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剑桥往事


作者:格温·拉芙洛     整理日期:2016-01-02 11:51:26


  重温失落已久的文化品味、名士风度,以及真正的上流精英范儿。一部英伦上流社会名门家庭生活史,重现一段段已成绝响的剑桥往事。
  
本书简介:
  本书是格温记录其剑桥生活和整个家族轶事趣闻的回忆录。由于家庭的关系,格温一家与剑桥精英们的交流来往可谓独树一帜,全面呈现了“美好的老英格兰”的时代万象。本书语言隽永,风格鲜明,充满智性的幽默和趣味。书中贯穿的那种优雅、俏皮又不掩纯真的风格,虽年代久远,却令人回味无穷。
  作者简介:
  格温·拉芙洛,英国著名木刻画家、插画家,作家。1885年出生于剑桥大学。祖父是享誉世界的大科学家查尔斯·达尔文,父亲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天文学会会长乔治·达尔文。格温性格坚毅,16岁进入了女子寄宿中学,22岁进入了斯莱德美术学院,成为该院第一个女学生。1911年,她嫁给法国画家雅克·拉芙洛。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活跃在好友弗吉尼亚·伍尔夫为主的布鲁姆斯伯里名人文化圈。1920年,格温和罗伯特·吉宾斯等人共同创立了英国木刻艺术家协会,是当时最杰出的艺术家和插图画家之一。
  目录:
  第一章序幕第二章纽纳姆庄园第三章理论第四章教育第五章淑女第六章礼教第七章埃蒂姑姑第八章唐恩府第九章幽灵和恐怖第十章我的五位叔叔第十一章宗教第十二章娱乐第十三章服装第十四章社交本书是一本自始至终令人愉悦的读物,带有大量漫不经心的幽默和智慧……拉芙洛夫人绝没有浪得达尔文的虚名。——《泰晤士报·文学副刊》这本书初版于1952年,事实证明它对任何出版商来说都是一个福音、一部让他们惊喜不断的畅销书。它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一直是我们书单上的主打书目。——伦敦费伯和费伯出版社上帝既不善良也不慈悲,充其量他是心不在焉;世界很美好,但也很无情。——本书作者,格温·拉芙洛收入《牛津引用语词典》(TheOxfordDictionaryofQuotations)第一章序幕1883年的春天,我的母亲莫德·迪皮伊跟从姨妈杰布夫人,从美国出发来到剑桥,为的是在此处避暑。那一年,她不到二十二岁,是一个多情之人,此前不曾出过国,她略有些任性,喜欢与人交际,不过,绝对不是一个风流成性的女子;实际上,其姐妹们认为,她在青年男子面前还相当拘束呢。她给人的感觉是不但清新,而且纯洁,颇有一点儿清教徒的味道,再加上她天生的刚毅性格,仿佛天生就有资格当女家长。 我的姨姥爷狄克及我的姨姥姥卡拉(杰布夫妇),住在春田庄园,此地位于剑桥后园地带的南端。站在他们的屋子里,可以看见王后绿地及王后学院背后的一棵棵榆树。后来,狄克成了理查德·杰布爵士、功绩勋章获得者、下院议员、剑桥大学希腊文教授等,一生荣誉众多。不过在当时,他只是格拉斯哥大学的希腊文教授,而且为了得到这个教席,他还曾经不得已辞去了曾担任的三一学院院士和剑桥大学公共发言人的职位。不过,杰布夫妇多是在格拉斯哥过冬,剑桥的屋子则专门作避暑之用,当然,他们还有一个打算,就是等待着肯尼迪博士退休,如此一来,狄克就极可能继承这一教席,从而顺理成章地成为剑桥大学教授。至于这位肯尼迪博士,他是一个研究拉丁文法的人。对于拉丁文法,其实我们大家在小的时候就已经烂熟于心。