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婚姻的六个样子


作者:积雪草     整理日期:2014-08-09 14:06:48

偌大的婚姻围城里,当旧时光渐行渐远,誓言已经模糊,生活已转平淡,爱情是否还在原地?他们的故事里,有甜蜜,也有心酸;有幸福,也有背叛。每个阶段,婚姻都在悄然改变着模样,一如年轻的人们,从狂热的相爱到懂得且行且珍惜。这是献给每一对相爱的人的温情纪念册,我们无法阻止婚姻的容颜改变,唯有用记忆打败时间,寻回最初和一直都在的爱。你们有多久,没对彼此说过那句“我爱你”?
  作者简介:
  积雪草,原名王晓宇,居大连,偶用笔名雨凝等。《青年文摘》等杂志签约作者。作品散见《读者》《青年文摘》《意林》《微型小说选刊》《中国青年报》等海内外数十家期刊报纸。
  目录:
  序你是我的幸福吗
  第一辑无处安放
  再见了,亲爱的铜纽扣
  让我为你跳最后一支舞
  生命中最亲的路人甲
  我们总是那么容易,爱上路上的人
  恋人未满,暗恋成伤
  紫藤花下的诺言
  提拉米苏的悲伤
  角落里的“鸦片”男人
  木棉花开的季节,思念成灾
  最暖的季节,就是有你的冬天
  女孩的身体,只该为爱情盛开
  她用八年时间,等一个人长大
  第二辑爱的港湾序你是我的幸福吗第一辑无处安放再见了,亲爱的铜纽扣让我为你跳最后一支舞生命中最亲的路人甲我们总是那么容易,爱上路上的人恋人未满,暗恋成伤紫藤花下的诺言提拉米苏的悲伤角落里的“鸦片”男人木棉花开的季节,思念成灾最暖的季节,就是有你的冬天女孩的身体,只该为爱情盛开她用八年时间,等一个人长大第二辑爱的港湾婚姻的承诺是一条爱情的天梯为你一辈子不说话我会守护你一辈子,像当初你守护我一样有个“傻瓜”,爱了你好久好久二手男人一手爱玫瑰花与蛋炒饭爱你,才会在你的世界笨拙地打扰勿忘我的花语是:永恒的记忆第三辑烟火夫妻最动听的情话不是我爱你瓶中是我给你的四季生命尽头,仍不是我爱你的终点右手不会离开左手,就像我会永远牵住你旧房子,才有爱情的温度情侣饭盒里的饺子男人永远有个情敌,叫别人家的老公演员或是保姆,她都是他最爱的妻老公,祝贺你失业“小女人”有人爱男人有时是树,有时也是凌霄花好女人是男人的翅膀不要轻易翻看爱情的底牌爱情是奶油蛋糕上面的那颗樱桃第四辑一地鸡毛我不是公主,你也不是王子放心和孝顺父母的他在一起低成本吵架协议乡下婆婆VS城里儿媳管钱跟管爱一样需要智慧用积分换幸福酸酸甜甜爱滋味爱的回声面容渐渐苍老,爱情的纹路却没有改变街上的美女再美,不如家里的黄脸婆爱的特权好男人也可以长成墙头草的样子自行车后座的爱情第五辑十字路口解语花PK玫瑰花爱情夹杂的故事与事故不爱也是一种优雅我爱你,所以我离开你有我在,什么都别怕为爱留一条回家的路爱他,就接纳他所爱的一切弱水三千,一瓢足矣给爱情记本流水账爱情备忘录烟火夫妻才最美别让风迷了爱情的眼有爱的房子就是金房子S号男人和XXL号的爱第六辑爱情重组幸福的参照物无法与时光对抗的东西爱的拼图接受那道爱的刻痕幸福隔着一道玻璃墙爱着的时候,都有一颗悲悯的心我喜欢了她十年,追了她六年。当时看《那些年》电影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像我们的故事,但是我比柯景腾幸福。老婆,我爱你!
  ——网友大超超,结婚两年
  那天老公加班回来特别累,躺在沙发上,突然拉着我说,老婆,每天跟你在一起的时间怎么这么短呢。当时真的特别感动。
  ——网友均瑶,结婚五年
  发现老公出轨的时候,我怀孕四个月了。我患上了严重的产前抑郁症,想过离婚,但是我真的舍不得打掉肚子里的宝宝。我原谅了他,但我想这件事会是一辈子的伤痕。
  ——网友寂寞沙洲,结婚十二年
  刚离婚的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走不出来了,提起他的名字就想哭,失眠得快崩溃了。放下以后觉得特别轻松,祝福他,也祝福我自己。我喜欢了她十年,追了她六年。当时看《那些年》电影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像我们的故事,但是我比柯景腾幸福。老婆,我爱你!——网友大超超,结婚两年那天老公加班回来特别累,躺在沙发上,突然拉着我说,老婆,每天跟你在一起的时间怎么这么短呢。当时真的特别感动。——网友均瑶,结婚五年发现老公出轨的时候,我怀孕四个月了。我患上了严重的产前抑郁症,想过离婚,但是我真的舍不得打掉肚子里的宝宝。我原谅了他,但我想这件事会是一辈子的伤痕。——网友寂寞沙洲,结婚十二年刚离婚的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走不出来了,提起他的名字就想哭,失眠得快崩溃了。放下以后觉得特别轻松,祝福他,也祝福我自己。——网友童话,离婚三年俩孩子都大了,我跟老伴儿说,以后就是我陪着你了。现在我们俩每年出去旅游两次,平时健健身,跳跳舞。吵架吵了十几年,突然感情就变得特别好了,特别想把以前那些日子都补回来。——网友旅行家,结婚二十七年那对老年夫妇每天早晨都会去公园里散步,大家都认识他们,因为挺显眼的。老奶奶爱美,每天穿着鲜艳的长裙,老爷爷中风了,走路一瘸一瘸的。每次看到,老奶奶都紧紧地搀着老爷爷。三年了,公园里的人都习惯了,突然有一天,老爷爷就不在了,想想挺心酸的。——网友Apple,单身第一辑无处安放几乎每一个人,都曾有过一段无处安放的青春,都曾有过一段没有修成正果的爱情。在那些青葱岁月里,流星一样划过的情感,美丽过,叹息过,最终成为过去式。过去式不代表我们会遗忘,恰恰相反,无处安放,就盛放在我们的记忆里,盛放在我们的心灵深处,在我们生命的底版上,刻下深深的印痕。后悔吗?不。每一段感情都是生命的体验,都曾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感受。没经过失恋的不懂爱情。曾经是玩笑话,亦是真理。无处安放的爱情,一样会让我们心悸,让我们狂热,让我们不眠……再见了,亲爱的铜纽扣爱不卑微,卑微的是她用俗常的眼光看待爱。他们认识那年,正是复刻版的德军制服热,她在无意中加入这股热潮。她爱的不是制服,而是制服上明晃晃的铜纽扣。那些扣子做工极其精致,简直有些精美绝伦,如果不是扣子的背面写有批号和生产厂家的英文字母,简直就可以乱真。喜欢至极,于是顶着炎炎烈日,满大街去寻找。快泄气的时候,橱窗里的一条制服版的裙装牵制住她的视线,窄小的下摆,棉布的质地,但经过处理,看上去很有质感又很柔软,肩部的搭扣处是两枚小小的铜纽扣,那种草绿的颜色,有着军人的刻板与威严,穿在身上,妖娆中透出刚毅。