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韦尔蒂作品:金苹果


作者:尤多拉·韦尔蒂,刘洊波     整理日期:2014-08-25 23:28:54

在密西西比河畔小镇摩根纳,有一群富有传奇色彩的乡民:抛妻弃子、制造自杀假象离家出走,却又常以不同姿态出现在邻里面前的麦克莱恩先生;富有音乐才华、最终却与疼爱自己的钢琴教师反目成仇的女孩维尔吉;勇救落水少女但遭人嫌弃的少年救生员洛克;还有麦克莱恩先生业已成年的双胞胎儿子,一个陷入失独引发的家庭巨变之中,一个则需要面对妻子出轨的尴尬。当年迈的麦克莱恩终于返乡,年届四十的维尔吉却刚刚开始漂泊……
  作者简介:
  尤多拉·韦尔蒂(1909—2001)
  出生于美国密西西比州中产阶级家庭,母亲酷爱阅读,父亲热衷摄影,韦尔蒂自幼深受他们影响。
  大萧条时期,韦尔蒂在州政府供职,有机会到各地旅行。旅行途中所见普通人家的生活情景,让她深深着迷。为了捕捉那些场景,她拍了几百张照片,并于1936年在纽约举办了摄影展。同年,她的第一篇小说也获得发表,作家生涯就此开端;此后佳作不断,在小说、述评和散文写作中尽显其才。
  1998年,其作品被收入代表美国文学最高成就的“美国文库”系列,打破了过去只选已逝作家作品的传统,在文学界引起轰动。
  目录:
  Ⅰ金色阵雨...
  Ⅱ六月演奏会...
  Ⅲ兔子先生...
  Ⅳ月亮湖...
  Ⅴ世人皆知...
  Ⅵ来自西班牙的音乐...
  Ⅶ漫游者...在我所有的作品之中,《金苹果》是我本人最为钟爱的一部。
  ——尤多拉·韦尔蒂
  我所推崇的作家是尤多拉·韦尔蒂。我绝不会去模仿他——她写得太好了,自成一派。在我看来,《金苹果》是她最优秀的作品。
  ——艾丽丝·门罗
  正如在其作品中所描绘的那样,韦尔蒂小姐的“南方”既是一个地理概念,也是一幅情感画卷。
  ——角谷美智子(《纽约时报》头牌书评人)在我所有的作品之中,《金苹果》是我本人最为钟爱的一部。
  ——尤多拉·韦尔蒂
  我所推崇的作家是尤多拉·韦尔蒂。我绝不会去模仿他——她写得太好了,自成一派。在我看来,《金苹果》是她最优秀的作品。
  ——艾丽丝·门罗
  正如在其作品中所描绘的那样,韦尔蒂小姐的“南方”既是一个地理概念,也是一幅情感画卷。
  ——角谷美智子(《纽约时报》头牌书评人)
  在当代美国文学领域,尤多拉·韦尔蒂的名字就是“伟大”的标志。在[《金苹果》]这部短篇小说集中,她像是透过一只万花筒在写作,时而怪异,时而紧张,时而冷静,时而邪恶,时而热情,时而朦胧,时而真实,时而就是纯粹的优美。
  ——《柯克斯评论》
  在动荡不安的美国社会中,一位终身不嫁、生活在平静的小市镇上的女作家却能细察人世的悲喜,擅长掌握其规律,并以高超的艺术手法重现于小说创作中,确是难能可贵。怪不得许多评论家爱把她与18世纪英国女作家、《傲慢与偏见》的作者奥斯丁相比拟。
   ——冯亦代Ⅰ
  金色阵雨
  1
  我讲的是斯诺蒂?麦克莱恩小姐的故事。
  她自己来拿黄油,不让我过马路给她送去。有一天她丈夫离家出走了,把帽子留在了大黑河边—他这样做本会让人众说纷纭。
  在摩根纳镇,她要得急的话,我们还得跑一段路送过去。无论金做什么,总是有人仿效他。金?麦克莱恩把一顶崭新的草帽留在了大黑河边,有人说他到西部去了。
  斯诺蒂为他感到悲伤,不过跟其他人哀悼死者并没有什么两样。她周围的人都不愿意相信他就是那样待她的。不过,对于这样的人,你能迁就多久呢?也许,一辈子吧。不过,我几乎总能鼓起勇气讲这件事—跟路人讲,我以后不会再见到她,她也不会再见到我。我会搅制黄油,我也会讲故事。我是雷尼太太。