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不曾有任何退休的打算,当然,他的衣钵是否会如同杰布夫妇单方面想的那样落到狄克姨姥爷的头上,那就更没准儿了。不过,最终,到了1889年,肯尼迪博士没有辜负他们苦等的十三年,终于去世了,而狄克姨父也得以迈进了剑桥的王国。我记忆中最早的剑桥,必定是我母亲的剑桥印象在我眼中的反射,是和她在一系列朴拙的书简中描绘的画面完全一样。原来,早在1883年的夏天,她就在写给费城的娘家人的大量信件中对其进行了描绘。两年之后,我才出生。在我心中,第一个关于剑桥的画面,就是太阳永远都在照耀,绅士淑女们永远闲坐于花园的树荫下,表达着双方绵绵的情意。不过后来,当我用自己的眼光看着这一切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迥然不同的剑桥。我母亲就这样冒失地走进了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她在信中写道:“我终于来到了我无时不梦寐以求的最美的乌托邦。”那的确是一个乌托邦,这里集合了茶会、宴会、賽艇、草地网球、古玩店、野餐会、新式女帽、俊男美女、美酒佳肴、侍从仆役,美好得如同梦幻一般。我猜,即使是在那样美妙的日子里,必定也会有些让人感到为难之处。没错,我的母亲很喜欢打网球,她每条裙子的右袖口经常变得太紧;每逢招待来宾享用冰淇淋,对美国人而言,那分量又总是不够塞牙缝的;不然的话,仅靠那些信件,你当真会认为,那真可以称得上是仅有的麻烦——只不过那是别人的麻烦。当然,那些信中提到的破碎的心,好像也总能快速自愈。 我母亲个子高挑,金棕色的头发,湛蓝的双眼,脸庞相当漂亮,以至于他人总认为她化了妆——当然,化妆是一种相当不得体的行为。作为胡格诺教徒的后裔,迪皮伊一家子是正经人家,不过,他们经济条件不太好,因为家里的孩子太多了。如果不是获得其兄长的资助,我母亲是不可能得到姨妈的邀请来到英格兰的——哥哥如今家境很好,对妹妹们自然也出手大方。女孩子们小时候均得以进入相当不错的学校,不过,我母亲的情况就不怎么样,其教育情况不太好,就如同一次不成功的种痘经历。当然,这并非任何教学问题,而是气质问题。不过,我母亲在到达英格兰的时候,对文化却是心怀敬意的,同时,也对勤奋求学充满了渴望。我们发现,她相当刻苦地阅读勃朗宁、丁尼生和雪莱的作品,而且,她还一边借助于自己的好强劲儿,苦读了一番乔治·桑的小说《小法黛特》,一边将法文的好处不断地灌输给妹妹们。然而,纵然她如此对教育表达尊重之情,当然了,她对教育的尊重是无人能比的,可是,教育却并非其强项。换句话说,她的生活中倘若不存在教育这玩意儿,一样可以过得顺顺利利。于早年的这些信件中,我母亲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家人,尽管是仓促凌乱的,其文风可谓简练到了极点。在家人的眼里,太多的消息都差不多成了谜团,原因是她一向不说清信中写到的陌生人的任何情况,例如他们是什么人,是做什么的,住在何处,总之什么都不知道。不仅是那时,甚至到了年纪更大些的时候,她依旧理所当然地认为,你对那些跑进她的书信和谈话中的人们相当了解。倘若你不知道,那你就理应知道;不过,就算你不知道,也没什么事儿。在开始的一批家信中,不管是拼写还是文法都相当不标准,不过,在卡拉姨妈的耳提面命下,借助艰苦卓绝的努力,她在这两方面均有了不错的进步。在写给姐妹们的书信中,我母亲会将任何或许对她们有用的事情细心地加以说明,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她们也可能获得一次访问英格兰的机会。