她左顾右盼,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些不伦不类,如果配上长靴,可能效果会更好些。正当她对着镜子搔首弄姿臭美之时,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男人,在悄悄地打量她。镜子里一览无余的是她曼妙的身姿。她条件反射地回头看他,他对她微微地笑,像春天里的阳光,露出白白的牙齿。他说:“这件衣服不适合你。”她会心地笑着说:“是的,我只是喜欢这两颗纽扣,别的都不重要。”再看他,他的笑容就变得有些尴尬。因为那两枚扣子,她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有时她会和他相约一起,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转悠,她找纽扣,他找灵感,饿了一起去西点屋吃蛋挞,渴了拿起矿泉水瓶子往下灌。她笑他,吃东西时,嘴角上挂着幌子。他笑她不像淑女,喝水时,水顺着下巴一直流到衣服上。他们像风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牵着手,没有间隙,没有猜疑,只有快乐。有一次,她去外地,在候机厅的大屏上,与他不期而遇。他的身边围着一群记者,他正在跟人家讲着什么,嘴角微微向上的样子依旧迷人,说话时依旧习惯性地说“是不是”,这三个字是他的口头语,几乎每句话的尾部都缀上这三个字,她也曾经拿这三个字取笑过他。她呆怔在那里,他还是他,她却觉得那么陌生和遥远。她傻傻地看着,手中的矿泉水倾出瓶子,洒到裙子上也不知晓。她恍惚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一直以为他像一个邻家男孩那么普通,可以交往,可以做朋友,可以爱,却原来,平凡的背后,是那样的不平凡。她忙忙地掏出手机,摁了熟悉的号码,依旧是他熟悉的声音,那么有亲和力:“我是小猪可彼,可以为你做点什么?”她忽然失语,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眼泪急急而落,是的,能说什么?骂他吗?骂他骗自己吗?可是彼此从来没有许诺过什么,也没有约定过什么,能说什么?她无声无息地收了线。那一次她知道了,他是滨城非常有名气的时装设计师,有一家风格前卫的时装设计室,据说找他设计服装的淑女名媛、社会名流,多得数不过来,都要提前一年预约。后来,她开始留心这个人的资料,平媒上,传媒上,时不时会报出他时装大赛获奖的消息,每听闻一次,她的心都会轻颤一次,他离她越来越远,以至于游离出她的视线之外。后来,她再也没有去找过他,他打电话来,约她逛街淘宝,她总会找一个恰当的理由拒绝。自己只是一个庸常的平民女子,他怎么会看上自己?终于找了一个理由,说自己要去国外读书,彻底淡出他的视线之外。那一次,他送了她一套德军改良版的女式制服,不仅仅是改良,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改成时尚前卫,彻底时装化:旧旧的绿色棉布,修长的窄裤脚,有很多口袋,制服版的上衣,有很多铜钮扣。他黯然地说:“有时间回来看我。”她笑,如花一般,眼泪却在心里回流,他看不到。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得不到,还不如彻底逃离。抱着那件衣服,越走越远,终于走到他看不见的地方,安安静静地看书、听音乐、上班。经历了升职,加薪,人来人往的纷繁。有一个午夜,她又在电视上看到他,他在电视里侃侃而谈,旁边坐着一个幸福的女人,想必是他的太太,脚边有一个小人儿在玩耍,卷曲的头发,大眼睛,非常可爱。她内心深处有一丝疼痛渐渐晕染开来,以最快的速度找出当年他送她的改良版德军制服,套在身上,镜子中的女人,温柔中透着飒爽,妩媚中透出坚强,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不知道什么时候,一枚铜纽扣掉在地板上,她弯腰拾起,在手里把玩,他是了解她的,他知道她的小心思,他知道铜纽扣是她的最爱。她把那枚纽扣放在茶几上,转身慢慢点燃一支烟,磕烟灰的时候,她忽然呆住了,小小的铜纽扣的背面,刻着精致的英文字母“LOVE”,她的手指忍不住发抖,发疯般把所有的纽扣都拆下来,每一个纽扣的背面都是英文字母“LOVE”,而不是生产厂家和批号。先是温暖,后是惊喜,渐渐化至钝痛,她终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砸了手边那个精致的玛瑙烟灰缸。那些“LOVE”,与自己相逢太迟、太迟,迟到已无法自救。她把脸埋在掌心里,爱不卑微,卑微的是她用俗常的眼光看待爱。让我为你跳最后一支舞那些美丽而伤感最后以悲剧收尾的爱情在文艺作品里是一个故事,在现实生活里就是一场事故。遇到他的那年,正是她最落魄的时候。母亲生病住在医院里,需要很多钱,可是她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蛋,和同样漂亮的舞姿,除此,别无所长。她在歌厅里找了一份给人伴舞的差事,每晚像那些歌手一样赶场子,多跳一场,多赚一份钱,很辛苦。她安慰自己,等攒够了给母亲做手术的钱,就不用像这样东奔西跑的,就不用在这样红尘深深的地方小心翼翼守护自己的安全。伴舞其实是一种陪衬,舞台上的灯光和台下的目光永远都是给歌手准备的,她习惯了像一棵小草一样,在舞台的边缘不受关注,然而,她依旧跳得专注而投入。那段时间,台下的观众其实很少,唯有他,每晚必来,专心致志地盯着她看,大家都笑,说那个“粉丝”爱上她了,因为他有时会买了百合、郁金香之类,孤单的一朵,等她跳完了,把花送给她。可惜她并没有心情和时间浪费在这样小情小调的事情上,有时候会把花插到同伴的衣襟上或口袋里,有时候会直接把花丢在垃圾桶里,夜夜来这种欢娱场所闲泡的人,想来也不会是什么正经人。说不上喜欢或不喜欢,但从那时开始,她每晚跳完最后一场,赶末班地铁回家的时候,总能在车上与他不期而遇。他淡淡地笑,说:“你跳得真好!”她点点头,也不回答,冷漠地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夜色,漠然地想着心事。有一次,因为困倦至极,竟然在午夜的电车上睡着了,头歪在他的肩上,睡得很沉很安逸,到站居然并没有醒。他叫醒她,她揉着惺忪睡眼,忘记了身在何处,转头看他,他笑了,笑容温暖而美好,她释然,他陪她下车,试探地问:“我送送你吧?