齐天都在震惊中保持了沉默。
  徐茵儿继续说道:这和人类其实很像,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很难改掉,若不是有巨大的决心,很可能就会跟随一辈子。
  我默默望向窗外,谁说不是呢。我从五岁开始成为小结巴,一路走来慢慢变成结巴少女,将来也会成为结巴妇女,然后是老结巴,等百年之后,墓碑上也会被诚实地刻上死结巴。老天在我五岁时跟我开的玩笑,却要让周围人一直笑我一辈子。
  发现气氛稍显沉重,徐茵儿笑着说:我还有个重要发现。她细白的手在闪电侠的后脖颈上掐了掐,除了止吠项圈这件事,之前的主人应该也是很爱护这只狗狗的。
  齐天不以为然:真爱护它就不会给它戴什么项圈,还把它丢掉!
  徐茵儿好脾气地笑笑:城里养狗是要办狗证的,同时在狗狗后颈上植入带有身份信息的芯片。这只狗狗的芯片里录入了它的很多信息,包括主人的姓名、电话和住址。徐茵儿在方才递给我的那张检查报告上指指,喏,就是这里。
  齐天一副要凑过来却又不想降低身份的伪贵族做派,我大度地将那张纸推给他,很快听到他不屑地嘁了一声,瞪着身份信息那一栏嘴角歪得不可一世:居然给它起名叫Eric?太没品位了!
  闪电侠对Eric这个旧名字显然还有反应,竖着耳朵茫然地看着齐天。齐天的脸又冷又臭,目光一直盯在写着主人地址的位置,半晌,才把那张纸叠了几叠揣到兜里。
  然后从另一个口袋里掏钱付检查费。单据上写得很清楚,因为验了粪便和血,检查费略高,要将近两百块。齐天那一大把十块五块的钞票看得我有些凌乱,立即掏了钱包抽出两张一百的钞票递给徐茵儿。
  苏灿珠,你干吗?齐天吹胡子瞪眼,当然他这乳臭未干的家伙还没什么胡子。
  我被他吼得一愣,关键时刻我因为语言障碍也不能跟他争辩什么,眼见他从徐茵儿手里抽回那两张一百的钞票塞进我手里。他铁青着一张脸,闷头数自己的钱付账。
  徐茵儿笑眯眯的,也不劝解,只揉着闪电侠的毛说:因为狗狗流浪过,本来首先要做的是给它注射疫苗。但它现在营养不良体质太差,注射疫苗对它来说不能预防反而很危险。你们先替它加强营养,养好身体,到时候再过来,我给你们打折哦。
  6
  回去的一路气氛有些微妙,我对这个还没长成大男子就极其大男子主义的家伙很是无奈。他也低着头闷闷的,忽然间蹦出一句:苏灿珠,你还是和从前一样,自以为是!
  我错愕地望着他,摸不着头脑。
  齐天冷笑:你忘了吧?他抬起胳膊将手臂上一道浅粉色的疤痕指给我看,虽然已经快十年了,我可一直没忘。
  我忽然就从那些有关下水镇的所剩无几的记忆里,捞出了那一段幼稚的小插曲。
  五岁那年我跟爸妈来下水镇时,齐天家和奶奶家已经是比邻而居。我没见过他爸妈,只在门口看见个小男孩,叉开腿坐在地上玩泥巴,一身一脸的泥。我穿着红色的小皮鞋、粉色的蓬蓬裙,小心翼翼地从他身边走过,生怕弄脏了自己。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咧开嘴笑了笑,脏兮兮的手一把抓在我裙摆上,另一只手举着用泥巴捏出来的坦克冲我说:看,厉害吧?
  我哇的一声大哭出来,用力打掉他的坦克,捧住自己的裙子飞快地往院子里跑。
  后来几天,这个玩泥巴的小孩就再也没对我笑过,我大概觉得过意不去,曾拿着我的芭比娃娃去讨好他,告诉他:这个连北京都没有卖呢,是爸爸的朋友从国外带回来的。
  他只是生硬地扭过头,一脸不屑。
  我把娃娃往他怀里推了推,他却一扬手将它丢出去,可怜的芭比娃娃在地上滚了几圈便身首异处,我再次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并且扑到他身上抓起他的胳膊便咬了下去,誓要为芭比报仇雪恨。
  大概是咬得太用力了,我听到一声接一声急促的喘息声,抬头看见他正一下下地抽泣,却咬住唇拼命忍着泪。我看了看他胳膊上的血,吓得又一次一溜烟跑回小院。
  好吧,这段回忆里的苏灿珠实在不够可爱。
  原来没有结巴之前,我是这样任性又矫情的爱哭鬼。从下水镇回去之后,却被两只狗改变了命运,我的性格被结巴这个事实彻底扭转,骄纵早已被自卑代替,矫情也渐渐变成沉默低调,连爱哭的习惯也收敛殆尽。总体来看,这种改变也算是利弊皆有。
  可那时我除了咬伤了齐天,显然也用一个大城市来的孩子的骄傲伤害到他敏感的自尊。这件事对他影响一定很大,不然他至今不会念念不忘。
  对……对不起……
  我说得很诚恳,只差让他也咬我一口。齐天静静地收回他的胳膊,也没有任何不计前嫌的表示。我偷偷看他的侧脸,他和小时候相比变化很大。皮肤微微泛黑,眉毛又浓又长,眼睛黑得发亮,身高已蹿到一米七多,是一根笋拔成了竹子的架势。可十五岁的男孩子,眼神里却有过多锋利的光,好吧,我承认他长得算得上帅气,可那样的眼神,让他看上去也像一只小野兽。
  苏灿珠,我打算帮闪电侠找回它原来的主人。齐天忽然打断我的思路道。
  我心里有些惊讶,脸上却不动声色。
  徐茵儿说得对,或许它的主人真的很爱惜它,它只是不小心走失的,它的主人现在说不定找得很急。既然我们知道主人的地址,还是应该把它送回去。
  我觉着他这完全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自说自话自我劝说的过程。
  喂,跟你说话呢,给点儿反应啊。齐天瞪着我。
  我耸耸肩,表示与我无关。他口口声声说那是他的闪电侠,自然与我无关。
  齐天叹口气:你以为我想带你一块儿出去啊。闪电侠中了邪似的就愿意跟着你,你跟我们一起去它能少闹腾些。