她将一张列满禁忌词语的清单寄给她们。此外,她还相当认真地画了为数众多的油画,大多是她本人发明的花儿,还做成了圆形的装饰板,虽然看上去脏兮兮的,倒还是可以模模糊糊地看到其中的图形和颜色。她一点不漏地告诉自己的小妹妹卡丽,她是怎样画国王学院礼拜堂速写的,又是怎样因为奶牛、小男孩们和下雨而弄得兴致全无的。她摆出一副恩人派头,相当和蔼地对妹妹进行劝诫:听到你读书的消息,我真是太高兴了。卡拉姨妈说,倘若一个人没有音乐天赋,那就应该去爱诗歌,所以你理应往那个方向培养自己的格调。现在,我正在读勃朗宁,不过我认为,他的诗太晦涩难懂。——言外之意就是,于你而言,这诗句太难懂。一个人会不由自主地对雪莱和丁尼生喜欢起来呢。 关于头一个剑桥之夏的记录,主要内容就是对她的两三次恋爱的波折。事实上,直到其辞别人世,于我母亲而言,风花雪月之事永远是最令她感兴趣的。盛夏时分,我母亲寄来的家书中提到一位T先生向其求婚,这封信将她的兴奋推向高潮,不过,她声称自己拒绝了T先生,并离开了剑桥。然而,在这段时间里,经历一段慢热的过程,她对我父亲的喜爱越来越强烈。尽管她从不承认我父亲是一个浪漫的人,然而,二人却逐渐成为了亲密的朋友,因此,当T先生一向她提出求婚,她马上就此事请教我父亲。然而,在整个夏天里,我母亲的罗曼史中一直闪现着另一个年轻得多的G先生的身影,这可真是太曲折了。G先生长相迷人,而且头脑聪明,身着法兰绒衣服,身材相当健美,纵然姨妈用挑剔的眼睛发现了此人的罗圈腿和八字脚,她也不在乎了。没想到的是,这场恋爱最终无疾而终。上述T先生、G先生和我的父亲乔治·达尔文,均为三一学院的院士。当时,我父亲正好三十八岁,是才过世不久的查尔斯·达尔文(1882年辞世)的次子,他年轻时身体不好,家人对其能够活下来不抱希望。根据他的抱怨,似乎可以推断,他患的是一种神经性胃弱症(或许是胃溃疡)。究竟是怎样的问题,在多大程度上是器质性的、在多大程度上是心理上的,如今已经没人知道了。早年,他在剑桥大学毕业考试中成绩排行第二,因此被聘为三一学院院士。不久,他又获得了律师资格,不过由于身体较弱不能执业,于是,对不同种类的科学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其中就包括数学问题。不过,他最痴迷的却是月球运动和潮汐现象。1883年,他刚刚被选为剑桥大学“普卢姆天文学教授”,并重新获选为三一学院院士。莫德如此写道:乔·达被任命为院士之后,家中举行了一场宴会,当然了,宴会的气氛相当愉快。结果次日他就生了一整天的病——他的神经和胃对此类活动真的难以接受啊。不过在这个1883年,他的身体的确变得强壮些了,而且,因为他天性和善、开朗、重情重义,于是,他迫切地想要结婚成家。1883年5月18日,这是我母亲抵达剑桥的第二天,她将自己首次与我父亲相遇的情形记录下来:简过来对我说,姨妈让我下楼去见一见达尔文先生。于是我趁着自己的勇气还在,马上跑下去,打开门,乔·达疾步走上前,满面通红地和我握手。我对他的初步印象就是此人的个头太瘦小了(注:我父亲身高超过五英尺十英寸,不过体形相当瘦弱)。他在我面前相当紧张,可以用坐立不安来形容。不过他为人相当风趣,谈吐完全和美国男人不同。没错,他们在所有的方面都截然不同。她在第二封信中这样写道:……苦苦挣扎之后,他似乎筋疲力尽了。他每天都来看望卡拉姨妈,有时候甚至一天登门两次。对于我们而言,倘若让他帮着做一点小事,或者陪我们出一趟门,那真是随时奉陪。”显而易见,卡拉姨妈是在对我父亲进行如何取悦女士的教育,这也许对他大有好处吧。卡拉姨妈写道:孺子可教也,他已经将那种令人吃惊的敷衍心态加以克服。过去,我曾讥笑他在茶桌上仅知道滔滔不绝地说话,却不知道侍候姑娘喝茶;如今他说,只要看到茶壶,他马上就会站起来。