你一个人回家,我不放心!”她失笑,心想:这个人迂腐至极,你不放心我,难道我就放心你了吗?她摇了摇头,道谢,然后一个人往家里跑,跑着跑着,就站住了,回身往后看,一个模糊的轮廓,依旧站在路灯旁,向着她离去的方向。心中有一种暖,像烟尘一样,慢慢散开,飘摇,把心填充得满满的。后来听人说,其实他跟她并不同路,每晚陪她坐地铁回家,然后再原路返回,去歌厅门口拿停放在那里的车。她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身上的铠甲坚硬无比,但在这一刻里,竟然渐渐软化,有一个人挂着你,念着你,想着你,总是美好的事情。她不再像小刺猬那样,竖起身上的刺扎他,抵御他,防范他,相反,倒是生出淡淡的依赖,在台上看到他坐在台下,她的舞姿就会曼妙如花。她开始试着接受他,他送她的花,她不再丢掉或送人,而是拿回家里制成干花标本,已经有99朵了。他带她去吃宵夜,她也去了,两个人在夜摊前吃面条,吃得唏哩呼噜,看着彼此不雅的吃相,指着对方,忍俊不禁地笑。他捉住她的手问:“带我去看看你的母亲吧?等她老人家好了,我们就结婚!”她羞红了脸,问他:“你不嫌弃我没有体面正式的工作?”他也笑了,说:“我就喜欢看你跳舞。”后来,他不再来看她跳舞,也不再送她回家,有人说他结婚了,在街上看到他跟太太手牵着手。她的心疼痛起来,一直疼得流出了眼泪,这样的娱乐场所认识的男人,自己居然傻到相信他!自己再好,人家也不过是拿自己解闷而已,而自己,居然当真?想把他忘记了,但是却常常不由得想起他温暖的笑容,想起他夜色中模糊挺拔的轮廓。她把那些制成标本的干花拿出来,用剪刀剪成细碎的粉末,然后洒到风中……折腾了一段时间,渐渐把这个男人压到心底,轻易不再把旧事翻出来。转年,母亲做了手术,病愈出院,家里又多了笑声和烟火的气味。她还在那个歌厅伴舞,母亲说:“我病好了,不再需要很多钱,不要再去跳了。”她笑嘻嘻地回:“我喜欢跳,一直跳到跳不动了为止。”其实,她的内心里还是隐隐地期望他能再来看她跳舞,可是他一次都没来。绝望了,也就不再跳舞了。她有了新的男朋友,两个人一起去一个云南人开的店吃米线,遇到旧时在一起跳舞的姐妹。她把她拉到边上,回头看一眼坐在桌边斯文的男人,神神秘秘地说:“我找了你好久,都没有找到你,你怎么把手机号码换了?还记得以前对你很好的那个粉丝吗?他瞎了一双眼睛,你幸好没有和他在一起,不然怎么生活啊?”她怔住,一瞬间,觉得窒息,像鱼一样大大地喘了一口气才问:“怎么回事?”女友沉吟了半天才说:“有一晚他去送你回来,不小心掉进路边施工的地方,独独伤了眼睛……”再见到他,是在一幢普通的居民住宅小区,她轻轻地推开门,他站在门边,侧着耳朵问她:“你找谁?”她把手伸出来,放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他并无知觉,她的眼泪就流下来了,说:“我能不能再为你跳一支舞?”他呆住了。沉默。半天。点了点头。她把碟片放进CD机里,音乐响起,她第一次在舞台之外为唯一的观众跳舞,她专注、投入,舞姿灵动优美,她用舞蹈语言讲述了一个爱的故事。生命中最亲的路人甲很多无果的爱情,都是因为那些自以为是,殊不知这却让自己离心爱的人越来越远。第一次见到她,是他特地绕道去看她的。那年,她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青涩稚嫩,混沌未开,连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都算不上,身材尚未开始发育,头发干枯发黄,皮肤粗糙微黑,衣饰暗淡发旧,一点少女的清新妩媚都没有。整张脸上,只有一双大眼睛,生动明亮,熠熠生辉。这双眼睛,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校长把她领进门的时候,他正在斟酌如何和这女孩交流,不能以居高临下的口吻,那样可能会伤了女孩的自尊心,也不能以朋友那样熟络的口吻,尽管他资助她上学已经一年多了,实际上他们还是两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其实他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因为不管他说什么,女孩始终都不曾开口回应,躲在角落里,像一只猫一样,目光淡然地看着他。他被她看得手足无措,把买给她的礼物匆忙交付与她,便落荒而逃。出了那个小小的光秃秃的乡镇,他长舒了一口气。其实他也是一个学生,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暑期搞社会实践活动,经过他资助的那个女孩所在地的时候,他忽然心血来潮,想去看看她。想不到那里不仅偏远,而且贫穷落后,一个穷字,把他的心深深地震撼和攫住了。回到城里以后,他陆续收到女孩写来的信,那些信纸都是从横格本上撕下来的劣质纸张,写满了一行行清秀隽永的小楷,行文漂亮,内容不俗,想不到这个小丫头很有内秀,满腹文才,这更坚定了他资助她上学的决心。他爱不释手地把那些信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保存在一个精致的盒子里。宿舍里的同窗以为他收到的是情书,所以千方百计地偷来看,结果发现,只是一个小丫头片子的作文练习簿,都大失所望。第二次见到她,是她来找他的。那年,她18岁,考上了他的母校。他看到她的第一眼,除了那双眼睛似曾相识之外,其余并无半点印象。她不再是十三四岁时营养不良的丑小鸭,而像一朵傲立在春天枝头上的白玉兰,清新秀雅,伴着淡淡的馨香。他不由得感叹,时光真是一只神奇的手,它抚过的地方,丑的变成美的,美的变成老的,谁都无法抗拒。她的性格改变了很多,不再那般僵硬生涩,而是随和得体,主动叫他大哥哥,叫得亲切而且自然,她说:“大哥哥,以后我不再接受你的资助,我会像你一样,勤工俭学,而且会资助一个需要我帮助的孩子。”女孩的话让他很震撼,她长大了,不再是一个小丫头,而且有了思考能力和独立的思想,他不由得对她刮目相看。但他还是说:“你还在念书,不要操心经济上的事,专心学习,将来会有所作为的。”他开始有点喜欢上这个自尊自爱的女孩,每个月末去学校看她,给她送去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她拒绝他经济上的资助。女孩对他产生了深深的依赖,生病的时候会叫他照顾,找工作的时候会找他参谋,想家的时候会去他那里蹭饭。他有了女朋友,她主动要求把关,可是每一次,她都撅着嘴说:“那女孩不适合你。”