  我皱皱眉停下脚步,身后隔着一米远的闪电侠也停下来,我抬脚继续走路,它又欢欢喜喜地跟上来,好像我的影子,亦步亦趋不离不弃。
  我真怀疑,这狗是不是你丢出门的。齐天愤愤不平地吃起醋来。
  我笑了笑,简短地说:明天,一起去。
  刚回到奶奶的小院,发现院门口停了辆宝蓝色的轿车。看来今日有客,齐天完全不见外,像往常一样大大咧咧地去院子里打水洗头冲脸,顺便喷了闪电侠一身水。
  客厅里的人闻声和奶奶一起走出来,竟是个二十多岁的大帅哥。
  我一直相信万事万物都有它的磁场,就像美食的磁场以香气呈现,勾引着人的嗅觉;音乐的磁场是干扰空气振动的力量,一直将振动传递进耳膜;而从屋里走出来的这个人,他的磁场就像一道透明光环,明明是隐形低调的,却有夺目的亮度。
  他穿白色衬衫,麻料的浅灰休闲裤,五官俊秀,气度儒雅,像个真正的贵族绅士,目光沉稳中有小小的狡黠,嘴角一直带笑。以我现在脑子里全是有关狗的思维来形容,他就是一只微笑天使萨摩耶。
  回来啦。奶奶招呼了一声,指着他对我介绍道,这是安瑞恩,我以前的学生,现在在加州大学社会心理学专业攻读学士。下水镇走出不少有出息的孩子,但瑞恩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这背景听上去十分高端大气,我内心哇哦了一声。
  奶奶显然只是向我介绍,看来齐天早前已经认识他,他谦虚地对我笑笑:叫我Eric就好。
  我和齐天愣了下,不禁相视一笑,第一次有了同伴般的默契。我猜齐天只是见过他,以前并不知道他有这么个名字。Eric见状也不深究,当然就算他深究我们也不能告诉他,他的英文名和一只狗的曾用名撞车了。
  Eric看着我,眉眼弯弯:灿珠比我想象的要活泼。
  我立刻敛住笑,想礼貌地回应些什么,却生怕在这么好看的帅哥面前原形毕露,于是嘴巴张了半天愣是没发出声音,却见他弯下腰逗了逗一边的闪电侠,抬头问我:你的狗?他逗狗的手是隔空的,并没有触碰到闪电侠的身体,好像在刻意回避着它。
  齐天抢白道:是我们的狗。
  我愣了愣,这是何时达成的共识?
  奶奶解释道:不知道谁家走失的狗,从车站开始跟着灿珠,一直跟到小院里,就被齐天领进来了。
  Eric笑道:聪明的小家伙,居然会自己挑主人。他站起身对我们说:我这次回国除了看望吴老师,顺便还要待上一段时间,可能要打扰你们了。
  奶奶难得有了丝笑容。别客气,你以前寒暑假补课不也是住在老师家吗,怎么人长大了,反倒越来越见外了。然后看向我,说,灿珠的屋子收拾出来给你住,她跟我睡一间就行了。
  Eric笑了笑:那我就不客气了。反正好久没吃老师做的红烧排骨了,我在美国的时候时常馋得不行,自己试着做了几次,味道总是差那么点儿。
  那老师今晚就给你做。
  师生俩说说笑笑往厨房走,留下一脸幸灾乐祸的齐天,和嘴角不自觉抽动的我。
  这个空降的Eric要在小院住下倒没什么,可相应的结果是,我要和奶奶睡一间?
  要知道那个屋子也只有一张床。我从五岁开始自己睡一间卧室,这么多年来已经习惯了私有的独立空间,而这一次,却要和仍旧陌生的奶奶睡一张床?我有些接受不了。
  苏灿珠,别发呆了,快去收拾下你的屋子吧。齐天对我挤了挤眼睛,好像完全了解我在郁闷什么,晚上睡觉注意点儿,吴奶奶岁数大了,你别伸胳膊踢腿伤到老人家。
  我干瞪着这个毒舌的家伙,发现他不正经的时候表情也一本正经得锐利。
  后脚跟忽然被一团毛茸茸的触感包围,低头看见闪电侠正趴在我脚边打瞌睡。犹豫着要不要抽开脚挪远一点儿,听见齐天说:闪电侠先交给你了,反正它跟着我晚上也会偷偷跑过来找你。你好好照顾它,徐茵儿说它需要吃些好的……
  我比了个打住的手势,他有时候婆婆妈妈得让我想起切换成家居模式的老妈。
  齐天点点头抄着口袋吹着口哨走了,临了嘱咐我说:明天的事别忘了。
  我烦恼地一字一顿:知、道、了。
  我本以为这将是个宁静的夏天,却挤挤挨挨蹿进这么多人和事--被一只走失的哑巴狗狗赖上;邻居的冷酷少年是我旧时短暂的死对头;突然造访的高才生帅哥迫使我马上要和严肃陌生的奶奶同床共枕;而明天,我将和齐天带着闪电侠踏上寻找主人的管闲事旅途。
  平淡的人生忽然变得繁忙起来,让我一时难以适应。可这样的跌宕,或许才是十五岁的年纪该有的人生起伏。
  第二章惺惺相惜的女孩和狗
  1
  我打赌,这一定是我有生以来最难熬的一晚。
  吃完晚饭,Eric回房休息,我和奶奶一前一后进了靠东边的屋子。我纠结地搓着衣角,告诉自己这没什么,我们是亲祖孙,一脉相承,虽然生疏了些,说不定睡着睡着就熟了呢。
  说起来齐天那家伙从上午走后就没再回来,连晚饭也没过来吃,不知去哪里玩了,少了他这个替我挡话的好帮手,一顿饭吃得我分外紧张。
  Eric问我对下水镇可还适应,我点点头说:嗯。
  他又问:镇里的少年宫离这里不远,齐天带你去过了吧?
  我摇摇头,说:没。
  他笑笑,熟练地剥只虾放到奶奶碗里,继续对我说:那里暑假有不少活动,你有空倒是可以去转转,还蛮有意思的。
  我假装扒饭扒得很忙碌,含糊地应道:哦。
  聊天聊成这样简直是步履维艰,我这样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出来显得既没礼貌又没诚意,纵使对方修养再好,心里也一定存了疙瘩,认为我这个女生冷漠奇怪。
  好吧,奇怪这个字眼在我人生中已经见怪不怪了。
  五岁之前我在小伙伴们眼中就有些怪,大家用右手写字、吃饭、挖鼻孔、拽前面同学的头发,我却做什么都惯用左手,为此我的胳膊肘常与坐在我左边的小同桌相撞,开始她只是皱皱眉头不耐烦,几次下来她终于发现了个中缘由,举手报告老师说:老师,苏灿珠的胳膊长反了!