他不停地为大家递杯子、递糕点。我母亲对英国女孩子相当不以为然。她是如此描写某个聪明又讨喜的姑娘的:我不能将之称为美人;我想,如果是在美国,大家会一致地将她称为小家碧玉。……英国女孩简直自作多情到了极点,倘若她们发现一个男人略微为其说句话,她们马上就会认为,对方爱自己到了要死要活的程度。关于她自己,她却相当老实地说:我一点儿也不自作多情,这就是我和英国女孩截然不同之处。相反,她从一开始就喜欢英国男人,而且,按照当时的习惯将他们称为先生,不过,她认为他们为人冷冰冰的:英国男人是一种相当奇怪的生物。我对他们是否能坠入情网深表怀疑;当然他们也会结婚,不过,一般都是由于一种精明的动机。虽然有着这种无关大雅的问题,她依旧相当喜欢他们:先生们的举止看上去相当朴实而低调。我特别发现的一点是,他们时时谨言慎行,唯恐对双方造成伤害。卡拉姨妈说,他们的言谈和举止不事张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差不多找到了自己在生活中的定位,因此,不需要借助于言语和行动去表现自己。每当我一想到这类男人,再将之与那些西费城社交界的先生们比较,我简直要疯狂了。倘若我们能邀请十几个美国姑娘过来,她们将成为何等让人惊讶的美女啊。我对于英国女孩已经有资格与美国女孩相提并论持否定意见,不过,就英国先生来看,好像就好太多了。这并非于社交意义上而言,实际上,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内敛的。这种看法是基于他们自身来说的。他们读书更多、思考更多、所知也更多。我们称为普通的,被他们称为英俊;那些我们认为英俊的,他们将之称为普通。自然,众人皆知的英俊先生杰拉尔德·巴尔弗除外。这位杰拉尔德·巴尔弗先生是亚瑟·巴尔弗的弟弟,曾有一阵子担任内政大臣。他活动的地点通常是剑桥,卡拉姨妈为其魂不守舍,可他似乎开始对她产生了厌倦之情。关于这一点,可以用我母亲狡黠的文字作为证据:“这样的事儿不太被姨妈喜欢。”原因是,当卡拉姨妈抱怨他喜爱弟媳弗朗西丝·巴尔弗夫人远胜于自己时,他竟然坦然承认了!开始的时候,我母亲本人也为他痴迷,她如此写道:他的长相和性情,完全就是你想象中英国贵族的模样……他是那样得潇洒俊俏。”然而,不久,她固有的美式独立精神又爆发了:他的确是我曾见过的最最保守的人,他对上流社会的人充分信任,从而为下层阶级的人树立了一个光辉的榜样。还有其他像这样的事情,我都是仅在书上读过,至今还不曾听到某人真的确信无疑过。好像有迹象表明,卡拉姨妈原打算撮合我母亲和植物学家弗兰克——他是五位达尔文兄弟中的一员。显然,她是希望借此把乔治拴在自己的身边。我母亲写道:姨妈替我选择了弗兰克·达尔文。她的态度相当热情,不过弗兰克明显心不在焉,他是和其姐及一位克罗夫茨小姐共同来参加赛艇比赛的,姨妈认为他钟情于那位小姐,她讨厌此事,她希望他如同乔·达一样仰慕自己,因此,她昨天就邀请他周一来打网球,我猜,到时候必定会有有趣的事情发生。我认为,旁观她怎样诱惑别人对自己表达爱慕、将自己当成一位迷人的女子,是一件相当有趣的事情。不过,太可悲了!还不曾到周一,弗兰克和克罗夫茨小姐订婚的消息就众所周知了,卡拉姨妈的小把戏就失败了。这段婚姻的结晶,就是我的堂妹弗朗西丝·达尔文,后来,她成为了弗朗西丝·康福德夫人。在一封长信里,她对一次伦敦之行进行了描述,那次是为了去福雷克夫人家看一场希腊戏剧的业余表演。到十二点钟时,我们全都收拾好了,我身着灰裙子,头上是红天鹅绒帽子,同时,一件淡紫色的裙子还躺在小提箱里备用。姨妈身着她最好的黑丝绸裙子,她的西班牙蕾丝裙子也躺在箱子里备用。