  你看,她并不丑—眼睑隐约有一道皱纹,那是因为她总是竭力想看清东西,久而久之,就有了皱纹。她虽然患有白化病,但这一带压根儿就没有人说她丑—她皮肤娇嫩,如同婴儿一般。有人说,金心里琢磨,如果孩子一个接一个地出生,那他可能就得养一窝小白化病人。这让他举棋不定。不,我可没有这样说。我只是说他固执、倔强。他不会考虑得那么远。
  在一些人看来,他既倔强又讨厌。无论如何,他娶了斯诺蒂。
  比他差的男人有很多,他们都不会娶她:说不清是为什么。赫德森家人比麦克莱恩家多,但两家人都不至于多得数不过来或为此而犯愁。那时还用不着犯愁。赫德森家出资盖了那栋房子,是为斯诺蒂盖的……他们为此祈祷。但对金来说,结婚必定是值得他炫耀的事—好像在他来镇上之前,这里压根儿就没有男人娶过老婆似的。婚后,他要让人们知道他能一直装下去,似乎要说:,
  “瞧,大家都看好了对摩根纳镇和麦克莱恩大宅,我就是这样看的。对别的事,我的看法也一样。”—另外,就我所知,他似乎还说—“娶了一个粉红色眼睛的女孩。”“我行我素!”我们都说。他好像就希望我们那样说似的,这混蛋。斯诺蒂非常可爱、非常温柔。当然,众所周知,温柔的人并非最听话的,这点,他得慢慢去发现。不,先生,表面上好像是她听他的,但实际上还是她压住他。在这期间,他的孩子在县里的孤儿院慢慢长大。有人说有好几个孩子,有的他认识,有的却不认识。他偶尔回家,对斯诺蒂非常好,简直是彬彬有礼。打开始他就那样。
  你没有发现世人都这样吗?要提防彬彬有礼的人。他从不朝她吼叫。然而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哦,我是说他离家出走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他那次离家出走很久才回来。她编了一个故事,说他离不开海边。第二次,他一走就是一年多,两年—哦,是三年。我自己养两个孩子,苦苦撑着,后来有一个夭折了。他提前捎话给她:“到树林里来见我。”不对,他不是叫她去,而更像是邀请她去—“希望你能到树林里来见我”—他希望她晚上去。斯诺蒂见到他,连句“叫我来干吗?”都没有问,不像我,老是问菲特?雷尼这样的问题。不管怎样,他们是夫妻—他们既有权在树林里坐着,也有权在阳光下自在地聊天,或者躺在舒服的鹅绒床上。我甚至认为,我到达后他已经离开了。如果斯诺蒂到树林后什么都没有问的话,那么只要我还爱着斯诺蒂,我便可以什么都不用问便知道答案。她的解释是,他们在树林里见面,一起商量怎么办才最好。
  当然是怎样办于他而言是最好。墙上写的东西我们都看到了。
  这里所说的“树林”,指的是摩根树林。我们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地方—我可以飞一般地跑到那棵橡树下。就我所知,那儿就一棵孤零零的大树,枝繁叶茂,白天足以遮天蔽日。穿过摩根树林时,月光下,难道你只看见麦克莱恩高高的身子靠着那棵橡树?你已经三年没有见过他了。“希望你到树林里来见我。”我的脚。哦,走了那么远的路,我不知道可怜的斯诺蒂是怎样挺过来的。
  那次见面后就有了一对双胞胎。
  我就是从那时开始知道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的。事到如今,我能帮的就帮。我用她家的牛奶做了些黄油。我们开始觉得我们情投意合。我自己也刚结婚不久。雷尼先生的身体有点虚弱,所以他觉得最好不要再干重活。我们俩很小就开始干重活了。