  对于这样的奇葩思维我简直不能理解,现在想想她大概觉得我是把右手长到了左边吧。亲爱的老师并没有为难我,只是睿智地将我和小同桌的位置对调了下,这样,两只小胳膊肘就不会频繁摩擦出事故。
  可惜,成熟的大人还是低估了小朋友强大的排他性,大家仍执拗地认为我是不同的,因为大多数人都是一样的,所以我的不同被想当然地定义为不好的。更重要的是,我没能过得了自己这关。
  人终究是群体性动物,渴望抱团,想要趋同,对于自身的不同会产生恐慌与厌弃。我觉得我必须和大家一样,不然我就再也没脸去上学了。
  于是我拼命让自己学会使用右手,那时候我正开始学画,为此摔坏家里不少的饭碗和水杯,也打翻了不知多少盒的颜料。
  我给自己下了禁令:苏灿珠,你没有左手没有左手,你只能用右手!
  经过强大的心理暗示和一段时间艰苦卓绝的努力,我竟奇迹般告别了左撇子的岁月,我想,我终于可以光荣地回归到大众怀抱了,可以跟大家一起用右手吃饭、写字、挖鼻孔,做一个正常的小孩,可以有资格混在人堆里笑。
  然而很不幸,那之后没多久我便遭遇了生命中不得不一提再提的克星--那两只恶犬,然后,开始结巴的我,以这项新的特征再接再厉地在班级里奇怪了下去。
  就这样一路走下来,到如今已是温水煮青蛙,我安于现状没想过挣扎。
  我不知道自己一阵忆苦忆了多久,我低头看见碗里放了两只剥好的虾,Eric丢了几块骨头给闪电侠,口中跟奶奶说着美国留学的见闻。我松了口气,注意力总算从我身上挪开了。
  可能晚饭吃得过度紧张,直到后半夜我仍被胃痛折磨得难以入睡。我尽量不去辗转反侧,因为同一张席子上,奶奶已经呼吸均匀地入睡了。她背对着我,我们之间隔着一道不宽不窄的距离,虽然界限无形,却都默契地躺在自己的区域内,泾渭分明。奶奶的背很直,她快到花甲年纪了,气质却是难得地好,在同龄老太太中都是佼佼者,我就着月光瞄着奶奶的背,发现她后脖颈上起了一片红色的小疹子。
  我恍然大悟,难怪今晚失眠如此严重,不仅是胃难受,还因为这屋子实在又闷又热。
  奶奶虽然是知识分子,思想却并不见得多现代化,比如这间老屋里,别说空调,连台电风扇都没有,窗户紧闭像只闷热的发酵罐。我轻手轻脚地下了床,小心地将窗户推开,微微海风瞬间扫荡脸颊,整个人舒爽万分,每个毛孔都迎风舒展。
  关上。
  突然的一声,虽然很轻,却着实把我吓到,我那些刚才正在迎风舒展的毛孔都惊恐地张大了一些。我猛地回身看到奶奶已经半坐了起来,没有戴她的老花镜,所以眼神有些涣散,我用手在她面前摇了摇,以确定奶奶是不是在梦游。
  灿珠,把窗户关上。她重复了一遍,不算严厉,却是不容违抗的语气。
  好……好的。我哆哆嗦嗦地合上窗户,迅速回到床上。
  两个人继续无话,我想我们都在装睡,只看谁支撑不住先一步真的睡着。不能说荣幸,我是清醒着撑到最后的人,因为实在太热我根本睡不着。看看奶奶的背影我鼓了些勇气,又一次偷偷打开窗户,然后回到床上,这一次终于在微凉的风中入睡。
  然而好梦不长,不知睡了多久,当我在一身黏糊糊的汗水中醒转时,发现窗户已经被关上了……这简直是一扇中了魔咒般的窗户啊。我们祖孙俩像在玩一场角力的游戏,拽着窗框拉来扯去,又好笑又可悲。
  她自己明明也很热,为何在这样的小事上不能迁就一下我这个小孩子?还是,她实在太不喜欢我,才故意要和我对着干?
  我负气地凝视着那道背影,它近在眼前却远得像座隔岸的山。
  这一对齿轮生锈到已经快要转不动的地步。
  今夜注定无眠,索性抓起把扇子,走出了屋子,坐在台阶上数星星。
  下水镇的星空与北京城大不相同,它低垂得让人惊喜,好像一张巨大的蓝绒布上面铺满珠宝钻石,被一双巨大的手虔诚地呈给你看,每一颗星都明亮清晰,仿佛唾手可得。带着淡淡的飘浮着咸味的夜风从不远处的海面吹来,月下的葡萄藤和李子树轻轻摇曳,叶子一片沙沙作响,像絮絮讲着童话。
  这样美的夜色,我却难过得想哭。
  睡在中间客厅里的闪电侠默默跟过来趴在我脚边,试探地把下巴搁在我的脚背上,这一次,我没有拒绝它的靠近。这样孤独的时刻,它那双睡眼蒙的蓝色眼睛望着我,满是单纯的温柔,似乎天下人都不要我,它依然愿意跟随我,没理由地执着到底。
  笨狗!我心里说着,却不免慢慢挑起嘴角。如果哪天,它真的露出狼一样凶狠的一面,我也会记得今夜,星空月夜下,我们互相为伴的温暖。
  2
  怎么,睡不着?这样说着,Eric已经坐到我身边的台阶上。
  你……你也是?我也顾不上考虑形象,是哀莫大于心死的姿态。
  时差一时半会儿倒不过来,整晚都很精神。他对我的结巴似乎一点儿都不意外,只是微微打量了我,问,有什么事不开心?
  我转过脸,擦了把眼睛:没。
  他自觉转移了话题:下水镇的气候真是舒服,冬暖夏凉,四季分明,唯一不好的就是,离海边太近,空气有些潮湿。
  我没搭腔,大半夜聊天也需要以谈天气拉近距离?