她25岁那年,他已经35岁了,她没有男朋友,他也没有女朋友,两个人僵持在时光里,情感的那块田已经荒芜。有一个雨后的黄昏,女孩做了一个噩梦,起来之后,依然惊魂未定,慌恐无助,胡乱披了件外套,跌跌撞撞地跑去找他:“大哥哥,你娶了我吧!好不好?”他慌乱地把她往门外推:“你喝醉了?我是你的大哥哥啊!”女孩哭着跑了,他一屁股跌坐在沙发里,一宿无眠。一个月之后,女孩嫁给了一个大她三岁的男孩,男孩青春健康阳光,他很满意,他以大哥哥的身份亲手为她披上了美丽的白色婚纱,轻如羽翼的婚纱把她衬得如百合花一样娇好美丽,她隐忍心底多时的话终于冲口而出:“大哥哥,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他摇了摇头说:“不是我不喜欢你,你用婚姻这种方式完成报恩的理想,实在有点不明智,更何况这么沉重的爱,我承受不起。”女孩的泪顺着脸颊滚落:“我是真心爱你的,不是报恩,是你的人格魅力折服了我,你怎么这么傻啊!”他忽然觉得眼前一黑,心疼难抑,以为自己世事洞明,想不到却被自己的聪明,生生地耽误了一段美丽的情缘,他强颜玩笑:“看来你只能把大哥哥当成路人甲!”女孩子哽咽:“那你也是我生命中最亲、最亲的路人甲。”是啊,有缘无分,亲爱的路人甲!我们总是那么容易,爱上路上的人一路上不管怎么走,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经历很多事,我们的心也如一个容器,装着那些放不下的人与割不断的事。穿越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一直是她的梦想。那个野外穿越探险自助旅游组织大约有三十多人,出发前,她认识了一个名叫阿南的男人。因为她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所以他被指派照顾她。他高大魁梧,头发很密,脸上的线条硬朗,30岁左右的样子,嘴里嚼着口香糖,看上去有一点点的痞。第一眼给人的直观印象是,把安全交到这样一个人的手里,会不会是把小羊送到狼手上?然而,钻进原始森林的那一刻,她就忘掉了自己内心里的疑问,嘴巴张成O形,眼睛像快门,忙着捕捉赏心悦目的视觉盛宴。空气清新,慢慢回味,有草木的清香。泥土芬芳,树木森幽,她像个孩子一样欢呼起来,张开双臂,沐浴临风。不能让人产生安全感的男人阿南,唇边流露出几分讥讽和不屑,他低吼一声:“当心脚下,跟住向导,别光图享受。”细细分辨,他的声音里有近乎粗暴的成分,她一扭头,并不理会这个自以为是的男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向导的身后,生怕迷失了方向,然而还是出现了意外。原始森林里险象环生,危机四伏,不知是谁惊动了一窝土蜂,受了惊的蜂子“嗡”的一声展开进攻。她吓得“啊”的一声尖叫,然后抱住头,蹲在原地不会动了。阿南眼急手快,拖了她一把,又一把脱下外套,蒙住她的头,才幸免满脸开花的不幸。转移到安全地带,她的心还在狂跳不止,想起在电视上看到的科技之光节目,一大群蜜蜂围攻人,牲畜,村庄,那是毁灭性的灾难。后怕归后怕,她开始对这个有些痞的男人产生了一点点好感。一路上,不仅随时会遭到蚊虫、蚂蝗,叫不上名字的小虫子的袭击,还要提防随时跑出来的野生动物,热带雨林里还有会扎人的树,人被扎过之后会产生幻觉。不到半天的功夫,她就精疲力竭,脚被鞋子磨出两个大血泡,天又下起了雨,在一个山坡上,她失足差点滚下山坡。那一刻她的心提到嗓子眼,阿南眼急手快,一回身拽住她的胳膊,她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紧紧抱住他的胳膊不松手,可是他一个人的力量有限,险些把他也拽下山坡,多亏后来有人帮忙,加入救援,她才被拖上来,可是她却因此扭伤了脚。阿南皱着眉头,骂着:“多事儿的小女人,在都市里喝喝咖啡,逛逛街还可以,偏偏跑到这原始森林里逞强。”骂归骂,他还是把她的行囊挂在自己的身上,然后还要背着她,因为一瘸一拐的她,如果跟不上向导的步伐,就会掉队,就会在原始雨林里迷失方向。因为下雨,步履越来越艰难,头发一缕一缕贴在额头上,发梢上还在滴着水,她冷得瑟瑟发抖,衣服贴在身上,曲线毕露,狼狈不堪。那一刻,满是雨水的脸,忽然有了一种错觉,有了某种恍惚不真的感觉,一路走来,她和这个有些野性的男人,仿佛有了某种默契,有了某种相依为命的感觉。傍晚,天气意外转晴,夕阳的余晖显得格外耀眼,他们这一群看上去犹如残兵败将的野外穿越者陆续地进入了布朗族的村寨,被分配到各家各户。洗潄之后去老乡家里吃晚饭,很多人围在一起,喝酒唱歌跳舞讲段子,喝得七荤八素,东倒西歪地睡在大通铺上,对于那些仿佛经历劫后余生的人来说,大通铺远比席梦思更温暖和舒适,而睡眠的幸福就像花儿开放。夜里醒来,她吓了一跳,发现自己竟然睡在阿南的怀里。暗淡的月光下,她看着这个看似粗线条其实胆大心细、无比温柔的男人,想象着他在城市里的另外一面,优雅地坐在办公室里,开着车夹杂在车潮中,穿着棉布衣衫和朋友聊天,也许他在都市生活时,是个严谨有礼的男人,而山野和森林会让人回归本性。如果一定要选择,她还是喜欢这样境况下的男人,不戴面具,没有伪饰,坦荡,真实。月光轻移,打在他的脸上,忽然发现,他早已醒了,不敢抽出她枕在颈下的胳膊,怕扰了她的清梦。她刚刚想说句什么,他用食指抵住嘴唇,示意她不要出声。她和他爬起来,轻手轻脚地去寨子里散步,他牵着她的手,劫难之后,十个手指紧紧地扣在一起,没有功利,没有欲念,没有智谋。他们都知道,今夜之后,再也不会见面了,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手牵着手在异地他乡看月亮。她知道,只要彼此一松手,从此别过,各自融入滚滚红尘中,再相遇的概率,小得近乎是零。那个布朗族村寨的月光下,那么诗情画意的夜晚,那个秉性淳厚的男人,不但穿越了原始森林,也穿越了她的生命,给了她前所未有的震撼。回到都市里,生活恍然如昨日一般,依旧上班下班,平静安宁,现世安稳。可是,她知道不一样了,一切都不一样了,因为她的心上,留下了一个穿越者轻轻浅浅的足迹。恋人未满,暗恋成伤爱情与他,像是生了一场病,,今生再也不会痊愈。