  我向来认为生双胞胎是一件好事。他们或许也觉得很好,听起来就不错。麦克莱恩家当初从麦克莱恩镇来到摩根纳镇,然后就搬进了那栋新房。他上学读书,想当律师—本地急需律师。大家都知道斯诺蒂是洛莉?赫德森小姐的女儿。她父亲尤金?赫德森先生,是大宅那边十字路口杂货店的店主,大家都喜欢他。斯诺蒂是他们的独生女儿。他们让她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我猜大家多多少少都认为她会去教书,而不是嫁人。她自己看得倒没有那么清楚,这是妨碍她发展的唯一障碍。可惜加缪?斯塔克先生和指导老师们却忽略了这一点。他们了解这个家庭,知道斯诺蒂给周日学校的孩子们上课上得棒极了。但是,新学年还没正式开始,她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跟金?麦克莱恩约会了。大概是在她的窗户贴上南瓜灯前后的那段时间,我常常看见他的马车径直驶到学校阶梯前来接她。他天天在摩根纳镇和麦克莱恩镇之间奔波来追求她,一天都没有落下。
  既不快也不慢—每天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所以,我就不用告诉你他们在人们还没来得及说三道四之前,也不管人们有多么惊讶,就在麦克莱恩镇长老会教堂举行了婚礼。斯诺蒂身着洁白的婚纱,比你想象的还要白很多。
  就这样—他曾在学校学过法律,为了什么人他得出趟远门,那
  是他所做第一件事—我过会儿再告诉你他卖什么。她待在家里做
  饭,料理家务。我不清楚她家是否有黑人帮手,但她不知道怎样使唤
  人。每个房间的窗帘都是她亲手做的,这样的事让她忙个不停。起初
  他们看起来不像会有孩子。
  事情慢慢变得像我说的那样,一切都那么自然。人们很早就理
  所当然地认为—他出门,回家,然后又出门,之就捎话给她,叫她“到树林里来见我”,然后又离家,最后留下那顶帽子。我对我丈夫说,我不想再算金离家又回家的次数了。我说了这话没多久,他就真的把帽子留在河边了。我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出于好心还是恶意。我倒更倾向于相信是出于好心。或许是她占了上风。我为什么要弄明白呢?也许是因为菲特?雷尼对金的所作所为毫不惊讶,还引以为荣。菲特说:“行了,我们找几个女人把事情处理好,关心一下邻居吧。”对于这件事,
  他也只能说这些了。
  你不用久等,马路对面的斯诺蒂就会过来告诉你。我看见她穿
  过我家的牧场,像从过道里走过来似的,走路的样子跟平时不同。
  太阳帽的丝带在她身上飘舞:春天来了。你有没有注意到她的腰肢仍
  旧那么纤细?我保证谁都不知道她曾经力大无比。我敢打赌。
  我在牛棚里挤奶。她走进来,站在那头叫梅女士的泽西乳牛前。
  她告诉我那个消息时,声音故意压得很低。她说:“凯蒂小姐,我也
  要有孩子了。祝福我吧。”
  我和泽西乳牛梅女士都停了下来,看着她。她好像不只为这条
  消息兴奋,仿佛有无数好消息让她陶醉,让她沉浸在美好的事情中。
  别的什么都没有这件事重要。长期以来,为了避光,平时她的眼睛都
  眯着,但那天她却像狮子般大胆地从帽檐下往外张望,像来买东西
  的顾客似的先往我的桶里看了看,又朝牛棚里瞧了瞧。可怜的斯诺蒂。
  我记得那是复活节前后,她身穿蓝色小裙,身后开满苜蓿花,五彩斑斓。他卖茶叶和香料,别的一概不卖。
  那天他穿过树林和田野,把那顶上面有“金?麦克莱恩”字样的帽子留在河边整整九个月之后,一对双胞胎出生了。
  我要是见到他就好了!我想我不会拦住他的。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但那天我要是看见他就好了!但没人看见他。
  为了斯诺蒂—他们拿着帽子跑来,接着是一阵吵闹—他们把这事告诉了大黑河下游九英里(或只有八英里)一带的人,捎话到博维纳等地,当然也捎话到维克斯堡,要他们留意冲上河岸或挂在河中树上的东西。想都可以想到,什么东西都没有发现—除了那顶帽子。大黑河一带所有真正淹死人的尸体都找到了的。在商店里工作的赛瑟先生是后来淹死的,他的尸体也找到了。我想,他要真想弄得更像自杀的话,就应该把表跟帽子放在一起。