  灿珠,你大概没见过你的爷爷吧?
  话题转换得有些突然,我摇了摇头,爷爷在我出生那年便去世了,我们爷孙很遗憾地错过了。
  你爷爷是位了不起的画家,我从八岁开始跟他学画,在没进你奶奶的学校读书之前已经是这小院里的常客。苏老师很和蔼,吴老师很严厉,他们两个配合起来,简直是天下无双的家庭课堂。
  Eric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我不禁用了十二分专心去听,潜意识里渴望随他的叙述去看一看我未曾谋面的爷爷,和那个我不了解的奶奶,告诉你个小秘密,那时候我特别想吃吴老师做的红烧排骨,可又不好意思主动留下吃饭。有一次在院子里对着李子树写生,闻到小厨房里传出的香味,一个没忍住,口水落在画板上,苏老师见了,笑呵呵地说:'你这是在给树浇水吗?'
  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没想到他这样温文尔雅的人也会有这样的少年事,而他肯将这样的细节拿出来与我分享,让我心生感激。
  他很亲切,语声温柔得像团云:那天晚上我就留下来吃晚饭了,后来有时练画练得太晚就直接住在西边的客房里。
  Eric回身望望他现在住的那间小屋,继续道:有一个夏天的晚上,听到吴老师和苏老师在屋子里吵架,开始还有些担心,慢慢听明白,是为了关不关窗户睡觉而争执。苏老师年轻时参过军,艰苦的环境让他患上严重的风湿,尤其夏天,睡觉时不小心吹了风,关节就会疼上几天。为此,吴老师养成每天必须关窗睡觉的习惯,可苏老师怕她热,半夜就偷偷把窗户打开,吴老师知道了就把苏老师一通骂。
  我心里咯噔一下子,原来那一扇窗户上牵系着奶奶多年的习惯,而那习惯牵系着一个人。她不是在跟我角力,是我不懂事地挑战了她的坚持。
  苏老师赔着不是,才把吴老师哄睡过去,我以为这场不算吵架的吵架就此平息了。可没过多久,吴老师又训起话来。
  我听得太投入,眼巴巴地望着他,等他讲下去,他冲我笑了笑,模仿奶奶的语气,冷着脸说:谁让你给我打扇子的,我不热,你好好睡自己的觉!
  然后又模仿爷爷委屈的样子,小声道:我知道你不热,我自己热,不小心扇到你了,对不起行了吧……
  我又被他逗乐,他的表情却有淡淡的哀伤:他们两个一直很恩爱,我总想着,哪一天他们都白发苍苍时还能手挽着手一边吵吵闹闹一边相扶到老,那时候我要给他们画一张画,就在这小院子里,就在这葡萄架子下面……可惜,苏老师去得很突然,那年才四十三岁的吴老师一夜之间头发白了一半,虽然腰板还挺得很硬实,可人却一下子老下去了。
  我眼眶湿湿的,有说不上来的心疼。
  这十几年吴老师过得很不容易,尤其是退休之后,每天面对这座小院,很容易触景生情。还好有齐天时不时过来,我每年寒暑假也会回来住一段时间。Eric顿了下,看着我说,其实,你应该多回来陪陪她……
  我深深叹了口气,或许此情此景太适合谈心事,或许他的亲切让我没了防备,也或许是他先将自己的小秘密招供,做了太温情的铺垫,让我一时间心扉半敞。
  我嗫嚅着,有些愧疚也有些委屈:我……我以为,奶奶她很……很讨厌我……
  Eric一愣,继而笑了:说说看,你有什么地方让人讨厌呢?
  我咬了咬唇,结结巴巴讲述开来。
  我老爸老妈当年也是叛逆的年轻人,因为爷爷奶奶一时反对便双双奔向了北京,一走许多年没能承欢膝下,我想,这是造成奶奶不喜欢我的一个历史原因。
  而在观念颇为传统的下水镇,一定还残留着重男轻女的思想,不巧,作为苏家这一代唯一的血脉,我却是个女孩,这大概是奶奶不喜欢我的第二个原因。
  而不争气的我偏偏又是个拿不出手的小结巴,越自卑越畏缩,是注定不会有前途的废材,教过那么多优秀学生的奶奶又怎么会喜欢我。
  我一股脑将这些理由罗列给Eric听,并跟他讲了那段关于遭遇恶狗的故事。
  他是我见过的最耐心好脾气的听众,间或以短短的回应调节着我说话的节奏。因为他的不急不躁,和对待平常人般的平静表情,我也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缓缓地说了这么多年来最长的一段话。
  停下来时,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想,我是中了什么催眠术吧?
  等我说完,Eric静了静,笑道:吴老师以前经常提起你,说你是个很文静内向的孩子,可我怎么觉得你其实很活泼呢?
  我瞪大眼:是……是吗?
  我是说,奶奶经常提起我?老爸老妈也经常提起奶奶,每逢过年过节都会给奶奶去电话,有几次我听到爸爸在电话里问:今年过年我们带灿珠回去看你好不好?那头不知说了什么,爸爸失望地应了声挂断电话。我总觉得奶奶在用力排斥我们,可背地里竟是时常念叨起吗?
  可既然彼此挂念,又为何不许他们带着我回来看看她呢?