我们在车厢里刚坐下,姨妈那大喇叭似的叫声就把我吓了一跳:“希腊戏剧的门票落在家里了!”一阵骚乱之后,她们“决定要冒险体验一下被禁止入内的危险”,干脆先到“皮卡道利街和摄政街”去闲逛。姨妈为“一顶黑色且夹杂着金色麻花辫、饰有四朵黄玫瑰和一条窄窄的天鹅绒黑丝带的小帽子”花了两英镑。自然,她们还买了相当多的东西,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仅因为这顶女帽相当有趣,我实在有必要提一提。到了晚上,她们“相当顺利地进入剧场”。……我们的前一排坐着的是格拉德斯通((英国自由党领袖,曾三度出任首相))、艾萨克·牛顿爵士(原文如此)、弗里德里克·莱顿爵士(著名画家),还有其他一些了不起的怪老头。这不由让人产生疑问:这位艾萨克·牛顿爵士是何人呢?(注:艾萨克·牛顿爵士,生于1643年,卒于1727年,此处为“我母亲”的常识错误)格拉德斯通的长相,跟漫画里一模一样,不同之处就在于,他的领子比漫画上的画像略大一点,眼睛锐利而明亮,每逢笑的时候就如同闪烁的星星。场景的负责人是F.莱顿爵士,他做得相当好,不过,那些英国女孩不可能借助于口红、胭脂和希腊裙子而成为十足的美女。这是一部叫《特洛伊传奇》的戏剧,所以,一晚上听到的都是希腊语。她对希腊语自然是一窍不通的。斯蒂芬先生(J.K.斯蒂芬,著名诗人)扮演赫克托耳,演得相当好。莱昂内尔·丁尼生(英国桂冠诗人阿尔弗雷德·丁尼生的孙子)扮演俄底修斯,倘若他能深入了解自己的角色,或许也能演得很好。我对这出戏相当喜欢,其他人当然也一样。大家的裙子相当漂亮!!!漂亮到简直无法形容。” 上面的记叙,散见于一份在马车内写成的混乱报告。当天晚上,她们乘着出租马车四处寻找住宿之地,最后,终于在“圣胰腺饭店”(其实应为圣潘克勒斯,古罗马圣贤)找到了房间。我对于这个错字出现得如此早相当高兴,要知道,我母亲一辈子都没弄清楚,那位圣人的名字和胰腺这个脏器的单词是不一样的。次日,她们继续进行愉快的购物远征,最终,为了参观米莱和莱顿的画作而将皇家美术院作为终点。“我认为,继购物这样的辛苦活儿和脑力活儿之后,姨妈可以借助于看画儿好好地休息一会儿。”她们必须急急忙忙地赶回剑桥,原因是要赶赴一个饭局。“我的旁边是一位叫福斯特的先生(未来的生理学家迈克尔·福斯特爵士),他不停地跟我逗乐,我差一点就要控制不住自己。”我当然不认为自己受到他的纠缠,仅仅觉得此人有点喝多了,姨妈为此笑得前仰后合。不过,此人竟然还不善罢甘休,而且是相当郑重地不罢休,因此我当真觉得他不清楚自己在乱说些什么,我觉得或者他是一个傻瓜,或者他就是神志不清。倘若我再见着他,看我不掀桌子才怪呢,看他究竟敢不敢与我逗乐!!陪我赴宴的是维罗尔先生(维罗尔博士,一位古希腊文化学者),事实证明,此人相当讨人喜欢(我喜欢的男人类型或者是已婚男人,或者是小个子男人,当然他属于前者)。我身着淡紫色裙子,对于这样的穿着,姨妈的评价是相当得体,不过颜色不够艺术。我发誓,我一生中不曾见过那么漂亮的卡拉姨妈,她看上去甚至才二十几岁。事实上,她当时已经四十三岁了。以上均为这封信的精华,是从连篇累牍的琐碎事件里选取出来的。另一方面,我母亲有时也让人不得不佩服其用语的简洁,像她对伊利大教堂的一次拜谒就是如此写的:“建筑风格相当好。”有了此句评价,我无法想象谁能接着往下说什么。她刚到英格兰的时候,完全不了解剑桥的习俗。她从不曾学过跳舞,因此自然担心家人会因为她想参加舞会而吓昏。那年夏天,她似乎仅参加过国王学院的一场舞会,纵然后来,她也极少提及什么舞会,或许是由于她始终不曾学好跳舞的原因。她反对跳舞,因此她学不好跳舞就是相当自然的事情了。此外她还写道,她“到现在还不曾”于周日玩过随便哪种游戏,尽管她可以于周日玩一些拙劣的猜谜游戏:“何以女人如同电报?