  斯诺蒂一如既往,欢快、勇敢,似乎并没有屈服。她一定有自己的想法,这些想法无非是下面两者之一。一是他死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她为什么还满面红光?她确实满面红光;二是他抛弃了她,而且是当真的。正如人们所说,如果她那时笑了的话,那是因为她显然还没弄明白。我不知道我是否喜欢她脸上的红光。她为什么不发怒,哪怕是发一通小小的火—对我,作为雷尼夫人的我?赫德森家的人都懂自我克制。但是,我一直在她家进进出出,并不觉得斯诺蒂看清了生活。也许从开始就这样。也许她只是不知道有多么严重。那不是我所持的态度,我十二岁左右的态度。像是我的眼里进了什么东西似的。
  她一如既往,料理着这个家,怀着我说的双胞胎,人胖了很多,好像已经随遇而安、听天由命了。她像篮子里的一只小白猫,如果有东西靠近,它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伸出爪子来抓。即使是早晨,她屋子里也像星期天一样什么人都没有,天天如此。她享受着没有人走来走去的屋子,还有纵贯屋子的、昏暗安静、极其安静的大厅。我爱斯诺蒂。我爱她。
  但是,我们一直都没有谁觉得和她很亲近。我会告诉你这是为什么,是什么让她与众不同。那是因为她除了等待孩子出生,别的什么都不期待。这也只是一种说法。因为不能亲近她,我们都很生她的气,但同时大家又都保护着她。
  她穿着干净漂亮的衬衣式连衣裙给蕨类植物浇水。她养了不少美丽非凡的花—她自然继承了她母亲养花的天赋。大多数的花都被她拿去送人,不过不像你我那样送人。她离群索居。对了,她母亲已经去世了。赫德森先生残废了,在沿公路十四英里外的地方坐在藤椅里经营着他的小店。她只有我们。大家只要能抽出时间都尽量去陪她,没有哪天没有人去她那儿跟她说说话,拉拉家常。那年圣诞节,莉齐?斯塔克夫人让她负责为乡下穷人募捐。当然,她家的杂活,比如她不在行的针线活,就由我们帮她干了。还不错,她募集到一大堆东西。
  那对双胞胎是元月一号出生的。莉齐?斯塔克夫人(她痛恨天下所有男人)当时派上了大用场。她家就在隔壁—她叫她丈夫加缪?斯塔克先生套好车赶去维克斯堡,在孩子出生前一天晚上用她的马车从维克斯堡请来一位医生,那医生就住在她家一间冰冷的屋子里。她没有请当地的卢米斯医生,她说所有医生的马车都会在桥上抛锚。斯塔克夫人,当然还有其他几个人,包括我,一直待在斯诺蒂身边。但阵痛开始时,只有斯塔克夫人毫不畏惧,亲自帮忙接生。斯诺蒂生下两个男婴,没有一个患有白化病。你如果想知道他们长什么样,那我可以告诉你,两个孩子都长得跟金一模一样。斯塔克夫人非常希望有一个是女孩,或最好两个都是女孩。斯诺蒂给孩子取名为卢修斯?兰德尔和尤金?赫德森,一个纪念她父亲,一个纪念她外公。
  唯有取名这件事让摩根纳镇上的人觉得她可能认为金?麦克莱恩的名字不好。其实这也不是那么明显。有的女人除非实在没有别的姓氏才不得不跟丈夫姓。就我来说,尽管斯诺蒂用了两个别的名字,也不能说她变了,对金那混蛋,她一点都没变。
  无论生活有多么艰辛,时间总是转眼即逝。外面一直有着各种流言飞语,我们只是听听而已,并不相信。是些什么风言风语,我不说你也知道。某人的表兄说他见过金?麦克莱恩。加缪?斯塔克先生是镇上棉花、木材的所有人,他偶尔外出。他说他见过三四次金的背影,有一次在得克萨斯州还看见他在理发。有人离家出走,你总会听到类似的传言。这样的传言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假的。