  我想不通,一点儿也想不通。
  Eric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谢天谢地,终于有了点儿困意。说着站起来,对我道,时候不早了,你也早点儿休息,吴老师习惯早起,我猜她起床了你就一定不好意思睡下去,所以趁现在快去睡会儿吧。
  可是,我正在兴头上,困意全无。他居然没有安慰我,说我罗列的那几点并不足以让人讨厌,也没做任何分析评价。这让我觉得今夜的一席谈话只进行了一半就结束了,意犹未尽,还期待着下半场。
  晚安啦。他说。
  晚安。我勉强点点头,忽然觉得,他的笑容里藏着秘密。
  轻手轻脚回屋,将自己平铺在床上,闭着眼努力入睡。迷迷糊糊间觉得有阵阵凉风扫在身体上,节奏稳定而轻柔,眼睛偷偷睁开条缝,看见奶奶面向我侧躺着,一手支着脑袋,一手缓缓替我扇着蒲扇。
  我不知道她对我的感情何以这样别扭生硬。我只知道,这一刻,我感受到了幸福。
  3
  第二天齐天如约来找我,我们要按照徐茵儿给的地址去帮闪电侠寻找主人。
  此前也拨打过芯片中存储的固定电话,却一直没人接听。而所要去的地址,是离下水镇三个多小时的蓟县,已经靠近北京城郊,我们要去,只能搭乘长途大巴。于是我和齐天领着闪电侠又一次来到汽车站。
  鉴于齐天是男子汉大丈夫,掏钱买票的事我一点儿没有跟他抢的意思。
  这家伙却在售票口停住了脚步,为难地望着我,我假装没能领会,也为难地望着他。
  他踌躇了一阵子,终于叹了口气,说:车票的钱,我们能……能不能AA制?我觉着他有些被我传染的迹象。
  看我没反应,他脸红了红:要不就算我借你的,拿到下个月的生活费就还你。
  哼,还在死撑面子,我掏出两张车票在他面前晃了晃,刚刚他去买水的时候我已经提前把车票买好了,昨天带闪电侠做检查这笔意外支出一定让他手头紧张,我就是不说,逼着他开口。好吧,只要跟我稍稍混熟了就会发现,我还是小时候那个坏坏的丫头。
  齐天瞪了我一眼,嗖地抽走一张车票,说:我会记得还你。
  嘁,还嘴硬。
  走过车站的安检口,又看到那个肚子像地球仪般腆起的大爷,他在我、齐天和闪电侠之间扫视了几回,撇撇嘴笑出来:还说不是你的狗,一路跟着你找回家了吧?
  齐天挡在我前面,解释道:这狗的确不是苏灿珠的,我们现在带它去蓟县找主人。
  刚要往里走,又被大爷拦住,他指指闪电侠:大型犬可不能上车,得办免疫证明托运。
  我和齐天都愣住。我没带动物出过远门,没有经验,齐天显然连自己都没有出过远门,所以我们一时都有点儿发蒙,大爷沉吟了下,指点道:要去蓟县的话,不如坐火车吧,办个托运证明应该可以。
  我和齐天对望了一眼,觉得也只能如此,齐天把我手里那张车票也嗖地抽走:车快开了,我先去把票退了。他迈开大长腿跑远,这家伙在钱的方面十分敏感精明。
  大爷打量着闪电侠,笑眯眯地点了点头:小家伙这几天过得不错啊,毛也顺了,眼睛也亮了,看来你们把它照顾得挺好。
  我笑笑,是齐天把它照顾得好。
  大爷回身进了他那间小小的保卫室,招招手将我叫进去,然后费力地弯下腰从桌子下面拎出一大袋子狗粮、几盒狗罐头和磨牙的骨头棒,说:那阵子给它买的,可惜这家伙不领情,一直放在我这儿也派不上用场,你拿回去吧,省得占我的地方。
  我点点头道谢。这大爷和奶奶脾气有些像,实际上做着好事,嘴巴里却不说好话。
  没一会儿齐天就回来了,跑得气喘吁吁,一手攥着钱扶在门边看着我,问:闪电侠呢?
  不……不在外面?我快步走出去,那团灰色的影子果然不见了。
  齐天没再理我,一边喊着闪电侠,一边绕着汽车站找,我紧紧跟在他身后,一边心急如焚一边愧疚难当,齐天的步子太大,我以小跑的速度刚刚跟得上他。他却不打一声招呼就停下来,我惯性地撞在他胸前肋骨上,我觉得他的胸口应该和我的鼻梁一样疼。
  苏灿珠,你别老跟着我,你要沿着反方向和我分头找,这样才有效率。他说得很郑重冷静,找到之后就等在那里别动,我绕一圈很快就能找到你那里。
  我哦了一声,立即往相反的方向跑,终于在第四个巷口的位置,远远望见了那团浅灰色。钟楼投下的影子里,它后半身坐在地上,前半身被一个膀大腰圆的男人抱住,几乎以拖行的姿势带着往巷子深处走,不远处停了辆面包车,后备厢半开着。隐隐有哼唧声传出来,它的嘴巴衔住那人的裤脚,似在哀求。我这才想起,闪电侠不会叫,它不能呼救。
  我不知哪来的勇气,大喊了一声:闪电侠!一边往巷子里跑,一边嚷,齐天……齐天……这里……钟楼……钟楼--也不知道他听不听得见,那可是这些年来,沉默如一棵植物的我发出的最惊天动地的呐喊。
  那男人抬头看了看我,完全没有做贼心虚的表情。我渐渐看清他的样子,恐惧的意识才觉醒过来,他脖子上戴一条真假难辨的金链子,露着肩膀的黑背心下肌肉鼓凸,看样子很不好惹。可这么不好惹的人不去锄强扶弱,却只是个偷狗的狗贩子,真叫人鄙视!
  大白天的,你嚷嚷什么?那人皱着眉头,好像理亏的是我。
  这……这是……我……的狗!我指着闪电侠,努力昂着头不让自己输掉气势,却在那人噗地笑出声来时忽然没了底气。
  你……你怎……么证明?他学着我的样子,一脸无赖。
  我不管不顾,抓起地上的牵引绳就要带闪电侠离开,那个人不耐烦地推了我一下,将我搡开:小丫头怎么这么没眼力见儿,再磨叽我不客气了啊。
  那一下搡在肩头上,很重,我踉跄着退了好几步,粗重地喘着气,却力不从心,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急得手脚都开始微微发抖。以前我只知道恶犬与恶犬相斗时面目狰狞,完全不知道什么物种中都有善恶之分,有衣冠楚楚的凶恶之人,也有披着狼皮的纯善动物。
  而现在,我却不能从凶恶之人的手中解救一只纯善的小动物,那细弱的哼唧一声声刺痛我的耳膜,我觉得我一定是疯了,我冲了过去,再次抓起闪电侠的绳子拉着它就要跑,那个人被我惹怒,眉毛都炸飞了起来。
  脑中闪现出旧年画面,好像我就是那只黄短毛的瘦弱土狗,巨大的黑色藏獒正扑面而来,我忽然在记忆中发现了本不可能发现的细节,那只土黄狗身后不远处躲着两只瑟瑟发抖的小狗崽……一切的勇敢与不自量力都因为有了要守护的东西。原来孤单的我,也悄然有了想要守护的东西。
  在那只手即将扇到我脸上时,那个人忽然惨叫了一声,跌坐在地,闪电侠起先死命衔住他裤角的嘴巴,如今一口咬在他的脚腕上,龇着牙,喉咙里发出愤怒的呜呜声,它眼皮一睁一合的,好像支撑不住。我这才看见,它后臀上插着支飞镖一样的小针管,应该是麻醉针一类的东西。难怪一直软软地瘫在地上,不能机灵地跟我逃跑。
  死狗!那人骂着,用另一只脚狠狠踹了闪电侠一脚,死死咬住他的嘴却并没松开,蓝色的眼睛无力地望向我,好像要流出泪来。
  它是不是觉得自己就要死了,那样遗憾不舍的目光让我心头一阵绞痛。我跪着爬过去,抱着它瘫在地上的后半身往外拖,忽然一只手将我用力拽起来,一把将我拉到身后挡起来,是齐天那瘦高的身子挡在我面前,喘息着肩头一耸一耸。
  狗贩子是吧?这样说着他已经扑了上去,那个人却立即变了脸,麻利地拔下闪电侠身上的麻醉针,嚷道:说谁狗贩子呢?你有什么证据?现在是你们的狗咬伤我了,带我去医院!他坐在地上仰着脸迎视齐天要飞过去的拳头,打啊,小伙子是想去少管所吧?废话少说,给医药费,不然今天别想走出车站这范围!