  他是爱她的。十年前,他十八岁,她十七岁,他们在一个学校里上学。有一天在学校的餐厅里,他不小心把她手里的饭盒碰掉了地上,回头时,他看到她正呆怔地瞅着自己,从此他记住了她那双眼睛,明媚如秋水一般。每当她步履轻盈地从他的旁边经过,他不用回头,亦知道那是她的脚步声,喜悦像她的足音从他的心上轻轻地飘过。那时候,她像一朵清新的丁香,偶尔的忧郁中带着一种沉思,他远远地注视着,心中会有一种疼痛掠过。许多次,他站在校园旁边的那条有名的情人路上等她,想把藏在心中的秘密告诉她。他是那么地喜欢她,她脸上的笑容,如水的眼眸,偶尔回头的嫣然都会令他怦然心动。远远地看着她走过来,他的心中立即被喜悦填满,带着一丝莫名的惶惑,可是她经过他的身边时,他只笑了一笑,什么都没说,高考在即,他怎么忍心惊扰她平静的心境。后来她考上了华东的一所大学,而他却考上了家乡的一所大学,她学了文,他学了理,不久便各奔东西。很多同学都到车站为她送行,太多的言语已不能诉说,他站在别人的背后,默默地看着她,如果把心底的话告诉她,千里相隔,只能徒然增添她的牵挂,想想,他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六年前,他在家乡的城市遇到了她。她悄悄地回到这个城市,在一家报社当了记者。相逢的喜悦刹那间溢满了他的心头,他想,终于有机会把心底的话告诉她了,可是她却把一个站在她身后的男孩拉过来说,这是我的男朋友。那个男孩很大方地和他握手。他一下子愣住,满心的欢喜刹时凝结,塞满了惆怅的情绪。还好他及时地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挤出温暖的笑容,寒暄、祝福,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老同学那样。只有他自己知道,心中有多么难受,一个人跑到小酒馆里喝得酩酊,却不肯归。那么轻易地就失去了她,他的心中不甘,哪怕是说出来,被她拒绝了,也比现在好受。三年前的夏天,小侄子缠着他到海边堆沙堡,他本来不想去的,可是经不起小家伙的软磨硬泡,,只好乖乖地跟着小家伙去了海边。却意外地与她相遇,她穿着泳装,身上披了大块的浴巾,坐在太阳伞下面。不是她是谁?那张脸不再像青苹果一般甜涩,看起来成熟妩媚,脸上多了动人的笑容,再也找不到当年丁香般郁结的忧伤,他的心中仍然是喜欢的,喜欢到心疼。她说她结婚了,不是六年前他见过的那个男友。他别过头去,心中像烧开了的水。如果三年前跟她说了心中的爱慕,她身边的男人会不会是自己?这样想着,他的心中懊丧不已,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自责。从海边回来后,他以最快的速度与一个喜欢自己的女孩恋爱结婚,因为他觉得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了。一年前,单位组织体检,在医院长长的走廊里,他看到一个瘦弱的背影,他的心跳忽然快了起来,他认出那是她,他紧跑几步追上去。她看起来憔悴多了,脸色苍白。他呆住了,时光纷纷从眼前褪去,这个世界里仿佛只有她一个人站在他的面前。“我爱你。”十年前他就想告诉她这句话,可是分分合合一直没有机会。她笑了,一直笑得流出了眼泪,因为她终于在她生命的尽头听到了他的这句话,也算人生无憾。他一直以为没有机会告诉她,原来有那么多的机会,都被他轻易地放弃,轻易地错过,白白辜负了一场美丽的相遇,纵然留住暗香,不及瞬间怒放,爱一个人就是要告诉她,让她懂得,让她明白,让她珍惜。她泪流满面地说:“如果有来世,我们会有缘。”他长叹,来世只是自欺欺人的说法,如果有今生,谁还要来世?他像站在时光的荒野上,疼痛一阵一阵地袭来,如果当初能够勇敢一点,如果当初不那么优柔寡断,我们的人生即便不是异彩纷呈,但必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不说来生,只说今世。他打算在医院里陪着她,走完最后的生命历程。她答应了,脸上的笑容前所未有的灿烂,遮住了她病中的苍白。她说,窗外那些丁香真美,香得让人迷惑,你去采一枝送给我,插到输液用过的瓶子里,十年前我就想拥有你亲手送给我的丁香。他抱了满满的一怀丁香,可是病床上空无一人,她走了,就这样从他的眼前消失了。那些丁香纷纷跌落到地上,他狂奔出医院。大街上人来人往,他站在人流中,身旁车如流水,时间仿佛静止,他到处找她,看见人就问,有没有看见一个女子?她生病了。没有人知道答案。他止住脚步,心中忽然明白,找下去也是枉然,爱情与他,像是生了一场病,今生再也不会痊愈。紫藤花下的诺言总有那么多无可奈何的悲剧,让美如春花的诺言,在风中凋谢,成为一段遥远的记忆。那年夏天,他去父亲所在的小城度假。自从父亲和母亲离婚以后,他每年夏天都会来小城住上一段时间,陪陪父亲。小城很美,背山面海,海风、绿树、涛声,像明信片上的风景,他每天舍不得睡觉,在海边流连到很晚,看渔人出海,看海边落日,赤着脚,在沙滩上翻石板,捉小螃蟹,然后把小小的,只有指甲大小的螃蟹放进瓶子里,看它们在光滑的瓶子里无处爬行。这样的恶作剧成为他一段时间里最快乐的时光。有一天,从海边回父亲家的时候,在篱边的紫藤花架下遇到一个女孩,身上穿着脏得看不出颜色的棉布裙子,赤着脚穿一双旧凉鞋,两条麻花辫已经快散开了,脸上犹有泪痕。看见他,她停下了脚步说:“大哥哥,你看见我们家的猫了吗?”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田小甜,一个比他小3岁的小丫头。她打手势比量着说,“它有这么大,身上有白花,尾巴尖上也有白花,叫起来很难听,可是我妈妈喜欢它。”他摇了摇头。她失望地转过脸去,背对着他,肩膀一耸一耸的,他猜想她是哭了。果然,她哽咽着说:“大家都没有看到,小花猫真的丢了,我再也回不了家了。”平常,对于这样一个小丫头,他是懒得理的,她们除了会哭鼻子,都特难缠。可是看她哭得可怜,他心生恻隐,慢慢地蹲在她身边。终于可以长久地注视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又黑又亮,噙着一汪泪水。他说:“小丫头,不就是一只猫吗?丢就丢了,有什么了不起啊?至于哭成这样吗?”她用手背抹了一下眼泪,手很脏,抹了一个大花脸,他想笑,但却不敢。她板着小脸,严肃地说:“你不懂,这只猫是我妈妈的,猫没有了,妈妈就不要我了,因为我又有小妹妹了。”他不大懂她的话,随手把手里的一只海螺送给她,说:“只要你乖乖的不哭,这只海螺就是你的了。把海螺放到耳朵边上,就会听到海浪的声音,这样你就不会害怕了。”她真的把海螺放在耳朵边上,左听听,右听听。他问她:“你听到了什么?”她稚气的小脸上绽开了笑容,说:“我听到海螺里有人在说我爱你。”他笑得忍不住,在她的鼻子上捏了一下,说:“小丫头,你知道什么是爱啊?”她不笑,一本正红地说:“不信你听,真的有声音说,我爱你!”那个假期,他和这个小丫头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他知道了她的母亲其实是继母。