  最让人气愤的是那次我丈夫从杰克逊回来,他不慌不忙地告诉我,说他看见瓦达曼州长就职游行队伍中有一个人长得跟金一模一样。他跟大人物们在一起,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我们当地也有几个人参加了那次游行。不过,正如斯派兹夫人所说,他们的眼睛看的为什么不是州长或新州府呢?但他认为,金?麦克莱恩能抢任何人的风头。
  我问我丈夫他是怎样一副模样。我丈夫双腿叉开,站在厨房的地板上,一副人马合一的样子,别的他什么都没有说。我拿着扫把追着他打。不过,我知道他是什么模样。那人如果真是金的话,他的神情一定像是在问:“难道大家不都疯狂地想知道我躲到哪里去了吗?”我告诉我丈夫,我觉得应该让瓦达曼州长把金抓起来,让他老实交代。但我丈夫反问,为什么要抓人呢。再说了,游行和其他庆典活动还在进行呢。天啊!我说,我要是瓦达曼州长,而且发现摩根纳镇的金?麦克莱恩就在我的游行队伍里,我会停止所有活动,把他叫来解释清楚。“那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我丈夫问。“好处多着呢。”我回答说。那时我正兴奋着。“游行还在进行中,那是把他押上来的绝佳地点,就在杰克逊新州府前。他也是最合适的人。”
  是的,我想,就应该把那样的人揪出来示众—我们不会有谁觉得惊讶的。“州长就职仪式后,你去找过他吗?”我问丈夫。他说他没去,还提醒我他去杰克逊的目的是什么。他之所以去那里是要给我买一只新桶。不过,他买回来的桶大小并不合适,跟霍利菲尔德卖的桶一样。但他说他看见了金和他的双胞胎。他说的是什么双胞胎啊!
  总之,那些年我们偶尔听到一些有关他的消息—也许他同时在新奥尔良和莫比尔两个地方被人看到。人们看东西就这么粗心大意。
  我认为他去了加利福尼亚。别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想。我能想象他在那里的情形。我看见金在西部,那里遍地黄金。人人都是靠想象想出来的。
  2
  随后的事发生在万圣节那天。就是上周的事,但现在看来就像压根儿不可能发生似的。
  我的小女儿维尔吉那天误吞了一粒纽扣—晚些时候—确有此事,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件事。考虑到斯诺蒂的感受,大家对这件事避而不谈。我相信大家都会格外小心的。
  小孩误吞了衬衣上的一粒纽扣,大人不得不将她倒拎起来,拍打她的后背,这件事你可以谈。如果你碰巧看到那个小孩—她现在就在那里跑来跑去—那是很自然的,但要是跟那事沾点边的话,你最好闭嘴。
  就在万圣节,三点钟左右,我在斯诺蒂家帮她裁剪衣服—小孩的衣服一直都是她缝的。我呢?我也要给自己的小女儿缝衣服—我女儿也在那儿,在另外一间屋子的床上睡觉—因为自己比斯诺蒂幸运,我心里有点难受。那对双胞胎那天不愿到院子里玩,他们捡起我们裁下来的布片、剪刀还有别着别针的纸片玩。他们把自己装扮成各种鬼怪、坏蛋。他们的小脑袋里想的全是万圣节的事。
  自然,他们免不了戴面具。面具系在剪着短发的头上,在后脑勺上形成一道勒痕。无论他们扮成什么怪模样,我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只是我不喜欢面具。两只面具都是从斯派兹的店里花五美分买来的。一只面具是个又黄又瘦的男人,他斜着眼睛,稀疏的胡子像黑马的鬃毛似的,令人恶心。另一只面具上是个女的,嘴角带着既可怕又甜美的微笑。虽然他已经戴了一整天,我还是不喜欢那种微笑。尤金?赫德森想扮那个男人,所以卢修斯?兰德尔只好扮女的。