  齐天的腮帮子鼓动着,我看得到他手背上的青筋像要从微黑的皮肤下暴出来一样,灌满了愤怒。我在身后拽了拽他后衣襟,无声地弱弱祈求。
  他终于缓缓放下拳头,将退票的那一百多块钱丢在那人手边,然后蹲下身,轻轻掰开闪电侠的嘴,将它抱了起来。它已经彻底昏睡过去,像只巨大的玩偶。
  直到此时我才发现,我流了满脸泪,T恤领口已湿了一大片。短短的时间,我不知道自己会这么在乎它。是因为它对我的依赖,让我自觉背上了这份责任,还是我对它的守护,才让它也拼力守护着我?
  我不知道,我只是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紧紧拽住齐天的衣襟跟紧了他。
  打发叫花子啊,你俩别走!那人在身后喊。
  我和齐天对视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迈开大步跑了起来,将那无赖的咒骂远远留在钟楼的影子里。
  没办法,世界上总有我们打不过的大藏獒,不幸遇到的时候,我们也要学会逃跑。
  留存实力,总有那么一天,可以消灭那些害群的怪兽。
  4
  直跑到两个人喘不上来气才停了下来,我望着齐天,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他抱着闪电侠的姿势活像两只拥抱在一起的大狗熊。明明刚刚还是公主抱的,怎么就变得这么猥琐难看了?
  笑什么,这家伙几十斤重,你抱着跑一会儿试试!齐天没好气地瞪着我,我耸耸肩,问:怎……怎么回去?
  闪电侠看起来一时半会儿醒不了,我们总不能这样抱着它一路走回去。我和齐天兜里的钱加起来别说买火车票去蓟县,就是打车回小院都困难。而我们刚刚受到那男人似真似假的恐吓,可不敢在这儿逗留太久。
  你打电话给吴奶奶吧。齐天把闪电侠放在地上,抖着手臂说。
  你打。我把手机递给他。难得昨天从Eric口中得知奶奶曾夸我文静内向,我可不想让奶奶觉得我是个惹事精。
  齐天把头扭向一边:不好意思,我很老土,不会用手机。
  这家伙,时不时蹦出股莫名其妙的自尊,让人恼火。
  不跟他别扭,我狠狠心拨了号,电话一响,我心一横,飞快地说:奶奶,能不能来接我们一下?
  灿珠?是Eric的声音,出什么事了吗?
  没……没事。我吐出一口气,因为不是奶奶,那根紧绷的神经松了下来。
  我马上开车去接你们,你们现在在什么位置?Eric问。
  我抬头望了望对面,说道:啃……啃得鸡,对面。
  好,我知道了,你们先在旁边那家冷饮店坐一会儿喝点东西,不要乱走,我五分钟就到。Eric细心地嘱咐完便挂了电话。
  果然,没等我们找到喝东西的地方,Eric的蓝色小丰田已经出现在视野内,看到齐天怀里昏迷不醒的闪电侠很是不解,齐天简略向他讲了遇到狗贩子的经历,Eric听完点点头,说道:闪电侠这样的品色,拿到狗市能卖两三千的价格,所以外出也容易被贩子盯上,以后出门记得遛狗绳不要离手,这样也算是对怕狗的行人的一种尊重。
  我点点头,表示听从教训。
  Eric又说:齐天刚才说,狗贩子是开一辆面包车是吗?
  齐天点头道:对,我还看见方向盘旁边放了一整盒的麻醉针。
  你们记下车牌号了吗?Eric问。
  我点头,拿手机把车牌号输进去递给Eric,齐天惊讶地看看我,努力掩饰住那点儿小崇拜。
  Eric立刻打电话报了警,我记得贩狗贩猫这种事还没有立法,警察恐怕不会受理吧,却听Eric一本正经地对着手机讲道:对,就十五分钟前,在汽车站对面的钟楼下,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戴金链子穿黑背心,抢了一个男孩子的钱……具体情况怎样不清楚,但我有记下对方的车牌号……
  Eric认真报着数字,我震惊得合不拢嘴。
  抢……抢钱?这算不算做伪证?
  看上去温文尔雅的Eric,居然也会耍这样狡猾的小手段……不过打不过的大怪兽,用智谋去收拾一番也不为过。只是,这个Eric在我眼中真是越发捉摸不透了。
  挂断电话,Eric问我们要不要回家,齐天跟他说起我们要去蓟县的打算。Eric摇摇手上的车钥匙:现成的交通工具,你们怎么不早点儿找我?
  望望路边停的那辆小轿车,我和齐天都觉得,再客气简直就是又傻又生分了。
  于是我们三人一狗踏上了去往蓟县的城际高速,一路飞奔,走的是我来时的路。
  有点儿像西天取经的四人组,只不过是你开着车,他抱着狗,我看着窗外不说话……
  因为Eric车上装了导航仪,一切比我们最初计划的便捷了许多。经过两个半小时,我们找到了那个小区,问过几个大妈,拐过几个弯,已经顺利来到了地址标明的那座楼下。
  闪电侠的主人家住一楼,前面有开发商赠送的一块小小的花园,侧面也开了门,看样子是经营干洗店的生意,只是铁门上了锁,贴着暂停营业的A4纸。我和齐天敲了一会儿门,始终没人应。那个暴躁的家伙不禁用力在卷帘门上砸了一拳,楼上的大妈终于不堪其扰,从窗户里探出头来,冲我们喊道:小薛怀孕回娘家养胎了,一年半载不会回来了,别敲了。
  Eric抱歉地说了声对不起,然后问:阿姨,这家以前是不是养过一只哈士奇啊?