他偷偷拿了父亲藏在花瓶底下的钱,去附近的集市上买了一只和他们家走失的那只猫很像的小花猫送给小丫头,终于帮她在继母面前蒙混过关。也因此,他们之间多了一个小秘密。回城的那个早晨,小丫头跑来送他,当她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还是吃了一惊!她脚上的凉鞋跑丢了一只,头发也跑散了,额上有汗,脸上有泪,看到他,还没开口就笑了,她说:“以为赶不及呢!你还没走,真好!”那一刻,他的心中有些微温的感动。那个有着薄雾和露珠的早晨,他和小丫头约定,给彼此写信,每年夏天,他来看她,等她长大了,她去找他。那之后,他常常收到小丫头的来信,事无巨细,说她长高了,说她又升了一级,说她的新老师是一个很帅的白马王子,说那只猫不肯吃东西,饿得走路都打晃,说她每晚睡觉都抱着那只海螺,真的能听到海浪的声音……总之说的都是生活中的细节,有时候他会回她几个字,有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一个字都不给她回。每一封信的后面都缀上一句:“等我攒够了钱就去看你。”初中三年,这些信在陪伴着他,有同学怀疑是情书,曾想方设法地骗他离开,只为偷看这些信,得逞之后,都大失所望。三年之后,小丫头考上了他们这个城市最著名的大学的附中,她下了决心要留在这个城市里,要留在他的身边,所以对于他的有意疏远并没有察觉。打电话给小丫头,他告诉她自己考上了外省的大学,小丫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对着话筒大喊:“你说话不算数,小时候,跟我在紫藤花下说好了,每年夏天你都来看我,结果呢?你一次没来。等我长大了,去找你,可是你又要逃,你怕什么?怕我吗?我吃人吗?”他说:“小丫头,你听我说……”“别叫我小丫头,我叫田小甜。”她的声音里充满执拗。他沉默,良久,轻轻地关了电话。坐在火车上,他想起13岁那年夏天的海风、绿树、涛声,明信片上的风景一样的小城,小丫头穿着脏不拉几的衣服,用充满童稚的声音问他:“大哥哥,你看见我们家的猫了吗?”他的泪已决堤。他不知道怎么跟她言说,有一次跟同学打球,不小心被篮球碰了眼睛,镜片碎裂,扎进眼睛,血肉模糊,左眼视网膜被划伤,除了眼睛上下的数条缝痕,眼睛的视力也迅速下降,半米以外什么都看不清。紫藤花下的诺言,终于被风干成一场美丽的记忆。提拉米苏的悲伤原来失恋只是一瞬间的感觉,原来失恋只是一种心情。几年前,来自意大利的甜点提拉米苏像一股风潮,席卷了整个城市,连城市的空气里都充满了馥郁的甜香。朋友说:“提拉米苏入口的感觉,有点像爱情的滋味,甚至比爱情的滋味更让人沉醉和心悸。”在一条不起眼的街上找了一家正宗的意大利餐厅,品尝这种美食,绵软润滑的奶香,咖啡的甘中微苦,滋味十足,朱古丽的芬芳,白兰地朗姆酒的醇美,像许多种生活的滋味重叠在一起,幸福感与味觉同时迫不及待地苏醒过来。一直以为只有正宗的意大利餐厅才有得卖,后来才知道,其实稍微正规一点的咖啡馆里都有。每天下班,路过街口的那家咖啡馆,她都会驻足,不是为了喝咖啡,而是为了享受提拉米苏那种精致的小点心,要上一块,静静地坐在落地窗前,看窗外车如流水,行人匆匆,那一刻,心情松弛,悠远而闲适。黄昏之后,残阳斜照,时光长了脚似的,悄悄地溜走,这样的时刻,总会让自己感动,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光。有一天傍晚,她不小心把盘子中的银匙碰落到地上,刚想弯腰去捡,发现已经有人悄悄地把银匙递过来。顺着这只手一直看上去,原来是一个年轻的男人,浅浅地笑着,她接过来,说了谢谢。他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常常在这家咖啡馆里碰到他,没有说过话,喜欢他关切温暖的眼神和明朗温厚的笑容,心情不好的时候,只要在这家咖啡馆里碰到他,只要在那个角落里静静地坐上一会儿,心中积郁的怨气便会烟消云散。后来,不再是单纯地去吃提拉米苏,心中多了隐隐的期盼和喜悦,比提拉米苏更让她甜蜜的,是他的眼神。终于有一次,她心中烦闷无比,抑郁地去了那家咖啡馆。他似乎看出她的不快乐,招呼她看他制作提拉米苏的全部过程。他的手在她的注视之下,流动着诗一般的韵律,灵巧、剔透。从来没有见过一双男人的手,会是那样的细致与优雅,一层浸透了咖啡与酒、手指饼干,一层混合了蛋、鲜奶油和糖的芝士糊,一层一层叠在一起,最上面洒了薄薄的一层可可粉,小巧、精致、色彩鲜艳,还没有吃,心中已经被这种甜点融化和感动。她看着他,一直看着,他低着头,聚精会神地做着手里的事儿,那些小点心在他的手下,宛若艺术品一般,他的手指充满了神奇。停下来后,他抬头看她,眼神中有一丝羞怯。自始至终她和他都没有说过什么话。空气中仿佛弥漫着暧昧的味道,直到有一天,她在街边看到他时,他和一个女孩在一起,两只手熟稔地牵在一起,十指相扣。她忽然觉得心脏没有来由的钝疼,她盯着两只牵在一起的手,眼泪不由自主地漫上来,心情也跟着潮湿起来。有什么理由难过?和他没有承诺,没有海誓山盟,甚至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从来没有开始过,可是现在她却分明觉得自己失恋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咖啡馆,虽然日日从那家咖啡馆的门前经过,但感觉却像隔着千山万水,也没有再吃过提拉米苏,她失去了对提拉米苏那份本能味觉。原来失恋只是一瞬间的感觉,原来失恋只是一种心情。角落里的“鸦片”男人光阴不候,昨日渐远,等走过那段路再回望,当初的坚持,曾经的执着,都是我们情感深处的一厢情愿。不属于你的东西,要学会尽早地放弃。在一次私人聚会上,她遇到了他。他是一个温厚的男人,长着一双秀气的眼睛,眼神安静、温润,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仿佛在场的人、事都与他无涉,他只是一个局外人,只是一个过客。隔着人群,她看见他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慢慢地品着一杯绿茶,脸上是与世无争的神情,那神情竟让她莫名地着迷。她很快注意到一个细节,他习惯性地擦拭嘴角的时候,用的不是一次性的纸巾,也不是湿巾,而是一块叠得整整齐齐、折成方块形状的手帕,鹅黄的细格子,淡淡地有一丝“鸦片”香味。那一款男用香水,一直被她所钟爱,所以很熟悉那种味道,即便味道很淡,即便离得很远,她仍然能清晰地分辨出来。