  他们做着尾巴以及其他索要糖果用的小玩意,把它们贴在腰上和背上。我和斯诺蒂在餐桌旁剪裁衬衫和法兰绒掉下去的布片,他们一块也不放过。我们偶尔抓住他们其中的一个,不管他愿不愿意便在他身上缝上一些东西。但是,我们基本没有怎么留意他们。我们在聊冬需品的价格,还有一个老女仆的葬礼。
  我们根本没有听到楼梯或门廊发出的响声。幸好没有听到。那事要不是从我们之外的人的嘴里说出来,我绝不会相信真有其事。
  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那条路上—正如他平素那样—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黑鬼。他是斯塔克母亲的黑奴,大家都管他叫老普莱泽?摩根,住在我家所在那条街的尽头。他真是上了年龄,镇上的人,不论是谁他都认识。他比我认识的乡亲多,谁是谁,所有那些人他都认识。你要是问,在摩根纳谁不会把人搞错,此人非老普莱泽莫属。
  他坐着马车赶路。还有几户人家的院子没有清理,像斯塔克夫人这样的就不让他走。他没法停下来。他开不了口说自己已经上了年纪,一大早就开始干活了,晚上回家还要花一些时间—他一路上总是停下来跟人打招呼,问长问短,然后跟他们告别。但是他说,那天一路上他一个人影儿都没有看见,连门廊里和院子里都没有人—连过一会儿我要讲到的那人也没有看见。我不能告诉你为什么,我只能说当时刮起了阵阵北风。没有人愿意提起那件事。
  但事实上,有一个人在他前面走着。普莱泽说那是一个白人的步伐,而且是他熟悉的步伐—他吃惊地发现那步伐很遥远,像是属于另一个时代。那脚步不应该在那个特殊的时间走在通向麦克莱恩家的路上—但确实是那人的步伐—如果真是那人的步伐,他不明白那人要去干什么。普莱泽琢磨着。
  你如果碰到普莱泽,一眼就能认出他来。那天他在帽子上插了几朵玫瑰花。那事刚发生,我就碰到了他。那是莉齐家的秋玫瑰,有男人的拳头那么大,红得像血一样—玫瑰花在他那顶旧的黑帽帽带上不停地点头,帽檐上还有斯塔克夫人花园里扔掉的一些花瓣。他那天一直在清理花床。天要下雨了。
  后来他说他并不急,不然他就可能赶上并超过那人了。他在前面远远地走着,跟普莱泽同一个方向,并没有走快一点的意思。真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普莱泽说那个熟悉的陌生人停下脚步。他已经到了麦克莱恩家的门前—单腿站立,手放在屁股上,俨然一尊雕像般自负。哈!老普莱泽说,他斜靠在长老会教堂的门上等了一会儿。
  接着,那个陌生人—天哪,他是金!普莱泽已经情不自禁地在心里叫金先生了—穿过院子,但不像其他人那样径直走进屋里。他先四处打量了一番,看了看院子和凉亭,然后再一棵一棵地察看这个他曾经居住过的地方的雪松,再后来他走到屋后的无花果树下和洗手池旁,再回到房前,一副傲慢的样子。普莱泽说,虽然从长老会教堂那个角度,他不敢保证自己能看清楚金先生在做些什么,但他可以肯定,金透过百叶窗往屋子里张望过。他本来会朝厨房里看看的—上帝保佑。我们刚好挡住了斯诺蒂西边的视线。
  最后他回到房子前面,来到卧室前的花坛边,整理好衣服,开始往阶梯上爬。
  他爬到中间,梯子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不过,我们并没有听见。普莱泽说,他脚上穿着非常好的网球鞋。他穿过前门廊,你知道,除了敲那扇门,他还能干什么呢?他待在外面,为什么还不满足呢?
  在自家的门前,他像检查门的质量似的轻轻敲了敲,把礼物藏在大衣后面。他自然在盒子里为她准备了一些礼物。你知道,他照例往家里带礼物,但礼品却让你伤心。他站在那里,伸出一只脚,想给他们一个惊喜。我敢打赌,他脸上还挂着笑容。哦,别再叫我讲下去了!