  大妈看Eric长得帅人又有礼貌,不禁热心泛滥,直接从楼上下来跟我们攀谈起来。
  据大妈说,这位薛女士的丈夫是远洋海员,半年才回一次家,不能照顾她,所以她必须回娘家养胎坐月子,但老人家觉得养狗对孩子有影响,怕感染细菌,勒令必须送走。小薛不得已便把狗送给一个老家的朋友,想着离娘家近点,时不时还能去看看。
  原来是这样,那么,她也不是不爱它,只是在世俗的压力下没有选择它,是爱得不够。
  你们怎么大老远跑来就为这事儿啊?大妈疑惑道。
  哦,之前听说这家要送养一只哈士奇,我们很感兴趣想过来看看,不想来晚了一步。Eric简直出口成谎,且毫无破绽。
  谢过大妈,上车回程,我们都有些蔫蔫的打不起精神。
  虽然,这于一直想要留下闪电侠的齐天来说应该算是好事。
  经过一路非自然昏睡的闪电侠已经醒了,它从慢慢驶离的车窗里看见了外面的小区,呆呆地愣了一会儿,忽然兴奋地蹿了起来,两只前爪趴在车窗上不停地哼唧着。
  我忽然意识到,它应该是对这里很熟悉,以为自己一觉醒来又回到了最初的家,以为主人回心转意又将它接了回来,之前的流浪只是有惊无险的梦境。却不知那里已经人去楼空,也不再是它的家。
  小爪子啪啪拍打在窗玻璃上,不得要领便急切地又拍拍我,蓝汪汪的眼睛里带着麻药刚醒的朦胧水汽。我终于受不了,让Eric停车,自己跳下车又跑了回去。
  苏灿珠!齐天不解地跟下来。
  我叫住正要上楼的大妈,跟她要那位薛女士娘家的地址,幸好,大妈真的知道些许,但只能精确到哪条街道的程度。我感激地记在手机里,并惊讶地发现,薛女士的娘家,就在下水镇。
  这也就难怪闪电侠会出现在下水镇。缘分不是从天而降,一切都有着因果。
  回到车上齐天便一脸不乐意:苏灿珠,你不是打算再去找那个姓薛的吧?说不定她根本不是把闪电侠送给朋友领养,也许只是不负责任地丢在车站呢?
  我闷不出声,我也给不出答案。
  谁也不能替一个不了解的陌生人保证。
  可闪电侠是一只这么乖巧懂事又帅气的狗,怎么会有人舍得不要它?而它显然对这个家有着深深的眷恋,以方才我们在巷子里互相守护、相依为命的情谊,我必须为它去寻找这个答案。
  好吧,随你,去的时候叫我。闷了半晌,齐天冷冰冰地说。
  Eric冲着后视镜里的我们笑:独家司机很乐意为你们服务。
  而一边的闪电侠,趴在后玻璃上,望着渐行渐远的一切,没有声息。
  5
  回到下水镇时已经接近黄昏,因为闪电侠被注射了麻醉针又被踹了一脚,还受了不小的惊吓,我们觉得有必要带它去徐茵儿的诊所看一看。
  Eric将车停在门口,轻咳了一声,道:我在这儿等你们,就不进去了。
  我牵着闪电侠下车,刚好撞见徐茵儿送一个抱着棕色泰迪的客户出门,看见我们她露出亲切甜美的笑容,冲着闪电侠弯下腰:嘿,是你呀,闪电侠,这几天吃得好吗?目光扫到坐在车里的人,整个人似乎震惊了一下,笑容在脸上凝了凝,像一层糖霜,又甜又冷,一碰就哗哗掉落。
  齐天还在说着上午发生在车站的事,徐茵儿却似完全没在听,我转头看见车里的人隐隐做了个深呼吸的动作,然后走了出来。
  嗨,好久不见。Eric打着招呼,表情很不自然。
  是啊,好久不见。徐茵儿笑了下,咬了咬唇,装作很随意,什么时候回来的?
  前几天刚回来。
  现在,好像不是美国的暑假时间吧?