这个时代,已经不再有人用手帕,一次性的纸巾、湿巾,方便、快捷,用过之后不用洗涤,顺手可以当成垃圾扔掉。可是他却不合时宜地用一块折叠整齐的旧手帕,因此她断定他是个温情的老式男人,一个有些恋旧的老式男人。她对他有了好感,那种感觉让心中莫名地充盈起来。远远地注视着他,想他是怎样的一个男人,不由想得痴了,一直到他端着那杯茶一步一步朝她走来,她才回过神来。相视而笑,陌生刹那间被驱赶得无影无踪,剩下的仿佛是前世遗留下来的一抹熟悉而温馨的笑容。之后,他会在午后,暖暖的阳光细碎地洒落一地的午后,也或者是细雨霏霏的午后,总之都是午后,打电话给她,声音不急不缓,徐徐的,如清凉的水,一直流淌到她的心中。他从不会在清晨打电话给她,仿佛怕惊醒她的美梦。他含情脉脉的眼神,饱含深情的话语,无微不至的举动都让她感动。他会在电话里说一些陈年旧事,抑或只有一句问候,抑或什么都不说,就那样默默地听她细微轻柔的呼吸。此刻,一切都变得模糊而又黯淡,愈来愈清晰的是他微微陷进去的眼睛,他看她的眼神如同一道微疼的伤口,她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这种痛。这种痛,是爱一个人的感觉,新的天,新的地,连平常每天都看的风景也不觉得厌。有一天下班后,走在街上,她忽然看见街边的一家绣品店里有手帕卖,是一些手工很精细的、绣着花边的真丝手帕,刹那间的狂喜溢满了她的心间。这样的手帕,商店里已经很少有卖的了,那份可遇不可求的感动一直让她怀念。她脚步踟蹰一下,便欣喜地奔过去,和小店的老板攀谈起来,才知道这些手帕来自遥远的江南水乡,难怪手帕上有一股温润的水汽。手工精巧细致,这是在工业时代难得见到的手工制品。她是想到他才想到手帕的,于是挑素淡的颜色买了一打,她心中盘算着,每过一个月便送给他一块折叠好了的手帕,这些手帕都送完,要整整一年的时间,一年的时间彼此心心相念。这样想着,她耳热心跳,仿佛偷了人家的东西一般,对了,是这种感觉。再看到他,她装成漫不经心的样子,送一块手帕给他。第一次他觉得很新鲜,想着她细致体贴的关爱,生活中这样一个小小的细节被她收在眼里,记在心上,于是他便有了感动,深深的,深深的,于是牵住她的手说了谢谢。她第二次送他手帕的时候,他拿在鼻子底下嗅了一下,给了她一个阳光般的笑容,除此之外再没有多余的话,她的心底有了一丝淡淡的失望;第三次送他手帕的时候,他有些淡淡的,但并没有拒绝,只是对她说,以后别再麻烦了!她听了心中有一丝难受的感觉,但瞬间一闪而过;第四次送他手帕的时候,他看都没看便揣进了口袋里;第五次送给他手帕的时候,他竟有些隐忍的样子,让她大受刺激;第六次送他手帕的时候,他终于受不了了,带些嫌恶的口吻说:“你会不会玩点别的花样?”她回到家里,找出剩下的半打手帕,想起所谓的爱情。呵,男人,也不过如此,甚至厌烦她送给他手帕,而她不过是想把关爱分期支付给他。真爱一个人不会很辛苦,爱会包容一切,这样的廉价爱情不要也罢。她把那些手帕折叠整齐,最后一次洒上她喜欢的“鸦片”香水,尽管心中有些不舍,可还是一块不留地扔进了楼下的垃圾筒,和所谓的爱情诀别。偶尔,她会想起他,觉得他便如同“鸦片”香水,神秘的东方香味有着无法抵御的销魂魅力。这种内敛的男人,前调优雅,中调绵长,只是后调有点令她倒胃口。木棉花开的季节,思念成灾每年三月到四月,木棉花开的季节,他会那么地想念一个人,以至于,思念成灾。来的时候,街道上开满了木棉花,一树一树,没有叶子只有花儿,热闹而纷繁,染红了半边的天空。一个人在这里漂泊,心中的凄惶、孤单,还有茫然,伴随着淡淡的乡愁,把一颗心装满到没有一丝缝隙。是那些美丽的木棉,让他忘记了心中的不快,忘记了食无粥、居无所的窘迫。他几乎是以孤注一掷的姿态从北方的一座城市南下,没有久远的人生规划,也没有不切实际的妄想,只带着一颗不安分的心和对未来的无畏,义无反顾地乘兴而来。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来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本以为凭着口袋里的文凭,年轻,无畏,很快会适应这里的生活,像一滴水一样融入这座城市。然而,东一头,西一头,像一个慌乱而任性的小孩子,在迷宫里四处闯荡,却始终找不到出口。口袋里只剩下几枚叮当作响的硬币时,他终于向自己妥协,去了一家生产玩具的工厂里暂且栖身,做销售工作,慢慢等待机会。工作很辛苦,加上人生地不熟,天天在外面跑,业绩却并不理想。窘迫的处境,艰辛的生活,令他时常犯旧疾。念书时,口袋里没有多少钱,常常饥一顿饱一顿,落下了胃疼的毛病。他不是一个坚强的人,他几度都想当一个逃兵。如果不是遇到慧,他未必会在这座城市里坚持到今天。有一天下午,从外面回来,忽然觉得胃部一阵阵地痉挛,他用手抵住胃,知道自己又犯了老毛病,额上有细密的汗珠渗出来。每次饿的时候,他都会出现这种症状,虚脱了一般。办公室里的同事纷纷围过来,七嘴八舌地问他是不是病了,要不要去医院。他忙说没事儿,只是胃有点难受,吃点东西就好了。一个叫慧的女孩,从一只精致的纸袋里拿出一个汉堡递给他,他没有客气,接过来狼吞虎咽地吃下去。慧倒了一杯水给他,说:“慢点吃。”温软的粤式普通话,让他觉得仿佛是天籁之音。他迟疑了一下,但还是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还没有吃出什么滋味,就已经下肚了。说实话,那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等他渐渐缓过来,才有心情打量这个女孩,长得细眉细眼,长发,不爱说话。每天上下班都提着一只精致的纸袋,上面多数都印有广告,他曾经跟她开玩笑:“你替商家免费宣传?”她瞪他一眼说:“我才没有那么无聊。”后来又有几次胃疼,每次慧都会像变戏法似的,从小小的纸袋中拿出食物,有时候会是几块饼干,有时候会是两个包子,每次都非常及时。时间久了,他对她那方小小的纸袋产生了依赖,自己不备食物,饿的时候就去她的纸袋里找,她总是宽容地看着他笑。4月,木棉花几乎全谢了,不知不觉中,来到这座城市已经两个多月了。星期天去街上买东西,看到满地厚厚的木棉花,他不由呆住,觉得窒息。抬头忽然看见慧蹲在一株木棉树下,把木棉花一朵一朵装进一个塑料袋中。他走上前去,笑,学黛玉葬花啊?她摇了摇头,答道:“吃。”他大惊。她笑问:“煲汤或者腌制,吃过吗?”他摇了摇头,她说:“明天带给你吃。”他的心中多了几分期许,想着木棉花吃起来不知会是什么滋味,忽然觉得日子好像也没有那么苦了。第二天他从外面回来,并没有看见期许的一幕,慧走了。他从此再也没有看到慧,更没有吃到她做的木棉花。