  要是那时斯诺蒂朝厅里望望—餐厅就在大厅的另一端,折叠门也是开着的—并看见他那副“过来亲亲我吧”的神情,会怎样呢?我不知道她能否看得那么清楚—我倒是看得清清楚楚的。我真傻,当时我没有看。
  两个双胞胎倒是看见他了。透过面具的小孔,那两双像鹰一般的眼睛!没什么能阻拦那对双胞胎。他还没有敲门,但已经举起了手,指关节竖起。孩子们扑了上去,发出“乒乒”的叫声,手臂上下挥舞,像要吓唬人似的。你如果没有准备的话,真会被吓死的。
  我们听到他们冲了出去,还以为他们只是想吓唬某一个路过的黑鬼而已。
  普莱泽说—他可能有没看清楚的地方—他看见金的一边是全副武装滑着旱冰的卢修斯?兰德尔,另一边是同样全副武装的尤金?赫德森。我没有告诉你他们在滑旱冰吗?哦,他们整个下午都在滑旱冰。他们滑得棒极了。这两个小家伙不愿到人行道上去滑。他们飘然滑出门,围着父亲打转,挥舞着手臂,张牙舞爪,令人恐惧。
  普莱泽说,卢修斯?兰德尔那天身上有个粉红色的东西。他身上确实有粉红色的东西,那是我们缝在他衣服上的绒布泰迪熊,但还没缝好他就溜掉了。他还说尤金打扮成丑男人的模样。确实如此。真不好说俩兄弟中哪个更招人嫌,但我更讨厌卢修斯?兰德尔。他戴着女人面具,又白又大的手套从手上滑落下来。天啊!他还戴着我的帽子,就是这顶我挤牛奶时戴的帽子。
  普莱泽说,他们的旱冰鞋发出很大的噪音。噪音确实很大,因为我还记得整个下午我和斯诺蒂想要听清对方的话都很费劲。
  普莱泽说,金也得跟着转,但只坚持了一小会儿。他们滑着旱冰,围着他打转,像小鸟一样高声叫道:“你好啊,坏蛋先生。”你知道,要是给孩子机会,他们都会是些调皮鬼。(如果没有戴面具,两个孩子要礼貌得多—他们身上毕竟有足够多的赫德森家的血液。)他们滑着旱冰,围着父亲转了一圈又一圈,但不知道那人就是他们的父亲!可怜的小家伙们!万圣节一整天,他们除了一两个路过的黑鬼和两点十五分鸣着长笛、呼啸而过的亚祖至密西西比河谷铁路线的火车外(他们连火车也要吓唬),没有找到谁让他们吓唬。
  调皮鬼!—滑着旱冰,围着他们的父亲打转。普莱泽说,要是这两个孩子是黑人,他会毫不犹豫地说,他们让人联想到森林里的食人小黑人。普莱泽说,他们绕着父亲打转,让他无法出来,这着实让旁观者有点不安。他说了一两次饶了他吧。他们转了一圈挺直身子,然后弯下腰,弯到膝盖那么低,绕着他的膝盖又转了一圈。
  终于有了一次机会,但金没有那么敏捷,没能出去。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几次尝试。他虽然身高六英尺,健壮如牛,而且鼓足了勇气,但我看他也无可奈何。他终于摆脱了他们,逃了出去,像是被鬼追赶—或被魔鬼附体似的。他越过栏杆,跨过蕨类植物,冲进院子,跳过水沟,然后便消失了,消失在通往大黑河的草丛里。身后只有柳枝摇动。他跑向何方,普莱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普莱泽说那时金和他擦肩而过,但好像不认识他似的。那时已经没有机会和他说话了。他跑到哪儿去了,没有人知道。
  他本应该捎一张便条回来,而不是跑回家来。
  我猜这两个孩子都被吓得目瞪口呆。他们吓坏了,回到餐厅。来串门的女士对外面发生的事一无所知。两个孩子皱着眉头,面面相觑,穿着旱冰鞋从地毯上滑过来,在我们身后围着桌子转。我们正在剪裁尤金?赫德森的背心。他们不停地拉我们的裙子,直到我们注意他们。
  “什么事?说吧。”他们的母亲说。他们告诉她房前来了一个坏蛋。他们看见他时,那人说:“我走了,你们留下。”他们追下楼去,把他赶走了。“他像这样回头看!”卢修斯?兰德尔摘下面具,露出小脸上一双圆圆的蓝眼睛,边说还边模仿。尤金?赫德森说,那个坏蛋出门前还抓了满满一把山核桃。