  Eric望了望我,道:回来办点儿私事。
  ……哦。
  一时间,双方都沉默下来,对话陷入僵局。
  我以青春期少女特有的敏锐直觉保证,他们之间一定有故事。齐天那个不长眼色的家伙,却拽了拽闪电侠的绳子,说道:你们认识?那真好,折扣可以打多点儿吧……
  徐茵儿忽然想起什么,迅速脱了外面的白大褂向后退了一步,和Eric站开更大的距离,挥手将助手小王叫出来,一边让他带闪电侠进去检查,顺手将白大褂递给他。她自己站在门外,双手交握在身前,不自觉地踮着脚跟,像个紧张的高中生。她没有请Eric和我们进去的意思,Eric也没开口,两个人有着奇怪的默契。
  因为在场的齐天属于未开化的大龄少年,而我虽然看出端倪,无奈又太笨口拙舌,只能内心长叹一声:帮不了你们了,你们听天由命吧。还好,小王手脚麻利业务熟练,才让这段尴尬如对峙的重逢没有显得过于漫长。
  闪电侠没有大碍,离开蓟县之后它又恢复成那只欢脱好奇的狗,在诊所里东闻闻西嗅嗅,没心没肺。看来它对不愉快的事情忘性十分好,活得很是豁达。只是被踹了一脚的地方有些淤肿,小王开了活血化淤的外用药,让我们勤快替它揉揉。
  诊治完毕后,Eric说要带我和齐天去看场电影压压惊。
  看电影?齐天的浓眉毛蹙起来,我没惊到不用压,你们去吧,我带闪电侠先回家。他对小资格调的东西一向抱有批判性的意见,像个闭关锁国的老古董。
  我一把拽住齐天的衣襟,偷偷把他拉住对他使眼色,他的黑眼仁里一片迷惑。
  不是去影院,可以带上闪电侠一起。Eric补充。
  我一边拖住齐天,眼色已经不能传达我内心复杂的猜测,只能央求地看着他,另一只手拉住徐茵儿,说道:一起去。
  徐茵儿错愕地摆摆手:不了不了,我诊所这边还有事要忙。
  助手小王同志在身后适时闪现:所长大人,你放心去吧,这里一切放心交给我。
  徐茵儿扫了小王一眼,略带嗔怒。
  Eric淡淡一笑:一起去吧,放映地点是在慧源。
  慧源?徐茵儿忽然抬起头,探寻地看向Eric,好像慧源这个字眼里藏着他们两个共有的秘密,是个不能轻易触碰的机关。Eric最初的拘谨已经消失,他温柔地笑着点头,慧源中学三班的教室里。
  直到一行人下车到了目的地,我才终于明白,他们口中的慧源是镇中心的慧源中学。Eric说这是他和徐茵儿的母校,奶奶便是在这所学校教书,她教英文,同时还作为班主任带着一届届的学生奔往高三,虽然严厉,却很受学生们爱戴,好多上学时被她罚过的家伙毕业多年后还会登门去看望她,结了婚生了子都会给她带来喜讯。
  现在正是高中生放暑假的时间,整个校区一片寂然,只有月光照亮操场和几座错落的教学楼。Eric先去跟门岗说了些什么,然后拿了钥匙带着我们几个进去。开了一号教学楼的大门,一路踏亮走廊里的灯,走进左手边的第三间教室。我看到门牌上写着高三(3)班。
  徐茵儿一直走在最后,手轻轻放在走廊的白色墙壁上一路划着走过来,见我看她,她笑了下:我以前上学的时候,总喜欢这样在走廊里走路。
  她抬头看了眼门牌,说:就这样划着,划过四个窗口就到班级门口了。
  划过四个窗口,恰好是高三(3)班的位置。
  我猜,这里一定有她太多的青春回忆。而Eric那家伙显然不是为了压惊才带我们来看电影,他早有预谋,却不知是想谋划些什么。
  我和徐茵儿进去时,齐天已经帮着Eric捣鼓完毕。讲台前垂下面白色幕布,遮住黑板和讲桌,投影仪的光清晰地投在幕布上,这个高三(3)班放映厅俨然准备就绪。
  Eric对我们伸伸手:随便坐,电影马上开始。然后从讲桌下拿出一个大兜子,里面零食饮料纸巾齐全得让人叫绝。
  徐茵儿站在前面愣了会儿,径直走向中间排的其中一个座位,齐天刚要在同一排落座却被我拉了起来,别扭地坐到了最后排。暗下来的光线里,我看到Eric坐在了徐茵儿旁边,是肩并肩的同桌的位置。
  什么情况?齐天终于有所顿悟。
  我用两根食指比在一起,对他眨了眨眼,齐天愣了下,继而脸色微红地哦了一声,低头去看坐在我俩中间椅子上的闪电侠,手指替它按摩着淤肿的部位,久久不肯抬头。
  我……我没看错吧?这家伙也会脸红?可明明是人家的事他脸红什么劲,显然言情剧看得太少,后知后觉情窦未开。还是,他把我所暗示的内容领会错了……
  电影终于开始,我们都有些小兴奋,毕竟在暑假跑到高中生的班级里看电影是从未有过的经历。看着前面那两个若即若离的背影,感受着近在眼前的闪电侠和齐天,我忽然觉得空前的快乐,好像一下子有了这么多朋友,他们对我的缺陷只字不提,而我幸运地可以和他们去经历这样那样的事--比如如果没有齐天,我不会留下闪电侠;如果没有闪电侠,我不会和一个狗贩子在巷子里无畏地斗争;如果没有Eric,我不会知道爷爷和奶奶的故事,不会有今晚这样新奇的体验;如果没有徐茵儿,我无法想象有一天自己会主动出手,去促成别人的缘分。
  双肘支在课桌上,我捧住脸笑出来,有朋友的感觉如此美好。
  然而很快,我就再也笑不出来。
  随着电影情节的展开,我终于明白这部名叫《国王的演讲》的电影讲的是什么。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英国国王乔治五世的二王子艾伯特因为童年时遭到不恭对待而患有严重口吃。他在一次公众演讲中让全国民众吃惊而失望,深受打击的艾伯特王子为了治愈口吃忍受着医生们各种奇怪的治疗手段,却始终毫无效果,他脾气越来越暴躁,甚至绝望地认定这辈子注定要做个结巴。
  直到遇见罗格医生,一切才慢慢有了转变。
  这个不拘一格又胆大妄为的家伙亦师亦友地走进了艾伯特王子的生活。他用了各种超越常规却仿佛有着科学依据的奇思妙想,让艾伯特看到了希望。
  剧情的高潮处,是已经成为乔治六世的艾伯特要为国民做一场重要的圣诞演讲,录音室里,罗格医生就站在他对面,他们一起听着演讲开始的倒计时,等待着验收这一段努力后的成果。
  我忽然坐不住,猛地起身冲了出去。
  我不敢去看那个结局,我不想知道国王最终讲成了什么样子,依旧磕磕绊绊,还是虽然有了巨大进步,在常人听来依旧不那么流畅。我不想看到他们为这份不大流畅的演讲而欢呼喜悦,只因为人们对一个结巴的要求要低上许多。
  那样的宽容是怜悯,太让人心酸愤怒,我会觉得艾伯特是天下最可怜的国王。
  而我,比艾伯特更要可怜。
  就在刚刚,我还可笑地以为自己有了朋友,以为他们没将我的不同放在心上。现在才知道,这场电影是Eric专门为我安排的。我明白,他不会这样用心良苦地来挖苦我,他这么做,无非是要鼓励我,像艾伯特一样勇敢地战胜自己。
  可是,我不喜欢这样的惊喜和帮助。更不想用晾晒伤口来换友谊。
  你瞧,我和齐天一样,也怀着一份莫名其妙的自尊。虽然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狭隘与敏感,但自尊这副万能的面具,可庇护我们永远理直气壮。
  我一口气跑到操场尽头,闪电侠颠颠地追出来,站在我身侧不出声。我不知道,它是不是也会渴望能够响亮地叫出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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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林小小姐:路过心上的哈士奇的作者是大漠荒草,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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