原因是相比于信件,她们在智力上更快。”“何以男人如同望远镜?原因是他们被女人拉出来,被她们看透,最后还被关起来”——此类谜题和谜语是她终生喜欢的典型谜题和谜语。一个星期天,她去了圆教堂(剑桥的圣墓教堂),这座教堂“几乎如同那些小山一样古老”,然而:英国的礼拜仪式过于冗长了,原因是他们一直将《主祷文》和两段《信经》重复三遍,常常还要重复第四遍;他们从不曾将王室成员合并在一次祷告中,安排的顺序永远是替维多利亚女王念一次,再替威尔士亲王(维多利亚女王的长子和继承人爱德华七世)念一次。布道也相当荒谬。我想我应该去学院礼拜堂做礼拜了,要知道,那里的礼拜仪式相当短,而且不曾存在布道,反而能听到好听的音乐。学院的人从不曾去地方上的教堂。周日的时候,姨妈将乔·达第一次弄进了礼拜堂,他甚至十几年不做礼拜。姨妈声称,此人就是所说的不可知论者——我猜就是这个词儿吧,总之它的意思是:一个并不希望将他人也变成不信教者的不信教者。此处的太多人都是如此。他们——至少其中的一些人——也去礼拜堂,但仅仅为了欣赏那里的音乐。”她似乎不曾因此而感到震惊。整整一个夏天,欢庆、宴会和网球赛……直到九月中旬,莫德和卡拉姨妈结伴去访问苏格兰才结束。出发前,她买了一件新外衣。看了一大堆老旧的玩意儿之后,我们终于发现了一件特别漂亮的棕色织锦天鹅绒,似乎是外衣,不过也可以称之为一件斗篷,上面镶有美丽的皮毛,我想那应该是棕色的黑狐,不过价格过于离谱了,竟然要价七个畿尼。这样一来,每码皮毛就相当于一个畿尼呢,店员声称。上面一共有差不多十码皮毛。一件售价七畿尼的外衣,上面镶着十码价值十畿尼的皮毛,这种算数问题我母亲永远不会算错。很明显,卡拉姨妈想极力劝说她将这件衣服买下来,不过她丝毫不为其所动。因为这一件衣服“好得过分”,所以她将另一件三畿尼的外衣买了下来,那件衣服是“红蓝条纹的布料”,带有“一道羽毛镶边”和“宽松的袖子”,“时尚到家啦”。那是一个穿衣讲究“艺术”的年代,不过,卡拉姨妈和我母亲均认为,这类服饰太过做作、太过可笑。我母亲如此写道:“在纽纳姆的园会上,有相当多的艺术服装或禁欲服装。”她在信中对于这些服装的描述看上去还相当可爱,不过,却让人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她说:“姨妈身着一件简朴而完美的茶服,不艺术,不过相当优雅,相当漂亮,”她自己的心爱礼服则是“我的白色信天翁”——老天才清楚,那究竟是怎样的一身衣服。就在这个时候,狄克姨父的母亲生了严重的疾病:“因为怀着自私的心理,姨妈和我都希望她能再拖些日子,否则的话,我们就不得不取消苏格兰之行了。”幸运的是,老人家的情况转好了,于是,二人得以踏上旅程,在爱丁堡和乔治会合后,与他一起玩了整整两天:苏格兰人看上去相当壮实,不过长得相当丑陋,大鼻子,大嘴巴。乔治·达很乖。做事兴味满满。我能看出来,他是一位不错的兄弟和朋友,而且,还可以做一个相当不错的丈夫,不过,相当奇怪的是,他的天性中恰巧少了做情人的浪漫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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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往事的作者是格温·拉芙洛,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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