她的纸袋放在办公桌上,他伸手向纸袋里掏,掏了半天,什么也没有,那一刻他又失望又不甘,索性把纸袋倒过来,从里面飘飘悠悠地掉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只写了三个字:“喜欢你。”他呆住,这丫头喜欢自己,却从来没有说起过。他急忙问同事:“谁看到慧了?”坐在慧办公桌对面的沈姐姐说,她昨天辞职回乡下老家了,她的母亲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他抱着那只纸袋,心里很难受。原来自己对慧一无所知,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也不知道她的家世背景,她自己也从来没有说过。他只是过分关注她的纸袋,那里面有他需要的食物。沈姐姐说:“傻小子还没吃够啊,你吃的可都是慧的午餐。”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千言万语,如鲠在喉,自己可真傻,傻到不知道她在喜欢自己。就那样与一个女孩擦肩而过。他曾经到处找她,按照她留在公司里的地址找过去,她早已不在。打听她的消息,有人说,她陪母亲去外地看病了。他也曾打过她留下的电话号码,拨过去,竟然是空号。几年之后,他的工作和事业都有了很好的发展,但无论什么样的山珍海味,大小宴席,都没有那个汉堡让他记忆深刻。每次看到漂亮精致的纸袋,他都会珍藏起来,像一种癖好,其实他知道,自己不舍的,只是纸袋里的一份爱情和真心。他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这座城市,因为心中存了一个傻念头,觉得只有在这里,才会离慧近一些,感受着她的存在,她的温暖。每年三月到四月,木棉花开的季节,他会那么地想念一个人,以至于,思念成灾。最暖的季节,就是有你的冬天两个人在一起,冬天也像是春天。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冬天再漫长也会过去的,一切总会好起来的。从江南小镇,一路奔到冰天雪地的北方,怀中始终抱着那两条嘟嘟鱼,带它们上火车,下火车,从江南到北方。当她捧着那两条嘟嘟鱼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惊讶地张大嘴,傻傻地问她:“你怎么带它们来了?这么低的气温,它们不会活很久。”她一边打量着他的“狗窝”,一边回头对他笑:“让我证明给你看。”他使劲地搓她冻得发红的手,嗔怪道:“连起码的保暖防护都没有,到处跑,冻掉了耳朵,别哭着喊着找我要。”是的,这儿真冷,一下火车,冰凉的风立即吹透了她单薄的衣衫,冷得她想哭,冷得她都说不出话来。他的“狗窝”在城乡结合处,是一间民房,没有暖气,放在厨房里的半碗水,转眼间便结成了冰。尽管知道很冷,但对于她这个生长在江南的人,终究不知道冷是一个什么概念。他给那两条嘟嘟鱼盖上棉被,然后留下一点点缝隙,让它们呼吸,然后给她穿上他的棉袄,让她在家中等他,他去街上给她买羽绒服。等待的间隙,她的鼻子有些发酸,他一直告诉她,说他过得很好,他只是为了不让她担心。在这个阳光稀薄的城市里,那些东欧风格的城市建筑,那些繁华与美好都与他们无关,他们住在这个据说不久就要拆迁的房子里,规划着自己的未来,茫然不知所措。穿着他买来的银色的羽绒服,高筒的靴子,还有长围巾,一下子暖和了很多。他去上班,她清理着他的小屋,把空酒瓶子扔到装方便面的空箱子里,然后一起扔掉。以前他是不喝酒的,可是现在他在这儿学会了喝酒,有时候也会让她喝两口,据说是为了保暖。然后她又跑了很远的路,买了窗帘和一棵大白菜,她想以后不会再让他吃方便面了。做好这些,她四处打量着,这个“狗窝”多少有了一些家的味道、家的氛围。然后就开始到处找工作,她不能总让他养着,他们要积攒下一些钱,买房子,然后结婚,在异乡生根散叶开花。以为揣着口袋里的文凭,还有工作经验,想找一份工作还是比较有把握的,谁知道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很多单位都以她不是本地人,家不在这里,存在不稳定因素,而拒绝她。那一段日子,真的很灰暗,两个人在一起,光有爱情是不够的,还要有面包,还要有利于爱情生长的养分。每天出去找工作,拖着走了一天的双腿,毫无结果地疲惫地回到家里,和他拱到一起,看小小的嘟嘟鱼在鱼缸里打架。它们打架的方式很特别,当它们两个相遇时,双方会习惯性地伸出长嘴唇,用力地“吻”在一起,长时间不分开。不过这不是爱的表示,而是保卫各自的地盘不受侵犯,直到一方退出,才会宣告接吻结束,战斗结束。每次欣赏完嘟嘟鱼的表演,他都会坏笑着说:“我们也学它们打架吧!”她转身逃命,但那么小的一间房子,那么轻易地就被他捉到。这两条嘟嘟鱼给他们异乡单调寂寞失意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乐趣,每天晚饭后,他们都会把鱼缸从被窝里抱出来看一会儿。这两条热带鱼,跟着他们受了很多苦,它们需要阳光和温度,却天天躲在被窝里取暖。这样的日子不知过了多久,直到有一天,他生病不肯去医院,她知道他是担心钱不够用,除了要负担房租,还要负担她的生活,她心中很难过,觉得自己像一个包袱,让他背负得很艰难。夜里,他烧得很厉害,她跑出去给他买药,走在黑漆漆的街上有点胆战心惊,街上很少人,药房也很少开门,一家家地去敲门,很多人不肯开,央求人家等着救命,说尽好话,买了一把退烧的药,兴匆匆地赶回家。他看到她,很生气,骂:“这个地方治安不好,夜里很少有人出门,出了事儿,我怎么办?”她被他骂得哭了,他伸手揽住她,有气无力地说:“我只剩下你,你不能有事儿。”她哭得愈加厉害,那种相依为命,相濡以沫的感觉,令她钝疼,一点一点渗进皮肉之中,尖锐而温暖。也是那一夜,她下决心去那家地板厂上班,做着一份保管员的差事,尽管辛苦,但有了薪水,会让日子好过一点。她是偷偷去那个地板厂做事儿的,因为他不同意她去那里,工作环境不好而且又辛苦,因为这件事情,他们已经争执了好几回。后来还是被他知道了,他很内疚,说不能给她好日子过,所以他要换工作。她不同意,结果又吵起来,就像那两条接吻鱼,不断地吵架,不断地和好。那个漫长的冬天终于还是过去了,她知道,生活总会好起来的。





上一本:相亲费用谁买单 下一本:夫源病:老婆的病,90%都是被老公气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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