  斯诺蒂手里的剪刀掉到红木桌上,手一动不动地悬在空中,两只眼睛望着我,足足有一分钟。紧接着,她紧紧抓住围裙,朝大门跑去。她在厅里解下围裙—我想是为了不让那人看见她系着围裙,如果那人还在的话。她奔跑起来,门厅里的小玻璃镜子跟着摇晃—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没像这样奔跑过。她没在门口停下,而是径直跑出门,来到门廊上,四下张望,然后沿着台阶跑了下去。她跑到院子里,扶着一棵树站定,朝田野里张望。通过她耷拉的脑袋我可以断定,她连个人影儿都没有看见。
  等我来到台阶上时—我不想立即跟上去—外面除了老普莱泽外,什么人也没有。普莱泽正朝我们这边走过来,举帽向我们致意。
  “普莱泽,你刚才有没有看见一个先生来过我家门前?”我听见斯诺蒂大声问道。普莱泽慢悠悠地走来,还举着帽子,好像他是碰巧路过这里似的。我们也以为他是碰巧路过。不出所料,普莱泽回答说:“没有,夫人。我从镇上一路走过来,记忆中一个人影儿都没见过。”
  两个小家伙紧紧靠着我,我能感到他们抓得很紧。我们在外面的这段时间,我的小女儿正在屋子里睡觉,醒来后就吞了一粒纽扣。
  屋外,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我来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天快要下雨了。天空中出现了两种景象,像换季时一样—乌云密布,路上却洒满金色的阳光,树林里比天空还亮。橡树的树叶四处飞舞,打在普莱泽老头的身上。
  “普莱泽,你真的谁都没有看见?”斯诺蒂又问。他像是安慰她似的回答道:“你今天没有等什么客人吧?”
  斯塔克夫人事后抓住普莱泽,逼他老实说出了真相。我是后来才从她的教友那里听说的。他当然是为了不让斯诺蒂?麦克莱恩小姐伤心,才编了个谎言。我们大家一直都在关照她。
  他离开后,斯诺蒂没有穿大衣,呆呆地立在冷风中,面朝田野,扯着裙子上的细线,任其在风中飘舞。我走过去抱着她,她并没有哭。
  “当然,可能是闹鬼了,”普莱泽对斯塔克夫人说,“但我相信,即使他是鬼魂,如果是来看看房子的女主人的话,那也应该停留片刻,跟她打个招呼啊。”
  他说他十分肯定那人就是金?麦克莱恩先生,他成了家,又弃之不顾。莉齐小姐对她的教友们说:“我本人相信那黑奴的话。我相信他就同你们相信我一样。老普莱泽头脑一直十分清醒。他的话我完全相信。”她说:“因为我知道的金?麦克莱恩就是那样的人—一走了之。”在这件事上,我与莉齐?斯塔克夫人的看法相同,虽然我猜她对此并不知情。
  生活依旧。我希望他没跑出多远就被石头绊倒,把他漂亮的鼻子摔破。那个魔鬼。
  从那以后,斯诺蒂就自己来拿黄油,不再让我送过去了。我猜她多少有点不愿原谅我,因为那天他来的时候,我在她家。她也不再喜欢我的小女儿。
  菲特说,金也许知道那天是万圣节。你认为他大老远赶来就只是为了开一个玩笑?或是菲特自己想开玩笑?他平时可不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
  像金这样的人,你无法知道他在想什么。普莱泽向莉齐?斯塔克夫人发誓说,他跑起来像一阵风似的,但他无法确定他是朝哪个方向跑的—他改口说道。
  不过,我敢拿我的泽西乳牛打赌,金停留的时间足以让他在别的什么地方再添一个孩子。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这连我丈夫我都不会告诉的。你要记住,这事听了就赶紧忘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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