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我烧了大文豪的家


作者:克拉克,王亦明     整理日期:2014-08-26 00:04:01

“我,萨姆?普尔西斐,意外焚毁了位于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艾米莉?狄金森故居。”一句简简单单的告白,拉开了整个故事的序幕。
  18岁的萨姆?普尔西弗,年少无知,意外中使得艾米莉?狄金森故居被焚毁得一干二净,还葬送了在故居二楼诗人闺房里的大床上谈情说爱的两位讲解员的性命。萨姆被判入狱十年。更让他无法摆脱的,是他烧毁了小镇的引以自豪的著名女诗人的故居,这在阿默斯特居民眼中是绝对不可饶恕的罪过,这几乎压垮了他和他的家庭。
  但与此同时,萨姆却收到了许许多多的来信,而他们的要求,竟然为的是央求萨姆烧掉别的作家故居!
  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活的继续,萨姆偶然发现真正的纵火犯并不是自己。
  新近酗酒成性的父母?在监狱里遇到的金融诈骗犯?
  谁是凶手?怎么才能回到真正的自我?
  在小说中,布洛克?克拉克揶揄讽刺了文学圈和出版界的许多现象。从读者对“哈利?波特”的狂热症、陈腐老旧的作家博物馆、经常出没于各种图书俱乐部的自恋型读者,直至跟风性质的回忆录出版热潮、作家在公开场合的作品朗诵会之后让人无比煎熬的提问回答环节,克拉克一个也没有拉下。
  在书中有一处,作家用十分恰当的描写,形容一位酗酒成性的罗伯特?弗罗斯特作家屋进驻作家朗诵一篇短篇小说,而那“几乎就是一张老作家讨厌的物事的未加修饰的杂货清单”。当然,克拉克也没有忘记在小说中自我嘲讽一下,小说里说到主角在书架上拿起一本作者叫作“布洛克?克拉克”的小说,稍许翻看了下,随即不屑一顾地放了回去,因为那只是一本“伪装成小说的回忆录”。
  作者简介:
  布洛克?克拉克(BrockClarke,1968—)是美国近年涌现的“另类”作家。他的文风诡异辛辣,情节设置出人意表,以黑色幽默、荒诞喜剧作品见长。著有五部长篇及大量短篇小说和散文,其中2007年出版的《我烧了大文豪的家》一书得到评论界和图书市场的热烈反响,不仅当即获选亚马逊“当月好书”,迅速打入各大畅销榜,而且获得多国书商青睐,被译成十几种文字。  2
    一开始出现的这个男人,是我多年前意外烧掉房子时一起烧死的那对夫妻的儿子;当时他的妈妈(艾米莉·狄金森之家的导游之一)和爸爸,就是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恰巧躺在艾米莉的床上享受亲密的午后时光。他来的那天是十一月初的某个星期六,时机正好,因为卡麦罗平时安静得很,工作日大家都要上班,早睡早起,连在门口阳台上剪个脚趾甲都怕打扰到隔壁邻居。
    周末就不同了,这是向邻居证明我们也有加油、抽绳然后开启噪音除草的机会。我才刚刚除完草,这没什么好说的。草很短,我用的除草机和所有邻居都一样:全自动、太空科技,可以让人站上平台操纵控制杆的除草机。除草机移动的速度很快,基本上它能帮你做完所有的工作。我尽量让自己出汗,然后脱掉上衣,但此举却会引起一些麻烦,因为都是男性邻居在除草(卡麦罗没有女人除草,这方面我们好像置身于伊斯兰教国家),他们都是穿戴着录音室里的大耳机、遮阳帽、安全护目镜、专业园丁手套、长袖牛津领衬衫还有塞在工作靴里、满是污渍的卡其裤,除了一小部分脸颊和脖子之外.完全看不到其他皮肤。我裸露上半身似乎有违这里不成文的行为规范,遭到邻居恶意的白眼相向。每个星期六我都提醒自己不要脱衣服,但是只要一流汗,我就忘记这件事,这种行为感觉像是无意识的造翻,就像是爱国者总是忘记不能将国王的茶叶倒进海湾。这倒不是说因为我流汗、脱上衣,然后便不经意地开始造翻,就表示我比邻居们好。我没有这么想。我根本记不得他们的名字,但他们都是好人,我也希望他们都很健康。
    我坐在前门台阶上,其实只是块水泥板,但我们很喜欢坐在那里,所以叫它台阶。我刚好关掉除草机,轰隆隆的声音还在耳中响个不停,所以没听见被我失手杀死的夫妻的儿子将他的吉普车停在路边,向车道走来,我完全没察觉,直到他站在我的面前。他叫汤玛士,汤玛士-科尔曼,虽然那一刻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当时我正好看着地上,所以当他走近时,我先看到他的脚,然后才看到他身体其余的部分。他穿着一双登山靴,防水的那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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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烧了大文豪的家的作者是克拉克,王亦明,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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